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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宋史研究综述

发布日期:2014-07-16 原文刊于:
梁建国

2013年中国大陆的宋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出版有论文集和专著50余部,发表有论文约600余篇。现将主要内容综述如下,限于篇幅与信息的不足,难免有所遗漏,敬请方家补正。

一、政治史

政治。王瑞来《范吕解仇公案再探讨》(《历史研究》1期》)认为,无论是范纯仁所坚持的未解仇,还是欧阳修主张的解仇,都是不同认知层面上的事实;摆脱历史上二人是否解仇的纠结,透过宋代历史的大背景来审视范吕解仇公案以及后世展开的争论,由这一公案引出的历史事实如何认定、历史如何阐释的问题,则或具有广泛意义上的方法论启示。焕力《范仲淹集团“朋党”问题辨——以腾宗谅事件争议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3)将焦点集中在庆历年间引起朝廷激烈争议的腾宗谅事件与范仲淹同仁的联系上,着力对事件发展过程中范仲淹和同仁的观点与作为展开细致梳理,认为范仲淹及同仁确有集团意识,但是其行径无、朋党、之迹。陈瑞娟《论宋仁宗至和二年陈执中罢相之深层原因》(《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期)认为,宋仁宗至和二年陈执中被免相的过程中交织着台谏、宰辅与皇帝之间的复杂关系,这其中既有宰辅与台谏的矛盾,也有仁宗对台谏的抗拒。盛险峰《三教共相:宋代皇帝气象——以<宋史>本纪为中心的考察》(《安徽大学学报》3期)认为,《宋史》本纪记载皇帝气象具有三教共相的特征,反映了宋代多元一体的政治文化特质:帝诞气象的三教交融,拓展了皇权的文化基础;皇帝个体、群体素质及其家国政治气象的三教合一,表明君主集权政治的加强。方诚峰《元祐“调停”与宋哲宗绍述前夜》(《中华文史论丛》4期)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的“调停”事件入手,探讨哲宗朝政治从"更化"向绍述转变的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王晴《李纲与蔡京父子关系考辨》(《浙江学刊》5期)从徽宗内禅入手,分析考察李纲与蔡京父子的关系,证实李纲由蔡氏荐引,得到钦宗的重用,靖康初,李纲为报蔡氏提携之恩,有阴庇蔡氏的举动,但李纲并非蔡氏同党,没有参与蔡氏祸国殃民的活动,并且在重大问题上对蔡氏父子有所抵制。黄宽重《“嘉定现象”的研究议题与资料》(《中国史研究》2期)对宋史研究现状进行了深度思考,探讨了“嘉定现象”的概念及研究议题、研究资料与方法。王曾瑜、贾芳芳《陆游与汤思退、宋高宗——兼谈中国古代专制政权与士大夫的关系》等(《中华文史论丛》4期)通过论述陆游与宋高宗、汤思退的关系,认为如陆游那样的士大夫一方面忠于儒家的教义中的良知和正义,故对现实恶浊政治有极多的反感和不满,另一方面又囿于儒家的忠君思想,是标准的专制政治拥护者。贾芳芳《宋代地方豪民与政府的关系》(《河北大学学报》4期)认为,宋代地方政府与豪民的关系复杂,有勾结,有摩擦,也有镇压,与地方政府以勾结为主的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宋代地方豪民以“豪横”为主的性质。贾芳芳《论宋代地方政治中的“上交谄”和“足上供”现象》(《史学集刊》3期)认为,地方政治中的“上交谄”和“足上供”之风,不仅令地方政风败坏,地方百姓受难,也给赵宋王朝的统治带来了隐患。更多还原

官僚制度。专著有李昌宪《五代两宋时期政治制度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李昌宪《宋朝官品令与合班之制复原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田志光《北宋宰辅政务决策与运作研究》(人民出版社)等。论文有:王丽《唐宋试判制度试探——兼论唐宋选官制度的变化》(《文史哲》6期)对唐至北宋试判制度进行较系统的考察,并以北宋试判为中心,探讨了唐宋选官制度的变迁。邢琳《宋代县级官员失职行为及其原因考察》(《中州学刊》4期)认为,宋代县级官员的失职行为主要表现为荐举官员保举不当、追捕逃犯不力、长官事不躬亲、灾情隐匿不报等现象,并分析了其产生的四个原因。张卫忠《北宋前期试衔研究》(《中国史研究》1期)在与唐、五代比较的基础上,对北宋前期的试衔进行重新分类,并讨论其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周佳《北宋前期日朝的形成与运行》(《中国史研究》2期)通过考察由君主亲自主持的,以垂拱殿早朝为核心的御殿听政活动,认为日朝的形成背后,既含有北宋创业君主防范壅蔽、独断政事与躬亲庶务的用心,也出于国初稳定统治秩序的特殊需要。丁义珏《北宋覆奏制度述论》(《中华文史论丛》4期)认为,覆奏制度在宋初逐步发展完善,北宋中期,决策倾向高效原则,覆奏趋向精简,又因防止宦官欺蔽而趋向细密,这都为北宋末期皇帝个人专权力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王化雨《北宋后期三省奏事班次考》(《北京大学学报》2期)认为,元丰五年宋神宗实行三省分班奏事制度,之后的统治者又逐渐进行了调整,最终在哲宗朝改为合班奏事;这些变化与元丰后各政治势力消长与博弈存在着密切关联,是我们了解当时政局演变的重要线索。丁建军、贾亚方《简论宋代丁忧制度对官员仕途的影响》(《大连大学学报》2期)宋朝政府为确保丁忧制度的执行,在政策和法律方面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对个别官员为了权位、利禄而“匿丧”或营求起复等有违孝道的行为,不仅社会舆论会进行谴责,而且朝廷也会给予处罚;而对于“孝感于天”的人朝廷则会授予官职或加官进爵。武小平《论宋代三省冗吏的形成》(《云南社会科学》1期)以宋代三省制的变迁为线索,探究不同时期三省吏员的人员配置变化及其特点,以期窥得宋代冗吏的形成过程。

