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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前期散官制度

以《三朝北盟會編》中的《攬轡錄》爲綫索
发布日期:2016-05-03 原文刊于:

以金世宗大定十四年的官制改革為分界線,金代前期與後期的散官制度有明顯不同,《金史》〈百官志〉中所記載是金代中後期使用的散官表,不能代表前期的情況,此前學界均未注意到這一點根據范成大出使金朝的出使報告《攬轡錄》中保存的散官資料,參照金代前期碑刻傳記史料,可以恢復出金代前期所使用的散官表。金代前期散官表對於更好的理解金代史料頗有幫助。此前一些學者由於不瞭解金代前期散官制度,對某些金代史料的理解出現錯誤。金代前期散官表還顯示出金代散官制度對北宋官階制度有明顯的繼承關係。而金代散官制度的改革則是從唐宋到元明清散官制度變化的重要分界線。

Abstract:

Institutional reform during the fourteenth year of Dading (大定) in the reign of Emperor Jinshizong (金世宗) served as a dividing line between the early and late Sanguan (散官) system in the Jin Dynasty. Scholars have long been neglecting the fact that the Sanguan table in History of the Jin Dynasty(《金史》) is a record of the late system which fails to represent the situation of early Jin. With reference to some early Jin inscription materials, the early Sanguan table could be restored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of Fan Chengda’ s(范成大)mission to Jin’s imperial court, named Lan Pei Lu (《攬轡錄》). The early Sanguan table helps to elucidate a number of historical documents in the Jin dynasty, which are frequently misinterpreted due to the ignorance of the early Jin Sanguan system. Additionally, the table indicates that the early Jin Sanguan system inherited from Northern Song institutional system, while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opened up the successive development of Sanguan system from the Tang, Song dynasties to the Yua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關鍵字:

金代 官制史 散官 攬轡錄 金史

Keywords

The Jin Dynasty, Institutional System history, Sanguan, Lan Pei Lu,History of the Jin Dynasty

一、前言

散官制度正式建立于唐初,是與職事官系統對應幷行的一套官員品位等級制度。到唐末五代,散官的地位大大降低,無法發揮這一制度的本來作用,宋代前期,散官幾乎沒有實際意義,而職事官替代散官用于確定官員的品位,這套品位體系被稱爲本官階。本官階體系在元豐改制後又重新采用了類似唐初散官的名稱,但其制度內涵幷無變化。金代史料顯示,金早期的散官制度大量繼承了遼制和元豐改制之後的北宋制度,遼代的散官制度基本全承唐代,可以說金代早期的散官制度是唐制和北宋後期制度的結合。由于金代官制材料缺乏,研究薄弱,這一繼承的過程及金代制度的變化目前尚不完全清楚。元代官制大體來自金代,其散官系統僅略有調整,幾乎是照搬金制。元代的散官體系沿用到明清,沒有明顯變化。然而以金為分界線,從唐、宋到元、明、清,散官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古代的散官制度,以金代為界被劃為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從表面上看,兩個階段散官的名稱和排列有很大差異,這是因為宋代用本官階替代散官,元豐改制后將本官階改名,變為寄祿官體系,金代結合唐制和宋代寄祿官體系創造了新的散官表,自然與唐代散官不同。從運轉方式來看,這套制度的內核在金代前後也有根本差異。唐代散官、宋代元豐改制後的寄祿官和元、明、清的散官,基本都分爲正從九品十八級[1],每一級中包括兩階或三階散官,分別稱爲上階、下階,或上階、中階、下階。元代之前的品位制度與元代散官制度最大的差別在于,之前官員的散官(或寄祿官)升遷時,相對于品級來說,更爲看重階,也就是說,其升遷方式是逐階升遷,不越過某一階。假定某位官員散官品級爲N級下階,表示爲N,那麽他比較可能升爲N,而不太可能直接升爲(N1。然而在元代,其散官的升遷方式已經變成了逐級升遷,即元代一位散官爲N的官員,其最常見的升遷方式是越過NN兩階,直接升爲(N+1階,再升爲(N+2階。這兩種升遷方式的區別如下圖所示:

 

唐、宋、金: N    N    N

                               

         N+1  →(N+1 →(N+1

元代:      N    N    N

 

         N+1  →(N+1 →(N+1

按照唐代官制,官員散官升遷爲逐階升遷,因爲當時散官地位較高,與多項利益相關聯,因此遷轉較爲嚴格,北宋前期用職事官系統充當品位制度,正是力圖在官阶体系地位下降的情况下,盡可能提高其地位,保留品位的意義。元豐改制之後,新的寄祿官系統本質幷未改變,仍爲逐階升遷。而到元代,階的地位下降,級的地位升高,各階之間的地位差別變小,而各級之間的地位差別被突出,這與元代散官地位的下降有關。元代散官逐級升遷的方式延續到明代,逐漸發展爲散官品級和職事官品級被統一起來,形成明代散官和職事官品級完全綁定的狀態。這一點目前在學界尚無人研究,筆者將專門撰文討論,不在此詳述。這個從逐階升遷到逐級升遷的演變過程無疑發生在金元之間,通過本文的研究,筆者發現金代前期散官制度的變化是其中一個重要階段。通過對《攬轡錄》中所載的一份散官資料的研究,可發現金大定十四年(1174)時曾進行過官制改革,散官制度發生變化,而這一變化在中國古代官阶制度演變史上甚為重要。

    本文中所提到的金代分期,天眷元年(1138)正式建立官制之前為早期,天眷元年到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為前期,大定十四年之後為中後期。這一分期以散官制度的變化為依據,僅適用於本文,並非普遍的分期方法。

 

二、《攬轡錄》中大定二年的散官資料

(一)《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

金代官制材料較少,研究成果也不豐富。其散官制度至今未被深入討論。此前,學者對金散官體系的瞭解主要來自于《金史》〈百官志〉。據三上次男先生考證,《金史》〈百官志〉所載以章宗明昌(1190-1196)初年制度爲主,這一制度的使用時間大體涵蓋了金代中後期。[2]《大金國志〈千官品列〉亦載金代散官體系,與〈百官志〉略同[3]有趣的是,《大金國志》中一些涉及到散官品級的記載《千官品列》所載散官品級不符,這是因爲金前期的散官體系與後期有較大差別,但目前爲止学界仍未注意到這一點,大多簡單認爲不符合《千官品列》散官品級的記載有誤。實際上有一份記載金前期散官體系的材料尚未被利用,那就是《三朝北盟會編》中的《攬轡錄》。

《攬轡錄》的內容源自范成大于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1170)出使金朝所寫的出使報告。現存單行諸本來自《說郛》,主要記錄前往金朝的行程,通常被當做地理志使用。但《三朝北盟會編》卷245收錄《攬轡錄》二千餘字,主要記載金朝宮殿制度和大定二年官制,其中官制部分他本均無。這一部分內容,學界基本認定確爲范成大出使報告的一部分。陳學霖也提到了其中官制部分的材料,認爲是研究金代前期制度的重要資料。[4]這套體系與《金史》〈百官志〉所錄頗有不同,其文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銀青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5]

 

從《攬轡錄》記載的形式看不出各階散官的品級,但明顯看到這份資料與《金史》所載的散官體系頗爲不同。其中《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如下:

 

文: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

武: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奉信校尉

 

《攬轡錄》沒有但《金史》〈百官志〉有的散官如下:

 

文:儀同三司、資善大夫、嘉議大夫、中大夫、少中大夫、奉訓大夫、登仕佐郎、將仕佐郎

武:儀同三司、昭勇大將軍、懷遠大將軍、武節將軍、武略將軍、忠翊校尉、保義副尉、進義副尉

 

《金史》〈百官志〉中的「驃騎衛大將軍」,《攬轡錄》作「驃騎大將軍」。《攬轡錄》中的文散官有40階,武散官只有39階,而《金史》〈百官志〉中的文武散官各有42階。《攬轡錄》中的這份散官資料是完整無誤的嗎?在大定二年的確實行過嗎?從大定二年到明昌初年,金代散官系統發生了什麽樣的變化?

(二)恢復《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

《攬轡錄》中這部分資料只有《三朝北盟會編》收錄,但不同版本《三朝北盟會編》中這段文字有差异。由于這份報告對散官制度記錄比較簡略,個別字的差异也會造成整個系統排列不同,因此有必要先考察這份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根據鄧廣銘、劉浦江的研究,我們可以把《三朝北盟會編》的版本粗略分爲許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活字本(包括光緒四年活字本,海天書店、大化書局、文海出版社等出版的排印本和影印本)和舊抄本(其他各種明、清抄本,以湖東精舍本價值最高)三類。各抄本均來自實錄院本,活字本來自巴陵方功惠所藏鈔本,許刻本來自彭元瑞家藏抄本。[6]由于許刻本影響最大,通常被認爲價值最高,前文所引即此版本,本文將以之爲底本對比各類版本的不同。先以活字本對比,文海出版社1962年影光緒四年活字本中,這一段文字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敦信、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7]

 

活字本與許刻本異文已用陰影加粗標出。有些是顯而易見的錯誤,如「上將軍」誤爲「上國將軍」,「徵事」誤爲「證事」。 [8]但有些異文有價值:活字本文武散官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武散官多出「敦信」一階。許刻本「銀青榮祿」、「敦武」,活字本分別作「金紫榮祿」、「擴武」。這就引發出幾個問題:

問題一、活字本在「承信」前多出「敦信」一階,從何而來?

問題二、活字本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有版本依據嗎?

問題三、許刻本中的「銀青榮祿」,活字本作「金紫榮祿」,誰是對的?

問題四、許刻本中的「敦武」,活字本作「擴武」,應以何爲是?

用抄本對比許刻本和活字本。筆者共查閱十種抄本,分別爲國家圖書館藏湖東精舍本(索書號:A00083)、明抄本(10995)、勤志館本(10996)、鐵琴銅劍樓本(3401)、不不通閣本(3984)、明抄本(7386)和王氏鬱岡齋本(8016)等七種,北大圖書館藏舊抄本(SB/915.05/2844.2)、白華樓本(SB/5373)等兩種,以及北京大學中古史中心圖書館複制的臺灣傅斯年圖書館藏明抄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湖東精舍本中這段文字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御名、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御名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9]

 

其他九種抄本多與湖東精舍本類似,或內容介于湖東精舍本與許刻本之間。看過這些抄本,上述問題基本有了答案。

問題一:活字本在「承信」前多出「敦信」一階,從何而來?

與許刻本相比,湖東精舍本「承信」前多出「御名信」三字。此處國圖藏鐵琴銅劍樓本、明抄本(7386)、王氏鬱岡齋本,北大圖藏舊抄本等四種抄本均同湖東精舍本,國圖藏勤志館本、明抄本(10995)、不不通閣本,北大圖藏白華樓本和傅斯年圖書館藏明抄本等五種抄本在「承信」前比許刻本多一 「信」字。

可以推測,《攬轡錄》原文武散官「承信」之前還有一階「某信」,避諱,「某」字被「御名」二字替代傳抄過程中,某些版本漏掉了「御名」,只留下 「信」字活字本把「御名信」恢復爲「敦信」。許刻本刊刻時未見活字本,其底本大概已漏掉「御名」二字,許刻本「信」字也漏掉,或因覺得文意不通删掉,導致武散官比文散官少了一階。

問題二:活字本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有版本依據嗎?

十種抄本中,國圖所藏湖東精舍本、兩種明抄本、鐵琴銅劍樓本、王氏鬱岡齋本,北大圖所藏舊抄本等六個版本在「開府儀同三司」之後都有「儀同三司」一階。另外四種抄本沒有「儀同三司」。因此處連續出現兩個「儀同三司」,傳抄中因抄寫者的疏忽或不理解,漏掉或删去了這四個字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三:許刻本中的「銀青榮祿」,活字本作「金紫榮祿」,誰是對的?

十種抄本中,國圖藏勤志館本作「銀青榮祿」,國圖藏明抄本(10995)原作「金紫」,旁校爲「銀青」,不不通閣本原作「大夫榮祿」,旁校爲「金紫榮祿」。此外均作「金紫榮祿」。可見原作「銀青榮祿」者僅勤志館本,其餘均爲「金紫榮祿」。許刻本將「金紫榮祿」改爲「銀青榮祿」,或許有底本依據,或許只是因爲金代後期、元、明、清代的散官中幷無「金紫榮祿」之名,全做「銀青榮祿」,所以進行了這樣的改動。

雖然大部分抄本都做「金紫榮祿」,從史料來看,金代前期「銀青榮祿大夫」、「金紫榮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三種散官名都出現過,反倒是「金紫榮祿大夫」出現次數最少,詳見後文。似乎難以據《三朝北盟會編》斷定金代前期使用的就是「金紫榮祿」一名。這一散官本來的名稱是什麽,暫時無法確定。

問題四:許刻本中的「敦武」,活字本作「擴武」,應以何爲是?

許刻本中的「敦武」,除勤志館本「做「宣武」外,其餘九種抄本均作「御名武」。推測較早抄本均作「御名武」,許刻本將「御名」恢復爲「敦」,活字本恢復爲「擴」,而勤志館本恢復爲「宣」。

查閱宋、明歷代皇帝名諱,宋光宗(1190-1194年在位)名趙惇,同時避「敦」字,宋寧宗(1194-1224年在位)名趙擴。此外,只有明神宗朱翊鈞(1573-1620年在位)和明熹宗朱由校(1621-1627年在位)的名字有可能與散官名有關,宋大觀二年(1108)武選官階有忠翊郎,金代中後期武散官有忠翊校尉,犯「翊」字,金代中後期武散官正七品至正九品均稱「某某校尉」,犯「校」字,此外沒有其他皇帝的名字與散官名有關,也沒有皇帝名諱有「宣」字。[10]因此,這里的「御名武」可能是「敦武」或「擴武」,不可能是「宣武」。

雖然「敦」和「擴」都有可能。但宋代和金代中後期散官名中從未出現過擴武校尉,而宋代有敦武郎,金代中後期有敦武校尉,可知此處當爲「敦武校尉」,避宋光宗諱。雖然宋光宗在位時間晚于范成大出使二十多年,但《三朝北盟會編》來自實錄院抄本,在傳抄過程中避光宗諱也是理所當然的。

綜上所述《三朝北盟會編》中的這段文字應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敦信、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

 

《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恢復如上後,比許刻本多出「儀同三司」和「敦信」校尉兩階,再用這段文字與《金史》〈百官志〉中的散官表進行對比,《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變爲:

 

文: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

武: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敦信校尉、奉信校尉

 

《攬轡錄》沒有但《金史》〈百官志〉有的散官變爲:

 

文:資善大夫、嘉議大夫、中大夫、少中大夫、奉訓大夫、登仕佐郎、將仕佐郎

武:昭勇大將軍、懷遠大將軍、武節將軍、武略將軍、忠翊校尉、保義副尉、進義副尉

 

另外,《攬轡錄》所記載的資料不是文散官40階,武散官39階,而是文武散官各41階。文武官階數相同,似乎比較整齊合理了,但這是否就是大定二年散官的真實情况呢?

