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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閱之源流與演變

发布日期:2014-07-17 原文刊于:原载《田余庆先生九十华诞颂寿论文集》,中华书局2014年版
戴衛紅

 

  

內容提要:先秦時“伐”指功臣謀士的功及其等次,閱為積日,即經歷之意。里耶秦簡8-269以“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閱”為標題,分四欄書寫,其內容分三個部份分別記錄了官員的履歷,且每一個階段的任職時間具體到日;官員的年齡、所經過的“計”、“戶計”等方面的考核和統計;以及上級機構審核其履歷後,標明其所要遷轉的機構和官職。它不是一份抄錄的副件,而是一份實用的官員履歷、任職的伐閱文書。從秦、漢代的簡牘和文獻資料可以看出,“伐閱”不僅是指官吏在職時的績和任職時間的長短,而且也是記錄官吏功勞和曆職年月的簿書。而到東漢後期,由於大量沒有積日“功勞”的儒生加入到最基層的行政體制中,降低了靠實際的戰功和積日為功勞而升遷的重要性;而且此時專解儒家經典的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重要影響力,選官制度上更加注重門第,因此東漢後期“伐”字上加“門”字,“伐閱”向“閥閱”轉變;而且“閥閱”一詞的涵義延伸到“門第”,魏晉南北朝時期指代門閥家世,唐宋以後“閥閱”成為名門巨室的代稱。

    關 鍵詞:伐閱  閥閱 功勞 門第 里耶秦簡  居延漢簡

 

在最近公佈的里耶秦簡中,有一枚以“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閱”為標題的簡牘(8-269),這是第一個秦代出土的“伐閱”文書。之前限於文獻資料,現代學者基本上沒有對秦代伐閱進行過研究。而漢代的文獻中有“伐閱”的記載,而且在居延漢簡中發現了“伐閱簿”、“伐閱累重訾直簿”,關於漢代的伐閱,前賢已有研究。程有為先生認為,“伐”是言功,主要是言武功。“閱”是“曆”、“更”、“經歷”意思,“閱”和“勞”同義,均表示任職時間的長短。[1]朱紹侯先生認為功、勞、閥、閱四等,在漢代往往彼此不分,有時功勞與閥閱並稱,有時功勞即等於閥閱,如漢代的“功勞簿”,即稱“閥閱”[2]大庭脩先生認為“以閥閱”意味著“著錄功勞的經歷”。閥閱的內容是著錄積功、積日的經歷,閥閱之“閱”字正是相當於積勞。[3]而邢義田先生對朱紹侯先生“伐閱簿即功勞簿”這一看法有所保留。[4]

本文將在前賢研究基礎上,以秦漢簡牘中所見“伐閱”簡的實物資料,探究秦、漢代伐閱的格式、內容、功用,並結合文獻記載,探討“伐閱”的源流與演變。

一、伐閱之源流

伐閱之風,先秦已萌芽。從殷商末期到西周中期金文中屢見之“蔑 ”,[5]大體就是稱美某人功勞、資歷之意。唐蘭先生從蔑 在金文中用法、字形、聲音訓詁、字義幾方面,論證蔑讀為伐, 讀如歷,是伐其經歷,蔑* ,是伐*的經歷。而到春秋時期,蔑字已經只用於輕、微、無等意義,而用伐字來代替蔑字,並成為攻伐(名詞)和自伐的專用詞。總起來說,蔑 一語的 是家庭出身和本身經歷,當然包括功績在內的。伐是美的意思,上面以下面的歷來稱美,本人則以此來誇美。而伐閱一語,就是蔑 一語的變異。[6]

春秋戰國時期,群雄爭霸戰爭不斷,因此,上至諸侯顯貴,下到行政吏員也有殺伐之功。《左傳·成公十六年》:“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杜預注:“伐,功也。”《國語》載此事為:“晉既克楚于鄢,使郤至告慶于周。未將事,王叔簡公飲之酒,交酬好貨皆厚,飲酒宴語相說也。明日,王孫子譽諸朝,郤至見邵桓公,與之語。郤公以告單襄公曰:“欒、範不欲,我則強之。戰而勝,是吾力也。且夫戰也微謀,吾有三伐;勇而有禮,反之以仁。”《說文》:“伐,擊也。從人持戈。一曰敗也。房越切。”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擊也……伐人者有功。故左傳諸侯言時記功,大夫稱伐。”而從“吾有三伐”可以看出,“伐”可以數計。