文书。徐谓礼文书的发现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新的研究热点。《文史》第4辑发表了一组专栏文章,分别是:周佳《南宋基层文官履历文书考释——以浙江武义县南宋徐谓礼墓出土文书为例》、魏峰《宋代印纸批书试论——以新发现徐谓礼文书为例》(《文史》4)、王宇《<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与南宋地方官员管理制度的再认识——以知州的荐举和考课为例》等。王刚《宋代印纸的概念和流转程序——兼及印纸作为仕宦象征的意义》(《兰州学刊》4期)结合传世文献和新出《武义县南宋徐谓礼文书》的实物资料,针对宋代印纸的概念、流转过程和象征意义三个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说明印纸概念、流转程序以及印纸作为仕宦象征物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解释徐谓礼文书下葬的合理性。

其他与文书相关的论文还有:张祎《中书、尚书省劄子与宋代皇权运作》(《历史研究》5期)指出,中书劄子是北宋前期宰相机构中书门下处理日常政务、下达行政指令使用的一种文书形式;元丰以后,适应新的中枢体制,改为尚书省劄子,简称省劄,它是宋代皇权强化背景下出现的新事物,其行用又助成了皇权政治的演进。曹家齐《两宋朝廷与岭南之间的文书传递》(《中国史研究》3期)通过对两宋朝廷与岭南地区之间文书传递诸问题的考察,探讨了文书传递经行路线、具体方式、手段和效果等等。田志光《北宋前期中书宰辅在政令颁行中的权力运作》(《河南大学学报》3期)通过对内制、外制、敕令、熟状、札子等政令文书的起草与颁行等过程的分析,窥探北宋前期中书宰辅的权力运作情况。印纸是宋代考课手段的重要载体。杨芹《宋人文集收录制诰之举论析》(《史学月刊》3期)指出,宋代诸多制诰篇章在完成朝廷人事任命之后,常被时人私加保留,编次成卷,合入文集,广泛流传,并探讨了此举的情况及合法性、目的及相关途径。

 

科举制度。李裕民《寻找唐宋科举制度变革的转折点》(《北京大学学报》2期)认为,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扩大进士录取名额,是唐宋科举制度变革的转折点,并起了三大作用;同时从大视野的角度观察与此相关的两个问题:录取特奏名进士和恩荫制度,认为它们都有存在的合理性,是宋代科举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穆朝庆《论宋代的“赐科名”》(《中州学刊》6期)分析了宋代的“赐科名”制度的创置渊薮、实施状况、社会功能及政治利弊等方面。

礼仪制度。郑庆寰、包伟民《礼仪空间与地方统治——以宋代地方官出迎诏敕为中心》(《浙江社会科学》201211期)以礼仪活动展开的空间为切入点,对宋代地方官员出迎诏敕的仪式进行个案分析,讨论礼仪与空间的关系。雷博《北宋神宗朝熙宁时期的礼文建设考论》(《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期)对宋神宗朝的礼文建设进行观察,区分熙宁和元丰时期的差别,把元丰礼文变革视作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并在熙宁期间的施设措置中寻找其“原因”和渐变的脉络。王风《宋代修礼机构研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1期)认为,宋代俢礼机构的设置、礼官的运作、礼典的编撰与宋代皇权的强化息息相关,特别是皇帝通过建立不同名目的礼仪院、俢礼机构,利用这些机构编撰的礼文,将个人的意志渗透到国家礼典和仪注中,以此强化皇权。姚永辉《反思与再造:宋代士人对礼治与制礼的讨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4)认为,宋代士人在检讨此前礼仪制作得失的基础上,对礼仪文本的改造之法也展开了讨论,尤以朱熹的观点为重,提出整体改造、上下有序、吉凶相称,考订节文度数、推明其义等诸多准则或方法。吕肖奂《论宋代内外制的礼仪功能与审美性能》(《江海学刊》4期)认为,宋代内外制的政治功能要通过礼仪化表达才能实现,以至于有时礼仪功能甚至高于其政治功能;内外制作为公文,当时人十分重视其文饰化、审美性,以至于审美性能其实超过了实用性能;加上学士舍在撰写内外制时有意识增加了其审美性能,因而使内外制成为与今人公文理念完全不同的美文。李克华、崇庆《宋代外交礼仪活动的经费保障》(《阴山学刊》1期)指出,宋代无论中央抑或地方,外交礼仪活动的经费开销是很大的,因此宋朝外交礼仪活动经费的安排出现了专门化、分工明确化的趋势。经费从申请到取得被严格控制,并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上级监司的监督。这些都体现出宋朝外交经费使用制度上的成熟性与合理化,从而更有利于外事活动的开展。邱源媛《宋代宫廷雅乐的复古之风》(《故宮博物院院刊》3期)梳理了有宋一代雅乐制作的过程以及其他倡兴雅乐的措施,重点考察了君臣的制乐行为、制乐思想,指出宋朝君臣对雅乐制作甚为重视,前后凡六次改制,均以“复古”、“正雅”为出发点,忽略了真正的音乐艺术性。《文史》第4辑还发表有两篇论文,分别是:陆敏珍《宋代家礼与儒家日常生活的重构》(《文史》4)、叶纯芳《朱熹、黄榦及杨复祭礼学的形成》(《文史》4)等。