 

、《攬轡錄》散官資料的可靠性

《攬轡錄》中這份資料是否真實反映出金前期散官體系的情况?筆者認爲大體能够反映,但仍有缺漏。首先,《攬轡錄》的內容出自范成大出使金朝後,回國提交的出使報告,從材料的性質來看,內容應該是比較可信的。其次,《攬轡錄》中所載大定二年散官系統和《金史》〈百官志〉記載的明昌初年散官系統有明顯的繼承關係,大部分散官名和排列順序相同。《攬轡錄》中有而《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名則大都來自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寄祿官體系。最重要的是,這些散官名多能從金代史料中找到旁證。

(一)文散官的情况

金代「天會四年(1126),建尚書省」,開始使用漢式官制。據王曾瑜先生的研究,這套官制大體繼承遼代制度。[11]天眷元年,金熙宗首次確定「勛、封、食邑入銜」,建立了完整的官僚制度。這次改革主要目的是把僞齊官員納入金朝的官僚系統,新定官制中品位制度很可能大量繼承了僞齊、即北宋制度。因此《金史》〈百官志〉有「熙宗頒新官制及換官格……大率皆循遼、宋之舊」。[12]金海陵正隆元年五月「頒行正隆官制」。[13]《攬轡錄》中收錄的是世宗大定二年頒布的《新定官制詔書》,然而金世宗于大定元年十月匆匆即位,大定二年忙于平契丹之亂及與南宋征戰,內憂外患似幷不具備大規模官制改革的條件,大概仍沿用正隆官制,直到大定十四年才真正進行改革。《金史》〈選舉志〉、〈百官志〉中多次提及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最明顯的是文武散官「從下各增二階」,[14]這是《金史》中有明確記載對散官系統進行了變動的一次改革。

北宋元豐改制後的寄祿官體系,文武官情况不同。文臣寄祿官體系又經過元祐三年(1088)、元祐四年、紹聖二年(1095)、大觀二年(1108)等幾次較大變動,政和六年(1116)加選人七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三階。無論大定二年使用的是天眷制度還是正隆官制,其最有可能承襲的是政和六年最終形成的文臣寄祿官體系。爲考察前後關係,在此對政和六年文臣寄祿官名、金大定二年和金明昌初年的文散官名做一列表對比。[15]

表一:金代中後期、金代前期文散官與北宋文官寄祿官對比表

品級

明昌初年

大定二年

大觀二年及政和六年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特進

崇進

特進

 

正二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銀青光祿大夫

從二

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榮祿大夫

 

正三

資德大夫

資德大夫

 

資政大夫

資政大夫

 

資善大夫

 

 

從三

 

宣奉大夫

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

通奉大夫

通奉大夫

通奉大夫

中奉大夫

中奉大夫

中奉大夫

正四

正議大夫

正議大夫

正議大夫

通議大夫

通議大夫

通議大夫

嘉議大夫

 

 

從四

太中大夫

太中大夫

太中大夫

中大夫

 

中大夫

少中大夫

 

 

正五

中議大夫

中議大夫

 

中憲大夫

中憲大夫

 

 

中散大夫

中散大夫

 

中靖大夫

 

中順大夫

中順大夫

 

從五

朝請大夫

朝請大夫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散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

朝奉大夫

朝列大夫

朝列大夫

 

正六

奉政大夫

奉政大夫

 

奉議大夫

奉議大夫

 

從六

奉直大夫

奉直大夫

奉直大夫

奉訓大夫

 

 

正七

 

承議郎

承議郎

承德郎

承德郎

 

 

承奉郎

承奉郎

承直郎

承直郎

承直郎

從七

承務郎

承務郎

承務郎

儒林郎

儒林郎

儒林郎

正八

文林郎

文林郎

文林郎

承事郎

承事郎

承事郎

從八

徵事

徵事

 

從仕郎

從仕郎

從事郎

正九

登仕郎

登仕郎

登仕郎

將仕郎

將仕郎

將仕郎

從九

登仕

 

 

將仕

 

 

說明一:本表以金明昌初年散官品級為標準排列。無法和明昌初年文散官名相對應的大定二年文散官名按順序插入其中。如果有類似的北宋後期寄祿官名,則附於其後。品級一列所標為明昌初年散官品級,與大定二年和北宋時期不一定相符。

說明二:北宋後期寄祿官中,宋體字部分是大觀二年寄祿官名,楷體字的部分是政和六年的選人七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三階。表中加陰影部分的是《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斜體加粗部是明昌初年和北宋後期都有,而大定二年沒有的散官。

 

問題一:金紫榮祿大夫、銀青榮祿大夫、還是銀青光祿大夫?

表一中,金紫光祿大夫以下,光祿大夫以上一階,《金史》〈百官志〉作「銀青榮祿大夫」,《攬轡錄》作「金紫榮祿大夫」,宋代則爲「銀青光祿大夫」,雖然第一節提到多數抄本中《攬轡錄》此處做「金紫榮祿」,但從金代前期史料來看,這三種名稱都出現過,幷充分史料證明《攬轡錄》這一記載的可靠性。

「金紫祿大夫」一名在大定二年前後的史料中出現次數很少,《大金伐錄〈賀南楚書〉天會五年,慶賀副使李士遷的散官爲「金紫榮祿大夫」。[16]此時金代官制尚未成型。北宋沒有「金紫榮祿大夫」銜遼承唐制有金紫光祿大夫和銀青光祿大夫。遼太宗後,「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因避諱改爲「金紫/銀青崇祿大夫」,也寫作「金紫/銀青榮祿大夫」,[17]金代早期的金紫榮祿大夫是繼承遼制。《金史》〈百官志〉中所載的「銀青榮祿大夫」主要出現在金代中後期,但在金代前期散官制度建立之後,亦有正隆六年,遷宗望之子齊爲銀青榮祿大夫的記載[18]。金前期史料中出現最頻繁的是與《金史》和《攬轡錄》記載均不符的「銀青光祿大夫」。僅《金史》中就出現二十餘次,主要出現在大定以前,[19]由此可知「銀青光祿大夫」一名很可能在金代前期使用過。

綜上所述,這一階的情况比較複雜,現在還難以判斷其準確官名。幸而我們基本可以判定,無論是「金紫榮祿大夫」、「銀青榮祿大夫」還是「銀青光祿大夫」指的都是金紫光祿大夫以下,光祿大夫之上的那一階。

問題二:《攬轡錄》中有,但〈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在金代前期真的使用過嗎?

《攬轡錄》中有但《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文散官有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等六階,除中靖大夫外,都是北宋大觀二年已有的散官名。這六階中,除宣奉大夫外,其他五階官名在金代史料中均有出現,在此各列出條:

中散大夫:

趙秉文《史公神道碑》:「大定八年……累官至中散大夫。[20]

中靖大夫:

《重修真澤二仙廟碑》:「中靖大夫、行潞州潞城縣、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良翰書……大定五年。」[21]

朝奉大夫:

《硤石山福嚴禪院鐘識》:「大定三年……朝奉大夫行晋城縣令鄭崇」[22]

承議郎

《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承議郎行平定縣令賜緋魚袋任守[23]

承奉郎

《金史·孔璠傳》:「天眷三年,加璠承奉郎。」[24]

如上可見,《攬轡錄》中有但〈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除「宣奉大夫」外,在金代前期史料中全都出現過。需要注意的是,從表一可見,北宋大觀二年和金明昌初年均有「中大夫」,但時間上處于二者之間的大定二年却沒有這一階,這一現象在表一中是唯一一處。筆者認爲這是《攬轡錄》傳寫過程中遺漏了,這一點後面再詳細討論。

(二)武散官的情况

武散官情况有不同。根據趙冬梅的研究,宋代官僚集團大體可分爲三類,其中地位最高的是文官,其次是介于文官與武官之間的武選官集團,而真正的軍職地位最低,軍職中低級官員的品位和職位合一,也就是說沒有單獨的品位等級體系。北宋政和二年,爲武選官集團制訂了一套武選官階,但由于武選官非文非武,這套制度幷沒有使用唐代武散階「將軍」、「校尉」等名稱,而是用「大夫」、「郎」等,只不過加上「忠」、「武」、「義」等有尚武意味的字眼。[25]因此金代幷未完全承襲政和二年的新定武選官官階名,而是選取了部分北宋前期武散官名(唐武散官名)和政和新定武選官階名,再加上一些新創官名,構成金前期的武散官系統。這大概就是張棣《金虜圖經·官品》所謂「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26]所指。列武散官對比表格如下,明威將軍以上同北宋前期散官(即唐武散官)對比,信武將軍以下同政和新定武選官階對比。由于金代散官榮祿大夫以上文武相同,這張表格從龍虎衛上將軍開始:[27]

表二:金代中後期、金代前期散官北宋官寄祿官對比表

 

明昌初年

大定二年

北宋

正三

龍虎衛上將軍

龍虎衛上將軍

 

金吾衛上將軍

金吾衛上將軍

 

驃騎衛上將軍

驃騎上將軍

驃騎大將軍

從三

奉國上將軍

奉國上將軍

 

輔國上將軍

輔國上將軍

輔國大將軍

鎮國上將軍

鎮國上將軍

鎮國大將軍

正四

昭武大將軍

昭武大將軍

昭武將軍

昭毅大將軍

昭毅大將軍

 

昭勇大將軍

 

 

從四

安遠大將軍

安遠大將軍

 

定遠大將軍

定遠大將軍

定遠將軍

懷遠大將軍

 

 

正五

廣威將軍

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建威將軍

 

 

振威將軍

振威校尉

明威將軍

明威將軍

明威將軍

從五

信武將軍

信武將軍

 

顯武將軍

顯武將軍

 

 

經武將軍

武經大夫

宣武將軍

宣武將軍

 

正六

武節將軍[28]

武功將軍

武節大夫

武功大夫

武德將軍

武德將軍

武德大夫

從六

武義將軍

武義將軍

武義大夫

武略將軍

 

 

正七

 

敦信校尉

 

承信校尉

承信校尉

承信

 

奉信校尉

 

昭信校尉

昭信校尉

 

從七

忠武校尉

忠武校尉

 

忠顯校尉

忠顯校尉

 

正八

忠勇校尉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忠翊郎

從八

修武校尉

修武校尉

修武

敦武校尉

敦武校尉

敦武

正九

保義校尉

保義校尉

保義

進義校尉

進義校尉

進義校尉

從九

保義副尉

 

 

進義副尉

 

 

说明:本表以金明昌初年散官品級為標準排列。無法和明昌初年文散官名相對應的大定二年武散官名按順序插入其中。如果有類似的北宋武散官即武选官官阶名則附於其後。品级一列所标为明昌初年散官品级,与大定二年和北宋时期不一定相符。

 

問題一:《金史》〈百官志〉中的「驃騎衛上將軍」,《攬轡錄》中作「驃騎上將軍」。

金代前期史料中多次出現「驃騎上將軍」,無疑曾使用此名。中後期材料大多作「驃騎衛上將軍」,應是改革散官制度時加上「衛」字,不過中後期材料中亦偶有「驃騎上將軍」一名出現,可能是前期作「驃騎上將軍」,後期雖然改名,但書寫時仍循舊名,漏寫了「衛」字。

 

《金史》卷66《隈可傳》:「天眷二年,授驃騎上將軍。」

《金史》卷81《阿勒根沒都魯傳》:「皇統元年,計功擢宣威將軍。遷驃騎上將軍。」

《金史》卷118《苗道潤傳》:「貞祐四年……再閱月,複戰有功,遷驃騎上將軍、中都路經略使、兼知中山府事。」[29]

 

問題二:表二中加陰影的武散官,在金代前期使用過嗎?

《攬轡錄》中有而《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武散官共有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敦信校尉、承信校尉六階。這六階都能够在金代史料中找到旁證:

建威將軍

《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建威將軍、行縣令、上騎都尉、汾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郭宗慶」[30]

振威將軍

劉晞顔《創建寶坻縣碑》:「(大定十二年)振威將軍王囗來尹是郡。」[31]

經武將軍:

《獨擔靈顯王廟碑》:「皇統二年……經□將軍、同知忻州軍州事李士安」[32]

武功將軍

《金史·徒單合喜傳》:「(大定二年)陝西平,詔書獎諭……押軍謀克,武功以下、忠顯以上遷兩資」[33]

武散官武功將軍一階比較特殊。在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之後仍然出現,但明昌以後這一階不再使用,《金史·徒單思忠傳》有「大定十九年……授其子鐸武功將軍[34]推測大定後期「武功將軍」仍然使用。金章宗即位,爲避顯宗完顔允恭之諱而改爲「武節將軍」。

敦信校尉:

《金史·徒單合喜傳》:「(大定二年)陝西平,詔書獎諭……押軍猛安……無官者,女直人授敦信,餘人授忠武。」[35]

    奉信校尉:

《重修洪福院記》:「大定癸巳(十三年)……奉信校尉、行縣尉飛騎尉高子正。」[36]

如上可知,《攬轡錄》有但〈百官志〉沒有的武散官,在金前期的史料中均可找到旁證,可知的確使用過。與文散官類似,北宋和金中後期均有而金前期沒有的散官僅 「忠翊校尉」一階,[37]筆者認爲這也是《攬轡錄》傳抄過程中的漏寫,詳見之後的討論。

(三)《攬轡錄》中的散官材料基本可靠

《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名基本都可以從當時史料中找到旁證,可見這套散官系統的確在金代前期實行過。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後,之前的官制表沒有保留下來,後人已不知道這些散官名曾使用過,以至于一些學者在研究中出現了錯誤。如《常山貞石志》卷13〈重修洪福院記〉中出現了「奉信校尉」,沈濤按語曰:「考《大金國志》、金〈百官志〉,武散官有承信、昭信校尉而無奉信,他碑亦罕見此銜,非史之缺略,即書碑人筆誤。」同書卷14〈獲鹿縣靈岩院【外囗內允】公和尚塔銘〉中出現「武功將軍」,沈濤按語曰:「《金史》〈百官志〉惟武散官有武德、武節、武義、武略等將軍,而無武功將軍,蓋自熙宗頒行新官制之後至海陵、世宗互有曾改,武功當是其增改之官,史缺有間,不可考矣。」沈濤不瞭解金代散官制度的變化,誤以爲《金史》〈百官一〉記載的是金熙宗時制定的官制,反而認爲出現「武功將軍」是海陵、世宗時期增改的結果。《山右石刻叢編》的編者胡聘之、《金石萃編》的編者王昶等,在按語中也提到過類似的困惑。現代學者也曾爲其所誤,《金史》點校本卷87《徒單合喜傳》:

 

校記10:餘人遷奉信,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正七品上曰承信校尉」,「奉信」疑即「承信」。

校記11:女直人授敦信,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正七品下曰昭信校尉」,「敦信」疑即「昭信」。

校記12:武功以下,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從六品下曰武略將軍」,「武功」疑即「武略」。」[38]

 

在這里,《金史》的點校者不瞭解金代前期散官制度,不知道「奉信校尉」、「敦信校尉」、「武功將軍」都是金代前期使用過而後期廢除的散官名,犯了和清人同樣的錯誤。

 

、金代前期的散官排列

 

《攬轡錄》中的這份資料幷記錄各階散官的品級,這套系統是怎麽排列的呢?我們只能根據金代其他史料中的零散綫索做一推測。

首先,從唐、北宋到金代中後期的散官、品位系統均無正一品,所以我們推測金代前期這套系統也沒有正一品,是自從一品開始。

其次,張棣的《金虜圖經〈官品〉中記載:「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文則郎與大夫,武則校尉與將軍,其勛、爵、食邑皆同焉,至二品文武混而爲一。」[39]《金史》〈百官志〉所記錄的金中後期散官制度也是三品以下文武有別,二品以上文武混一,所以我們推測這套散官系統也是二品以上文武相同。《攬轡錄》和《金史》〈百官志〉所記載的散官,二品以上基本相同,只有「崇進」與「特進」的順序不同。如下表所示:

表三:金代前後期從二品以上散官表

 

大定二年(1162

明昌初年

從一品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正二品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從二品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第三,金代的傳記資料中幾乎不記錄官員勛、爵、食邑等級的升遷情况,除了這套品位系統作用較小,幾乎不與實際利益相關外,也因爲勛、爵、食邑的品級基本上和散官品級相同。金代後期,由于與蒙、宋頻繁交戰,官員品位等級的升遷變得更爲靈活,從傳記、石刻等材料來看,金代中後期的散官品與勛、爵、食邑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從對應到不完全對應的變化過程,推測在金代前期,散官和勛官品級很可能相互對應。因此我們先假設大定十四年之前的散官與勛、爵、食邑品級大體對應。

雖然我們不能確定金代的勛、爵、食邑系統在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前後是否相同,但這套體系在唐、宋和金代後期均相同,似乎不會在金前期先進行改革再恢復原貌。因此,我們再假設大定十四年前後的勛、爵、食邑品位系統,尤其是勛官系統沒有重大變化。然後以這兩條假設爲前提,利用散官與勛、爵、食邑品級的對應關係來考慮《攬轡錄》所載散官的品級和排列方式。再以排列的結果來驗證這兩條假設的可靠性。我們所采用的勛、爵、食邑等級表即《金史》〈百官志〉中所載系統,具體如下:

表四:《金史》〈百官志〉所载勛、爵、食邑體系表

 

封王者食邑萬戶,實封一千戶

 

 

