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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敦煌名僧恆安事迹稽考與相關歸義軍史探析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
杨宝玉

在晚唐張氏歸義軍時期的敦煌歷史舞台上,曾活躍著一批佛門高僧,恆安即是其中之一。本文擬全面蒐集敦煌文書中的零星資料,重新校錄注釋存留至今的唯一一件恆安所撰書狀集,並就其中的史料信息進行解讀,以在前賢研究的基礎上,勉力勾稽恆安事迹,著重探討其與張議潮家族的關係及其折射的張氏歸義軍政治史諸問題。不當之處,敬祈方家指正。

 

一、以往相關研究概述

恆安乃是敦煌名僧,以往曾有多位學者在相關論著中提到過他,就筆者知見,主要有:

鄭炳林《敦煌碑銘讚輯釋》[1]在《康通信邈真讚》的最後一個注釋中列舉了十餘件與恆安有關的文書,並校錄了其中的部分題記及S.6405v所存書狀,指出狀中的“司空指張議潮”。

榮新江《歸義軍史研究》[2]提到S.6405v所存書狀,同樣認爲“恆安上狀所謝的司空應是張議潮”,並據北圖裳18《金光明最勝王經》題記有“河西節度門徒兼攝沙州釋門法師沙門恆安”之名,認爲“他又成爲一個供職軍門的僧人”。

鄭炳林《唐五代敦煌的粟特人與佛教》[3]再次列舉了十餘件與恆安有關的文書,並據以指出恆安俗姓康,爲“歸義軍删丹鎮遏使都知兵馬使康通信之從弟,敦煌靈圖寺知藏,與唐悟真、曹法鏡爲同時代人。先後與惠苑、張球、蘇翬、唐悟真等人合作撰寫邈真讚,是唐敦煌歸義軍建立初粟特康氏在佛教教團的代表性人物。”

林世田在爲《〈金光明最勝王經〉康恆安寫經題記》[4]作圖注時提及幾件與恆安有關的敦煌文書,認爲恆安曾與敦煌縣令宋智岳奉使,知其是張議潮的主要幕僚(S.6405《僧恆安謝司空狀》)。

屈直敏《敦煌高僧》[5]在參考鄭炳林先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勾勒了恆安生平的大致輪廓。

以上各論著中,鄭炳林先生的研究成果刊發既早,揭示的文書亦多,爲後來的研究者廣爲採用。

近年隨著敦煌文書的進一步刊布與整理,又有一些相關文書被揭出,以下試綜合前賢揭示的研究線索,並補充以筆者新查找到的資料,列示相關敦煌文書及重要題記。

 

二、與恆安有關的敦煌文書匯錄

爲便於查閲和下文行文,試略依各文書形成時間先後製成下表,無法推測年代者列於最後。

序號

文書編號

文書名

相關題記

備注

1

北三井102[6]

《瑜伽師地論》卷廿二

大中十年(856)十月廿三日,比丘恆安隨聽寫記。

 

2

大谷家二樂莊藏卷

《瑜伽師地論》卷廿三

大中十年十一月廿四日,苾蒭恆安隨聽抄記。

 

3

S.5309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

比丘恆安隨聽論本。大唐大中十一年歲次丁丑六月廿二日,國大德三藏法師沙門法成於開元寺説畢記。

 

5

BD14676(北新876,効76

《靈圖寺藏吴和尚經論目錄》(擬題)

咸通六年(865)正月三日,奉處分吴和尚經論,令都僧政法鏡點檢所是靈圖寺藏論及文疏,令卻歸本藏。諸雜蕃漢經論抄録以爲籍帳者,謹依處分具名目如後……已上經論並靈圖寺知藏恆安記。

相關研究可參〔日〕上山大峻著,劉永增譯《關於北圖効76號吴和尚藏書目録》。[7]

6

P.3770P.3770v

《願文》、《俗講回向莊嚴文》

 

該卷所抄主要爲《悟真文集》,卷背紙張粘接處有騎縫簽押的“法師恆安”、“恆安”等字。該卷還抄存有《張族慶寺文》,以理推測,這裏的張族即應是指張議潮家族,其文當撰寫於咸通七年八月。[8]

7

P.4660

《敦煌唱導法將兼毗尼藏主廣平宋律伯彩真讚》

維大唐咸通八年歲次丁亥六月庚午朔五日甲戌題記,弟子比丘恆安書。

讚文自題“鄯州龍支縣聖明福德寺前令公門徒釋惠菀述”。

8

P.3730v

《恆安書狀集》(擬題)

 

應撰作於咸通八年九月至咸通九年(或再後某年)二月。[9]

9

S.6405v

《恆安致郎君謝司空寄縑緗狀》(擬題)

 

應撰作於咸通九年(或再後某年)二月。

10

P.4660

《大唐沙州譯經三藏大德吴和尚邈真讚》

法學弟子比丘恆安題。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張球。該讚文又見於P.2913vP.4640,但後兩卷無恆安題記,其中P.2913v尾題:“唐咸通十年歲次乙(己)丑七月廿八日題記”。