“伐”,並不單指戰爭攻伐。對於那些並沒有參加戰爭的一般吏員來說,他們也是有“伐”的。《國語·齊語》:“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官。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賢者而複用之。”韋昭注曰:“官長,長官也。期,年也。伐,功也。書其所掌在官有功者。”《管子·小匡》:“於是乎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之官。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令選官之賢者而複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維順,端愨以待時使。使民恭敬以勸。其稱秉言,則足以補官之不善政。’公宣問其鄉里,而有考驗。”這是齊桓公時對官員選任時的記載,鄉長舉薦當地的賢才,齊桓公親自召見後將他們安排到不同部門中,一年後由所在部門的長官書寫彙報他們的“伐”,而從“選官之賢者”“複”的內容中可以看到,“伐”就是“功”之意。雖然《管子》和《國語》有文字上的差異,但仍可以看出,春秋齊國時,對一般的吏員來說,主管部門會將他們在職時的功,即“伐”,書寫後彙報以供任職或升遷時使用。但“期而書伐”在春秋戰國時是否已經是一種制度,記載他們功伐的這種文書標題是什麽,我們並不清楚。

《史記》卷十八《高祖功臣侯年表序》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廟定社稷曰勳,以言曰勞,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很顯然,司馬遷所說的人臣五品之功,並不是漢代所定,而是“古者”定義的。所謂“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中的“勳”、“勞”、“功”指《左傳》所載穆叔所聞“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春(西元前549),穆叔如晉。范宣子逆之,問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未對。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禦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範氏,其是之謂乎?穆叔曰:以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雖未在先秦文獻中找到“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的文例,但仍可以推測,以“伐”定義官員的功及其等次,“閱”謂其履歷時間,早在春秋時已經使用。

二、秦、漢代的伐閱

出土於湘西里耶的秦代簡牘8-269載:

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閱                  

十一年九月隃為史     

為鄉史九歲一日

為田部史四歲三月十一日                

為令史二月(第一欄)

 

年卅六(第二欄)

戶計(第三欄)

可直司空曹(第四欄)[7]

關於這枚簡的內容和性質,已在另文中討論,此處簡單描述[8]這枚簡長23cm,上部寬3cm,下部寬2.4cm;上部分保存完好,字跡清晰可見;中下段木簡有部分殘裂。這枚木簡上沒有編綴的痕跡,本身即為一個完整的文書。在書寫格式上,分為四欄;其內容保存完整,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記錄官員的履歷,每一個階段的任職時間具體到“日”;第二部份記錄了官員的年齡、所經過的“錢計”、“戶計”等方面的審計和統計;第三部份為上級機構審核其履歷後,標明其所要遷轉的機構和官職。這枚簡的標題“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閱”已經顯示出這枚簡的性質,即是一名基層吏員的伐閱簿,而且它不是一份抄錄的副件,而是一份實用的官員履歷、任職的伐閱文書。它的內容保存完整,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以時間為順序記錄官員的履歷,每一個階段的任職時間具體到“日”;第二部份記錄了官員的年齡、所經過的“錢計”、“戶計”等方面的考核;第三部份為上級機構審核其履歷後,標明其所要遷轉的機構和官職。這是目前已經公佈的里耶秦簡中關於“伐閱”簿書的內容。

 “伐閱”兩字在文獻上連見始於《漢書》卷八四《車千秋傳》,漢武帝征和二年(西元前92年)巫蠱之亂後,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立拜千秋為大鴻臚。數月,遂代劉屈犛為丞相,封富民侯,“以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 顏師古注曰:“伐,積功也。閱,經歷也。”在正文中,與“材能術學”這樣的對稱來看,此處的“伐閱”和功勞並稱,應是與“功勞”同義的統稱。