 

正從一

郡王

食邑五千戶

實封五百戶

 

 

 

國公

食邑三千戶

實封三百戶

正二

十二轉

上柱國

正從二

郡公

食邑二千戶

實封二百戶

從二

十一轉

柱國

正三

十轉

上護軍

正從三

郡侯

 

食邑一千戶

實封一百戶

從三

九轉

護軍

正四

八轉

上輕車都尉

正從四

郡伯

食邑七百戶

承安二年前

從四

七轉

輕車都尉

縣伯

食邑七百戶

承安二年後

正五

六轉

上騎都尉

正五

縣子

食邑五百戶

從五

五轉

騎都尉

從五

縣男

食邑三百戶

正六

四轉

驍騎尉

 

 

 

 

從六

三轉

飛騎尉

 

 

 

 

正七

二轉

雲騎尉

 

 

 

 

從七

一轉

武騎尉

 

 

 

 

 

由于大部分爵和食邑的等級不分正從,以下材料主要依靠勛和散官的對應關係來確定散官品級,目前筆者能够找到的大定十四年之前的資料如下,品級排列以勛官爲准:

文散官:

從三品 護軍

中奉大夫、知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事、護軍、太原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實封一百戶王璹[40]

從四品 輕車都尉

大中大夫、行乾州刺史兼知軍事、輕車都尉、滎陽郡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賜紫金魚袋鄭彥文[41]

正五品 上騎都尉

中議大夫、行太原府盂縣令、上騎都尉、范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燕毅[42]

中議大夫、同知石州軍事、上騎都尉、弘農縣開國子食邑五伯戶、賜紫金魚袋權州楊侯[43]

中憲大夫、前河東南路轉運副使、上騎都尉、上古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成蒙亨[44]

中散大夫、前南京路兵馬都總管判官、上騎都尉、天水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安時[45]

中靖大夫、行潞州潞城縣、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良翰[46]

中順大夫、南京路兵馬都總判、上騎都尉、天水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安時[47]

中順大夫、前充隴州防御判官、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從簡[48]

中順大夫、翰林修撰同知制誥、上騎都尉、元城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揚[49]

從五品 騎都尉

朝請大夫、前行磁州滏陽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王琯[50]

朝請大夫、行太常丞、騎都尉、汾陽縣開國男、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邑人郭長倩[51]

朝散大夫、行解州夏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淮西壽春王庭直[52]

朝奉大夫、騎都尉、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致仕郭好問[53]

朝奉大夫、行太常博士、騎都尉、汾陽郡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郭長倩[54]

朝列大夫、行臨泉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伯戶、賜紫金魚袋王袞[55]

朝列大夫、充嵐州觀察判官、騎都尉、延陵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吳格[56]

正六品 驍騎尉

奉政大夫、專一規措京兆府耀州三白渠公事、驍騎尉王堪[57]

奉議大夫、充太原府推官、驍騎尉、賜緋銀魚袋張希孟[58]

奉議大夫、前太原府市令、驍騎尉、賜緋銀魚袋高翥[59]

奉議大夫、軍事判官、驍騎尉忻[60]

奉議大夫、驍騎尉劉子初[61]

奉直大夫、行瀋州雙城縣令、驍騎尉劉唐[62]

從六品 飛騎尉

承德郞、飛騎尉、賜緋魚袋前孟州河陽縣令程[63]

承德郎、行縣令、飛騎尉、賜緋魚袋任宿[64]

承德郎、充隴州防御判官、飛騎尉、賜緋魚袋李次典[65]

承德郎、同知蔡州防御使事、飛騎尉、賜緋魚袋智楫[66]

(丞)【承】奉郞、行晋寧軍吳堡寨、飛騎尉、賜緋魚袋楊庭筠[67]

丞直郎、軍事判官、飛騎尉尹[68]

承直郞、行主簿兼知縣尉、飛騎尉、賜緋魚袋周忠[69]

承直郎、行襄垣縣令、飛騎尉、賜緋魚袋賀允中[70]

正七品 雲騎尉

承務郎、行主簿兼知縣尉、雲騎尉、賜緋魚袋周允忠[71]

承務郎、行太原府盂縣主簿、雲騎尉、賜緋銀魚袋席良臣[72]

從七品 武騎尉

儒林郞、滕陽軍滕縣令、武騎尉、賜緋魚袋李自牧[73]

儒林郎、石州軍事判官、武騎尉、賜緋魚袋范時可[74]

文林郎、試太子校書郎、武騎尉[75]

    最後這條文林郎的材料須加以說明。金代皇統元年(1141)到大定十三年之間,筆者還發現四條結銜散官爲文林郎但不帶勛官的材料,[76]僅此一條材料中散官爲文林郎但帶從七品勛官武騎尉。《大金國志〈服色〉中記載的是金代早期的散官品級,有「八品至九品,謂文臣文林郎至將仕郎」, [77]因此筆者認爲金代早期散官表中,文林郎爲正八品,而非從七品,這一條屬特殊情况,有可能因爲此人散官低于職事官,帶試字,因此加勛官。

 

武散官:

從三品 護軍

驃騎(正)【上】將軍、護【軍】、郡(縣)【侯】、食邑一千戶賜一百戶、知忻州軍州事、開國侯完顔京[78]

鎮國上將軍、同知平定軍事、護軍移刺答撒□[79]

輔國上將軍、知平定軍事、護軍、開國侯溫特痕德□[80]

正四品 上輕車都尉

昭武大將軍、行台尚書戶部兼工部侍郎兼左司郎中、上輕車都尉、蘭陵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蕭毅[81]

昭武大將軍、同知乾州軍州事、上輕車都尉、隴西郡開國伯、食邑七百戶李仲仁[82]

正五品 上騎都尉

廣威將軍、行稷山縣令、上騎都尉、清河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張[83]

廣威將軍、行邳州刺史兼知軍事、上騎都尉、開國囗、管囗軍馬完顔蒲囗[84]

宣威將軍、行真定府元氏縣令、上騎都尉、神麓郡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大重壽[85]

建威將軍、行縣令、上騎都尉、汾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郭宗慶[86]

從五品 騎都尉

信武將軍、同知邳州軍事、騎都尉高[87]

正六品 驍騎尉

武德將軍、行太原府盂縣尉、驍騎尉孫德康[88]

從六品 飛騎尉

奉信校尉、可充京兆府軍器庫使兼知作院、飛騎尉劉端[89]

奉信校尉、滕陽軍司獄、權滕縣主簿、飛騎尉楊驤[90]

奉信校尉、行縣尉、飛騎尉、高子正[91]

奉信校尉、同知邳州軍州事、飛騎尉耶律溫[92]

昭信校尉、行京兆府錄事、飛騎尉王景輝[93]

昭信校尉、行主簿、飛騎尉楊仁[94]

正七品 雲騎尉

忠武校尉、縣令、雲騎尉李彥說[95]

忠武校尉、商酒都監、雲騎尉田德興[96]

從七品 武騎尉

忠顯校尉、武騎尉成愈[97]

忠顯校尉、武騎尉、權成武縣機察官曹佐[98]

忠顯校尉、充京兆府軍器庫副使兼知作院、武騎尉李宏[99]

 

以上所引材料分布在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之間,大定年間資料最爲豐富。從這些材料來看,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散官和勛、爵、食邑的等級對應都非常規則,其散官品級與《金史》〈百官志〉所載不同,但這些資料之間並無衝突。[100]天眷(1138-1140)時間太短,目前沒有找到這一時期散官和勛、爵、食邑對應的資料,天會年間(1123-1137)的對應關係則比較混亂,如天會十一年的《解州聞喜縣改修董池神記》有:

 

朝散大夫、尚書職方郎中、知縣事、雲騎尉(正七)借紫賈葵撰

朝散大夫、尚書左司郎中、解州鹽場都監、武騎尉(從七)借紫滕祹書幷題額[101]

 

應當對應從五品騎都尉的朝散大夫在天會十一年史料中同時對應正從七品雲騎尉和武騎尉,因天會年間官制尚未成型,僅粗略借用了遼、宋官制。從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材料的一致性,可知天眷改制後,散官品位等級沒有重大改變。大定十四年後,散官和勛、爵、食邑的對應關係開始符合《金史》〈百官志〉所載散官品級。這也說明大定十四年進行了比較重要的官制調整。

根據所列材料可以確定的正三品以下散官品級如下:

表五:可以根據碑刻史料確定的金前期散官品級表

 

文散官

武散官

正三

 

 

上護軍

從三

中奉大夫

驃騎上將軍、鎮國上將軍、輔國上將軍

護軍

正四

 

昭武大將軍

上輕車都尉

從四

太中大夫

 

輕車都尉

正五

中議大夫、中憲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中順大夫

廣威將軍、宣威將軍、建威將軍

上騎都尉

從五

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列大夫

信武將軍

騎都尉

正六

奉政大夫、奉議大夫、奉直大夫

武德將軍

驍騎尉

從六

承德郎、承奉郞、丞直郎

奉信校尉、昭信校尉

飛騎尉

正七

承務郎

忠武校尉

雲騎尉

從七

儒林郞

忠顯校尉

武騎尉

 

沒有確定品級的散官按《攬轡錄》載順序添入,考慮到文武官對稱排列,勢必如下表

表六:金代前期散官表

 

文散官

武散官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正二

金紫光祿

金紫榮祿

金紫光祿

金紫榮祿

從二

光祿

榮祿

光祿

榮祿

正三

資德

資政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從三

宣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驃騎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正四

正議

通議

 

 

 

昭武大

昭毅大

 

 

 

從四

太中

 

 

 

安遠大

定遠大

 

 

 

正五

中議

中憲

中散

中靖

中順

廣威

宣威

建威

振威

明威

從五

朝請

朝散

朝奉

朝列

 

信武

顯武

經武

宣武

 

正六

奉政

奉議

奉直

 

 

武功

武德

武義

 

 

從六

承德

承奉

承直

 

敦信

承信

奉信

昭信

 

正七

承務

 

 

 

 

忠武

 

 

 

 

從七

儒林

 

 

 

 

忠顯

 

 

 

 

正八

文林

承事

 

 

 

忠勇

忠翊

 

 

 

從八

徵事

從仕

 

 

 

修武

敦武

 

 

 

正九

登仕

將仕

 

 

 

保義

進義

 

 

 

說明:加粗爲已經確定品級的散官,普通字體爲未確定品級的散官。加陰影的「中大夫」和「忠翊校尉」是筆者認爲《攬轡錄》傳抄過程中漏寫的兩階。

爲節約空間,省略了正六品以上文散官後的「大夫」和武散官後的「將軍」,從六品以下文散官後的「郎」和武散官後的「校尉」等字。

 

對這種排列方式如下幾點說明:

一、唐、北宋前期、金代中後期的散官系統都是文武對稱的,北宋後期的文臣寄祿官與武選官階的排列幷不對稱,因武選官幷不完全是武官,而是介于文官與武官之間的特殊群體,這是北宋的特殊制度。從《攬轡錄》中這份大定二年散官資料的形式來看,文武散官有大量對稱因素,筆者認爲金代前期文武散官表應完全對稱,這張表格的排列也以此爲重要前提。以正五品爲例,雖然武散官不能確定振威將軍、明威將軍兩階的品級,但文散官可以確定中順大夫和中散大夫爲正五品,武散官振威將軍和明威將軍也被確定爲正五品。從五品、正六品、從七品同。

二、在排列表格之前,筆者幷不認爲名稱形式相同的散官必然在同一階,與此相反,曾推測散官名的形式同否與其是否同一品級應無關係,否則形式爲「中某」的散官有中議、中靖、中憲、中順、中散五階,如果全都放在同一級,未免有些奇怪。但從表五顯示的結果來看,金代前期散官系統,其品位等級的排列的確與散官名稱的形式有關,名稱形式相同的散官多在同一級,如文散官正五品、從五品、正六品均如此。因此在排列未確定品級的散官時也參考這一原則。如從材料中無法確定正從三品的界限,但從散官名的形式來看,應把這一界限畫在文散官「資政」與「宣奉」、武散官「金吾衛上將軍」與「驃騎上將軍」之間。從六品同。需注意的是,根據張棣《金虜圖經》和前引《金史》〈百官志〉散官表,[102]金海陵天德二年把中亮大夫改爲中憲大夫,奉德大夫改爲朝列大夫。雖然《金史》選舉志中奉德大夫下標有「從五品」,但這樣的小注幷不一定可靠。[103]金代前期的散官系統在正隆之前可能還經過變化,由于資料缺乏,暫時無法知道確切情况。

三、正八品到正九品,由于沒有勛、爵與之對應,暫時無法確定品級。但從表一和表二可以看出,文武散官正八品以下,金代前期和中後期的散官名和排列順序幷無不同,再加上遵循「名稱形式相同散官爲同一級的可能性較大」這一原則,正八品以下采取了和《金史》〈百官志〉所載相同的排列方式。

對于《攬轡錄》傳寫過程中漏寫了「中大夫」和「忠翊校尉」兩階的判斷。理由如下:

一、金代史料中,大定二年前後多次出現「忠翊校尉」。略舉例:

 

《金史·叛臣傳》:「(大定元年)泰州司吏顔盞蒲查奏捷,除忠翊校尉」。[104]

 

找到天眷改制後使用「中大夫」一階的材料,但這一階散官在天會年間曾經沿用。[105]且如前所述,從表一和表二來看,只有「中大夫」和「忠翊校尉」這兩階是北宋和金朝中後期均有,但金朝前期沒有的散官。

二、從表六來看,文散官從四品下和武散官正八品各有一個空格,似乎只有把「中大夫」和「忠翊校尉」這兩階填入,這張表格才能完整。

三、《金史》〈百官志〉所載文武散官各42階,《攬轡錄》中文武散官各41階,似乎不太合理。加上「中大夫」和「忠翊校尉」後,金前期散官也是文武各42階。較爲合理。

四、筆者所見的《三朝北盟會編》十種抄本,國圖所藏明抄本(10995)、鐵琴銅劍樓抄本(3401),北大圖藏白華樓抄本(SB/5373)中,「太中中議」里的第二個「中」字都用一個點替代。假定范成大的出使報告本來是「太中中中議」,而在傳抄過程中,後兩個中都用「點」替代,那麽兩個點缺少一個非常正常。即使沒有用點替代「中」字,傳抄過程中,不瞭解官制的抄寫者因爲不理解三個「中」字連在一起的情况,漏抄或删掉一個也在情理之中。關于「忠翊大夫」,之前討論過由于避諱而最終缺少了「敦信」一階的情况。「忠翊」犯明神宗朱翊鈞之諱,明代避諱並不嚴格,但亦有避諱的現象,[106]一種可能性是因避明神宗諱而漏掉「翊」字,并最終導致漏掉「忠翊」一階。另一種可能性則是傳抄中漏寫。

必須注意的是,幷不能認爲天眷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所使用的都是這張散官表。大定二年之前,散官系統必然經過多次變化。我們已知的有天德二年中亮大夫改爲中憲大夫,奉德大夫改爲朝列大夫。此外,《金史》中還出現過「崇德大夫」、「寧遠大將軍」等散官名,《攬轡錄》和《金史》〈百官志〉中均無,應在金代早期使用過。這些散官名什麽時候更改,改成了什麽,現在都無法判定。如前所述,金代前期幾次有記載的官制改革分別在天眷元年、正隆元年、大定二年和大定十四年,表六的排列如果正確,我們基本能够推斷大定二年到大定十三年在使用這套系統,正隆二年到大定二年很可能使用了這套系統,而面對天眷元年到正隆二年之間的材料時,使用這張表格必須非常謹慎。

雖然從大量材料來看,按照散官與勛官品級對應的原則,大定十四年之後官員散官的品級已符合《金史》〈百官志〉的記載,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寫于大定十五年五月初八日的《大金國重修河南府左街東白馬寺釋迦舍利塔記》,官員題名中有「武義將軍、行河南府洛陽縣尉、驍騎尉(正六)孫翊」。[107]孫翊的散官武義將軍,在大定十四年前爲正六品,符合他的勛官驍騎尉,在大定十四年後應爲從六品,與其勛官不符。推測孫翊的散官在大定十五年時仍保留了舊的品級,幷獲得符合新散官表的散官。這條史料顯示,官制改制後,官員的散官品級有可能是保留到下次升遷再進行改動,幷非立刻全部改變。