11

P.4660

《故前伊州刺史改授左威衛將軍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殿中侍御〔史〕臨甾左公讚》

法師恆安

鄭炳林先生認爲當撰寫於咸通八年至十年之間。

12

P.4660

《前沙州釋門法律義辯和尚邈真讚》

沙州釋門法師恆安書。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悟真。鄭炳林先生認爲當撰於咸通十年八月以後。

13

P.4660

《前河西都僧統京城内外臨壇大德三學教授兼毗尼藏主賜紫故翟和尚邈真讚》

沙州釋門法師恆安題。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悟真。鄭炳林先生認爲當撰於咸通十年八月以後。

14

P.4660

《沙州釋門勾當福田判官辭弁邈生讚》

沙州釋門法師沙門恆安書。

恆安爲抄寫者。鄭炳林先生認爲當撰於乾符三年至六年(876-879)。

15

P.4660

《前河西節度都押衙兼馬步都知兵馬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監察御史右威衛將軍令狐公邈真讚》

沙州釋門法師沙門恆安書。[10]

廣明元年(880)庚子孟夏蓂生十一日(葉)題記。[11]

恆安爲抄寫者。

16

P.4660

《河西都僧統京城内外臨壇供奉大德兼闡揚三教大法師賜紫沙門悟真邈真讚並序》

沙州釋門法師恆安書,廣明元年歲次困頓律中夷則蓂生七葉題記。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蘇翬。

17

P.4660

《大唐前河西節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甘州删丹鎮遏充涼州西界遊弈(奕)防採(採訪)營田都知兵馬使兼殿中侍御史康公諱通信邈真讚》

大唐中和元年(881)歲次辛丑仲冬蓂生五葉,從弟釋門法師恆安書。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悟真。

18

P.4660

《入京進論大德兼管内都僧政賜紫沙門故曹僧政邈真讚》

中和三年歲次癸卯五月廿一日,聽法門徒敦煌釋門法師恆□(安)。

恆安爲抄寫者,作者爲悟真。

19

BD08418(北1850,裳18

《〈金光明最勝王經〉寫經題記》(擬題)

河西節度門徒兼攝沙州釋門法師沙門恆安與亡孔侍御寫此《金光明經》一部,此一張記。

本件池田温先生判定爲大約十世紀寫本,認爲是關於恆安的最晚記載。

20

P.2854

《國祭行香文》、《亡文》、《雜迴向文》、《豎幢傘文》、《發願文》、《行城文》、《天王文》,等等

 

該卷由九張紙粘接而成,凡粘接處均於卷背騎縫簽押“恆安”二字,共八處。鄭炳林先生認爲“其年代約在大中五年至十二年,可能是恆安的收藏或作品。”

上列文書中保存的大多爲恆安撰寫的題記、編製的經錄,或抄寫的他人作品等,唯獨P.3730v《恆安書狀集》、S.6405v《恆安致郎君謝司空寄縑緗狀》所存屬書狀性質,内涵豐富,史料價値極高,且兩件文書之間還有一定的内在聯繫,可相互補充印證。

 

三、P.3730vS.6405v所存恆安書狀新校補注

法藏敦煌文書P.3730正面所抄爲沙州諸寺僧尼上都僧統的十件文狀,數十年來已有衆多學者對這些文狀進行過不同角度與程度的研究[12],證實它們撰作於張氏歸義軍前期。但該件文書背面抄存的數十行文字卻因極難辨認等原因而一直無人探究,《敦煌遺書總目索引》[13]和《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14]的相關著錄僅分别爲“背爲書信格式”、“書信底稿”,《法藏敦煌西域文獻》[15]則直接擬名爲書儀。至2005年,本所同事吴麗娱先生與筆者開始關注這些書狀,先後發表《P.3730v張氏歸義軍時期書狀考釋》[16](以下簡稱《前文一》)、《張議潮束身歸闕後與沙州人士的往來及其對敦煌政局的影響》[17](以下簡稱《前文二》)兩文,對這些書狀進行了過錄並據當時所知探討了相關問題。近日筆者在校改我們的相關合著《歸義軍政權與中央關係研究》清樣的過程中,仔細核對原卷彩色圖版,發現我們當初據黑白圖版作的錄文有十餘處錯誤,有些錯誤甚至還導致我們對文書史料訊息的誤讀。由於發現問題時已是該書稿的第三次校對,只能進行極其簡單的修正而無法對相關問題展開論述,故筆者特撰此文,以重新校錄這兩件文書,並補充以《前文一》與《前文二》都没有作的注釋,進而探討相關問題。至於兩文已討論且目前並無異議的問題,則直接引用前文結論,不再重複論述。

 

1.P.3730v書狀集重校與詳注

P.3730v抄存的書狀等文字共計47行(其中第42-44行間雜抄有《題戍樓山》詩一首),每行字數不等,少者僅數字,多者20餘字,字迹比較潦草,其中一些字已被墨漬浸染漫漶,某些字上還有删劃塗抹的痕迹,頗難辨識。但書寫者十分重視以平闕等形式表示尊敬,而這與我們正確識讀狀文很有關係,故下面試依原卷行款校錄,校記中分别説明目前筆者所作第1-842-47行錄文與《前文一》,及筆者所作第9-41行錄文與《前文二》所收錄文[18]之間的差異及其理據,並酌情注釋部分重要詞語。