    民族关系。专著有杨文《北宋经略河湟吐蕃民族政策研究》(中国文史出版社)等。论文有:张鹏《宋辽交聘中的“走出去”与“软实力”——以宋辽交聘中的礼物往还为中心》(《美术研究》2期)以宋辽交聘中诞辰岁节的礼物往还为考察对象,透析致礼的内容、标准、呈现方式和产生的影响,尝试深入了解宋辽外交礼物所承载的意义与任务。陈武强《论盟约在宋代民族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北方论丛》2期)指出,两宋时期,盟约被广泛运用于民族社会内部事务中,加强了蕃族社会内部部落间的互助关系;与此同时,盟约还常用于宋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外交斡旋、条约缔结及其他社会事务中,承担着消弭矛盾、构建和平的积极作用。高小强《试论宋代西南民族边区羁縻政策的特点》(《大连大学学报》4)认为,宋代羁縻政策的重点是生蛮地区,羁縻州县主要设置于黎、雅、茂、威和叙州等地,其疆域不大但羁縻州县官吏却有很大的自治权力。曹国宁《解析宋代的和亲理念》(《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期)认为,宋朝中原民族正统的民族观、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守内虚外的施政方针及理学的萌芽与兴盛是影响和亲理念的重要因素。

对外关系。曾祥波《宋代同文馆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3期)指出,同文馆首建于宋代,本是接待高丽、青唐使节的驿馆;因经常闲置而被频繁借作他用,重要者如北宋“同文馆唱和之集”与“同文馆之狱”、南宋“同文馆试”。程民生《宋代的翻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期)论述了宋代译者的社会作用与地位、翻译的水平与人才,以及翻译失实及法律制裁。仝相卿《宋朝对辽外交活动中的“翻译”初探》(《史学月刊》8期)论述了宋辽使者沟通中的翻译人员及活动、辽使觐见宋帝时的翻译活动、翻译人员的管理机构及制度。朱溢《北宋外交机构的形成与演变——以官僚体制和周边局势的变动为线索》(《史学月刊》12期)认为,北宋的外交机构之多之复杂,在帝制时代极富特色,这既是受制于官僚体制整体架构演进的结果,更是与其面对的复杂的周边形势有关;分而治之、区别对待始终是澶渊之盟后北宋政府处理外交事务的一个基本准则,即便在元丰官制改革后也是如此。

    法律制度。专著有陈玉忠《宋代刑事审判权制约机制研究》(人民出版社)等。论文有:倪彬《“敌国”互市之“厉禁”——两宋榷场相关法律、法规浅析》(宁夏社会科学》3期)以两宋材料为主考察了与榷场相关的三个方面的法律内容:交易违禁货物的处罚;谋私利、经营不当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外交关系、查禁和派出间谍、保护榷场等带有政治意味的法规。程民生《宋代民间的武器及政府管制》(《中国史研究》3期)认为,在社会矛盾日益严重的背景中,宋代民间武器与政府管制基本趋势,大致是民间的非法武器越来越多,政府的管制越来越多,但实际情况却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历史事实而言是失败的。魏文超、华志强《论宋代的检验制度》(《阜阳师范学院学报》1)认为,中国古代检验技术在宋代达到了最高水平,宋代检验制度实现了检验主体的专业化与检验程序的规范化,实行以尸体检验为中心的全方位检验模式。高玉玲《论宋代的民事息讼——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中心》(《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26期)宋代民事息讼在司法中运用之广、方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其富有特色的民事息讼方式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保护民事权利、缓解家庭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晓龙、杜敬红《宋代监司对宋代法律文明建设的贡献》(《河北大学学报》6期)认为,宋代监司官员在对地方监管过程中,广泛参与司法事务,在立法、司法、法律宣传和教育等领域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宋代法律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张正印《宋代“鞫谳分司”辨析》(《当代法学》1期)认为,宋代的“鞫谳分司”主要体现在胥吏层次,官员之间的分职并不严格;在其产生、结构和功能诸方面都与魏晋时出现的“鞫谳分司”存在很大区别。孙健《宋代行政法中的“例”、“法”关系——以封赠制度为例》(《云南社会科学》3期)通过考察宋代封赠制度中“法”与“例”的冲突与互补,进而透视宋代行政法领域中的“法”、“例”关系,认为以往基于二元对立观点对“例”的单方面批评,忽视了“例”对于“法”的补充、辅助作用,有失客观。张本顺《宋代狱讼胥吏之弊及其成因探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4期)指出,宋代狱讼中的胥吏之弊主要表现在传唤、受词、追证、审理、执行等司法过程中胥吏对当事人的无情欺压与盘剥,并分析了狱讼胥吏之弊的成因。