 

五、瞭解金代前期散官表的意義

(一)用金代前期散官表再看《金史》

《金史》中多處記載大定十四年分別在文武散官最下面增加兩階,很容易使人認為大定十四年後的散官表僅比之前多出從九品文武各兩階其餘未變帶著這種想法閱讀金代史料,會對一些材料産生誤解。通過本文的探討,我們發現到大定十四年前後的散官制度有較大差別,恢復金前期散官表,使我們金代史料中與前期散官相關的資料有新的認識。爲便于閱讀本節內容,先在此對大定十四年前後的散官表做一對比:

表七:金代前期、中後期散官對比表

文散官

 

金前期

金後期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正二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從二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正三

資德

資政

資德

資政

資善

從三

宣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正四

正議

通議

正議

通議

嘉議

從四

太中

太中

少中

正五

中議

中憲

中散

中靖

中順

中議

中憲

中順

從五

朝請

朝散

朝奉

朝列

朝請

朝散

朝列

正六

奉政

奉議

奉直

奉政

奉議

從六

承德

承奉郎

承直郎

奉直

奉訓

正七

承務郎

承德郎

承直郎

從七

儒林郎

承務郎

儒林郎

正八

文林

承事郎

文林郎

承事郎

從八

徵事

從仕

徵事

從仕郎

正九

登仕

將仕

登仕郎

將仕郎

從九

 

 

登仕佐郎

將仕佐郎

                   

說明:爲了節約空間,省略前期正三品到正六品、後期正三品到從六品官階後面的「大夫」。

武散官:

 

金前期

金後期

正三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驃騎衛上

從三

驃騎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正四

昭武大

昭毅大

 

昭武大

昭毅大

昭勇大

從四

安遠大

定遠大

 

安遠大

定遠大

懷遠大

正五

廣威

宣威

建威

振威

明威

廣威

宣威

明威

從五

信武

顯武

經武

宣武

信武

顯武

宣武

正六

武功

武德

武義

武節

武德

從六

敦信校尉

承信校尉

奉信校尉

昭信校尉

武義

武略

正七

忠武校尉

承信校尉

昭信校尉

從七

忠顯校尉

忠武校尉

忠顯校尉

正八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從八

修武校尉

敦武校尉

修武校尉

敦武校尉

正九

保義校尉

進義校尉

保義校尉

進義校尉

從九

 

保義副尉

進義副尉

                   

說明:爲了節約空間,省略前期正三品到正六品、後期正三品到從六品官階後面的「將軍」。

 

對于《金史》中與前期史實相關的材料,用《金史》〈百官志〉所載的散官表來理解,會出現相互矛盾的情况,金前期散官表來看非常合理。如《金史》〈選舉志〉:

 

明昌元年……吏部言:「天眷中,八品用蔭,不限所蔭之人。貞元中,七品用蔭,方限以數。當是時,文始于將仕,武始于進義,以上至七品儒林、忠顯,各七階,許蔭一名。至六品承直、昭信,計九階,許蔭二人。自大定十四年,文武官從下各增二階,其七品視舊爲九階,亦蔭一名,至五品凡十七階,方蔭二人,其五品至三品幷無間越,唯六品不用蔭。……[108]

 

這段史料顯示,大定十四年前:1、儒林郎、忠顯校尉均爲七品。2、從最低品級的「將仕」、「進義」到儒林郎和忠顯校尉分別爲七階。3、承直郎、昭信校尉均爲六品。4、從「將仕」、「進義」到承直郎和昭信校尉分別爲九階。

我們簡單認爲大定十四年僅增加了從九品文武各兩階,其餘未變,那麽按照金代後期的散官表去掉文武最下兩階來看,124都沒有問題,第3條則不符金後期散官表去掉最下兩階,承直郎和昭信校尉應爲正七品下,而非史料載的六品。但我們排列的金前期散官表完全符合上述四條,由于正七品只有一階,所以承直郎和昭信校尉的確是從六品最下階散官。此外,之前覺得「其五品至三品幷無間越」一句不好理解。現在可知這一句指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前後,散官表中三品到五品之間雖然去掉了一些官階,但保留下來的散官等級幷無變化,這符合表七所顯示的情况。

    《金史》中有關前期史實的材料,如果出現《金史》〈百官志〉的散官表中沒有的散官名,即使推測此散官可能在前期使用過,後期廢除,但無法得知其品級,對于這些材料就無法利用。如《金史》〈徒單合喜傳〉:

 

大定二年……詔陝西將士……昭信以下,女直人遷宣武,餘人遷奉信,無官者,女直人授敦信,餘人授忠武。押軍謀克,武功以下、忠顯以上遷兩資……。[109]

 

由于《金史》〈百官志〉散官表中並無「奉信」、「敦信」、「武功」等散官名,也不可能知道它們品級,因此這段材料幾乎無法利用。現在我們得知奉信校尉爲從六品次下階,敦信校尉爲從六品上階,武功將軍爲正六品上階。對於利用這段史料有所幫助。

瞭解金代前期散官制度,對《金史》的編寫也有新的認識,如《金史》〈選舉志〉:

 

大定十三年,制明威注下令,宣威注中令,廣威注上令,信武權注下令,宣武、顯武免差,權注丞簿。[110]

 

這段材料雖然記述大定十三年的制度,但只提明威、宣威、廣威,不提同一級中的振威、建威,只提信武、宣武、顯武,不提同一階中的經武。從第三節所列石刻史料來看,大定十二年仍有「建威將軍」,大定十三年昭信校尉仍爲從六品,而非〈百官志〉所載正七品,可以確定大定十三年使用的仍是金前期散官制度,《金史〈選舉志〉的情况,只能推斷爲編者在編寫時已不瞭解前期官制,因此對原始史料進行了删改,把振威將軍、建威將軍、經武將軍等後期廢除的散官删掉了。

)從金代前期散官表看宋金散官制度的變化

金代前期散官表還讓我們重新認識宋代品位體系和金代散官系統的繼承關係。之前的一些研究成果認爲金代散官體系來自遼代,[111]而遼代官制與唐代基本相同,[112]因此金代散官制度可謂上承唐代。然而從表六可知,張棣在《金虜圖經》中所說的「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幷非單純抬高宋朝的說法。表六證明了金代對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品位等級制度的繼承關係。金代前期散官系統中,各級的散官數幷不規整,最多的正五品,文武散官各有五階,從三品、從五品和從六品也各有四階,而正七品和正八品只有一階,明顯與唐代和遼代散官表規則的形態不同,而與北宋後期的文臣寄祿官階表相似。[113]北宋的寄祿官階表形態不規則,因其直接來自于北宋前期的本官階系統。也就是說,北宋的寄祿官體系每一級中官名多少不一,正如金、元職官不同品級中職位數量不必規整一樣。由此可知,金代前期的散官系統無疑繼承了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寄祿官系統。有學者提出金代散官42階可能來自宋代的本官階42階。[114]這種說法大體正確,但其中具體過程可能稍微複雜,宋代的本官階42階演變爲大觀二年的寄祿官30階加上政和六年的選人7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3階,構成的一套共40階的品位體系,這套體系被金代繼承後,金海陵時新增崇進、榮祿二階,[115]在金世宗大定十四年又經過了調整,最終變成了《金史》〈百官志〉所載的文武散官各42階。

雖然金代的散官制度表面上繼承了唐代散官逐階升遷的特點和宋代寄祿官數量不規整的特點,但實際上散官地位大大下降,因此脫離了宋代的官僚體系後,不規整的散官系統不但無法發揮出靈活的作用,反而不够方便美觀,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將其變成一張規整的散官表,正體現出金代對于散官系統的功能與宋代的不同需求,幷且爲其後散官從逐階升遷到逐升遷,最終發展爲明初的散官與職官綁定埋下了伏筆。

 

六、結論

金代的散官制度,此前沒有人做過專門討論。學者研究中涉及到金代散官的品級,大都以《金史》〈百官志〉所載爲準。對於史料中出現的與《金史》〈百官志〉所載不符的散官名,無人深究,或認為是單純的記載錯誤。根據《攬轡錄》中所記載的金代前期散官資料,對比金代前期的石刻傳記史料,筆者發現金代的散官制度在大定十四年有過重要改革。《金史》〈百官志〉所載是金代中後期的散官表,與金代前期頗為不同。但《攬轡錄》中只記載了散官的名稱,沒有記載品級。本文以《攬轡錄》所載資料為依據,用未曾變過的勛官體系之品級,對比金代前期碑刻傳記史料中所載的散官,大致恢復出了金前期散官品級表。

金代前期散官表的恢復對於理解和利用金代史料頗有意義。《金史》、《大金國志》、金代的石刻碑傳、文集等史料中,有不少涉及金大定十四年之前的散官名。對這些史料,此前學者均套用《金史》〈百官志〉所記載的品級,有可能出現史料間的矛盾,或無法充分發揮史料價值。發現了金代前期有不同的散官表,並且恢復出前期散官的品級,對於利用相關史料很有價值。

與《金史》〈百官志〉中所記載的散官表相比,金代前期散官表最大的不同在於各品級的散官數量並不規則。唐代、金代中後期和元代的散官體系都呈現出比較規則的形態,根據品級高低,或一級三階或一級兩階。而金代前期文武散官表中,一級容納的散官從一階至五階不等。之前有學者認為金代散官制度主要繼承遼代。但從此次恢復的金代前期散官表的不規則形態來看,只能認為是繼承了北宋元豐改革之後的官階體系。北宋在晚唐五代散官地位下降的情況下,以原來的職事官體系取代了散官的地位,形成北宋特有的寄祿官體系。由於這套官階體系來自于職事官,因此每一級中的官階數量並不規則,這是金代前期散官表不規則的來源。然而在官階表不規則的特點被繼承的同時,北宋提升官階系統的地位之努力,並未被金代延續。金代散官的地位逐漸下降,官員散官循例升遷,逐漸與職事官升遷脫離,於是在大定十四年,散官表又被調整為規則的形態。這次改革是金元散官地位變化的一個重要標誌。

 

引用書目:

傳統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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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周廣業,《經史避名匯考》,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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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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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廣銘、劉浦江<三朝北盟會編>研究〉,劉浦江,《遼金史論瀋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3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

劉浦江〈范成大<攬轡錄>佚文真偽辨析〉,劉浦江,《遼金史論瀋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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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瑜〈金熙宗「頒行官制」考辨〉,《宋史研究論叢6,石家莊: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

王曾瑜〈遼朝官員的實職和虛銜初探〉,王曾瑜,《凝意斋集》,蘭州:蘭州大学出版社,2003

张帆著,河上洋譯,〈金、元における散官の地位の下降とその原因〉,《研究论集》第2集〈アジアの歴史と近代〉(4),河合文化教育研究所,2006

章鈺,《章氏四當齋藏書目》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

趙冬梅,《文武之間:北宋武選官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本文系“中國古代官僚等級制新探”項目項目號:YB20081000101)資助研究成果項目主持人: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閻步克教授

 



[1] 理論上正從九品應共有十八級,實際上唐代散官、宋代的寄祿官和金代散官沒有正一品,元代散官沒有正從九品,宋大觀二年的寄祿官系統多出無品的一級,因此其實元代爲十六級,唐代、金代爲十七級,宋大觀二年爲十八級。在此籠統的這樣說。

[2] 三上次男,〈金朝官制史料の文獻的研究と金史百官志所揭官制の年代决定〉,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東京:中央公論美術出版,1970),頁52-72

[3] 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634〈千官品列〉中,文武散官開府儀同三司和儀同三司為正一品,文官從五品上爲朝議大夫、從六品下爲奉順大夫、從八品上爲從政郎,與金史〈百官志〉不同,武官正六品上下階順序與金史〈百官志〉相反489-491。元·脫脫等撰,《金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卷55〈百官一〉,1220-1222。但筆者查閱了三種明抄本和六種清抄本,所有抄本從八品上均爲從政郎,除此之外,三種明抄本均與《金史》〈百官志〉相同,六種清抄本中有三種文散官從六品下爲奉順大夫,武散官正六品上下階順序與《金史》〈百官志〉相反,其余三种均与〈百官志〉相同。可知《大金國志》〈千官品列〉除將開府儀同三司和儀同三司移入正一品,及從八品上階與《金史》〈百官志〉不同外,其餘均同。從政郎在金代其他史料中幷未出現,應屬傳抄錯誤。校證本以掃葉山房本為底本,掃葉山房本錯訛甚多,不足為憑。

[4] 關于攬轡錄的詳情,可以參考劉浦江〈范成大<攬轡錄>佚文真偽辨析〉,劉浦江,《遼金史論》(瀋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頁402-414。陳學霖,〈范成大<攬轡錄>傳本探索〉,陳學霖,《宋史論集》(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3),頁255页。

[5] 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影許涵度光緒三十四年刻本,卷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1761。標點爲本文作者所加。

[6] 鄧廣銘、劉浦江<三朝北盟會編>研究〉,劉浦江,《遼金史論373-401

[7]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62影光緒四年活字本,卷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4册頁342。大化書局排印本(臺北:大化書局,1979)與文海出版社采用同一底本,內容基本相同,但缺少文散官「奉議」一階,顯爲排印錯誤所致,丁503-504頁。

[8] 唐代和金代後期均有「事郎」,但從未有過「證事郎」。

[9]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國家圖書館藏湖東精舍本,索書號A00083),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

[10] 清·周廣業,《經史避名匯考》(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21〈帝王十八·南宋〉,卷23〈帝王二十·明〉,頁1329,頁1340,頁1456,頁1464。明代基本不避諱,在這裡舉出明神宗和明熹宗,只爲了排除一切可能。

[11] 王曾瑜〈金熙宗「頒行官制」考辨〉,《宋史研究論叢6(石家莊: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頁292-294

[12] 脫脫等撰,《金史》卷55〈百官一〉,頁1216

[13] 脫脫等撰,《金史》卷5〈海陵紀〉,頁106

[14] 脫脫等撰,《金史》卷55〈百官一〉,頁1220-1222。金代前期文武散官最低為正九品,大定十四年改革時分別各加兩階從九品散官。

[15] 北宋的寄祿官名部分採用了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中的附表10〈文臣京朝官寄祿官分左右沿革表〉中的大觀二年內容和附表11〈選人七階名稱變化表〉中的官名,頁684-687

[16] 金·佚名撰,金少英校補 李慶善整理,《大金弔伐錄校補》(北京:中華書局,2001),頁444

[17] 唐統天〈遼代漢官的散階制〉,《社會科學輯刊1988.367-71

[18] 脫脫等撰,《金史》卷74〈宗望附子齊傳〉1707

[19] 亦有泰和年間張萬公遷「銀青光祿大夫」的記載,但中後期並不多見。脫脫等撰,《金史》卷95〈張萬公傳〉,2104

[20] 金·趙秉文閑閑老人滏水文集12贈少中大夫開國伯史公神道碑,《叢書集成初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2413冊,頁168-169

[2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頁15393

[2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硤石山福嚴禪院鐘識〉,頁15391

[2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頁15401

[24] 脫脫等撰,《金史》卷105〈孔璠傳〉,頁2311

[25] 趙冬梅,《文武之間:北宋武選官研究》〈序論〉,頁78(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3月)

[26]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炎興下帙一百四十四〉,頁1753

[27] 北宋武官寄祿官名根據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宋代官制總論〉“北宋前期武散官表”,頁31

[28] 雖然「武節將軍」出現在《金史》百官志〉的散官表中,但它並不是大定十四年改制時出現的散官名,而是明昌初年因避諱而出現的,替代了武功將軍的位置,因此武節將軍和武功將軍在此合并为一格。

[29] 分別見於《金史》頁1561,頁1818,頁2572

[30]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頁15375

[31] 清·張金吾,《金文最》(北京:中華書局,199069,頁1003

[3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獨擔靈顯王廟碑〉,頁15364

[33]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34] 脫脫等撰,《金史》卷120〈徒單思忠傳〉,頁2622

[35]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36] 清·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18冊,頁13395