漢成帝時期,朱博為琅邪太守,“(姑幕縣游徼)王卿得敕惶怖,親屬失色,晝夜馳騖,十餘日間捕得五人。博復移書曰:‘王卿憂公甚效!檄到,齎伐閱詣府。部掾以下亦可用,漸盡其餘矣。’”[9]顏師古注曰:“伐,功勞也。閱,所經歷也。”顏師古對兩處的“伐”的解釋在字面上稍有不同,閱字的解釋是相同的,即“所經歷”。而此處的“伐閱”是指代的具體的伐閱文書。

在已經公佈的漢代簡牘中,也有“伐閱”簿書

元延元年遠備甲渠令史伐閱簿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258.11[10] 

從形制上看,這枚木簡上部似有截斷痕跡,現在殘留長13.9cm,寬0.9-1.0cm,整支簡只有一行字。從內容上看,它與里耶秦簡8-269簡也有不同。元延為西漢成帝劉驁的第六個年號,元延元年即西元前12年。“遠備”二字,遍查相關簡牘和文獻材料,不似地名或機構。“遠”字圖版雖然不是太清晰,但釋讀無誤,只是意思不是特別明確。備,或可理解為動詞,有準備之意。[11]居延漢簡釋文合校33.2提供了一些綫索:

甲渠言吏遷缺令居延備補言

                     /一事集封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33.2

這之間的內容是甲渠侯官上言吏職缺員,府令居延縣“備補”,即準備補充之意。[12]若將這兩簡聯繫起來考慮的話,合校258.11中的“伐閱簿”便是為遷任甲渠令史而準備的。其中,甲渠為甲渠侯官。“令史”為甲渠侯官的屬吏,在此處沒有具體的人名,應該不是一個甲渠令史的伐閱。而且關於簿的性質,按照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簿泛指各類文書,狹義的簿是帳簿和統計表冊性質的文書。[13]因此這支簡不是單個吏員的伐閱,而是元延元年這一年為準備擔任甲渠侯官令史的吏員的伐閱簿書。但是很可惜的是,我們現在不瞭解其具體內容。而這個“伐閱簿”和以上所引的朱博令王卿“齎伐閱詣府”中的“伐閱”性質和作用是一致的,兩處的“伐閱”均是為升遷或者調任官職前而準備的文書。

在居延新簡中也發現了伐閱為標題的簿書,以簡文上的時間為序引用如下:

1.   第卅三隧長始建國元年五月伐閱訾直累重官簿         居延新簡E.P.T17:3

2.   始建國二年四月丙申朔丁巳

訾直伐閱簿一編敢言之                              居延新簡E.P.T7:9

3.   始建國天鳳一年六月宜之隧長張惲伐閱官簿累重訾直

居延新簡E.P.T6:78

4.   甲溝累重訾直伐閱簿                               居延新簡E.P.T65:482

5.   閱簿一編敢言之                                      居延新簡EPT65:311A

八月乙卯居延都尉  八月己卯                              EPT65:311B[14]

這五支簡的一個共同點在於均是以月為單位來製作,這些簿書不單只有“伐閱”一個內容,而是包括伐閱、訾直、累重等內容在內。其中,EPT17:3E.P.T6:78均包括伐閱、官簿、累重、訾直四個方面的內容,但是,“官簿”二字所處的位置不一。EPT65:482中沒有“官簿”。“官簿”,見於《漢書·翟方進傳》“先是逢信已從高弟郡守歷京兆、太僕為衛尉矣,官簿皆在方進之右。”顏師古曰:“簿謂伐閱也。簿音主簿之簿。”另外,EPT65:311A中只看到了“閱簿一編”,但是從EPT7.9來推測,也不是單純的伐閱簿。其中,EPT17:3中為王莽始建國元年,西元9年,這是第卅三隧長個人在始建國元年五月呈報的伐閱訾直累重官簿。E.P.T7:9中為始建國二年,即西元10年五月上報的訾直伐閱簿。E.P.T6:78中始建國天鳳一年為王莽的第二個年號,即西元14年,這是宜之隧長張惲個人的“伐閱官簿累重訾直”。EPT65:482EPT65:311A/B簡沒有具體年代,因此系之最後。從文書書寫格式來看,EPT7.9EPT65:311A/B簡為同一類文書,其中的“一編”二字顯示這些相關的簿書用編繩編好組成一個上報文書。