更多还原

 

 

 

 

 

 

 

军事。李华瑞《宋朝积弱说再认识》(《文史哲》6期)指出,宋朝“积弱”之说本自宋人,也是元明清乃至民国和改革开放以前较为一致的看法,并非因20世纪初中国受帝国主义国家欺凌才被特别提出,并分析了宋以后历代都说宋“积弱”的三个原因,认为宋朝“积弱”不能简单地归咎为军事能力的强大与否,而是统治者主观运用客观实力水平较为低下的一种反映。刘永海《宋代攻城理论刍议》(《军事历史研究》2期)认为,宋代的攻城理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前人的机械论和形而上学色彩,逐渐走上了一条更加理性、辩证的道路。王云裳《宋代军中的“债帅”》(《福建师范大学学报》4期)指出,宋代军中将帅们奔竞于皇帝的“近习”、佞幸之间,谋求晋升高级军职,不惜举债以行贿,成为“债帅”;认为宋代“债帅”的产生及其晋升后反手私放军债等敛财活动,与唐宋变革时期社会矛盾、经济发展特别是高利贷盛行等有密切关系。王晓龙、杜敬红《论宋朝保州地区的军事防御举措》(《保定学院学报》3期)认为,北宋时期为了维护边境安全,防御辽朝侵袭,宋政府精选能臣良将出任保州地方官,并在这一地区设置缘边巡检司,以提高保州与相邻州军的协同作战能力,并采取扩修城池、广开屯田、连通塘泊、广植桑榆等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保州地区的防御力量。

二、经济史

部门经济。专著有李辉柄《宋代官窑瓷器》(紫禁城出版社),董明《北宋官窑的发现和考证》(中国书籍出版社),邓禾颖、方忆《南宋陶瓷史》(上海古籍出版社)等。论文有:王菱菱《宋代矿冶业中的突发事件与官府应对》(《河北学刊》2期)指出,宋代矿冶业生产中常常面临两类突发事件:一类是自然灾害类矿难事件;另一类是矿冶业生产者、流寇、盗贼等人员发起的反抗事件,对此,宋朝统治者采取了种种应对之策。黄晓枫《成都平原宋代瓷业生产形态与瓷业税初识》(《江汉考古》1期)认为,“窑户”是成都平原宋代窑场生产的主要组织者,并通过与同时期南北方窑场的比较,对成都平原各窑场的生产规模进行了初步推定;此外,还结合宋代商业税的相关史料认识了本地瓷业税的组成状况。陈涛《宋代制笔业考述》(《南都学坛》4期)探讨了宋代制笔业的原料、形制、技术和产地等问题。田建平《书价革命:宋代书籍价格新考》(《河北大学学报》5期)认为,宋代书籍销售价格一般大致为每册300文上下,不同种类、印数的书籍价格存在相应差异,珍稀书籍、违禁书籍售价高昂;雕版书籍一般计价公式:每页(21.97cm17cm)×3.4698文。穆朝庆《宋代著述酬赏制度初探》(《中州学刊》12期)探讨了两宋著述酬赏制度的性质与类别、功能与影响等问题。田志光《宋朝国子监对图书出版的监管》(《知识管理论坛》6期)指出,随着宋代“崇文抑武”政策的推行和科举、学校事业的发展,出版业也随之迅速成长起来,对全国出版业的管理是国子监的一项重要职能,负责全国学校教材和科举用书出版的监管、图书内容的审查、组织打击非法出版、对地方出版活动进行业务指导等。黄纯艳《再论南宋车船及其历史命运》(《学术月刊》3期)指出,南宋车船基本上仅用作战船,其制造、维修和航行成本远大于一般船舶,因而未能运用于社会经济,认为车船的历史命运只有在技术史和经济史结合的视野中才能得到完整认识。

贸易。葛金芳、汤文博《南宋海商群体的构成、规模及其民营性质考述》(《中华文史论丛》4期)指出,南宋东南沿海常年有近十万人涉足外贸,其内部阶层结构犹如金字塔,处于顶端的是宗室、官员和军将等权贵海商;第二层是职业海商与来华外商;第三层是时断时续参与外贸的中小海商;底层是数量最多的海舶水手和“带泄户”。廖寅《宋代博易场研究——以广西博易场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期)深入分析了宋代博易场的运营与管理,进而揭示了宋代博易场在促进汉蛮之间经济互补)信息文化交流以及和平稳定等方面独特的历史作用。