[37] 從表格來看,「武節將軍」也是中間缺環的散官。但實際上其中金中期的「武節將軍」是金前期的「武功將軍」所改。見本節之前「武功將軍」的討論。

[38] 脫脫等撰,《金史》卷87,頁1946頁。

[39]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炎興下帙一百四十四〉,頁1753

[40] 王璹〈汾陽軍太守謝雨祭文〉,大定十一年。《全遼金文》(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據山西介休市綿山原碑抄件收),頁1285

[41] 王昶,《金石萃編》卷155〈乾州思政堂記〉大定十一年,頁2869

[4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4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44]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真定府十方定林禪院第四代傳法主持賜紫通法禪師塔銘〉貞元元年,頁13387

[4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4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47]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48] 清·陆耀遹《金石續編》卷20〈開元寺觀音院記〉大定,《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5冊,頁3447

[49]  趙揚〈潞州潞城縣常村重建洪濟院記〉大定七年,《全遼金文》據山西屯留縣常村原碑抄件收1129-1130

[50]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真定府十方定林禪院第四代傳法主持賜紫通法禪師塔銘〉貞元元年,頁13387

[51] 清·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文登縣新修縣學記〉大定十二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19冊,頁14679

[5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重立司馬溫公神道碑記〉皇統九年,頁15373

[53] 清·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124〈大金東平府平陰縣陶山幽栖寺故律師初公山主塔銘〉大定六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8冊,頁6017

[54] 郭長倩〈梵雲院碑〉大定十年,《全遼金文》據民國二十五年本〈牟平縣志〉卷9收,頁1335

[5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56] 吳格〈齊東鎮行香院碑〉,張金吾,《金文最》卷69大定十三年,頁1012

[57]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5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太原府英濟侯感應記〉大定二年,頁15382

[5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太原府英濟侯感應記〉大定二年,頁15382

[60] 清·(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一層,大定五年,光緒二十二年刻本

[61]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外編》〈靈峰院千佛洞碑〉皇統三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489

[62]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3〈劉氏明堂碑〉皇統四年,頁17286

[6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奉國上將軍南澤州刺史左公德政碑〉皇統三年,頁15366

[64]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龍岩寺記〉大定三年,頁15388

[65] 王昶,《金石續編》卷20〈開元寺觀音院記〉大定,頁3447

[6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67]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68]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左-第八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二層,正隆元年。

[6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龍岩寺記〉大定三年,頁15388

[70] 賀允中〈歷任襄垣縣縣令碣〉大定十三年,《全遼金文》據山西襄垣縣文博館原碑抄件收,頁1533

[7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7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73]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福勝院敕牒碑〉大定三年,頁14677

[74]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75]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3〈劉氏明堂碑〉皇統四年,頁17286

[76] 分別是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興國寺新修大殿碑〉大定十二年文林郞、特差充軍事推官、權簽判孫,文林郞、權簽書判官廳公事孔,頁14679劉喜海輯錄,劉承幹校訂,《海東金石苑7〈普賢寺碑陰探密宏廓二祖師記〉皇統元年:文林郎、試尚書兵部侍郎兼東宮侍講學士、賜紫金魚袋臣文公裕」,《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642劉承幹校訂,《海東金石苑補遺3〈海東廣智大禪師墓志銘〉皇統元年:文林郎、試大廟丞兼翰林院林宗庇」,《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729

[77] 宇文懋昭撰 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34〈服色〉,頁483關於《大金国志》服色〉条记载是金代前期散官品级,將另撰文詳述。

[7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獨擔靈顯王廟碑〉皇統二年,頁15364

[7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頁15401

[80]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頁15401

[81]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06〈炎興下帙一百六〉「紹興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辛丑金人元帥兀朮遣使來第三書皇統元年,頁1488

[82] 王昶,《金石萃編》卷155〈乾州思政堂記〉大定十一年,頁2869

[8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稷山縣衙創修康樂亭記〉正隆四年,頁15377

[84]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一層,大定五年。

[85]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8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87]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左-第八頁右〈靈峰寺三疏碑〉正隆元年。

[8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89]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90]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福勝院敕牒碑〉大定三年,頁14677

[91]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2]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大定五年。

[93]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94]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96]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7] 許申〈重修釋迦院碑〉,張金吾,《金文最》卷66,皇統五年,頁962

[98]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廣岩院敕牒碑〉大定二年,頁14676

[99]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100]  唯一的例外是王昶,《金石萃編》卷154皇統九年〈長淸靈嚴寺寶公開堂疏〉「特進、行濟南府尹、上柱國、鞏國公、完顔篤化叔」,頁2864我們推測爲從一品的「特進」對應正二品勛「上柱國」,這是因爲勛的最高品級就是正二品,沒有更高的勛可以與「特進」相對應。此處「特進」對應正從一品爵位「國公」,也說明散官與勛、爵的等級是相互對應的。

[10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解州聞喜縣改修董池神記〉,頁15355

[102]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張棣〈金虜圖經·官品〉:「亮立,漸加損益,如中亮改中憲,奉徳改朝列」,頁1753《金史》卷551221

[103] 《金史》選舉志1166,承直郎下小字注從六品,奉德大夫(天德二年改爲朝列大夫)下注從五品,奉直大夫下注從六品,昭信校尉下注正七品。其所注品級與金代前期散官表不符。然而《金史》中多次出現金代前期散官,幷未加小字注其品級,編寫原始文件的工作人員對當時官制應非常熟悉,似無必要標注品級。在同一段材料中,承直郎和奉直大夫均注爲從六品,從情理推斷,大夫和郎不應爲同一品級,此處顯然有誤。推測這些小字注可能是《金史》的編者後來所加。似乎奉德大夫(朝列大夫)、奉直大夫、昭信校尉均是按照百官志的品級標注,承直郎注爲從六品不知其來源。總之這些小注相互矛盾,所注的品級又與金代前期碑刻中的材料不符,大概不能够認爲完全可信。

[104] 脫脫等撰,《金史》卷133,頁2852

[105] 金少英校補 李慶善整理,《大金吊伐録校補》〈册大楚皇帝文〉:「天五年……押寶中大夫、行中書舍人、上輕車都尉、太原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賜紫金魚袋王企中」,頁436

[106] 周廣業,《經史避名會考23,頁1457頁。

[107] 王昶,《金石續編》卷203449

[108] 脫脫等撰,《金史》卷52,頁1159

[109]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110] 脫脫等撰,《金史》卷53,頁1178-1179

[111] 王曾瑜〈金熙宗「頒行官制」考辨〉。

[112] 唐統天〈遼代漢官的散階制〉。王曾瑜〈遼朝官員的實職和虛銜初探〉,王曾瑜,《凝意斋集》(蘭州:蘭州大学出版社,2003),頁84-129

[113]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頁684-687

[114] 张帆著,河上洋譯,〈金、元における散官の地位の下降とその原因〉,《研究论集》第2集〈アジアの歴史と近代〉(4)(河合文化教育研究所,2006.4),頁149-156

[115]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張棣〈金虜圖經·官品〉:「亮立,漸加損益,……増崇進、榮祿二官」,頁1753

金代前期散官制度

——以《三朝北盟會編》中的《攬轡錄》爲綫索

 

 

 

一、前言

散官制度正式建立于唐初,是與職事官系統對應幷行的一套官員品位等級制度。到唐末五代,散官的地位大大降低,無法發揮這一制度的本來作用,宋代前期,散官幾乎沒有實際意義,而職事官替代散官用于確定官員的品位,這套品位體系被稱爲本官階。本官階體系在元豐改制後又重新采用了類似唐初散官的名稱,但其制度內涵幷無變化。金代史料顯示,金早期的散官制度大量繼承了遼制和元豐改制之後的北宋制度,遼代的散官制度基本全承唐代,可以說金代早期的散官制度是唐制和北宋後期制度的結合。由于金代官制材料缺乏,研究薄弱,這一繼承的過程及金代制度的變化目前尚不完全清楚。元代官制大體來自金代,其散官系統僅略有調整,幾乎是照搬金制。元代的散官體系沿用到明清,沒有明顯變化。然而以金為分界線,從唐、宋到元、明、清,散官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中國古代的散官制度,以金代為界被劃為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從表面上看,兩個階段散官的名稱和排列有很大差異,這是因為宋代用本官階替代散官,元豐改制后將本官階改名,變為寄祿官體系,金代結合唐制和宋代寄祿官體系創造了新的散官表,自然與唐代散官不同。從運轉方式來看,這套制度的內核在金代前後也有根本差異。唐代散官、宋代元豐改制後的寄祿官和元、明、清的散官,基本都分爲正從九品十八級[1],每一級中包括兩階或三階散官,分別稱爲上階、下階,或上階、中階、下階。元代之前的品位制度與元代散官制度最大的差別在于,之前官員的散官(或寄祿官)升遷時,相對于品級來說,更爲看重階,也就是說,其升遷方式是逐階升遷,不越過某一階。假定某位官員散官品級爲N級下階,表示爲N,那麽他比較可能升爲N,而不太可能直接升爲(N1。然而在元代,其散官的升遷方式已經變成了逐級升遷,即元代一位散官爲N的官員,其最常見的升遷方式是越過NN兩階,直接升爲(N+1階,再升爲(N+2階。這兩種升遷方式的區別如下圖所示:

 

唐、宋、金: N    N    N

                               

         N+1  →(N+1 →(N+1

元代:      N    N    N

 

         N+1  →(N+1 →(N+1

按照唐代官制,官員散官升遷爲逐階升遷,因爲當時散官地位較高,與多項利益相關聯,因此遷轉較爲嚴格,北宋前期用職事官系統充當品位制度,正是力圖在官阶体系地位下降的情况下,盡可能提高其地位,保留品位的意義。元豐改制之後,新的寄祿官系統本質幷未改變,仍爲逐階升遷。而到元代,階的地位下降,級的地位升高,各階之間的地位差別變小,而各級之間的地位差別被突出,這與元代散官地位的下降有關。元代散官逐級升遷的方式延續到明代,逐漸發展爲散官品級和職事官品級被統一起來,形成明代散官和職事官品級完全綁定的狀態。這一點目前在學界尚無人研究,筆者將專門撰文討論,不在此詳述。這個從逐階升遷到逐級升遷的演變過程無疑發生在金元之間,通過本文的研究,筆者發現金代前期散官制度的變化是其中一個重要階段。通過對《攬轡錄》中所載的一份散官資料的研究,可發現金大定十四年(1174)時曾進行過官制改革,散官制度發生變化,而這一變化在中國古代官阶制度演變史上甚為重要。

    本文中所提到的金代分期,天眷元年(1138)正式建立官制之前為早期,天眷元年到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為前期,大定十四年之後為中後期。這一分期以散官制度的變化為依據,僅適用於本文,並非普遍的分期方法。

 

二、《攬轡錄》中大定二年的散官資料

(一)《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

金代官制材料較少,研究成果也不豐富。其散官制度至今未被深入討論。此前,學者對金散官體系的瞭解主要來自于《金史》〈百官志〉。據三上次男先生考證,《金史》〈百官志〉所載以章宗明昌(1190-1196)初年制度爲主,這一制度的使用時間大體涵蓋了金代中後期。[2]《大金國志〈千官品列〉亦載金代散官體系,與〈百官志〉略同[3]有趣的是,《大金國志》中一些涉及到散官品級的記載《千官品列》所載散官品級不符,這是因爲金前期的散官體系與後期有較大差別,但目前爲止学界仍未注意到這一點,大多簡單認爲不符合《千官品列》散官品級的記載有誤。實際上有一份記載金前期散官體系的材料尚未被利用,那就是《三朝北盟會編》中的《攬轡錄》。

《攬轡錄》的內容源自范成大于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1170)出使金朝所寫的出使報告。現存單行諸本來自《說郛》,主要記錄前往金朝的行程,通常被當做地理志使用。但《三朝北盟會編》卷245收錄《攬轡錄》二千餘字,主要記載金朝宮殿制度和大定二年官制,其中官制部分他本均無。這一部分內容,學界基本認定確爲范成大出使報告的一部分。陳學霖也提到了其中官制部分的材料,認爲是研究金代前期制度的重要資料。[4]這套體系與《金史》〈百官志〉所錄頗有不同,其文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銀青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5]

 

從《攬轡錄》記載的形式看不出各階散官的品級,但明顯看到這份資料與《金史》所載的散官體系頗爲不同。其中《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如下:

 

文: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

武: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奉信校尉

 

《攬轡錄》沒有但《金史》〈百官志〉有的散官如下:

 

文:儀同三司、資善大夫、嘉議大夫、中大夫、少中大夫、奉訓大夫、登仕佐郎、將仕佐郎

武:儀同三司、昭勇大將軍、懷遠大將軍、武節將軍、武略將軍、忠翊校尉、保義副尉、進義副尉

 

《金史》〈百官志〉中的「驃騎衛大將軍」,《攬轡錄》作「驃騎大將軍」。《攬轡錄》中的文散官有40階,武散官只有39階,而《金史》〈百官志〉中的文武散官各有42階。《攬轡錄》中的這份散官資料是完整無誤的嗎?在大定二年的確實行過嗎?從大定二年到明昌初年,金代散官系統發生了什麽樣的變化?

(二)恢復《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

《攬轡錄》中這部分資料只有《三朝北盟會編》收錄,但不同版本《三朝北盟會編》中這段文字有差异。由于這份報告對散官制度記錄比較簡略,個別字的差异也會造成整個系統排列不同,因此有必要先考察這份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根據鄧廣銘、劉浦江的研究,我們可以把《三朝北盟會編》的版本粗略分爲許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活字本(包括光緒四年活字本,海天書店、大化書局、文海出版社等出版的排印本和影印本)和舊抄本(其他各種明、清抄本,以湖東精舍本價值最高)三類。各抄本均來自實錄院本,活字本來自巴陵方功惠所藏鈔本,許刻本來自彭元瑞家藏抄本。[6]由于許刻本影響最大,通常被認爲價值最高,前文所引即此版本,本文將以之爲底本對比各類版本的不同。先以活字本對比,文海出版社1962年影光緒四年活字本中,這一段文字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敦信、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7]

 

活字本與許刻本異文已用陰影加粗標出。有些是顯而易見的錯誤,如「上將軍」誤爲「上國將軍」,「徵事」誤爲「證事」。 [8]但有些異文有價值:活字本文武散官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武散官多出「敦信」一階。許刻本「銀青榮祿」、「敦武」,活字本分別作「金紫榮祿」、「擴武」。這就引發出幾個問題:

問題一、活字本在「承信」前多出「敦信」一階,從何而來?

問題二、活字本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有版本依據嗎?

問題三、許刻本中的「銀青榮祿」,活字本作「金紫榮祿」,誰是對的?

問題四、許刻本中的「敦武」,活字本作「擴武」,應以何爲是?

用抄本對比許刻本和活字本。筆者共查閱十種抄本,分別爲國家圖書館藏湖東精舍本(索書號:A00083)、明抄本(10995)、勤志館本(10996)、鐵琴銅劍樓本(3401)、不不通閣本(3984)、明抄本(7386)和王氏鬱岡齋本(8016)等七種,北大圖書館藏舊抄本(SB/915.05/2844.2)、白華樓本(SB/5373)等兩種,以及北京大學中古史中心圖書館複制的臺灣傅斯年圖書館藏明抄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湖東精舍本中這段文字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御名、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御名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9]

 

其他九種抄本多與湖東精舍本類似,或內容介于湖東精舍本與許刻本之間。看過這些抄本,上述問題基本有了答案。

問題一:活字本在「承信」前多出「敦信」一階,從何而來?

與許刻本相比,湖東精舍本「承信」前多出「御名信」三字。此處國圖藏鐵琴銅劍樓本、明抄本(7386)、王氏鬱岡齋本,北大圖藏舊抄本等四種抄本均同湖東精舍本,國圖藏勤志館本、明抄本(10995)、不不通閣本,北大圖藏白華樓本和傅斯年圖書館藏明抄本等五種抄本在「承信」前比許刻本多一 「信」字。

可以推測,《攬轡錄》原文武散官「承信」之前還有一階「某信」,避諱,「某」字被「御名」二字替代傳抄過程中,某些版本漏掉了「御名」,只留下 「信」字活字本把「御名信」恢復爲「敦信」。許刻本刊刻時未見活字本,其底本大概已漏掉「御名」二字,許刻本「信」字也漏掉,或因覺得文意不通删掉,導致武散官比文散官少了一階。

問題二:活字本多出「儀同三司」一階,有版本依據嗎?