與以上五支簡中的“訾直簿”相關的,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37.35“禮忠簡”和24.1A/B“徐宗簡”,雖然以前學界對這兩支簡的性質有不同的看法,但現在認為二者為“訾直簿”已成為學界定論。[15] 但是學術界對居延漢簡中“伐閱”簿書的具體內容,還存在明顯分歧,李天虹將居延新簡EPT50.14EPT52.36EPT59.104,居延漢簡合校57.649.989.24179.413.7306.19562.237.5711支簡歸為“伐閱簿”,並認為“伐閱簿正文依次記錄吏員的單位、職別、爵位、姓名、功勞數、才能及年齡、身高、籍貫、家與官署的間距等等,是比較正式的功勞簿,所記才能用語與功勞墨將名籍相同,都是‘能書會計、治官民、頗知律令’,或‘文’或‘武’等。” [16]胡平生先生也將上述除居延合校49.9外的十支簡歸為“閥閱簿”,並指出這其中有7支為竹簡,在根本不產竹的西北邊疆地區使用竹簡,更可見其作為正規檔案文書的鄭重[17]。而大庭修先生在《漢簡研究》中認為,以上所述的11支簡為“褒狀簡”,可能是在一年後的某個時期,即考課功勞的秋季後發給的獎狀。[18]而邢義田先生對漢簡中“伐閱累重訾直簿”的伐閱記載,認為應與累重或訾直一樣是總計性質,如“功若干,勞若干月日”。但是現在還沒有辦法確定這樣形式記載的簡(如居延漢簡57:689.42、居延新簡EPT59:104等)是否就是“伐閱累重訾直簿”的一部分,因為它們可能是功勞案或功勞墨將名籍的一部分。[19]李均明先生在其著作中將這11支簡以及居延新簡EPT50.10EPT56.99,居延漢簡合校10.17等共14支簡歸為“功勞墨將名籍”。[20]大庭脩先生將居延新簡EPT50.10的內容視為伐閱簿的內容,認為“所自占書功勞墨將名籍”,即指經官府受理後登記在官簿之中。這一官簿據前引《翟方進傳》,恐怕就是伐閱簿。[21]

細查居延新簡,EPT50.10為木牘,第一欄記有“居延甲渠侯官第十隧長公乘徐譚功將”,這個標題顯示出了木牘的性質,即為“功將”。[22]EPT50.14為竹簡,第一行載“張掖居延甲渠塞有秩候長公乘淳於湖中功二勞一歲四”,看不出其標題。兩簡處於同一個探方,雖然內容有相同的部份,但是一個用木牘,一個用竹簡,而且EPT50.14沒有標題,好似為一個簿書中的一支。因此筆者認為居延新簡EPT50.10EPT50.14是兩類性質不同的簡。另外,EPT52.36也為竹簡,第一行的格式與EPT50.14相同。但是對於李天虹先生搜集的以上11支簡是否是“伐閱簿”,筆者仍持保留態度。

從以上的文獻和資料漢簡實物可以看到,西漢成帝時期,官員升遷時,仍需準備伐閱簿,可惜的是關於“伐閱”簿的具體內容,我們並不清楚。而在新莽時期的簡牘中,伐閱已不是一個單一的簿書,而是和“累重、訾直”或“官簿”組成了一個複合簿書。

王彥輝先生認為里耶秦簡8-269這個“簿書的性質與汪桂海的分析吻合,應該屬於(漢簡中)‘累重訾直伐閱簿’一類的東西。”[23]筆者認為里耶秦簡8-269的性質便是它的標題所闡明的“伐閱”,它的內容包括所任之職及其時間、年齡、所經過的“計”、“戶計”等考核審計。居延新簡中的“累重訾直伐閱簿”是一個複合文書,其內容包括伐閱簿在內,我們現在並不能肯定“累重訾直伐閱簿”中“伐閱”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從《史記·高祖功臣侯年表序》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的記載,到顏師古對漢武帝和漢成帝“伐閱”資料的兩種解釋:“伐,積功也。閱,經歷也”、“伐,功勞也。閱,所經歷也”來看,隨著時代的發展,閱的涵義並沒有變化,而“伐”從“明其等”到“功”有所變化,秦、漢代的“伐閱”內容已經有所發展,漢代的“伐閱”中應記載有吏員的功。而且,在文獻上,到新莽時期,伐閱一詞不僅具體指代“伐閱簿書”,而且在一定場合也成為“功勞”的同義名詞。