    乡村。专著有谷更有等《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等。论文有:鲁西奇《买地券所见宋元时期的城乡区划与组织》(《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期)从今见宋辽金元时期买地券约250种,根据买地券对亡人生前居里、葬地所在的记录,可以窥知宋元时期城乡区划与组织层面的若干侧面。刁培俊《官治、民治规范下村民的“自在生活”——宋朝村民生活世界初探》(《文史哲》4期)认为,宋朝村落在“官治”与“民治”交织治理模式之下,社会秩序相对和谐。较之宋以前诸朝,两宋社会控制模式更显多元,“官治”和“民治”的色彩和绩效都更加明显。王晓如《宋代乡村第五等户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唐都学刊》4期)认为,宋代乡村第五等户在国家户口中比例大,生存条件差,特别是在失去土地无法生存后,流移转徙,到城市,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为资本主义萌芽做了早期准备,推动了城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了城市商品经济发展。陈伟庆、马国华《试论宋代农业信仰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南华大学学报》6)认为,农业信仰作为宋代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民间极为盛行。宋代农业信仰在调节民众心理、稳定社会秩序、丰富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凝聚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孙金玲《宋代的农田水利事业及启示》(《农业考古》1期)以宋代农田水利事业为切入点,通过对宋代农田水利思想的论述,初步研究宋代农田水利建设的概况,并且介绍农田水利管理制度,最后对宋代农田水利的建设特点进行评析。何姣《论宋代徽州山区经济的发展》(《西北工业大学学报》4期)指出,至宋代,徽州山区人口大增,土地垦殖加快,徽州从一个相对落后;闭塞的山区逐渐向一个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重要经济区过渡,走出了独具特色的山村型经济道路。

城市。专著有辛薇主编《南宋史及南宋都城临安研究续》(人民出版社)、张如安《南宋宁波文化史》(浙江大学出版社)等。论文有:包伟民《唐宋城市研究学术史批判》(《人文杂志》1期)以唐宋城市聚落研究为主体,归纳其学术史中的一些具体表现,分析推动诸种学术进步的因素,对代表性的论点和研究方法,提出批判性的反思意见,对今后唐宋城市史学术研究的可行性思路提出建议。刘祎绯《北宋城市园林的公共性转向——以定州郡圃为例》(《河北大学学报》3期)以北宋边疆重镇定州的阅古堂与众春园为例,通过历史文献研究与现场踏勘,对二者做出定位、布局及范围的推测,阐明了其对北宋城市生活的历史意义;认为郡圃在北宋时期经历了向公共性、开放性的重要转变。徐吉军《南宋都城临安的商业营销方式与经营特色》(《浙江学刊》5期)认为,南宋都城临安的商业十分发达,其中在商品的营销的方式名目繁多,灵活多变,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充分反映了临安都市文明发达的程度。魏华仙《宋代官府力量与成都节日市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期)认为,宋代成都节日市场既以地方习俗为支撑,又有官府力量起作用,这就使其既保持了长时期的繁荣,又随着官府政策和命运的变化而兴衰。于志娥、任仲书《宋代劳务市场发展状况研究》(《哈尔滨学院学报》4期)认为,宋代城市中形成各种形式的劳务市场,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多样化的需求;镇市和农村的雇佣关系已非常普遍,所提供的劳务种类繁多,分工细密。《宋代绘画的“解剖学”——从艺术史角度解读宋代都市与社会》(《河南大学学报》2期)通过介绍2012年《清明上河图》在日本展览会的盛况、日本目前对该画卷的研究情况,探讨图像史料利用在历史研究中的未来前景。

其他。经济史方面还出版有多部专著:田欣《宋代商人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程民生《宋代人口问题考察》(河南人民出版社),郑学檬、徐东升《唐宋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等。