1.生年未曾拜伏[19],早以(已)久   [20]風馨[21]

2.仲春漸暄,伏惟    使君[22]

3.厶官尊體動止萬福。即日厶乙思  侍外蒙恩,

4.不審近日  尊用何似?伏蒙  仁眷遠惠香(?)[23]

5.地榆[24],但增戴荷。續後專人即有酬

6.謝,伏惟  照察。限以磧鹵[25],伏謁[26]未由,但增瞻戀[27]之至(?)

7.謹附狀不宣,謹狀。                     厶月日  (?)

8.       使君閣下謹[28]

9.違離[29]已久,思慕無寧。霜冷,伏惟

10.阿郎尊體起居萬福。即日厶乙等蒙恩,不審近日乍到京

11.畿,  寢膳何似?伏願倍加  保重,下情所望。使至,

12.伏聽(?)  阿郎榮拜  統軍,不任  慶慰。州中使宅  娘子

13.[30]悉總平善,伏惟不賜遠憂。諸(?)[31]委細,具在

14.厶人,    此不繁録。限以阻磧,未由拜  侍,但增

15.攀戀[32]涕流之至。謹附狀,  起居不俻。厶乙等再拜

16.    阿郎几前謹空[33]

17.                  伏惟  阿郎尊體動止萬福。

18.即日厶乙蒙恩,不審近日  尊用[34]何似?伏願善加保重[35]

19.遠情所望。城隍軍府並甚安,門(?)  百尺上長幼諸親

20.並蒙平善,伏惟不賜遠憂,伏願[36]善加[37]        阿〔郎〕尊前[38]

21.侍無由,惟增攀望[39]

22.                [40]意凶禍[41]  厶人雖今日千方無徵,去厶日

23.奄從傾逝[42],痛當奈何,苦痛奈何。  [43]即此厶乙悲戀[44]外蒙恩

24.平善,不審近日  體氣何似?  阿郎尊前(?)[45]又軍務繁[46]

25.伏計疲頓[47],善加保重,即是懇誠云云。    限以所守,未由

26.拜覲,空增瞻戀之至。謹〔狀〕。

27.德用何似?伏計不乖  調履,更加  保重,下情所望。人使

28.不恡示及[48],幸甚幸甚。限以所守,未由拜謁,空積仰戀之至。

29.執别[49]漸久,仰念尤深。伏惟郎君所履珍勝。  此厶乙

30.不審近來德用何如?〔善〕[50]  保護,勤習士業,輒莫一,厶乙懇

31.望也。人使云云,不絶音耗,幸甚幸甚。限以〔所守〕[51],未由展覲[52],但多馳系(繋)[53]

32.謹馳狀

33.        記室

34.使至,奉  芳詞[54],兼奉[55]

35.司空[56]委曲[57]疋帛,捧授(受)驚懼,啓處[58]不遑云云。  即日□□[59]

36.蒙恩,不審乍到覲侍,計多慶會[60]。厶乙旦夕不離百尺

37.習業[61],伏惟  (?)[62]。限以迢遰,次(?)敍未期,魚雁云[63]

38.莫恡札示,幸甚幸甚。跪[64]授(受)驚惕,無任戰懼。且厶乙生自邊土,

39.智乏老誠(成),才業荒殘,斈[65]無所取。伏以    君儁生[66]  仁瑞,天

40.與孤貞[67],槐市[68]芳文,非因師教。伏蒙    厶官猥録蠢【左“虫右“禺[69],遠

41.寄縑緗[70]。願〔持〕[71]德掃之功,叵答[72]  丘山[73]之福。限以    遥阻,

42.不獲隨狀陳  謝,謹修狀呈(?)        題戍樓山:

43.黄嵒巉嵓行路難,一心遥怕鬼門關。臨津古塞此(辭)人迹,不堪

44.惆悵戍樓山。

45.(?)[74]次有(?)狀,計達

46.尊聽,厶乙銜命,行李[75]二十三日已[76]離甘州,斬(漸)近  仁封,拜

47.覲悲(非)遥,顔增喜抃。謹再具狀起居候問[77]

 

2.S.6405v相關書狀重校與詳注

S.6405,正面首書《與某和尚狀》,僅2行,字草,後接抄《四分戒本疏》卷第一。背面僅抄存謝物狀一通,以往學界多定名爲《僧恆安謝司空寄縑緗狀》。該狀字迹工整美觀,唯第5、第6行上半行殘佚。以往曾有多位學者做過本狀録文[78],但皆因未能發現其與P.3730v保存的第34-42行書狀的關係等原因,各録文均有可補充修正之處。我們以前之所以撰寫《前文二》,正是因爲發現了兩卷之間的關係,但由於當時對P.3730v的誤識較多,對S.6405v的校錄也存在三、四處錯誤。因本件與下文的論述關係較大,故以下亦依原卷行款重行校録,並據P.3730v34-42行書狀酌補本件第5、第6行上半行殘佚文字。