 

、東漢後期伐閱的演變

以上我們討論了里耶秦簡8-269資中令史陽里釦的伐閱、西漢元延元年為擔任甲渠令史準備的伐閱以及王莽時期居延邊塞隧長的伐閱這些都是秦漢時期地方行政機構以及邊境軍事要塞機構最基層吏員的伐閱。對於秦朝低層吏員的選任,漢文帝時張釋之有所概括。張釋之隨文帝行幸虎圈,文帝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余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文帝欲拜虎圈嗇夫為上林令,張釋之勸阻云“秦以任刀筆之吏,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無惻隱之實。以故不聞其過,陵遲而至於二世,天下土崩。”[24]從現在公佈的《睡虎地秦墓竹簡》所見的《秦律十八種》、《法律答問》、《為吏之道》以及嶽麓山秦簡中的《為吏之道》等秦代實物資料,可以證明張釋之所言“秦代以任刀筆之吏”不假。而以上我們看到的里耶秦簡8-269中釦擔任過鄉史、田部史、縣令史,這些吏職便屬於“刀筆之吏”。

雖然漢朝鄙視秦朝以刀筆之吏治天下,但是在實際的行政運作中,尤其是在地方基層行政上,仍然重視培養熟悉文書行政的文吏。在《張家山二年律令·史律》中規定“史、卜子年十七歳學。史、卜、祝學童學三歳,學佴將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學童詣其守,皆會八月朔日試之。史學童以十五篇,能風(諷)書五千字以上,乃得爲史。有(又)以八 (體)試之,郡移其八 (體)課大史,大史誦課,取 (最)一人以爲其縣令四七五史,殿者勿以爲史。”[25]這是漢初時對地方基層行政吏員“史”的培養和考核。漢武帝建元五年春置五經博士,又在丞相公孫弘的請求下為博士置弟子員,在思想形態上,“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選官制度上,元光元年(西元前134年)漢武帝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之後大批儒生通過察舉制進入到國家行政體制中。但是在處理具體行政事務上,文吏仍起著重要作用。趙禹在漢武帝時便是以“刀筆吏積勞遷為禦史,上以為能,至中大夫。”[26]就連此時習《春秋》的大儒公孫弘也是“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27]受到漢武帝的重用。

到漢宣帝時“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當時的太子劉認為“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28]漢宣帝的言辭不僅道出了漢代的立國之道,即“霸王道雜之”,也可以看出當政者對文吏和儒生的態度。而在現實的行政事務上,文吏和儒生因學識、才德、行政事務能力(吏能)等方面各有所長短,所以二者之間矛盾凸顯。宣帝時以“好進士”著稱的何武“疾朋黨,問文吏必於儒者,問儒者必于文吏,以相參檢”[29],反映出了當時文吏和儒生之間的矛盾。