三、文化史

    文献。专著有方建新《南宋藏书史》(人民出版社),张丽娟《宋代经书注疏刊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顾宏义、李文整理标校《宋代日记丛编》(上海书店出版社),林欢《宋代古器物学笔记材料辑录》(上海人民出版社)等。论文有:李裕民《论<四库全书>文渊阁本的缺陷——以宋代文献为中心》(《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指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存在的通病是篡改与删除,其所收辑佚本内容多有脱误,所收传世本则有缺卷、讹误等问题;电子版又新增许多缺陷,如缺收表格中的内容,文字颇多失误等。王瑞来《“镜古孰非殷监呈”——<钱塘遗事>考述》(《四川师范大学学报》4期)认为,《钱塘遗事》的编纂者从总结宋朝灭亡教训出发,以政治史为主,汇集了大量南宋史料;分条立目的《钱塘遗事》,与编年纪事的《宋季三朝政要》互为表里,洵为值得重视的研究晚宋历史与文化之不可或缺的珍贵文献。吴羽《<政和五礼新仪>编撰考论》(《学术研究》6期)论述了《政和五礼新仪》的编撰过程,认为其体现了徽宗整顿礼制的决心和当时的学术取向,也体现出北宋晚期的礼学知识结构相对唐代而言发生了重大变化,还标志着宋代国家礼仪真正的成熟申慧青《略论两宋思潮与<唐鉴>是非》(《辽宁大学学报》5期)认为,范祖禹的《唐鉴》一方面发展了《资治通鉴》中所确立的治乱兴衰之论,另一方面,在史事记载、史观表现以及史评、史考方面又有很多独特看法。谢贵安《<宋实录>河南作者群初探》(《中原文化研究》4)考证统计了《宋实录》河南籍作者的特点与变化,认为这既与河南当时的地位相适应,又与宋朝的命运相关联。戴书宏《宋代以来<论语>著作与<四书>著作的消长变化——基于政治导向及学术风尚的考察》(《暨南学报》6期)通过对《论语》著作与《四书》著作的统计、分析,指出宋代以来《论语》著作与《四书》著作的消长变化及研究趋势,并认为造成这一消长趋势的主导因素,一为政治导向,一为学术风尚。程蕾、施建雄《宋代历史考证学的传承与衍变》(《人文杂志》4期)认为,宋代的历史考证由对历史现象时空要素的单纯考辨上升到政治、经济制度的系统考察,形成一门独立的学问,历史考证方法日益成熟,将宋代历史考证学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同时也为传统学术研究的继续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张丽娟《宋代儒家经书版本的文本类型》(《南阳师范学院学报》7期)指出,从今存宋代儒家经书版本实物看,宋代经书版本的文本类型,大体可分为白文本、经注本、单疏本、注疏合刻本四类,其中经注本又可划分为单经注本、经注附释文本及重言重意本三类;注疏合刻本又可分为不附释文注疏合刻本与附释文注疏合刻本两类。程佩《宋代古法时期命理文献中的正五行考》(《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期)以宋代古法时期的代表作《玉照定真经》为例,展现出李虚中术中一些正五行论命的痕迹。对这种痕迹有序的梳理,或许有助于我们确定子平术产生的时间,并厘清宋代命理术由古法时期到今法时期

考古与文物。专著有杭州市文物考古所编著《南宋御街遗址》(文物出版社),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博物馆编《丽水宋元墓志集录》(浙江古籍出版社),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桂阳刘家岭宋代壁画墓》(文物出版社),杭州市文物考古所编著《南宋临安府治与府学遗址》(文物出版社)等。论文有:肖红兵《宋代御赐神道碑额考述——以文献所见六十余人碑额为中心》(《中原文化研究》5期)对宋代御赐碑额的起始时间和赐额内容等问题加以探讨,揭示了宋代御赐碑额的大致情实。高建国《北宋<折克柔墓志铭>考释》(《河北大学学报》2期)依据折克柔墓志铭考证了折克柔的生卒年、生平事迹以及折氏谱系与姻亲等问题。邵晓峰《宋代床的研究》(《艺苑》1期)通过对5件宋代实物床,南宋佚名《韩熙载夜宴图》、南宋佚名《五山十刹图》等图像中的床,以及宋代不同材料的床的梳理与考察,揭示了宋代床在卧具研究中的价值。

    理学。专著有陈海红《吕大临理学思想研究兼论浙东学派的学术进程》(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姜鹏《北宋经筵与宋学的兴起》(上海古籍出版社)等。论文有:葛焕礼《论刘敞在北宋的学术地位》(《史学月刊》8期)认为,元祐史官确定刘敞及其《七经小传》为北宋经学风气转折的标志,实为知见,不可怀疑。近些年来学界关于刘敞在北宋学术史上地位的疑议,反映出后世学者在宋代学术思想史的内容解读以及选择、编排研究对象的依据等问题上存有歧见。张巧霞、郑立柱《宋代理学思想对后世医学的影响》(《河北学刊》3期)认为,宋代医家在吸取《黄帝内经》营养和理学思想的基础上发展了中医学,宋代理学思想之太极观、理气观、整体观、阴阳观、五行观对于后世著名医家的有关理论有着重大影响。另外还有姜锡东、周云逸《王十朋理学思想评议》(《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论王十朋对南宋理学家的影响》(《浙江学刊》2期)等。

    宗教信仰。专著有吴羽《唐宋道教与世俗礼仪互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论文有:孙旭《宋代杭州寺院的地理分布及原因》(《中南大学学报》2)指出,宋代杭州佛教繁荣,寺院众多,因受历史条件、自然环境、人口分布、经济状况、交通条件诸因素的共同影响,寺院分布呈现出总体密集,不同区域略有差异的特点。游彪《宋代有关僧尼的法条初探》(《河南大学学报》3期)认为,历代王朝对于佛教的管理体制可谓各具特色,在唐宋之际呈现明显的法制化趋势,宋朝以后,管理僧尼的行政措施日益严密。游彪、胡正伟《宋代地方官与佛教界之间的关系考论——以范成大蜀地任职为例》(《四川大学学报》3期)认为,南宋时期,范成大担任四川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任职期间他积极参与佛教界举办的各种佛事活动,这是其行政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他出席的政治意味远远高于宗教本身的意义。张悦《宋代民间生活中的道教驱邪活动》(《史林》3期)以《夷坚志》“安氏冤”的故事为例,从驱邪之人、祛除之物、驱邪之法三个方面对宋代民间生活中的道教驱邪活动进行了考察。