1.[79]恆安

2.右恆安,二月廿日敦煌縣令宋智岳使迴,伏奉

3.委曲兼疋段等,跪[80]授(受)[81][82]惕,無任戰懼。且恆安

4.生自邊土,智乏老誠(成)[83],才業荒殘,學無所

5.〔取。伏以郎君儁生〕[84]  仁瑞[85],天與孤貞,槐[86]

6.〔市芳文,非因師教〕[87]。伏蒙

7.司空猥録蠢【左“虫右“禺】,遠寄縑緗[88],願持掃灑[89]之功,

8.[90]      丘山之福。限以夐[91],不獲

9.隨狀陳

10.謝。謹録狀上。

 

四、恆安生平事迹稽考

在上表所列P.4660《康通信邈真讚》末尾題記中,恆安稱自己是讚主康通信的堂弟,知恆安俗姓康,鄭炳林先生認爲恆安“是唐敦煌歸義軍建立初粟特康氏在佛教教團的代表性人物”,所言極是。

關於恆安的出生時間,目前未見直接資料,僅可據相關文書推測。上表所列北三井102號文書題記表明,大中十年(856)十月之前恆安已受具足戒,而佛僧受具足戒時俗臘一般都爲二十或以上,那麽恆安就當生於開成元年(836)之前,出家於九世紀四、五十年代。

至於恆安受大戒之後的修行情況,據北三井102號文書、大谷家二樂莊藏卷、S.5309等保存的恆安書寫的聽經筆記等可知,恆安曾師從中國佛教史,尤其是佛經翻譯史上非常有名的高僧法成等學習佛教經論,佛學修養自然相當深厚。據BD1467676北新0876)《處分吴和尚經論録》題記,咸通六年正月以前恆安已經出任靈圖寺知藏。靈圖寺是敦煌大寺,河西都僧統司就設在該寺,寺内藏有大量佛經典籍,恆安能在此寺中任知藏,表明他在敦煌佛教界的地位很高。又據P.2854P.3770等卷,恆安曾大量抄寫、收藏各類佛事應用文,並十分認真地於卷背簽押,可知恆安還是一位積極參與佛事活動的高僧。

除佛教修習外,恆安的儒學底蘊和文筆書法也頗令人稱嘆,上表中列舉的十餘件他題書的邈真讚即是明證。同時,這些邈真讚也可從另一個側面表明恆安的交往與關注範圍非常寬廣。

筆者最感興趣的即是恆安的社會關係及其折射的歸義軍政治史問題。恆安的交結圈大致可分爲佛教與世俗兩種類型。

身爲當時最著名的敦煌佛學大師法成的出家弟子,恆安自然與同時聽法成講解佛法的遍佈敦煌佛教界的衆多佛門弟子(如智慧山、洪真等)關係密切。上表顯示恆安曾特意集抄敦煌名僧凝公、宋律伯、吴和尚、翟法榮、索義辯、辭弁、唐悟真、曹法鏡等的邈真讚,那麽他們與恆安自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可能生前與恆安過從甚密。而作爲都僧政曹法鏡等的助手,恆安在協助師長處理各種佛教事務的過程中也會廣結善緣。可以説,恆安在當時的敦煌佛教教團中佔據著重要職位,擁有重大影響。値得注意的是,當時的敦煌政教關係密切,恆安本人及其佛門師友都會廣泛參與敦煌社會生活。

再從世俗交往圈看,恆安所從出的康氏乃敦煌大姓之一,康姓粟特人在歸義軍政權中本就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從恆安特意集抄敦煌名將臨淄左公、令狐公、康通信等的邈真讚即可以看出他們生前也當與恆安交往頗深。

可見,恆安的活動範圍絶不限於僧界,而是廣及沙州政壇軍界,與他交往的既有高僧名士,又有高官武將,因而恆安一直是張氏歸義軍統治前期沙州上層社會中非常活躍的人物,可以在敦煌社會上發揮巨大的作用。尤堪注意的是,恆安與歸義軍政權的創立者張議潮也有很深的淵源,而這與歸義軍史研究關係重大,以下專門探討。

 

五、恆安與張議潮家族關係及相關歸義軍史問題探析

通過認真分析相關敦煌文書,尤其是上錄書狀,筆者認爲恆安與張議潮家族關係中有幾點非常重要:

其一,恆安與張議潮曾有同學之誼。S.5835爲法成所集《大乘稻芊經隨聽疏》的摘抄本,末題清信佛弟子張義朝書,可知張議潮亦曾跟從高僧法成學習,與經常聽聞法成講經的恆安堪稱同學,只不過若以現在已知的情況推測,張議潮在年齡上當略長於恆安。