這個矛盾一直到東漢時,仍然存在。王充(西元27-97年)在其著作《論衡》中以“程材篇”、“量知篇”、“謝短篇”、“效力篇”、“別通篇”、“超奇篇”、“狀留篇”等七篇論疏,從吏能、行操、才力等各方面詳論文吏和儒生的優劣。而在《論衡·程材篇》中,他談到“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廷。”在此處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因為儒生沒有參與實際的政務,所以沒有“閥閱”,也即“功勞”,在升遷時處於劣勢。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長各一人。”劉昭補注中云:應劭曰漢官名秩曰:“丞皆選孝廉郎年少薄伐者,遷補府長史、都官令、候司馬。” 此處的“薄伐”並不是“簿伐”之意,“薄”即少,伐為功,而是功勞少之意;陵園丞選用孝廉郎中年齡小、功勞少之人擔任。第二,秦、西漢、王莽時期簡牘資料上常見的“伐閱”一詞在此變成了“閥閱”二字。而在同卷《謝短篇》中責問文吏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將,何指,說明當時還是有相關的資料,但一些文吏已經分不清“伐閱名籍墨將”,三者或有混淆,或者在一般的公文中,有的已經不太常用了。同時此處仍記為“伐閱”。在《論衡》同一卷中,“閥閱”和“伐閱”同見,而且意義相同。這說明在《論衡》的成書年代,[30]在功勞這個意義上,有“伐”字向“閥”轉變的趨勢。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成書於劉宋朝的《後漢書》。在其卷三《孝章帝紀》中記載建初元年(西元76年)三月己巳,漢章帝下詔曰:“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秏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此處的“閥閱”,已經加有“門”字。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曰:“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言前代舉人務取賢才,不拘門地。”但是從前文“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與“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對舉可以看到,此處的“閥閱”仍是功勞之意。雖然記載的是孝章帝建初元年的詔書,但是由於《後漢書》的作者為劉宋朝的範曄,其含義仍是“功勞”的“伐閱”在此地已經寫成了“閥閱”。在漢章帝建初七年左右,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寖疏,咎在州郡。韋彪上議曰:“……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31]閻步克先生認為:閥閱有三義,一謂功次,二謂官簿,三謂門閥。韋彪之郡國貢舉“不可純以閥閱”語,乃是就第一義而言的。[32]確實如此,韋彪以“閥閱”與“才行”對舉,主要針對之前陳事者所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此處的“閥閱”仍為功勞之意。

而在成書於東漢桓帝時的《潛夫論》中,王符(西元85-163年)感歎到:“嗚呼哀哉!凡今之人,言方行圓,口正心邪,行與言謬,心與口違;論古則知稱夷、齊、原、顏,言今則必官爵職位;虛談則知以德義為賢,貢薦則必閥閱為前。”[33]伐閱”一詞到漢桓帝時已經變成了“閥閱”,而且在“貢薦”時,也即當時的選官制度貢舉制和推薦制之前,閥閱仍是必要前提。

而且,《意林》所輯東漢末年仲長統(179—220)《昌言》謂當時“天下士有三俗,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一俗也”,在這裡“族姓”和“閥閱”並舉,可以看到一方面這時“伐”已轉變為“閥”,而且“閥閱”包含了“門第”的涵義。而《昌言》中的“俗士”,早在《潛夫論·論榮》中就已經出現,“今觀俗士之論也,以族舉德,以位命賢”,這也可以反映出東漢後期“閥閱”已含有門第世族之意。

爲什麽會在東漢後期有“伐閱”向“閥閱”這一轉變而且“伐閱”一詞的涵義延伸到“門第”了呢?清代番禹人徐在《說文解字注箋》卷十二中注箋“閥”字曰:“閥字從門者,蓋因閱而增之。”[34]從字形上解釋閥從門,是因為“閱”字而增加的,他主要從字形上解答了伐閱一詞的演變。

東漢國家承平日久,許多儒生通過察舉制或薦舉制進入到國家行政體制中,接觸到實際政務。漢順帝永建初年,左雄拜為尚書令,上書云:“鄉官部吏,職斯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筭,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35]之前的鄉部吏員基本上都由文吏擔任,由此產生了諸多弊端,尚書令左雄建議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其任職時間滿一年後,由宰府州郡辟舉。這樣一來,在靠積日為功勞這一點上,他們基本平等,因此鄉部這樣的基層機構的吏員辟舉不再以積日為伐閱功勞為前提。雖然這個建議最終還是沒有能夠實行,但是反映出此時統治階層積極的想讓沒有“功勞”的儒生也加入到最低層的行政事務中,這一點必然將降低靠實際的戰功和積日為功勞而升遷的重要性。

而且西漢到東漢時期,隨著儒學思想成為國家的思想體系,儒學和儒學教育成為國家官方意識形態中的重要一環,也發生了變化。大儒們往往講習一經,而這些大儒又是累世官員,因此形成了專解儒家經典的世家大族。其追隨的門徒儒生或家人在學習這些儒學經典後,通過察舉制或薦舉制進入到國家行政體制中。儒家經典的習得,尤其是與此相關的家門、師承,變得越來越重要。因此在這樣一種社會風氣下,注重個人戰功、行政事務中積日的“伐閱”功勞,被注重門第的“閥閱”所代替。朱紹侯先生在前引文中認為閥閱從西漢的功勞、資歷到東漢的門閥、門第含義的演變,說明了豪強地主向門閥地主發展的趨勢。[36]

