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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与殷墟甲骨文材料

发布日期:2016-03-03 原文刊于:《光明日报·国学》2013年8月13日
刘源

《春秋》与殷墟甲骨文材料

刘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诗》、《书》、《礼》、《易》、《春秋》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文献,记载着商周两代的重大事件、典章制度、礼仪诗歌、社会生活,堪称华夏民族的“圣经”,汉唐以来被儒家奉为经典。其中,《春秋》是东周时代的鲁史,也是我国保存至今的第一部史书。自战国至清代,学者一直为《春秋》及其三传《左氏》、《公羊》、《谷梁》作注疏,训诂字句,阐释义理。今天,解读、研究《春秋》仍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学术工作,要在前人成果基础上更进一步,必须充分利用出土文献材料,特别应加强殷墟甲骨文与《春秋》的对读和互训。

 

《春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讫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或十六年(前479年),基本是鲁太史所书的原始记录。从周初形势分析,鲁太史的来源是殷人史官。鲁是周王室分封在今山东曲阜的侯,是稳固东方、镇抚东夷的重要力量,始封君为周公长子伯禽。据《左传》定公四年的记载,周公辅佐成王,分封鲁侯、卫侯、晋侯是周初的一件大事。鲁侯被赐予人民(即“殷民六族”)、土地、官员、礼器、典册,以及祝宗卜史。祝宗卜史是当时掌握文字、礼仪、沟通鬼神的阶层,其职事相近。所以卜史往往不分,学者或通称其为史官。鲁太史在祝宗卜史之列,身份当为殷遗贵族。周人文化本较落后,受殷文化影响很大,武王克商后,为统治国家及建立礼乐制度的需要,特别重视、亟需谙熟文字、礼仪、治乱成败的史官。殷人史官世代承袭其职,在殷王室覆灭后,遂转而为周王室及其贵族家族服务。从史墙盘、作册大方鼎、夨令方彝等西周铜器铭文可知,周初王室曾妥善安置前来效力的殷人史官以为己用,如武王命周公将微史家族(族徽为木羊册册)居于周原;位高权重的执政贵族也广泛任用殷人史官,如周公、召公家族中有来自同一家族的作册令、作册大,其族徽均为“鸟丙册”。鲁侯出身于地位显赫的周公家族,且受到王室器重,故也得到殷人史官,使这听命于左右。除鲁之外,齐、晋等诸侯亦有太史等世袭史官,其来源也应是殷遗贵族中的文化阶层。

 

殷人史官记事,其遣词用字有较为固定的形式。我们今日已无法看到殷人用毛笔书写的竹简木牍,但仍可从甲骨刻辞、青铜器铭文等出土文献中窥见当时卜史行文的传统笔法。特别是殷墟出土的15万片有字甲骨(据胡厚宣先生统计数据),直接反映了殷人史官的记述习惯、政治观念和鬼神思想。殷墟甲骨文中的绝大多数材料是卜辞,即占卜记录,但包含鬼神、祭祀、战争、农业、田猎、天象、疾病、历法等丰富内容,涉及当时社会中王室、贵族、平民和奴隶等各个阶层。经过百余年的研究,学者已从殷墟甲骨文中归纳出众多辞例。这些辞例对考释文字、训诂词句颇为重要。如甲骨学甫一起步,孙诒让即据卜辞辞例释出“贞”字,但亦因相关辞例不足,导致他将“王”字误释为“立”。又如学者经过阅读大量卜辞,得知“我受年”、“帝授我又”等常见内容中的我指商王室而言,并非是商王自称。我们认识殷人史官的笔法,就主要根据殷墟甲骨文的辞例。

 

史官父子世袭,其记事方式也代代传承。直至春秋,诸侯太史的笔法仍保持着较多传统特点。因此,我们对读殷墟甲骨文与《春秋》,会看到二者文字有不少相同之处。这里暂举数例说明。

 