十種抄本中,國圖所藏湖東精舍本、兩種明抄本、鐵琴銅劍樓本、王氏鬱岡齋本,北大圖所藏舊抄本等六個版本在「開府儀同三司」之後都有「儀同三司」一階。另外四種抄本沒有「儀同三司」。因此處連續出現兩個「儀同三司」,傳抄中因抄寫者的疏忽或不理解,漏掉或删去了這四個字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三:許刻本中的「銀青榮祿」,活字本作「金紫榮祿」,誰是對的?

十種抄本中,國圖藏勤志館本作「銀青榮祿」,國圖藏明抄本(10995)原作「金紫」,旁校爲「銀青」,不不通閣本原作「大夫榮祿」,旁校爲「金紫榮祿」。此外均作「金紫榮祿」。可見原作「銀青榮祿」者僅勤志館本,其餘均爲「金紫榮祿」。許刻本將「金紫榮祿」改爲「銀青榮祿」,或許有底本依據,或許只是因爲金代後期、元、明、清代的散官中幷無「金紫榮祿」之名,全做「銀青榮祿」,所以進行了這樣的改動。

雖然大部分抄本都做「金紫榮祿」,從史料來看,金代前期「銀青榮祿大夫」、「金紫榮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三種散官名都出現過,反倒是「金紫榮祿大夫」出現次數最少,詳見後文。似乎難以據《三朝北盟會編》斷定金代前期使用的就是「金紫榮祿」一名。這一散官本來的名稱是什麽,暫時無法確定。

問題四:許刻本中的「敦武」,活字本作「擴武」,應以何爲是?

許刻本中的「敦武」,除勤志館本「做「宣武」外,其餘九種抄本均作「御名武」。推測較早抄本均作「御名武」,許刻本將「御名」恢復爲「敦」,活字本恢復爲「擴」,而勤志館本恢復爲「宣」。

查閱宋、明歷代皇帝名諱,宋光宗(1190-1194年在位)名趙惇,同時避「敦」字,宋寧宗(1194-1224年在位)名趙擴。此外,只有明神宗朱翊鈞(1573-1620年在位)和明熹宗朱由校(1621-1627年在位)的名字有可能與散官名有關,宋大觀二年(1108)武選官階有忠翊郎,金代中後期武散官有忠翊校尉,犯「翊」字,金代中後期武散官正七品至正九品均稱「某某校尉」,犯「校」字,此外沒有其他皇帝的名字與散官名有關,也沒有皇帝名諱有「宣」字。[10]因此,這里的「御名武」可能是「敦武」或「擴武」,不可能是「宣武」。

雖然「敦」和「擴」都有可能。但宋代和金代中後期散官名中從未出現過擴武校尉,而宋代有敦武郎,金代中後期有敦武校尉,可知此處當爲「敦武校尉」,避宋光宗諱。雖然宋光宗在位時間晚于范成大出使二十多年,但《三朝北盟會編》來自實錄院抄本,在傳抄過程中避光宗諱也是理所當然的。

綜上所述《三朝北盟會編》中的這段文字應如下:

 

又參以文武散官,列爲正從九品,

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崇進、特進、金紫光祿、金紫榮祿、光祿、榮祿、資德、資政、宣奉、正奉、通奉、中奉、正議、通議、大中、中議、中憲、中散、中靖、中順、朝請、朝散、朝奉、朝列、奉政、奉議、奉直大夫,承議、承德、承奉、承直、承務、儒林、文林、承事、徵事、從仕、登仕、將仕等郎爲文散官

自榮祿大夫以上文武通得爲之,

龍虎、金吾衛、驃騎、奉國、輔國、鎮國上將軍,昭武、昭毅、安遠、定遠大將軍,廣威、宣威、建威、振威、明威、信武、顯武、經武、宣武、武功、武德、武義等將軍,敦信、承信、奉信、昭信、忠武、忠顯、忠勇、修武、敦武、保義、進義等校尉爲武散官

 

《攬轡錄》中的散官資料恢復如上後,比許刻本多出「儀同三司」和「敦信」校尉兩階,再用這段文字與《金史》〈百官志〉中的散官表進行對比,《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變爲:

 

文: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

武: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敦信校尉、奉信校尉

 

《攬轡錄》沒有但《金史》〈百官志〉有的散官變爲:

 

文:資善大夫、嘉議大夫、中大夫、少中大夫、奉訓大夫、登仕佐郎、將仕佐郎

武:昭勇大將軍、懷遠大將軍、武節將軍、武略將軍、忠翊校尉、保義副尉、進義副尉

 

另外,《攬轡錄》所記載的資料不是文散官40階,武散官39階,而是文武散官各41階。文武官階數相同,似乎比較整齊合理了,但這是否就是大定二年散官的真實情况呢?

 

、《攬轡錄》散官資料的可靠性

《攬轡錄》中這份資料是否真實反映出金前期散官體系的情况?筆者認爲大體能够反映,但仍有缺漏。首先,《攬轡錄》的內容出自范成大出使金朝後,回國提交的出使報告,從材料的性質來看,內容應該是比較可信的。其次,《攬轡錄》中所載大定二年散官系統和《金史》〈百官志〉記載的明昌初年散官系統有明顯的繼承關係,大部分散官名和排列順序相同。《攬轡錄》中有而《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名則大都來自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寄祿官體系。最重要的是,這些散官名多能從金代史料中找到旁證。

(一)文散官的情况

金代「天會四年(1126),建尚書省」,開始使用漢式官制。據王曾瑜先生的研究,這套官制大體繼承遼代制度。[11]天眷元年,金熙宗首次確定「勛、封、食邑入銜」,建立了完整的官僚制度。這次改革主要目的是把僞齊官員納入金朝的官僚系統,新定官制中品位制度很可能大量繼承了僞齊、即北宋制度。因此《金史》〈百官志〉有「熙宗頒新官制及換官格……大率皆循遼、宋之舊」。[12]金海陵正隆元年五月「頒行正隆官制」。[13]《攬轡錄》中收錄的是世宗大定二年頒布的《新定官制詔書》,然而金世宗于大定元年十月匆匆即位,大定二年忙于平契丹之亂及與南宋征戰,內憂外患似幷不具備大規模官制改革的條件,大概仍沿用正隆官制,直到大定十四年才真正進行改革。《金史》〈選舉志〉、〈百官志〉中多次提及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最明顯的是文武散官「從下各增二階」,[14]這是《金史》中有明確記載對散官系統進行了變動的一次改革。

北宋元豐改制後的寄祿官體系,文武官情况不同。文臣寄祿官體系又經過元祐三年(1088)、元祐四年、紹聖二年(1095)、大觀二年(1108)等幾次較大變動,政和六年(1116)加選人七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三階。無論大定二年使用的是天眷制度還是正隆官制,其最有可能承襲的是政和六年最終形成的文臣寄祿官體系。爲考察前後關係,在此對政和六年文臣寄祿官名、金大定二年和金明昌初年的文散官名做一列表對比。[15]

表一:金代中後期、金代前期文散官與北宋文官寄祿官對比表

品級

明昌初年

大定二年

大觀二年及政和六年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儀同三司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特進

崇進

特進

 

正二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銀青光祿大夫

從二

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榮祿大夫

 

正三

資德大夫

資德大夫

 

資政大夫

資政大夫

 

資善大夫

 

 

從三

 

宣奉大夫

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奉大夫

通奉大夫

通奉大夫

通奉大夫

中奉大夫

中奉大夫

中奉大夫

正四

正議大夫

正議大夫

正議大夫

通議大夫

通議大夫

通議大夫

嘉議大夫

 

 

從四

太中大夫

太中大夫

太中大夫

中大夫

 

中大夫

少中大夫

 

 

正五

中議大夫

中議大夫

 

中憲大夫

中憲大夫

 

 

中散大夫

中散大夫

 

中靖大夫

 

中順大夫

中順大夫

 

從五

朝請大夫

朝請大夫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散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

朝奉大夫

朝列大夫

朝列大夫

 

正六

奉政大夫

奉政大夫

 

奉議大夫

奉議大夫

 

從六

奉直大夫

奉直大夫

奉直大夫

奉訓大夫

 

 

正七

 

承議郎

承議郎

承德郎

承德郎

 

 

承奉郎

承奉郎

承直郎

承直郎

承直郎

從七

承務郎

承務郎

承務郎

儒林郎

儒林郎

儒林郎

正八

文林郎

文林郎

文林郎

承事郎

承事郎

承事郎

從八

徵事

徵事

 

從仕郎

從仕郎

從事郎

正九

登仕郎

登仕郎

登仕郎

將仕郎

將仕郎

將仕郎

從九

登仕

 

 

將仕

 

 

說明一:本表以金明昌初年散官品級為標準排列。無法和明昌初年文散官名相對應的大定二年文散官名按順序插入其中。如果有類似的北宋後期寄祿官名,則附於其後。品級一列所標為明昌初年散官品級,與大定二年和北宋時期不一定相符。

說明二:北宋後期寄祿官中,宋體字部分是大觀二年寄祿官名,楷體字的部分是政和六年的選人七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三階。表中加陰影部分的是《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斜體加粗部是明昌初年和北宋後期都有,而大定二年沒有的散官。

 

問題一:金紫榮祿大夫、銀青榮祿大夫、還是銀青光祿大夫?

表一中,金紫光祿大夫以下,光祿大夫以上一階,《金史》〈百官志〉作「銀青榮祿大夫」,《攬轡錄》作「金紫榮祿大夫」,宋代則爲「銀青光祿大夫」,雖然第一節提到多數抄本中《攬轡錄》此處做「金紫榮祿」,但從金代前期史料來看,這三種名稱都出現過,幷充分史料證明《攬轡錄》這一記載的可靠性。

「金紫祿大夫」一名在大定二年前後的史料中出現次數很少,《大金伐錄〈賀南楚書〉天會五年,慶賀副使李士遷的散官爲「金紫榮祿大夫」。[16]此時金代官制尚未成型。北宋沒有「金紫榮祿大夫」銜遼承唐制有金紫光祿大夫和銀青光祿大夫。遼太宗後,「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因避諱改爲「金紫/銀青崇祿大夫」,也寫作「金紫/銀青榮祿大夫」,[17]金代早期的金紫榮祿大夫是繼承遼制。《金史》〈百官志〉中所載的「銀青榮祿大夫」主要出現在金代中後期,但在金代前期散官制度建立之後,亦有正隆六年,遷宗望之子齊爲銀青榮祿大夫的記載[18]。金前期史料中出現最頻繁的是與《金史》和《攬轡錄》記載均不符的「銀青光祿大夫」。僅《金史》中就出現二十餘次,主要出現在大定以前,[19]由此可知「銀青光祿大夫」一名很可能在金代前期使用過。

綜上所述,這一階的情况比較複雜,現在還難以判斷其準確官名。幸而我們基本可以判定,無論是「金紫榮祿大夫」、「銀青榮祿大夫」還是「銀青光祿大夫」指的都是金紫光祿大夫以下,光祿大夫之上的那一階。

問題二:《攬轡錄》中有,但〈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在金代前期真的使用過嗎?

《攬轡錄》中有但《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文散官有宣奉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朝奉大夫、承議郎、承奉郎等六階,除中靖大夫外,都是北宋大觀二年已有的散官名。這六階中,除宣奉大夫外,其他五階官名在金代史料中均有出現,在此各列出條:

中散大夫:

趙秉文《史公神道碑》:「大定八年……累官至中散大夫。[20]

中靖大夫:

《重修真澤二仙廟碑》:「中靖大夫、行潞州潞城縣、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良翰書……大定五年。」[21]

朝奉大夫:

《硤石山福嚴禪院鐘識》:「大定三年……朝奉大夫行晋城縣令鄭崇」[22]

承議郎

《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承議郎行平定縣令賜緋魚袋任守[23]

承奉郎

《金史·孔璠傳》:「天眷三年,加璠承奉郎。」[24]

如上可見,《攬轡錄》中有但〈百官志〉中沒有的散官,除「宣奉大夫」外,在金代前期史料中全都出現過。需要注意的是,從表一可見,北宋大觀二年和金明昌初年均有「中大夫」,但時間上處于二者之間的大定二年却沒有這一階,這一現象在表一中是唯一一處。筆者認爲這是《攬轡錄》傳寫過程中遺漏了,這一點後面再詳細討論。

(二)武散官的情况

武散官情况有不同。根據趙冬梅的研究,宋代官僚集團大體可分爲三類,其中地位最高的是文官,其次是介于文官與武官之間的武選官集團,而真正的軍職地位最低,軍職中低級官員的品位和職位合一,也就是說沒有單獨的品位等級體系。北宋政和二年,爲武選官集團制訂了一套武選官階,但由于武選官非文非武,這套制度幷沒有使用唐代武散階「將軍」、「校尉」等名稱,而是用「大夫」、「郎」等,只不過加上「忠」、「武」、「義」等有尚武意味的字眼。[25]因此金代幷未完全承襲政和二年的新定武選官官階名,而是選取了部分北宋前期武散官名(唐武散官名)和政和新定武選官階名,再加上一些新創官名,構成金前期的武散官系統。這大概就是張棣《金虜圖經·官品》所謂「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26]所指。列武散官對比表格如下,明威將軍以上同北宋前期散官(即唐武散官)對比,信武將軍以下同政和新定武選官階對比。由于金代散官榮祿大夫以上文武相同,這張表格從龍虎衛上將軍開始:[27]

表二:金代中後期、金代前期散官北宋官寄祿官對比表

 

明昌初年

大定二年

北宋

正三

龍虎衛上將軍

龍虎衛上將軍

 

金吾衛上將軍

金吾衛上將軍

 

驃騎衛上將軍

驃騎上將軍

驃騎大將軍

從三

奉國上將軍

奉國上將軍

 

輔國上將軍

輔國上將軍

輔國大將軍

鎮國上將軍

鎮國上將軍

鎮國大將軍

正四

昭武大將軍

昭武大將軍

昭武將軍

昭毅大將軍

昭毅大將軍

 

昭勇大將軍

 

 

從四

安遠大將軍

安遠大將軍

 

定遠大將軍

定遠大將軍

定遠將軍

懷遠大將軍

 

 

正五

廣威將軍

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宣威將軍

 

建威將軍

 

 

振威將軍

振威校尉

明威將軍

明威將軍

明威將軍

從五

信武將軍

信武將軍

 

顯武將軍

顯武將軍

 

 

經武將軍

武經大夫

宣武將軍

宣武將軍

 

正六

武節將軍[28]

武功將軍

武節大夫

武功大夫

武德將軍

武德將軍

武德大夫

從六

武義將軍

武義將軍

武義大夫

武略將軍

 

 

正七

 

敦信校尉

 

承信校尉

承信校尉

承信

 

奉信校尉

 

昭信校尉

昭信校尉

 

從七

忠武校尉

忠武校尉

 

忠顯校尉

忠顯校尉

 

正八

忠勇校尉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忠翊郎

從八

修武校尉

修武校尉

修武

敦武校尉

敦武校尉

敦武

正九

保義校尉

保義校尉

保義

進義校尉

進義校尉

進義校尉

從九

保義副尉

 

 

進義副尉

 

 

说明:本表以金明昌初年散官品級為標準排列。無法和明昌初年文散官名相對應的大定二年武散官名按順序插入其中。如果有類似的北宋武散官即武选官官阶名則附於其後。品级一列所标为明昌初年散官品级,与大定二年和北宋时期不一定相符。

 

問題一:《金史》〈百官志〉中的「驃騎衛上將軍」,《攬轡錄》中作「驃騎上將軍」。

金代前期史料中多次出現「驃騎上將軍」,無疑曾使用此名。中後期材料大多作「驃騎衛上將軍」,應是改革散官制度時加上「衛」字,不過中後期材料中亦偶有「驃騎上將軍」一名出現,可能是前期作「驃騎上將軍」,後期雖然改名,但書寫時仍循舊名,漏寫了「衛」字。

 

《金史》卷66《隈可傳》:「天眷二年,授驃騎上將軍。」

《金史》卷81《阿勒根沒都魯傳》:「皇統元年,計功擢宣威將軍。遷驃騎上將軍。」

《金史》卷118《苗道潤傳》:「貞祐四年……再閱月,複戰有功,遷驃騎上將軍、中都路經略使、兼知中山府事。」[29]

 

問題二:表二中加陰影的武散官,在金代前期使用過嗎?