三國曹魏時期,傅嘏在責難劉劭考課之法時說:“案品狀則實才未必當,任薄伐則德行未為敘。”[37]《三國志旁證》引何悼曰:“薄伐當作簿閥,猶云簿錄閥閱。”由於這種簿錄閥閱不僅記錄本人的閥閱,而且記錄父祖的閥閱(即家世),故又稱簿世。曹魏實行九品官人法,到西晉時已產生了很多弊端,尤其到東晉之時,推行門閥政治,選官只注重閥閱家世。《通典》卷一四《選舉二·歷代制魏》云“是以吏部不能審定覈天下人才士庶……唯能知其閥閱,非復辨其賢愚,所以劉毅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寒士。”梁朝鴻臚卿裴子野又論曰:“有晉以來,其流稍改,草澤高士,猶廁清塗,降及季年,專稱閥閱。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38]其中的“閥閱”均泛指門第、家世。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江南人事不獲已,須言閥閲,必以文翰,罕有面論者。盧文弨補注:此閥閲言家世。

唐宋以後,為了表豪門大族的功勞,在其大門兩側立有書寫功狀的柱子,稱為烏頭閥閱。《玉篇·門部》曰:“在左曰閥,在右曰閱。”《冊府元龜》云:“正門閥閱,一丈二尺,二柱相去一丈,柱端安瓦筒,墨染,號為烏頭梁。”這種閥閱成為名門大族的標誌,故時人就以閥閱作為名門巨室的代稱。

 

綜上所述,先秦時“伐”既指功臣謀士的功,又為其等次;閱為積日,即經歷之意。里耶秦簡8-269以“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閱”為標題,明確以“伐閱”連稱。在書寫格式上,分為四欄,其內容保存完整,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記錄官員的履歷,每一個階段的任職時間具體到“日”;第二部份記錄了官員的年齡、所經過的“錢計”、“戶計”等方面的審計和統計;第三部份為上級機構審核其履歷後,標明其所要遷轉的機構和官職。它不是一份抄錄的副件,而是一份實用的官員履歷、任職的伐閱文書。從秦、漢代的簡牘和文獻資料可以看出,“伐閱”不僅是指官吏在職時的政績和任職時間的長短,而且也是記錄官吏功勞和曆職年月的簿書。而到東漢後期,由於大量沒有積日“功勞”的儒生加入到最為基層的行政事務中,降低了靠實際的戰功和積日為功勞而升遷的重要性;而且此時專解儒家經典的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重要影響力,選官制度上更加注重門第,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伐”字上加“門”字,“伐閱”向“閥閱”轉變;而且“閥閱”一詞的涵義延伸到“門第”,魏晉南北朝時期指代門閥家世,唐宋以後“閥閱”更成了名門巨室的代稱。


附圖:

                 

 

8-269 258.11   EPT50.10   EPT50.14   EPT52.36    EPT56.99      EPT59.104

 

 



[1]程有為:《閥閱考辨》《史學月刊》1983年第6期,37-39

[2]朱紹侯:《西漢的功勞閥閱制度》《史學月刊》1984年第3期,15-24

[3] 大庭脩著,林劍鳴等譯:《秦漢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448455頁。

[4] 邢義田:《從居延漢簡看漢代軍隊的若干人事制度》之“伐閱訾直累重官簿”,《治國安邦: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556561頁。

[5]學界對 的解釋達二十餘種之多,一部份學者認為與軍功有關,絕大多數的學者認為是上級對下屬的嘉勉之辭。諸家對“蔑曆” 的訓釋,可以參見于省吾《釋“蔑 ”》,《東北人民大學人文科學學報》19562期;趙光賢《釋蔑 》,《歷史研究》1956年第11期,81-87頁;邱德修《商周金文蔑曆初探》,臺灣五南出版社1987;張光裕《新見曶鼎銘文對金文研究的意義》,《文物》20006。不過,晁福林先生最近認為,“作为一种勉励制度,“蔑曆之事, 多不因功勋而为而在于被蔑曆者品德高尚。”《金文“蔑曆”與西周勉勵制度》,《歷史研究》20081期等。