    其他。文化史方面的专著还有赵成国主编《中国海洋文化史长编》宋元卷(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第三届海峡两岸“宋代社会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等。

四、社会史

士人专著有[]艾朗诺著,杜斐然、刘鹏、潘玉涛译《美的焦虑:北宋士大夫的审美思想与追求》(上海古籍出版社)等。论文有:张邦炜《君子欤?粪土欤?——关于宋代士大夫问题的一些再思考》(《人文杂志》7期)认为,由科举出身的读书人为主所组成的士大夫阶层取代门阀士族等级成为地主阶级的当权阶层,既是宋代社会阶级结构最重大的变动之一,又是一大历史性进步。就个体而论,士大夫良莠不齐,但卑鄙龌龊之徒绝非多数。其中高尚之士颇多,优秀人才不少。将宋代士大夫从总体上斥为“群小”、比喻为“粪土”,有欠公允。学人自当信心满满,继续关注这一阶层。黄云鹤《宋代落第士人参与基层社会事务问题探究》(《广西社会科学》8期)认为,宋代日益庞大的落第士人群体回归基层社会后,通过有效占有地方社会事务领域,分割地方政府的公权力,逐步确立他们在基层社会中的地位,成为政府之外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黄云鹤《论唐宋下层士人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兰州学刊》3期)认为唐宋下层士人通过地方官学、私学、书院、家学等途径传承文化,通过游历、游学等方式交流传播文化,促进本土文化的外传和异域文化的引进;通过说唱等通俗形式,加强文化的大众性传播和普及,他们对唐宋文化的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廖寅《从分散走向整体:宋代湖南士人社会形成述论》(《南华大学学报》4期)宋代湖南士人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分散发展到一体化的过程,北宋时期,尚未形成湖南全域性的士人社会,南宋是湖南士人社会形成的关键时期。

    家族。邓小南(何澹与南宋龙泉何氏家族》(《北京大学学报》2期)以南宋中期曾任执政的何澹及其家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家族人物碑铭圹志及传世文献的结合分析,提供了南宋浙东地区家族史的又一案例,并呈现何澹在特定时期中的"多面"形象。本文亦指出,从龙泉何氏宗谱中可以看到,宋代一些家族资料被包裹着“活”在传世的明清谱系著述之中。王善军《宋代宗族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其原因》(《安徽史学》1期)认为,宋代宗族处于明显的变动过程中,在不同区域内又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宗族发展的地区差异,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唐中叶以来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不平衡,传统政治观念和社会习俗的影响,人口迁徙带来的多种影响以及地理环境和经济开发情况不同对宗族社会功能的不同要求。王鹤鸣《宋代家祠研究》(《安徽史学》3期)论述了宋代宗族群体的形成,朝廷对宗庙制度的讨论,士庶祭祖出现新形式家祠的特点,朱熹《家礼》对民间祠堂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并认为,宋代家祠处于唐代家庙至明清宗族祠堂的过渡状态。

    生态环境。陈雍《两宋时期森林破坏情况的历史考察》(《农业考古》1期)认为,宋代的林木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分布区域日益萎缩,蓄积逐渐枯竭,林业出现危机,这与公元12世纪的气候异常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战乱和人类过度的开发。李巍涛、李晓峪《宋代农林资源保护法制研究》(《武陵学刊》4期)通过阐释宋代农林资源保护的哲学基础%历史动因和制度保障,对当今生态文明理念进行历史性的解读。张全明《论宋代士大夫的生态伦理观及其启示》(《历史文献研究》总第32)对宋代士大夫有关生态伦理方面的探索进行了论述,指出宋代士人对既有益于人类生存又能促进生态平衡的生态道德关系的探索,以及要求运用道德手段协调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主张,既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也是一种理想的实践。楚纯洁、赵景波《开封地区宋元时期洪涝灾害与气候变化》(《地理科学》8期)整理分析历史文献资料,提取出北宋和元代开封地区的洪涝灾害信息,对比探讨两个时期洪涝灾害发生特征及其反映的气候变化。

社会救济。李华瑞《论宋代的自然灾害与荒政》(《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期)从四个方面:宋代的自然灾害、宋代荒政政策与制度、宋代荒政实效蠡测、荒政与宋朝社会,较为全面地总结和概括了宋代自然灾害与荒政的十五个特点。李华瑞《南宋地方社会管窥——以阳枋《广安旱代赵守榜文》为中心》(《西北师大学报》3期)认为,阳枋《广安旱代赵守榜文》虽然是一篇为缓解淳祐四年广安军发生旱灾所作的劝谕社会各阶层“上下改革,共回天意”的告示,但是告示内容揭示了南宋广安军地方社会四个方面的问题。李华瑞《略论宋朝临灾救助的三项重要措施》(《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期)认为,宋朝在我国荒政历史上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期,不仅集汉唐以来各类救荒措施之大成,而且在汉唐以来荒政基础上推陈出新实施的“以工代赈”、“召募饥民为兵”、“鬻卖度牒”三项重要措施,对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起了积极的作用。李华瑞《宋代地方官员与救荒》(《地方文化研究》2期)认为,宋初中央朝廷对荒政起着主导作用,迟至真宗以后逐渐转向地方政府为主;为了能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宋代还把救荒之政尽量完善,以救荒之实效来评判官员的政绩。