《攬轡錄》中有而《金史》〈百官志〉中沒有的武散官共有建威將軍、振威將軍、經武將軍、武功將軍、敦信校尉、承信校尉六階。這六階都能够在金代史料中找到旁證:

建威將軍

《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建威將軍、行縣令、上騎都尉、汾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郭宗慶」[30]

振威將軍

劉晞顔《創建寶坻縣碑》:「(大定十二年)振威將軍王囗來尹是郡。」[31]

經武將軍:

《獨擔靈顯王廟碑》:「皇統二年……經□將軍、同知忻州軍州事李士安」[32]

武功將軍

《金史·徒單合喜傳》:「(大定二年)陝西平,詔書獎諭……押軍謀克,武功以下、忠顯以上遷兩資」[33]

武散官武功將軍一階比較特殊。在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之後仍然出現,但明昌以後這一階不再使用,《金史·徒單思忠傳》有「大定十九年……授其子鐸武功將軍[34]推測大定後期「武功將軍」仍然使用。金章宗即位,爲避顯宗完顔允恭之諱而改爲「武節將軍」。

敦信校尉:

《金史·徒單合喜傳》:「(大定二年)陝西平,詔書獎諭……押軍猛安……無官者,女直人授敦信,餘人授忠武。」[35]

    奉信校尉:

《重修洪福院記》:「大定癸巳(十三年)……奉信校尉、行縣尉飛騎尉高子正。」[36]

如上可知,《攬轡錄》有但〈百官志〉沒有的武散官,在金前期的史料中均可找到旁證,可知的確使用過。與文散官類似,北宋和金中後期均有而金前期沒有的散官僅 「忠翊校尉」一階,[37]筆者認爲這也是《攬轡錄》傳抄過程中的漏寫,詳見之後的討論。

(三)《攬轡錄》中的散官材料基本可靠

《攬轡錄》有而《金史》〈百官志〉沒有的散官名基本都可以從當時史料中找到旁證,可見這套散官系統的確在金代前期實行過。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後,之前的官制表沒有保留下來,後人已不知道這些散官名曾使用過,以至于一些學者在研究中出現了錯誤。如《常山貞石志》卷13〈重修洪福院記〉中出現了「奉信校尉」,沈濤按語曰:「考《大金國志》、金〈百官志〉,武散官有承信、昭信校尉而無奉信,他碑亦罕見此銜,非史之缺略,即書碑人筆誤。」同書卷14〈獲鹿縣靈岩院【外囗內允】公和尚塔銘〉中出現「武功將軍」,沈濤按語曰:「《金史》〈百官志〉惟武散官有武德、武節、武義、武略等將軍,而無武功將軍,蓋自熙宗頒行新官制之後至海陵、世宗互有曾改,武功當是其增改之官,史缺有間,不可考矣。」沈濤不瞭解金代散官制度的變化,誤以爲《金史》〈百官一〉記載的是金熙宗時制定的官制,反而認爲出現「武功將軍」是海陵、世宗時期增改的結果。《山右石刻叢編》的編者胡聘之、《金石萃編》的編者王昶等,在按語中也提到過類似的困惑。現代學者也曾爲其所誤,《金史》點校本卷87《徒單合喜傳》:

 

校記10:餘人遷奉信,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正七品上曰承信校尉」,「奉信」疑即「承信」。

校記11:女直人授敦信,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正七品下曰昭信校尉」,「敦信」疑即「昭信」。

校記12:武功以下,按本書卷五五百官志,吏部,武散官「從六品下曰武略將軍」,「武功」疑即「武略」。」[38]

 

在這里,《金史》的點校者不瞭解金代前期散官制度,不知道「奉信校尉」、「敦信校尉」、「武功將軍」都是金代前期使用過而後期廢除的散官名,犯了和清人同樣的錯誤。

 

、金代前期的散官排列

 

《攬轡錄》中的這份資料幷記錄各階散官的品級,這套系統是怎麽排列的呢?我們只能根據金代其他史料中的零散綫索做一推測。

首先,從唐、北宋到金代中後期的散官、品位系統均無正一品,所以我們推測金代前期這套系統也沒有正一品,是自從一品開始。

其次,張棣的《金虜圖經〈官品〉中記載:「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文則郎與大夫,武則校尉與將軍,其勛、爵、食邑皆同焉,至二品文武混而爲一。」[39]《金史》〈百官志〉所記錄的金中後期散官制度也是三品以下文武有別,二品以上文武混一,所以我們推測這套散官系統也是二品以上文武相同。《攬轡錄》和《金史》〈百官志〉所記載的散官,二品以上基本相同,只有「崇進」與「特進」的順序不同。如下表所示:

表三:金代前後期從二品以上散官表

 

大定二年(1162

明昌初年

從一品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正二品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從二品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第三,金代的傳記資料中幾乎不記錄官員勛、爵、食邑等級的升遷情况,除了這套品位系統作用較小,幾乎不與實際利益相關外,也因爲勛、爵、食邑的品級基本上和散官品級相同。金代後期,由于與蒙、宋頻繁交戰,官員品位等級的升遷變得更爲靈活,從傳記、石刻等材料來看,金代中後期的散官品與勛、爵、食邑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從對應到不完全對應的變化過程,推測在金代前期,散官和勛官品級很可能相互對應。因此我們先假設大定十四年之前的散官與勛、爵、食邑品級大體對應。

雖然我們不能確定金代的勛、爵、食邑系統在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前後是否相同,但這套體系在唐、宋和金代後期均相同,似乎不會在金前期先進行改革再恢復原貌。因此,我們再假設大定十四年前後的勛、爵、食邑品位系統,尤其是勛官系統沒有重大變化。然後以這兩條假設爲前提,利用散官與勛、爵、食邑品級的對應關係來考慮《攬轡錄》所載散官的品級和排列方式。再以排列的結果來驗證這兩條假設的可靠性。我們所采用的勛、爵、食邑等級表即《金史》〈百官志〉中所載系統,具體如下:

表四:《金史》〈百官志〉所载勛、爵、食邑體系表

 

封王者食邑萬戶,實封一千戶

 

 

 

正從一

郡王

食邑五千戶

實封五百戶

 

 

 

國公

食邑三千戶

實封三百戶

正二

十二轉

上柱國

正從二

郡公

食邑二千戶

實封二百戶

從二

十一轉

柱國

正三

十轉

上護軍

正從三

郡侯

 

食邑一千戶

實封一百戶

從三

九轉

護軍

正四

八轉

上輕車都尉

正從四

郡伯

食邑七百戶

承安二年前

從四

七轉

輕車都尉

縣伯

食邑七百戶

承安二年後

正五

六轉

上騎都尉

正五

縣子

食邑五百戶

從五

五轉

騎都尉

從五

縣男

食邑三百戶

正六

四轉

驍騎尉

 

 

 

 

從六

三轉

飛騎尉

 

 

 

 

正七

二轉

雲騎尉

 

 

 

 

從七

一轉

武騎尉

 

 

 

 

 

由于大部分爵和食邑的等級不分正從,以下材料主要依靠勛和散官的對應關係來確定散官品級,目前筆者能够找到的大定十四年之前的資料如下,品級排列以勛官爲准:

文散官:

從三品 護軍

中奉大夫、知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事、護軍、太原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實封一百戶王璹[40]

從四品 輕車都尉

大中大夫、行乾州刺史兼知軍事、輕車都尉、滎陽郡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賜紫金魚袋鄭彥文[41]

正五品 上騎都尉

中議大夫、行太原府盂縣令、上騎都尉、范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燕毅[42]

中議大夫、同知石州軍事、上騎都尉、弘農縣開國子食邑五伯戶、賜紫金魚袋權州楊侯[43]

中憲大夫、前河東南路轉運副使、上騎都尉、上古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成蒙亨[44]

中散大夫、前南京路兵馬都總管判官、上騎都尉、天水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安時[45]

中靖大夫、行潞州潞城縣、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良翰[46]

中順大夫、南京路兵馬都總判、上騎都尉、天水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安時[47]

中順大夫、前充隴州防御判官、上騎都尉、太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王從簡[48]

中順大夫、翰林修撰同知制誥、上騎都尉、元城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趙揚[49]

從五品 騎都尉

朝請大夫、前行磁州滏陽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王琯[50]

朝請大夫、行太常丞、騎都尉、汾陽縣開國男、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邑人郭長倩[51]

朝散大夫、行解州夏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淮西壽春王庭直[52]

朝奉大夫、騎都尉、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致仕郭好問[53]

朝奉大夫、行太常博士、騎都尉、汾陽郡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郭長倩[54]

朝列大夫、行臨泉縣令、騎都尉、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伯戶、賜紫金魚袋王袞[55]

朝列大夫、充嵐州觀察判官、騎都尉、延陵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吳格[56]

正六品 驍騎尉

奉政大夫、專一規措京兆府耀州三白渠公事、驍騎尉王堪[57]

奉議大夫、充太原府推官、驍騎尉、賜緋銀魚袋張希孟[58]

奉議大夫、前太原府市令、驍騎尉、賜緋銀魚袋高翥[59]

奉議大夫、軍事判官、驍騎尉忻[60]

奉議大夫、驍騎尉劉子初[61]

奉直大夫、行瀋州雙城縣令、驍騎尉劉唐[62]

從六品 飛騎尉

承德郞、飛騎尉、賜緋魚袋前孟州河陽縣令程[63]

承德郎、行縣令、飛騎尉、賜緋魚袋任宿[64]

承德郎、充隴州防御判官、飛騎尉、賜緋魚袋李次典[65]

承德郎、同知蔡州防御使事、飛騎尉、賜緋魚袋智楫[66]

(丞)【承】奉郞、行晋寧軍吳堡寨、飛騎尉、賜緋魚袋楊庭筠[67]

丞直郎、軍事判官、飛騎尉尹[68]

承直郞、行主簿兼知縣尉、飛騎尉、賜緋魚袋周忠[69]

承直郎、行襄垣縣令、飛騎尉、賜緋魚袋賀允中[70]

正七品 雲騎尉

承務郎、行主簿兼知縣尉、雲騎尉、賜緋魚袋周允忠[71]

承務郎、行太原府盂縣主簿、雲騎尉、賜緋銀魚袋席良臣[72]

從七品 武騎尉

儒林郞、滕陽軍滕縣令、武騎尉、賜緋魚袋李自牧[73]

儒林郎、石州軍事判官、武騎尉、賜緋魚袋范時可[74]

文林郎、試太子校書郎、武騎尉[75]

    最後這條文林郎的材料須加以說明。金代皇統元年(1141)到大定十三年之間,筆者還發現四條結銜散官爲文林郎但不帶勛官的材料,[76]僅此一條材料中散官爲文林郎但帶從七品勛官武騎尉。《大金國志〈服色〉中記載的是金代早期的散官品級,有「八品至九品,謂文臣文林郎至將仕郎」, [77]因此筆者認爲金代早期散官表中,文林郎爲正八品,而非從七品,這一條屬特殊情况,有可能因爲此人散官低于職事官,帶試字,因此加勛官。

 

武散官:

從三品 護軍

驃騎(正)【上】將軍、護【軍】、郡(縣)【侯】、食邑一千戶賜一百戶、知忻州軍州事、開國侯完顔京[78]

鎮國上將軍、同知平定軍事、護軍移刺答撒□[79]

輔國上將軍、知平定軍事、護軍、開國侯溫特痕德□[80]

正四品 上輕車都尉

昭武大將軍、行台尚書戶部兼工部侍郎兼左司郎中、上輕車都尉、蘭陵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蕭毅[81]

昭武大將軍、同知乾州軍州事、上輕車都尉、隴西郡開國伯、食邑七百戶李仲仁[82]

正五品 上騎都尉

廣威將軍、行稷山縣令、上騎都尉、清河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張[83]

廣威將軍、行邳州刺史兼知軍事、上騎都尉、開國囗、管囗軍馬完顔蒲囗[84]

宣威將軍、行真定府元氏縣令、上騎都尉、神麓郡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大重壽[85]

建威將軍、行縣令、上騎都尉、汾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郭宗慶[86]

從五品 騎都尉

信武將軍、同知邳州軍事、騎都尉高[87]

正六品 驍騎尉

武德將軍、行太原府盂縣尉、驍騎尉孫德康[88]

從六品 飛騎尉

奉信校尉、可充京兆府軍器庫使兼知作院、飛騎尉劉端[89]

奉信校尉、滕陽軍司獄、權滕縣主簿、飛騎尉楊驤[90]

奉信校尉、行縣尉、飛騎尉、高子正[91]

奉信校尉、同知邳州軍州事、飛騎尉耶律溫[92]

昭信校尉、行京兆府錄事、飛騎尉王景輝[93]

昭信校尉、行主簿、飛騎尉楊仁[94]

正七品 雲騎尉

忠武校尉、縣令、雲騎尉李彥說[95]

忠武校尉、商酒都監、雲騎尉田德興[96]

從七品 武騎尉

忠顯校尉、武騎尉成愈[97]

忠顯校尉、武騎尉、權成武縣機察官曹佐[98]

忠顯校尉、充京兆府軍器庫副使兼知作院、武騎尉李宏[99]

 

以上所引材料分布在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之間,大定年間資料最爲豐富。從這些材料來看,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散官和勛、爵、食邑的等級對應都非常規則,其散官品級與《金史》〈百官志〉所載不同,但這些資料之間並無衝突。[100]天眷(1138-1140)時間太短,目前沒有找到這一時期散官和勛、爵、食邑對應的資料,天會年間(1123-1137)的對應關係則比較混亂,如天會十一年的《解州聞喜縣改修董池神記》有:

 

朝散大夫、尚書職方郎中、知縣事、雲騎尉(正七)借紫賈葵撰

朝散大夫、尚書左司郎中、解州鹽場都監、武騎尉(從七)借紫滕祹書幷題額[101]

 

應當對應從五品騎都尉的朝散大夫在天會十一年史料中同時對應正從七品雲騎尉和武騎尉,因天會年間官制尚未成型,僅粗略借用了遼、宋官制。從皇統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材料的一致性,可知天眷改制後,散官品位等級沒有重大改變。大定十四年後,散官和勛、爵、食邑的對應關係開始符合《金史》〈百官志〉所載散官品級。這也說明大定十四年進行了比較重要的官制調整。

根據所列材料可以確定的正三品以下散官品級如下:

表五:可以根據碑刻史料確定的金前期散官品級表

 

文散官

武散官

正三

 

 

上護軍

從三

中奉大夫

驃騎上將軍、鎮國上將軍、輔國上將軍

護軍

正四

 

昭武大將軍

上輕車都尉

從四

太中大夫

 

輕車都尉

正五

中議大夫、中憲大夫、中散大夫、中靖大夫、中順大夫

廣威將軍、宣威將軍、建威將軍

上騎都尉

從五

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列大夫

信武將軍

騎都尉

正六

奉政大夫、奉議大夫、奉直大夫

武德將軍

驍騎尉

從六

承德郎、承奉郞、丞直郎

奉信校尉、昭信校尉

飛騎尉

正七

承務郎

忠武校尉

雲騎尉

從七

儒林郞

忠顯校尉

武騎尉

 

沒有確定品級的散官按《攬轡錄》載順序添入,考慮到文武官對稱排列,勢必如下表

表六:金代前期散官表

 

文散官

武散官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正二

金紫光祿

金紫榮祿

金紫光祿

金紫榮祿

從二

光祿

榮祿

光祿

榮祿

正三

資德

資政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從三

宣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驃騎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正四

正議

通議

 

 

 

昭武大

昭毅大

 

 

 

從四

太中

 

 

 

安遠大

定遠大

 

 

 

正五

中議

中憲

中散

中靖

中順

廣威

宣威

建威

振威

明威

從五

朝請

朝散

朝奉

朝列

 

信武

顯武

經武

宣武

 

正六

奉政

奉議

奉直

 

 

武功

武德

武義

 

 