《春秋》僖公二十六年及文公十五年皆书“齐人侵我西鄙”、文公七年书“狄侵我西鄙”、襄公十四年书“莒人侵我东鄙”。其中“某侵我某鄙”的记述方式,早已见于殷墟甲骨文,如罗振玉旧藏一版卜骨精品(即《殷虚书契菁华》第一片,现藏国家博物馆),其上契刻宾组大字卜辞,有“沚戛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工*方亦侵我西鄙田”的记载。上述诸例中的我均指我方,在《春秋》中指鲁,在殷墟卜辞中指沚戛的属地;鄙是边地,鄙中有邑,小邑规模略同于村落。《春秋》未见“某征我”之例,但“某伐我”、“某伐我某鄙”的记载史不绝书,如庄公十九年“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僖公二十六年“齐人伐我北鄙”、文公十四年“邾人伐我南鄙”、襄公八年“莒侯伐我东鄙”等,此类文字与殷墟卜辞相比,笔法也基本一致。

 

史官言征,是说大举攻伐,言侵,是说军事行动隐蔽。《左传》庄公二十九年传例云:“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与殷墟卜辞反映的侵、伐规模基本相当:商王武丁“伐”敌对方国,出兵人数一般是三千人(《英藏》558559)或五千人(《合集》64096539),多者则可达到一万三千(《英藏》150“登妇好三千登旅万);而“侵”的规模相对较小,如*一次入侵,被侵犯的只有七十五人(《合集》6057正)。从殷至春秋,史官言伐,均不分内外,也是传统笔法。殷墟卜辞中屡见商王武丁“伐土方”、“伐*方”、“伐下危”、“伐召方”,是自内向外;帝辛时“遇人方伐东国”(《辑佚》690)、“遇盂方率伐西国”(《合补》11242),是从外而来。西周金文中的“唯王命明公遣三族伐东国”(鲁侯簋,《集成》4029,成王世)、“唯周公于征伐东夷”(方鼎,《集成》2739,成王世)、“唯王命南宫伐反虎方之年”(中方鼎、《集成》27512752,昭王世),是自内向外;而“淮夷敢伐内国”(彔卣,《集成》5420,穆王世)、“噩侯驭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东国、南国”(禹鼎,《集成》2833,厉王世),是由外而来。《春秋》虽无“我”向外征伐之例,但《左传》襄公十一年载郑卿子展有“我伐宋”之语,可为佐证。

 

《春秋》记载天象、物候的文字也延续了殷代史官的笔法。如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僖公三年“六月,雨”,殷墟卜辞中此类“雨”、“不雨”的简单记录也很普遍,两相比较,完全一致。《春秋》记载日食30余次,皆用“日有食之”,殷墟卜辞记载日食、月食,亦用“日有食”、“月有食”、“日月有食”,基本一致。桓公元年、襄公二十四年记载洪水用“大水”,殷墟卜辞亦有同例,如“今秋禾不遘大水”(《合集》33351),《左传》桓公元年传例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训诂卜辞亦较恰当。宣公十六年记载农业丰收用“大有年”,所谓“有年”的说法,也是继承自殷代史官,殷墟卜辞常见“受有年”,其例甚多,此不烦举。

 

《春秋》中还有一些语句与殷墟卜辞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其中关键字、词的用法一致,读者很容易看出其中的联系。如僖公二十年书“新作南门”、定公二年书“新作雉门及两观”,“作”的意思是建造;殷墟卜辞中作也有此用法,典型者如“王作邑”(《合集》14201)。如僖公二十六年书“公以楚师伐齐”,以是率领之义,传例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以字的此种用法亦源自殷墟卜辞,如王命贵族以众伐敌方(《合集》2831976),以众垦田(《合集》31970)之例,都是甲骨学者十分熟悉的。此外,《春秋》常书“公至自某地”,隐公二年有“公至自唐”,哀公十年有“公至自伐齐”,“至自”的说法,也很容易使人想到商代语言,如殷墟卜辞曰“有至自东”(《合集》3183)、“其先行至自戉”及“其先戉至自行”(行与戉都是地名,《合集》4276+《天理》149,蔡哲茂缀)。上述《春秋》与殷墟卜辞中常见字、习语用法相同,也是史官家族世代授受,笔法相承的结果。

 