其二,恆安對張議潮本人極其仰賴。上列BD08418181850)《金光明最勝王經》卷末恆安自署爲河西節度門徒兼攝沙州釋門法師沙門恆安[92],表明恆安自認拜在張議潮門下,在張議潮任節度使之後可出入其家而與之保持著極其密切的關係。P.3730vS.6405v書狀中的例證更多:格式方面,這兩卷雖非書狀正本,但凡提到張議潮時均以平闕示敬。稱謂用語方面,P.3730v9-16行書狀末尾稱厶乙再拜阿郎几前几前本用於父母,大中時期河西節度使掌書記張敖撰《新集吉凶書儀》(P.2646等)在關於内外族極重者的書信封題樣中所用即是几前一詞。行文方面,殷切仰慕之情每每充溢於書狀的字裏行間,如伏蒙司空猥録蠢【左“虫右“禺一句,即用【左“虫右“敦【左“虫右“禺】之蟲,母不離子的典故十分慇懃地表達了對身處異地他鄉的張議潮仍多方眷顧呵護自己的感激與依戀。按,(晉)干寶《捜神記》十三稱:南方有蟲,名【左“虫右“敦【左“虫右“禺】,一名【左“虫右“則】蠋,又名青蚨。形似蟬而稍大,味辛美可食。生子必依草葉,大如蠶子。取其子,母即飛來,不以遠近。雖潛取其子,母必知處。(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十七《蟲》亦云:“●【左“虫右“敦【左“虫右“禺】形如蟬,其子如蝦,着草葉。得其子則母飛來就之。以上所舉在在表明恆安是將張議潮視爲近乎父母的尊長。

其三,恆安很可能是張議潮之子的老師。上錄P.3730v27-42行的一書三紙(第27-28行爲第一紙,第29-33行爲第二紙,第34-41行爲第三紙)的複書書狀是恆安寫給張議潮之子(即狀中的“郎君”)的,書狀中盛贊對方“天與孤貞,槐市芳文,非因師教”,應是表示不敢居功的自謙,而再從整個書狀的語氣看,也符合師長對較有地位的弟子進行勸勉的情況。

其四,張議潮離開沙州時很可能曾向恆安托付家事。恆安反復在書狀中向張議潮報告張氏家眷的情況:州中使宅娘子及悉總平善,伏惟不賜遠憂城隍軍府並甚安,門宅百尺上長幼諸親並蒙平善,伏惟不賜遠憂等等,完全是受人請託後彙報情況的口氣,我們推測張議潮對恆安十分信任,赴京前曾託恆安照顧家眷,故恆安才有此反映。

其五,張議潮離開沙州後,恆安仍可與遠在京城的張議潮父子保持頻繁的直接的書信、禮物往還。上錄書狀是爲明證。首先,根據我們對書狀中“霜冷”與“近日乍到京畿”等語的考證,上錄P.3730v9-16行等書狀是恆安於咸通八年九月寫給張議潮本人的,其時張議潮抵京後傳回敦煌的第一批書狀剛剛到達,恆安即修狀向新近獲拜統軍的張議潮道賀。而由S.6405v“二月廿日等語可知,該狀及包含該狀草稿在内的P.3730v所存寫給張議潮兒子的書狀則應撰作於咸通九年(或再後某年)二月。這些書狀修撰於不同時間,足以表明恆安與張議潮父子的聯繫並非偶然。其次,P.3730v27-28行“人使不恡示及”和第31行“人使云云,不絕音耗”等語表明張議潮父子也記掛著恆安。至於第34-35兼奉司空委曲疋帛一語,更是説遠在京城的張議潮特意給千里之外的恆安寫了信並寄贈了絲綢。可以附此一提的是,受過往所知材料的限制,以前學者們單獨研究S.6405v書狀時,無法解釋司空猥録蠢【左“虫右“禺】,遠寄縑緗字,曾將右恆安,二月廿日敦煌縣令宋智岳使回不甚恰當地斷句並解釋成恆安與宋智岳一道使回而誤認爲二人同時出使,從而對恆安的生平事迹作了不太準確的推測[93],今幸賴P.3730vS.6405v關係的確定,S.6405v之缺文終得以補全,據此可以肯定地判明:寫作上錄書狀時恆安是一直留居沙州的,而非剛剛奉使歸來,出使歸來的是宋智岳,其出使目的地是當時張議潮所在的京城長安,他由此帶回了長安方面的消息和張議潮等人的信件與禮物。

在《前文二》中,我們已經論證了赴京後的張議潮父子與敦煌人士密切往來,及中和年間議潮二子西歸對歸義軍歷史的影響,認爲他們的作爲是張淮深執政後期敦煌政局動盪多變的重要原因。目前筆者仍持上述觀點,而這正是恆安與張議潮父子往來情形給我們的啓示。由此可見,佛僧個人的生平事迹也可以折射歸義軍政治史諸問題,相關研究確有繼續與深化的必要。

 

Study on famous Buddhist monk Heng-an and related history of Guiyijun in late Tang Dynasty

 

2014.8.31



[1] 甘肅教育出版社,1992年,115頁。

[2]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70頁。

[3] 載《敦煌歸義軍史專題研究》,蘭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443-444頁。

