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所处位置:首页>>综合呈现>>文献
选择文字大小[大] [中] [小]

《纪事录》:朱元璋老侍卫眼中的明朝“建国大业”

发布日期:2019-01-04 原文刊于:中华书局

《纪事录笺证》

[]俞本 撰  李新峰 笺证

版式:繁体竖排

装帧:32  平装

书号:9787101109825

定价:76.00

 

内容简介

《纪事录》原名《皇明纪事录》,元末明初俞本撰,后由张大同删定,易名为《明兴野记》。全书分上下两卷,以编年体记录元末至正十一年(1351)至明初建文四年(1402)的大章小节,内容涵盖战争、制度以至秘闻谣传、世情百态,语无顾忌,可补《明太祖实录》之阙,纠《实录》之误,辨《实录》之伪。

作者简介

俞本,字从道,高邮人,元末兵兴不久即加入濠州红军,曾任侍卫朱元璋的帐前黄旗先锋,洪武初年隶属凤翔卫,此后以“骑士”身份驻守河州,深得都指挥使宁正信用,曾接近过韩国公李善长、卫国公邓愈。洪武末年,俞本据回忆和相关资料写成《纪事录》,建文和永乐初年又有所增订。

李新峰,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明代政治史、制度史、历史地理。著有《纪事录笺证》《明代卫所政区研究》《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等。

 

目录

整理前言

凡例

    版本与校勘

    注释

纪事录卷之上

    辛卯 元顺帝 至正十一年(公元一三五一年)

    壬辰 元 至正十二年(公元一三五二年)

    癸巳 至正十三年(公元一三五三年)

    甲午 至正十四年(公元一三五四年)

    乙未 至正十五年(公元一三五五年)

    丙申 至正十六年(公元一三五六年)

    丁酉 至正十七年(公元一三五七年)

    戊戌 至正十八年(公元一三五八年)

    己亥 至正十九年(公元一三五九年)

    庚子 至正二十年(公元一三六〇年)

    辛丑 至正二十一年(公元一三六一年)

    壬寅 至正二十二年(公元一三六二年)

    癸卯 至正二十三年(公元一三六三年)

    甲辰 至正二十四年(公元一三六四年)

    乙巳 至正二十五年(公元一三六五年)

    丙午 至正二十六年(公元一三六六年)

    丁未 至正二十七年(公元一三六七年)

纪事录卷之下

    戊申 吴元二年(公元一三六八年)

    洪武二年 己酉(公元一三六九年)

    洪武三年 庚戌(公元一三七〇年)

    洪武四年 辛亥(公元一三七一年)

    洪武五年 壬子(公元一三七二年)

    洪武六年 癸丑(公元一三七三年)

    洪武七年 甲寅(公元一三七四年)

    洪武八年 乙卯(公元一三七五年)

    洪武九年 丙辰(公元一三七六年)

    洪武十年 丁巳(公元一三七七年)

    洪武十一年 戊午(公元一三七八年)

    洪武十二年 己未(公元一三七九年)

    洪武十三年 庚申(公元一三八〇年)

    洪武十四年 辛酉(公元一三八一年)

    洪武十五年 壬戌(公元一三八二年)

    洪武十六年 癸亥(公元一三八三年)

    洪武十七年 甲子(公元一三八四年)

    洪武十八年 乙丑(公元一三八五年)

    洪武十九年 丙寅(公元一三八六年)

    洪武二十年 丁卯(公元一三八七年)

    洪武二十一年 戊辰(公元一三八八年)

    洪武二十二年 己巳(公元一三八九年)

    洪武二十三年 庚午(公元一三九〇年)

    洪武二十四年 辛未(公元一三九一年)

    洪武二十五年 壬申(公元一三九二年)

    洪武二十六年 癸酉(公元一三九三年)

    洪武二十七年 甲戌(公元一三九四年)

    洪武二十八年 乙亥(公元一三九五年)

    洪武二十九年 丙子(公元一三九六年)

    洪武三十年 丁丑(公元一三九七年)

    〔洪武三十一年 戊寅〕(公元一三九八年)

    洪武三十二年(公元一三九九年)

参考文献

    普通史料

    方志

    现代地图

    研究论著

后记

重印补记

 

《纪事录》,原名《皇明纪事录》,作者是元末明初的俞本。俞本何许人也?他早年即加入濠州红军,还曾担任过朱元璋的帐前黄旗先锋。洪武初年隶属凤翔卫,此后以“骑士”身份驻守河州,深得都指挥使宁正欣赏,与明朝开国元勋李善长、邓愈等都有过“亲密接触”。俞本晚年据回忆和相关资料写成的这部《纪事录》,为我们描绘了一名朱元璋老侍卫眼中的明朝“建国大业”。

《纪事录》从一个粗具史学意识的老兵的视角,记录了其亲历的明朝建国与开拓河州的军事历程,及其亲见亲闻的元末明初许多富有细节的重要事迹,以时人记时事,非常珍贵。全书约四万字,编年体,分上下两卷。上卷记事从元顺帝至正十一年至二十七年(1351—1367),相当于明朝开国史;下卷记述洪武元年至三十二年(1368—1399)事迹,主要是俞本在河州戍边时的所见所闻。其中不少颇具野史兴味的记载,比如关于朱元璋的好色:

丁酉  至正十七年(1357):

故元帅韦德成妻美,上令移居后庭,通而生子,名曰朱生。或谏曰:“故将之妻不可纳。”遂以本妇配总管胡汝名,朱生随母往焉。以德成义子韦正袭为元帅,仍领其众。

乙巳  至正二十五年(1365):

上闻相国部下宣使熊义妹色美,欲纳为宫人,令都事张来释为媒,通言于熊义母。允,纳聘财讫,择日归内。来释启曰:“熊氏女许参政杨希武弟杨希圣久矣。”上怒曰:“汝既为媒,令臣民知吾之过。”立命将士提于内桥,众刀砍为泥,示众。追回财礼等物,仍令与杨希圣为婚。希圣终不敢娶。

再比如关于朱元璋杀功臣:

洪武七年(1374):

德庆侯廖永忠,卧床、器用、鞍辔韂镫僭拟御用,家人密奏。上宣永忠曰:“汝知罪乎︖”答曰:已知矣。曰:汝知何罪︖”答曰:天下已定,臣岂无罪乎︖”上怒曰:汝以朕为汉高祖杀韩信耶︖”遂命刑部以床帐、器皿、鞍辔韂镫、雕金钑花龙凤各样僭用御物榜示天下,筑天牢羁之,给美饍。或奏曰:永忠热甚。敕校尉日汲凉水数十桶浇之。后成瘫疾,不能行,御杖四十令归,数日而卒。天下哀之。

《纪事录》自清初失传,至现代被重新发现,有人对其可信程度尚有疑问,斥为“伪书”。本书整理者李新峰教授研究认为,《纪事录》所记之事皆可考可证,绝非杜撰,但作者俞本一方面学养有限,文辞鄙陋,晚年著述回忆错乱,导致原始材料编排错讹百出;另一方面直抒己见,全不顾忌为尊者讳,但凭一己之好恶,难免记事偏颇,甚至是非颠倒。《纪事录》作为当时社会下层亲历者所写的回忆录类野史,它提供的独特而细致的史料非常珍贵,但只有经过相关史料的检验对照,并分析作者存真或致误的可能性之后,方可徵信。《纪事录笺证》所做的,就是这样一个辨误存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