《左传》比《春秋》晚出,成书于战国早期,系参考多种诸侯史书综合而成,其中夹杂着不少孔丘曰、君子曰等评论的话,整体上看是解说《春秋》的书。《左传》利用的原始文献,有不少就取自诸侯太史,故《左传》文字及其反映的礼仪制度也可与殷墟甲骨文相互对照。如《左传》昭公十八年:“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通过祭祀四方神和土地神以祛除灾祸。这种鬼神观念及祭祀礼仪,其源头在殷代,殷墟卜辞中经常见到“方社并祭”及“宁于四方”、“宁某灾疫于四方”(如宁风、宁疾)的材料即为明证。最近周公庙遗址发现了“宁风于四方”的西周卜甲刻辞,更能说明四方神、土地神崇拜自殷、西周至春秋,没有中断。又如《左传》昭公五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谈及当时的纪时制度,其中旦日、食日、日中(中日)几个具体的时称,都见于殷墟卜辞。我们目前已了解殷人的纪时制度:旦为清晨、食日是上午的一段时间,日中是中午。(对殷历有兴趣的学者,可参看常玉芝《商代历法研究》。)学者如联系甲骨文材料,即可避免对《左传》中时称的误解。据上面两例,《左传》因系战国初期人编纂,其文笔与殷墟甲骨文相比,已不像鲁太史所书《春秋》那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殷人史官记述传统仍隐约可见,甚至可反映春秋时期华夏诸族仍保留与继承着一些殷代的制度。

 

上文不惮冗烦,举了一些《春秋》、《左传》与殷墟甲骨文能够相互对照研究的例子,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希望今后学者研治《春秋》时能够重视、参考出土文献,特别是要多利用甲骨文材料。另一方面,甲骨学者虽然在论著中经常征引先秦经典,但对于《春秋》与殷墟卜辞笔法的相似性和二者之间的联系,也未暇多想。事实上,《春秋》及训诂其重要字词的《左传》传例,亦有助于甲骨文字的考释和解读。仅以释读战争类卜辞而言,《春秋》中“围”、“执”、“灭”、“取”等记述战争的常用字,及《左传》庄公十一年传例“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儁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均是颇有启示性的线索。

 

周王室及诸侯任用殷人史官的政策,及其导致的《春秋》与殷墟甲骨卜辞笔法的相似性,亦有助于探讨孔子是否修《春秋》的问题。以本文的视角来看,《春秋》记述史事,文笔简洁,渊源有自,显然是世袭其职的鲁太史所书。孔子云“述而不作”,并非虚言。当然,孔子及其弟子在保存、解说、传播《春秋》方面,有很大的贡献,其部分主张和看法,在《左传》中就有所体现。所谓“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春秋》是历代鲁太史的手笔,反映的只是商周史官的传统记述原则与政治观念,其中大多数思想为孔子接受、欣赏并加以宣扬,故后世有学者遂误以为孔子曾修订《春秋》。过去,杨伯峻等学者已指出《春秋》为鲁太史所作,现在再补充殷墟甲骨文的证据,大概可以平息孔子是否修过《春秋》的争议。

 

商周以来的史官传统也有裨于思考诸子是否出于王官的问题。春秋是先秦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为商周以来贵族社会的尾声。王室衰微、贵族没落,导致传统政治格局发生上陵下替的巨大改变,士人逐渐崛起,成为创造、传播思想文化的主体,开启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但追本溯源,在殷代与西周,文字、历法、礼仪主要掌握在以史官为核心的祝宗卜史阶层,诗歌、乐舞也主要是贵族来学习和欣赏,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春秋。至春秋末年,随着一些诸侯公室及卿大夫家族相继倾覆,史官离散,贵族子弟降在皂隶,遂将典籍、知识传播到民间,促进了士人阶层文化的提升。因此讨论诸子是否出于王官问题,不必拘泥于辨析某家出于某官的细节,而应考虑王室、公室乃至卿大夫家族衰微,社会上下流动,形成文化逐步下移的历史大背景。殷代以来史官群体在知识文化方面的世代传承和积累,可以说为春秋末年至战国时代诸子思想提供了生长和繁荣的沃土。从这个角度看,不能简单否认诸子出于王官的说法。

 

最后要说的是,《春秋》虽然反映了商周史官的传统笔法,但也有不同于殷代、西周史官的记述方式。如《春秋》记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四季),以时系年,既不同于殷墟卜辞中记录年、月、日三要素的方法,也不同于西周金文中记录年、月、月相、日四要素的方法,很可能是春秋史官的发明。故今后研究《春秋》,除了考察与殷卜辞、殷周金文的相似性外,也应发现其不同之处,探讨其间为何存在差异的原因。

 

(原载《光明日报·国学》20138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