[4] 載《從撒馬爾干到長安——粟特人在中國的文化遺迹》,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177頁。

[5] 民族出版社,2004年,116-119頁。

[6] 三井八郎右衛門藏卷,詳參施萍亭《日本公私收藏敦煌遺書敍録〔一〕——三井文庫所藏敦煌遺書》,載《敦煌研究》1993年第2期。

[7] 載《敦煌研究》2003年第1期。

[8] 具體考證請參楊寶玉、吴麗娱《P.3804咸通七年願文與張議潮入京前夕的慶寺法會》,原刊《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後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宗教》2007年第6期。

[9] 具體考證請參楊寶玉、吴麗娱《張議潮束身歸闕後與沙州人士的往來及其對敦煌政局的影響》,載《轉型期的敦煌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下同。

[10] 書於首題之後。

[11] 書於該讚之末。

[12] 相關研究論著的具體篇目請參申國美、李德範編《英藏法藏敦煌遺書研究按號索引》,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2756-2760頁。

[13] 中華書局,1983年新1版,294頁。

[14] 中華書局,2000年,296頁。

[15] 《法藏敦煌西域文獻》第2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67168頁。

[16] 載《出土文獻研究》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17] 載《轉型期的敦煌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8] 《前文一》過録了全卷,《前文二》僅重録了第9-41行。

[19] 拜伏:跪拜俯伏,係表示恭敬的一種禮節。(晉)葛洪《抱樸子·省煩》:“拜伏揖讓之節,升降盤旋之容,使足敍事,無令小碎。”《舊唐書·薛登傳》:“策第喧競於州府,祈恩不勝於拜伏。”

[20] 嚮:《前文一》誤録爲“潤”。

[21] 風馨:猶流芳。(唐)陳黯《辯謀》:“古今語帝王者,必首於堯舜;論功德者,無出於禹稷。風馨億齡,不復磨滅。”《前文一》誤録爲“厐(?)馨”。

[22] 較之本狀中的其他文字,此二字的字體略小。

[23] 此處字迹漫漶難辨,據殘存筆畫及上下文推測有可能爲“藥”字。

[24] 地榆:藥用植物,中醫以其根入藥,性微寒,有涼血、止血功能。《太平御覽》卷一○○○《百卉部七·地榆》:“《本草經》曰:‘地榆,止汗氣,消酒明目。’《廣志》曰:‘地榆可生食。’《神農本草經》曰:‘地榆苦寒,主消酒,生冤句。’”相傳地榆亦可以用來煮石,(南朝)梁元帝《金樓子》卷五:“五茄,一名金鹽;地榆,一名玉豉,唯二物可以煮石。”詳情可參(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一·地榆》。

[25] 磧鹵:含鹽鹹多沙石的地方。《文選·班固〈封燕然山銘〉》:“遂淩高闕,下雞鹿,經磧鹵,絶大漠。”李周翰注:“磧,石地;鹵,鹹地也。”(唐)李德裕《討襲回鶻事宜狀》:“回鶻皆騎兵,長於野戰,若在磧鹵,難與交鋒,雖良將勁卒,無以制勝。”

[26] 伏謁:謁見尊者,伏地通姓名。《史記·佞倖列傳》:“江都王望見,以爲天子,辟從者,伏謁道傍。”(唐)韋瓘《周秦行記》:“太后曰:‘此是唐朝太真妃子。’予即伏謁,拜如臣禮。”

[27] 瞻戀:仰慕,依戀。(唐)薛存誠《謁見日將至雙闕》詩:“雕蟲竟何取,瞻戀不知迴。”

[28] 謹空:《前文一》漏録。

[29] 違離:離别,分離。(晉)盧諶《贈劉琨書》:“錫以咳唾之音,慰其違離之意。”

[30] 此字後有省文現象,或爲簡便,或爲慎重,書狀作者故意不將某些内容書於此草稿,正式修狀時自當補全。

[31] 此字頗難辨識,《前文二》録爲“務(?)”。

[32] 攀戀:攀住車馬,不勝依戀。(北周)庾信《周車騎大將軍宇文顯和墓誌銘》:“在州遘疾,解任還朝,吏人攀戀,刊石陘山。”《隋書·伊婁謙傳》:“以疾去職,吏人攀戀,行數百里不絶。”

[33] 此四字《前文二》所録格式有誤。

[34] 用:原本似寫爲“福”,後以重墨改寫,據字形並參以第4行“尊用何似”試如此校録。《前文二》誤録爲“褥(?)”。

[35] 保重:因行末空間有限,此二字並排書寫。

[36] 此字左半邊寫爲之左半,右半邊則寫爲之右半。

[37] 據文意,此後當有“保重”之類的脱文。

[38] 阿〔郎〕尊前:“阿”字之前有三字距空白,係爲表示尊敬對方而特意留空;“郎”字據文意並參酌以第24行“阿郎尊前”擬補;“前”字原卷補寫於行右。《前文二》將此四字誤録爲“□□專(?)”並錯誤斷句。尊前:即尊長之前,古人書信中常用的敬詞。