保障抚恤。杨高凡《宋代残疾人保障问题研究》(《残疾人研究》3期)认为,宋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残疾人保障相对完备、周全的朝代,它第一次以国家律典的形式对残疾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规范。淮建利《北宋陕州漏泽园士兵墓志文研究——以番号墓志文为中心》(《中国史研究》2期)依据北宋陕州漏泽园的考古发现,结合《宋史·兵志》及其他史料,系统研究了北宋陕州漏泽园士兵墓志文中的军队番号以及相关问题。钱俊岭《试论宋代对死亡士卒的收瘗及管理——以漏泽园为中心》(《文物春秋》3期)对宋代收瘗、掩埋阵亡士卒的几种方式进行了考察,并借鉴已有的考古成果,重点论述对漏泽园的管理、监督及其数量、地点等问题,对漏泽园的规模及其中军人墓穴的数量、规格、军种、番号、掩埋方式等问题均有所阐述。钱俊岭、张春生《简论宋代抚恤阵亡士卒的举措》《保定学院学报》5期)认为,宋代抚恤阵亡士卒的举措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使其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对古代军队抚恤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宋代的军队抚恤制度并未转化为战果,却因在施行时纰漏百出,成了军官逃避问责、滋生腐败的温床。

    妇女。刁培俊、王艺洁《北宋女性“既嫁从夫”规范的践行》(《社会科学战线》7期)认为,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北宋时期的中上层已婚女性在其家庭生活中,其"既嫁从夫"规范下的具体"做法"往往出现与儒家规范并不一致的行为,有些甚至与儒家规范更是远远相悖。

王翠《宋代出嫁女与本家的经济关系》(《许昌学院学报》1期)宋代出嫁女与本家间有多种形式的经济交往,二者的经济关系并非如时人理想形态中那样冷淡疏远,而是形式多样。

医疗。专著有朱德明《自古迄北宋时期浙江医药史》(中医古籍出版社)等。论文有:陆敏珍《刑场画图:十一、十二世纪中国的人体解剖事件》(《历史研究》4期)11—12世纪的学者与医者并没有从两场解剖事件中得出某些显而易见的结论,没有将解剖纳入医学的范畴,也没有将实验与观察的意涵进一步衍生,更没有将人体解剖实践确认为一种圭臬,并以此作为标准来衡量知识的可信度。陈昊《被遮蔽的再造”——晚唐至北宋初医学群体的嬗变和医官身份的重构》(《中华文史论丛》4期)认为,在北宋重建制度的过程中,医学身份的关键集中于,如何通过官方医学教育重塑医学身份和如何重建官僚制度内对医官的考核方式,这最终重新塑造了此时代的医官身份,一种新的知识图景也逐渐从不同的知识传统中呈现雏形。逯铭昕《士人身份与宋代伤寒学的发展——以郭雍<伤寒补亡论>为中心》(《自然科学史研究》1)指出,士人习医是宋代医学的一大特色,并从士人身份角度透视郭雍的伤寒学思想,揭示士人习医对伤寒学产生的具体影响。韩毅《宋代政府应对疫病的态度与措施》(《文史知识》7期)指出,疾疫是宋代最流行的传染病。有宋一带,约发生九十三次大规模的流行,对宋代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仅造成人口的死亡、迁徙和流动,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部分战争的进程。同时,疫病流行造成的无序状态和饥民暴动,这些迫使宋政府不得不去思考解决和应对疫病的方法与措施。

    区域社会。这方面出版有多部专著,分别是:徐晓望《宋代福建史新编》(线装书局)、谭平《惟蜀有才 宋代四川人才辈出的文化机理》(四川大学出版社)、郑丞良《南宋明州先贤祠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等。

    其他。张显运《宋代御厨:以食品安全管理为中心的考察》(《中华文化论坛》1期)指出,宋政府特别注重御厨的食品安全管理:御厨食品原料的支取、御宴的制作过程都有专人监管,进奉饭菜也有严格要求;对违犯食物禁忌和菜肴未精挑细选的相关人员以及混入御膳所的外来人员施以重刑;加强御厨的防火防盗和门卫制度等等,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宋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赵瑶丹《论宋代谣谚中的社会史内涵》(《东岳论丛》5期)以两宋谣谚中的民众观念为切入点,探讨谣谚蕴含的社会史内涵和研究价值,认为民众常以谣谚的方式参与现实政治,以诙谐的言语表达揶揄情绪并保存人生经验,谣谚中的历史世界呈现出迥异于传统史学的特色。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研究综述。孙雪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宋代酒业研究综述》(《农业考古》3期),陈宇《近10年来宋代农民生活状况研究综述》(《黑龙江史志》4期),王欣欣、吕洪伟《近二十年大陆地区宋辽关系研究述评》(《黑龙江民族丛刊》4),谭静怡《20世纪80年代以来宋代生态环境史研究述评》(《史林》4期),梁建国《 2012年宋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6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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