[6]唐蘭《蔑 新詁》,《文物》1979年第5期,36-42頁。徐中舒先生也認為:“蔑 是金文成語,有嘉獎功勞、計算業績之意。”參見徐中舒《先秦史論稿》之八“西周的衰亡”,成都:巴蜀出版社,1992

[7] 圖版見文后附圖,原釋文以“”、“户計”相次,而將“年卅六”置於其後。現按照《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中的釋文,分欄處理。

[8] 戴衛紅:《里耶秦簡所見“伐閱”文書》,《簡帛研究二一三》,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9] 《漢書》卷八三《朱博傳》

[10] 釋文見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照《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95年,428頁;圖版見简牍整理小组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九十九《居延汉简补编》(图版之二),235頁。

[11] 此處關於“遠備”的解釋,得到鄔文玲女史的教示,深表感謝。

[12] 大庭脩先生認為:公文自甲渠侯官发出,意为:“因管理转任而出现缺员,故向府申请由县补充缺员。” 《汉简研究》,108页。

[13] 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前言,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

[14] 以下所引居延新簡的材料,均見於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文化部古文獻室、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居延新簡:甲渠侯官與第四隧》,文物出版社,1990664641452440

[15] 以上参见永田英正:《居延汉简研究》(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16436页。汪桂海:《汉简丛考(一)》,载《简帛研究2001》,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82384页。

[16] 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144149頁。

[17] 胡平生《居延漢簡中的“功”與“勞”》,《文物》1995年第4期。

[18]大庭脩著,徐世虹譯:《漢簡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112頁。

[19] 邢義田:《從居延漢簡看漢代軍隊的若干人事制度》之“伐閱訾直累重官簿”,《治國安邦: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556561頁。

[20] 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科學出版社,2003148頁;李均明:《秦漢簡牘文書分類輯解》,文物出版社,2009379頁。

[21]大庭脩著,徐世虹譯:《漢簡研究》,118-119頁。

[22] 胡平生認為這支簡不是“閥閱簿”,而應是“功勞墨將名籍”類的文書。見《居延漢簡中的“功”與“勞”》,《文物》1995年第4期。

[23] 王彥輝:《《里耶秦简》(壹)所见秦代县乡机构设置问题蠡测》,《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

[24] 《史记》卷一〇二《张释之传》。

[25] 關於史律的研究,可參見廣瀨薰雄《张家山汉简所谓《史律》中有关践更之规定的探讨》,簡帛網;廣瀨薰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史律》札记》,簡帛網;曹旅寧:《《史律》中有關踐更規定的再探討》;王子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史律》“学童”小议,《文博》2007年第6》;趙平安:《新出《史律》与《史籀篇》的性质》,簡帛網。

[26] 《汉书》卷九〇《赵禹传》。

[27] 《史記》卷一一二《公孫弘列傳》。

[28] 《漢書》卷九《元帝紀》。

[29] 《漢書》卷八六《何武傳》。

[30]關於《論衡》成書的時間,目前學術界有兩種看法。一是其写作经历了自明帝永平初至章帝章和时或和帝永元初的三十余年间的看法,另一種為作于自明帝永平末至章帝建初末的十余年间,邵毅平:《論衡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年。

[31]《後漢書》卷二六《韋彪傳》。

[32] 閻步克:《察舉制度變遷史稿》,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50頁。

[33]王符:《潜夫论》卷八《交际》

[34]《说文解字注笺》,《續修四庫全書·經部·小學類》,494頁。

[35] 《後漢書》卷六一《左雄傳》。

[36]朱紹侯:《西漢的功勞閥閱制度》《史學月刊》1984年第3期,15-24程有為认为在魏晋南北朝的门阀政治下,选举用人特别注重门第故人们将“伐”字加上“门”而成“阀”,“伐阅”就写成“阀阅”了。見程有為:《閥閱考辨》,《史學月刊》1983年第6期,37-39頁。

[37] 《三国志》卷二一《魏書·传》

[38] 《通典》卷一六《選舉四·雜議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