[39] 攀望:攀拉追望,極言不忍分離。(唐)郭周藩《譚子池》詩:“言訖辭沖虚,杳靄上玄微。凡情留不得,攀望衆號悲。”

[40] 此前尚有數字被涂去,似爲“至常宋中□皆”。

[41] 不意凶禍:據P.3442杜友晉《吉凶書儀》内族凶書儀中《兄弟姊妹喪告答祖父母父母伯叔姊妹書》、《兄弟姊妹喪告答諸卑幼書》等,此語多用於吊兄弟姊妹等。

[42] 傾逝:逝世。古人兄喪稱傾逝,弟喪稱殞逝。P.2616v《新定書儀鏡》“四海吊答第三”謂:“凡重喪云棄背,中云傾逝,輕云殞逝。”

[43] 此處字迹極難辨認,看似“萬”字上半部和“福”字的連寫。《前文二》疑爲三個字。

[44] 悲戀:慈悲顧戀,悲哀依戀。(南朝·梁)蕭子良《净住子·禮舍利寶塔門》:“然則現於涅槃者,復是增發悲戀之心。”

[45] 此字頗難辨識,據文意並參酌以第20行“阿〔郎〕尊前”校録。《前文二》誤録爲“體”。

[46] 繁併:猶繁多。《續資治通鑑·宋孝宗乾道六年》:“今措置臨安府自北郭税務至鎮江府沿路一帶税場内,地理接近收税繁併去處,合行省罷,庶幾少寬商賈。”

[47] 疲頓:疲乏勞累。《三國志·魏志·任城威王彰傳》:“長史諸將皆以爲新涉遠,士馬疲頓。”

[48] 示及:猶言見示、談到,常用作書劄中的敬語。(宋)蘇軾《與李公擇書》:“示及新詩,皆有遠别惘然之意。”

[49] 執别:握手告别。(南朝·梁)簡文帝《與劉孝綽書》:“執别灞滻,嗣音阻闊。”《北齊書·神武帝紀上》:“神武親送之郊,雪涕執别,人皆號慟,哭聲動地。”

[50] 〔善〕:據文意酌補。

[51] 〔所守〕:據文意酌補。

[52] 展覲:敬詞,意猶朝見。《北史·馮亮傳》:“亮性清静,後隱居嵩山,感英之德,以時展覲。”

[53] 馳系(繫):“系”“繫”二字在文書中有時混用,以後者筆畫較多而經常爲前者替代。馳繫:意猶馳念,謂想念遠方的人或事物。(宋)蘇軾《與袁彦方書》:“累日欲上謁,竟未暇辱教。承足疾未平,不勝馳繫。”《前文二》誤録爲“馳示”而未校改。

[54] 芳詞:優美的文詞。《前文二》誤録爲“若面(?)”,亦未注意到“芳”字前面的敬空。

[55] 原寫作“奉兼”,旁注倒乙符號。

[56] 司空:“司”字左上角寫有一撇,故《前文二》誤録爲“命官”。

[57] 委曲:指手札、手書。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五《謝襄陽李夷簡尚書撫問啓》:某啓襄州員外司馬李幼清傳示尚書委曲,特賜記憶,過蒙存問。《資治通鑑》卷二五七:用之比來頻啓令公,欲因此相圖,已有委曲在張尚書處。胡注:當時機密文書謂之委曲。

[58] 啓處:安居。《詩·小雅·四牡》:“王事靡盬,不遑啓處。”毛傳:“啓,跪;處,居也。”《後漢書·樊準傳》:“東西誅戰,不遑啓處。”

[59] 此處原卷有塗抹,原來所寫看似“安”字,疑爲書寫過程中習慣性的署名花押,究爲何字,甚至爲一個字或兩個字均難以辨識。《前文二》誤録爲“厶乙”。

[60] 慶會:喜慶的宴會。《南史·劉穆之傳》:“劉穆之少時家貧……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見辱,不以爲恥。其妻江嗣女,甚明識,每禁不令往。江氏後有慶會,屬令弗來,穆之猶往。”原卷字草,《前文二》誤録爲“慶令”。

[61] 此行行首原本寫有“賢弟習”,後被塗掉。

[62] (?)鑑:《前文二》誤録爲“煩(?)(?)”。

[63] :《前文二》漏録。

[64] 此字前有换行符號。

[65] 斈:“學”的異體字,《前文二》誤録爲“忝”。

[66] 儁生:《前文二》誤録爲“儁望”。

[67] 孤貞:挺立堅貞,孤直忠貞。(南朝·宋)鮑照《學劉公幹體》詩之二:“歲物盡淪傷,孤貞爲誰立?賴樹自能貞,不計迹幽澁。”(唐)陸贄《論裴延齡奸蠹書》:“或者聖旨以其甚遭嫉怨,而謂之孤貞,可託腹心;以其好進讒諛,而謂之盡誠,可寄耳目。”

[68] 槐市:漢代長安的市場,後也借指學宫、學舍。《藝文類聚》卷三八《禮部上•學校》引《三輔黄圖》曰:“《禮》,小學在公宫之南,太學在東,就陽位也。去城七里東爲常滿倉,倉之北爲槐市,列槐樹數百行,爲隧。無牆屋,諸生朔望會此市,各持其群所出貨物,及經傳書記、笙磬樂器,相與買賣,雍雍揖讓,論義槐下。”按,前引文中的“群”字,《太平御覽》卷五三四作“郡”,當是。

[69]【左“虫右“禺:即【左“虫右“敦【左“虫右“禺,又名青蚨,傳説中的蟲名。

[70] 縑緗:一般指供書寫用的細絹,或引申爲寫成的文章、書信,但這裏意指信中已提到的“疋帛”。四部叢刊本《元氏長慶集》卷二四《陰山道》:“屯軍郡國百餘鎮,縑緗歲奉春冬勞。”《白氏長慶集》卷五九《謝賜設及匹帛狀》:“寵厚縑緗,仰難勝於玄貺;恩深醉飽,退有愧於素餐。”意同。

[71] 〔持〕:據S.6405v補,且唯有補此字,上下文文意方能通順。

[72] 叵答:意爲無法報答。《前文二》誤録爲“巨答”。

[73] 丘山:本意爲山丘、山岳,後亦可比喻重、大或多。《漢書·王莽傳上》:“及至青戎摽末之功,一言之勞,然猶皆蒙丘山之賞。”即言重賞。(漢)陳琳《檄吴將校部曲文》:“故乃建丘山之功,享不訾之譽。”即言大功。

[74] 此字極難辨識,《前文一》録爲“押(?)”。“打”字有相處、交結之意,敦煌文書中常用其表示招待,故筆者試做如此校録。

[75] 行李:使者。《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杜預注:“行李,使人。”《北史·賀蘭祥傳》:“既與梁通好,行李往來,公私贈遺,一無所受。”(清)郝懿行《證俗文》卷六:“古者行人謂之‘行李’,本當作‘行理’,理,治也。作‘李’者,古字假借通用。”

[76] 已:《前文一》誤録爲“又”。

[77] 候問:訊問,問候,問安。《後漢書·黄琬傳》:“時司空盛允有疾,瓊遣琬候問。”《前文一》誤録爲“諮(?)聞”。

[78] 主要有:唐耕耦、陸宏基《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蹟釋録》第5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0年,6頁;鄭炳林《敦煌碑銘讚輯釋》,甘肅教育出版社,1992年,115頁。

[79] 此字唐先生未録出。

[80] 此後文句與P.3730v近同。

[81] 授(受):鄭先生未出校。

[82] 驚:鄭先生録爲“警”。

[83] 誠(成):唐先生未出校,鄭先生逕録爲“成”。

[84] P.3730v補。因以往不知本件與P.3730v相關書狀之間的關係,唐先生、鄭先生未補。《前文二》誤將“儁生”補爲“儁望”。

[85] 瑞:鄭先生録爲“端”。

[86] 槐:鄭先生録爲“愧”。

[87] P.3730v補。唐先生、鄭先生未補。

[88] 緗:鄭先生録爲“細”。

[89] 此三字P.3730v德掃,本狀是。鄭先生録爲“持□酒”。

[90] 叵:鄭先生録爲“臣”,並在此字之後斷句,使其與前面的“功”字構成“功臣”一詞。唐先生、《前文二》誤録爲“巨”。

[91] 夐阻:遠隔。《梁書·張充傳》:“關山夐阻,書罷莫因,儻遇樵者,妄塵執事。”唐先生録爲“夔阻”,鄭先生録爲“變阻”。《前文二》誤録爲“道(?)阻”,並疑或可録作“馗阻”,均誤。P.3730v遥阻

[92] 榮新江先生曾據此認爲恆安是一個供職軍門的僧人,見氏著《歸義軍史研究》第70頁及其與余欣合撰的《沙州歸義軍史事繋年(咸通三年——六年)》(載《周紹良先生紀念文集》,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咸通三年歲次壬午(862條。筆者認爲,河西節度門徒可以顯示恆安與張議潮關係密切,但僅據此得出恆安是一個供職軍門的僧人似嫌證據不足,更合理的解釋可能是恆安自稱門徒係爲表示自己是節度使家的門僧。

[93] 前揭鄭炳林《唐五代敦煌的粟特人與佛教》謂:S.6405《僧恆安謝司空狀》,他曾與敦煌縣令宋智岳奉使。前揭林世田《〈金光明最勝王經〉康恆安寫經題記》稱恆安曾與敦煌縣令宋智岳奉使,知其是張議潮的主要幕僚(S.6405《僧恆安謝司空狀》)。前揭屈直敏《敦煌高僧·釋恆安》亦謂:公元861年至公元867年張議潮稱司空時,康恆安與敦煌縣令宋智岳一道奉張議潮之命出使,入奏中央朝廷,並成功地完成了使命。康恆安返回敦煌之後,受到張議潮的特别嘉獎和賞賜,從而成爲張氏歸義軍政權中的主要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