從六

承德

承奉

承直

 

敦信

承信

奉信

昭信

 

正七

承務

 

 

 

 

忠武

 

 

 

 

從七

儒林

 

 

 

 

忠顯

 

 

 

 

正八

文林

承事

 

 

 

忠勇

忠翊

 

 

 

從八

徵事

從仕

 

 

 

修武

敦武

 

 

 

正九

登仕

將仕

 

 

 

保義

進義

 

 

 

說明:加粗爲已經確定品級的散官,普通字體爲未確定品級的散官。加陰影的「中大夫」和「忠翊校尉」是筆者認爲《攬轡錄》傳抄過程中漏寫的兩階。

爲節約空間,省略了正六品以上文散官後的「大夫」和武散官後的「將軍」,從六品以下文散官後的「郎」和武散官後的「校尉」等字。

 

對這種排列方式如下幾點說明:

一、唐、北宋前期、金代中後期的散官系統都是文武對稱的,北宋後期的文臣寄祿官與武選官階的排列幷不對稱,因武選官幷不完全是武官,而是介于文官與武官之間的特殊群體,這是北宋的特殊制度。從《攬轡錄》中這份大定二年散官資料的形式來看,文武散官有大量對稱因素,筆者認爲金代前期文武散官表應完全對稱,這張表格的排列也以此爲重要前提。以正五品爲例,雖然武散官不能確定振威將軍、明威將軍兩階的品級,但文散官可以確定中順大夫和中散大夫爲正五品,武散官振威將軍和明威將軍也被確定爲正五品。從五品、正六品、從七品同。

二、在排列表格之前,筆者幷不認爲名稱形式相同的散官必然在同一階,與此相反,曾推測散官名的形式同否與其是否同一品級應無關係,否則形式爲「中某」的散官有中議、中靖、中憲、中順、中散五階,如果全都放在同一級,未免有些奇怪。但從表五顯示的結果來看,金代前期散官系統,其品位等級的排列的確與散官名稱的形式有關,名稱形式相同的散官多在同一級,如文散官正五品、從五品、正六品均如此。因此在排列未確定品級的散官時也參考這一原則。如從材料中無法確定正從三品的界限,但從散官名的形式來看,應把這一界限畫在文散官「資政」與「宣奉」、武散官「金吾衛上將軍」與「驃騎上將軍」之間。從六品同。需注意的是,根據張棣《金虜圖經》和前引《金史》〈百官志〉散官表,[102]金海陵天德二年把中亮大夫改爲中憲大夫,奉德大夫改爲朝列大夫。雖然《金史》選舉志中奉德大夫下標有「從五品」,但這樣的小注幷不一定可靠。[103]金代前期的散官系統在正隆之前可能還經過變化,由于資料缺乏,暫時無法知道確切情况。

三、正八品到正九品,由于沒有勛、爵與之對應,暫時無法確定品級。但從表一和表二可以看出,文武散官正八品以下,金代前期和中後期的散官名和排列順序幷無不同,再加上遵循「名稱形式相同散官爲同一級的可能性較大」這一原則,正八品以下采取了和《金史》〈百官志〉所載相同的排列方式。

對于《攬轡錄》傳寫過程中漏寫了「中大夫」和「忠翊校尉」兩階的判斷。理由如下:

一、金代史料中,大定二年前後多次出現「忠翊校尉」。略舉例:

 

《金史·叛臣傳》:「(大定元年)泰州司吏顔盞蒲查奏捷,除忠翊校尉」。[104]

 

找到天眷改制後使用「中大夫」一階的材料,但這一階散官在天會年間曾經沿用。[105]且如前所述,從表一和表二來看,只有「中大夫」和「忠翊校尉」這兩階是北宋和金朝中後期均有,但金朝前期沒有的散官。

二、從表六來看,文散官從四品下和武散官正八品各有一個空格,似乎只有把「中大夫」和「忠翊校尉」這兩階填入,這張表格才能完整。

三、《金史》〈百官志〉所載文武散官各42階,《攬轡錄》中文武散官各41階,似乎不太合理。加上「中大夫」和「忠翊校尉」後,金前期散官也是文武各42階。較爲合理。

四、筆者所見的《三朝北盟會編》十種抄本,國圖所藏明抄本(10995)、鐵琴銅劍樓抄本(3401),北大圖藏白華樓抄本(SB/5373)中,「太中中議」里的第二個「中」字都用一個點替代。假定范成大的出使報告本來是「太中中中議」,而在傳抄過程中,後兩個中都用「點」替代,那麽兩個點缺少一個非常正常。即使沒有用點替代「中」字,傳抄過程中,不瞭解官制的抄寫者因爲不理解三個「中」字連在一起的情况,漏抄或删掉一個也在情理之中。關于「忠翊大夫」,之前討論過由于避諱而最終缺少了「敦信」一階的情况。「忠翊」犯明神宗朱翊鈞之諱,明代避諱並不嚴格,但亦有避諱的現象,[106]一種可能性是因避明神宗諱而漏掉「翊」字,并最終導致漏掉「忠翊」一階。另一種可能性則是傳抄中漏寫。

必須注意的是,幷不能認爲天眷元年到大定十三年所使用的都是這張散官表。大定二年之前,散官系統必然經過多次變化。我們已知的有天德二年中亮大夫改爲中憲大夫,奉德大夫改爲朝列大夫。此外,《金史》中還出現過「崇德大夫」、「寧遠大將軍」等散官名,《攬轡錄》和《金史》〈百官志〉中均無,應在金代早期使用過。這些散官名什麽時候更改,改成了什麽,現在都無法判定。如前所述,金代前期幾次有記載的官制改革分別在天眷元年、正隆元年、大定二年和大定十四年,表六的排列如果正確,我們基本能够推斷大定二年到大定十三年在使用這套系統,正隆二年到大定二年很可能使用了這套系統,而面對天眷元年到正隆二年之間的材料時,使用這張表格必須非常謹慎。

雖然從大量材料來看,按照散官與勛官品級對應的原則,大定十四年之後官員散官的品級已符合《金史》〈百官志〉的記載,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寫于大定十五年五月初八日的《大金國重修河南府左街東白馬寺釋迦舍利塔記》,官員題名中有「武義將軍、行河南府洛陽縣尉、驍騎尉(正六)孫翊」。[107]孫翊的散官武義將軍,在大定十四年前爲正六品,符合他的勛官驍騎尉,在大定十四年後應爲從六品,與其勛官不符。推測孫翊的散官在大定十五年時仍保留了舊的品級,幷獲得符合新散官表的散官。這條史料顯示,官制改制後,官員的散官品級有可能是保留到下次升遷再進行改動,幷非立刻全部改變。

 

五、瞭解金代前期散官表的意義

(一)用金代前期散官表再看《金史》

《金史》中多處記載大定十四年分別在文武散官最下面增加兩階,很容易使人認為大定十四年後的散官表僅比之前多出從九品文武各兩階其餘未變帶著這種想法閱讀金代史料,會對一些材料産生誤解。通過本文的探討,我們發現到大定十四年前後的散官制度有較大差別,恢復金前期散官表,使我們金代史料中與前期散官相關的資料有新的認識。爲便于閱讀本節內容,先在此對大定十四年前後的散官表做一對比:

表七:金代前期、中後期散官對比表

文散官

 

金前期

金後期

從一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崇進

特進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正二

金紫光祿大夫

金紫榮祿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

從二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

正三

資德

資政

資德

資政

資善

從三

宣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正奉

通奉

中奉

正四

正議

通議

正議

通議

嘉議

從四

太中

太中

少中

正五

中議

中憲

中散

中靖

中順

中議

中憲

中順

從五

朝請

朝散

朝奉

朝列

朝請

朝散

朝列

正六

奉政

奉議

奉直

奉政

奉議

從六

承德

承奉郎

承直郎

奉直

奉訓

正七

承務郎

承德郎

承直郎

從七

儒林郎

承務郎

儒林郎

正八

文林

承事郎

文林郎

承事郎

從八

徵事

從仕

徵事

從仕郎

正九

登仕

將仕

登仕郎

將仕郎

從九

 

 

登仕佐郎

將仕佐郎

                   

說明:爲了節約空間,省略前期正三品到正六品、後期正三品到從六品官階後面的「大夫」。

武散官:

 

金前期

金後期

正三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龍虎衛上

金吾衛上

驃騎衛上

從三

驃騎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奉國上

輔國上

鎮國上

正四

昭武大

昭毅大

 

昭武大

昭毅大

昭勇大

從四

安遠大

定遠大

 

安遠大

定遠大

懷遠大

正五

廣威

宣威

建威

振威

明威

廣威

宣威

明威

從五

信武

顯武

經武

宣武

信武

顯武

宣武

正六

武功

武德

武義

武節

武德

從六

敦信校尉

承信校尉

奉信校尉

昭信校尉

武義

武略

正七

忠武校尉

承信校尉

昭信校尉

從七

忠顯校尉

忠武校尉

忠顯校尉

正八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

從八

修武校尉

敦武校尉

修武校尉

敦武校尉

正九

保義校尉

進義校尉

保義校尉

進義校尉

從九

 

保義副尉

進義副尉

                   

說明:爲了節約空間,省略前期正三品到正六品、後期正三品到從六品官階後面的「將軍」。

 

對于《金史》中與前期史實相關的材料,用《金史》〈百官志〉所載的散官表來理解,會出現相互矛盾的情况,金前期散官表來看非常合理。如《金史》〈選舉志〉:

 

明昌元年……吏部言:「天眷中,八品用蔭,不限所蔭之人。貞元中,七品用蔭,方限以數。當是時,文始于將仕,武始于進義,以上至七品儒林、忠顯,各七階,許蔭一名。至六品承直、昭信,計九階,許蔭二人。自大定十四年,文武官從下各增二階,其七品視舊爲九階,亦蔭一名,至五品凡十七階,方蔭二人,其五品至三品幷無間越,唯六品不用蔭。……[108]

 

這段史料顯示,大定十四年前:1、儒林郎、忠顯校尉均爲七品。2、從最低品級的「將仕」、「進義」到儒林郎和忠顯校尉分別爲七階。3、承直郎、昭信校尉均爲六品。4、從「將仕」、「進義」到承直郎和昭信校尉分別爲九階。

我們簡單認爲大定十四年僅增加了從九品文武各兩階,其餘未變,那麽按照金代後期的散官表去掉文武最下兩階來看,124都沒有問題,第3條則不符金後期散官表去掉最下兩階,承直郎和昭信校尉應爲正七品下,而非史料載的六品。但我們排列的金前期散官表完全符合上述四條,由于正七品只有一階,所以承直郎和昭信校尉的確是從六品最下階散官。此外,之前覺得「其五品至三品幷無間越」一句不好理解。現在可知這一句指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前後,散官表中三品到五品之間雖然去掉了一些官階,但保留下來的散官等級幷無變化,這符合表七所顯示的情况。

    《金史》中有關前期史實的材料,如果出現《金史》〈百官志〉的散官表中沒有的散官名,即使推測此散官可能在前期使用過,後期廢除,但無法得知其品級,對于這些材料就無法利用。如《金史》〈徒單合喜傳〉:

 

大定二年……詔陝西將士……昭信以下,女直人遷宣武,餘人遷奉信,無官者,女直人授敦信,餘人授忠武。押軍謀克,武功以下、忠顯以上遷兩資……。[109]

 

由于《金史》〈百官志〉散官表中並無「奉信」、「敦信」、「武功」等散官名,也不可能知道它們品級,因此這段材料幾乎無法利用。現在我們得知奉信校尉爲從六品次下階,敦信校尉爲從六品上階,武功將軍爲正六品上階。對於利用這段史料有所幫助。

瞭解金代前期散官制度,對《金史》的編寫也有新的認識,如《金史》〈選舉志〉:

 

大定十三年,制明威注下令,宣威注中令,廣威注上令,信武權注下令,宣武、顯武免差,權注丞簿。[110]

 

這段材料雖然記述大定十三年的制度,但只提明威、宣威、廣威,不提同一級中的振威、建威,只提信武、宣武、顯武,不提同一階中的經武。從第三節所列石刻史料來看,大定十二年仍有「建威將軍」,大定十三年昭信校尉仍爲從六品,而非〈百官志〉所載正七品,可以確定大定十三年使用的仍是金前期散官制度,《金史〈選舉志〉的情况,只能推斷爲編者在編寫時已不瞭解前期官制,因此對原始史料進行了删改,把振威將軍、建威將軍、經武將軍等後期廢除的散官删掉了。

)從金代前期散官表看宋金散官制度的變化

金代前期散官表還讓我們重新認識宋代品位體系和金代散官系統的繼承關係。之前的一些研究成果認爲金代散官體系來自遼代,[111]而遼代官制與唐代基本相同,[112]因此金代散官制度可謂上承唐代。然而從表六可知,張棣在《金虜圖經》中所說的「虜之官品本尊唐制,又以本朝之法幷遼法參而用之」幷非單純抬高宋朝的說法。表六證明了金代對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品位等級制度的繼承關係。金代前期散官系統中,各級的散官數幷不規整,最多的正五品,文武散官各有五階,從三品、從五品和從六品也各有四階,而正七品和正八品只有一階,明顯與唐代和遼代散官表規則的形態不同,而與北宋後期的文臣寄祿官階表相似。[113]北宋的寄祿官階表形態不規則,因其直接來自于北宋前期的本官階系統。也就是說,北宋的寄祿官體系每一級中官名多少不一,正如金、元職官不同品級中職位數量不必規整一樣。由此可知,金代前期的散官系統無疑繼承了北宋元豐改革後的寄祿官系統。有學者提出金代散官42階可能來自宋代的本官階42階。[114]這種說法大體正確,但其中具體過程可能稍微複雜,宋代的本官階42階演變爲大觀二年的寄祿官30階加上政和六年的選人7階和授予奏補未出官人3階,構成的一套共40階的品位體系,這套體系被金代繼承後,金海陵時新增崇進、榮祿二階,[115]在金世宗大定十四年又經過了調整,最終變成了《金史》〈百官志〉所載的文武散官各42階。

雖然金代的散官制度表面上繼承了唐代散官逐階升遷的特點和宋代寄祿官數量不規整的特點,但實際上散官地位大大下降,因此脫離了宋代的官僚體系後,不規整的散官系統不但無法發揮出靈活的作用,反而不够方便美觀,大定十四年官制改革,將其變成一張規整的散官表,正體現出金代對于散官系統的功能與宋代的不同需求,幷且爲其後散官從逐階升遷到逐升遷,最終發展爲明初的散官與職官綁定埋下了伏筆。

 

六、結論

金代的散官制度,此前沒有人做過專門討論。學者研究中涉及到金代散官的品級,大都以《金史》〈百官志〉所載爲準。對於史料中出現的與《金史》〈百官志〉所載不符的散官名,無人深究,或認為是單純的記載錯誤。根據《攬轡錄》中所記載的金代前期散官資料,對比金代前期的石刻傳記史料,筆者發現金代的散官制度在大定十四年有過重要改革。《金史》〈百官志〉所載是金代中後期的散官表,與金代前期頗為不同。但《攬轡錄》中只記載了散官的名稱,沒有記載品級。本文以《攬轡錄》所載資料為依據,用未曾變過的勛官體系之品級,對比金代前期碑刻傳記史料中所載的散官,大致恢復出了金前期散官品級表。

金代前期散官表的恢復對於理解和利用金代史料頗有意義。《金史》、《大金國志》、金代的石刻碑傳、文集等史料中,有不少涉及金大定十四年之前的散官名。對這些史料,此前學者均套用《金史》〈百官志〉所記載的品級,有可能出現史料間的矛盾,或無法充分發揮史料價值。發現了金代前期有不同的散官表,並且恢復出前期散官的品級,對於利用相關史料很有價值。

與《金史》〈百官志〉中所記載的散官表相比,金代前期散官表最大的不同在於各品級的散官數量並不規則。唐代、金代中後期和元代的散官體系都呈現出比較規則的形態,根據品級高低,或一級三階或一級兩階。而金代前期文武散官表中,一級容納的散官從一階至五階不等。之前有學者認為金代散官制度主要繼承遼代。但從此次恢復的金代前期散官表的不規則形態來看,只能認為是繼承了北宋元豐改革之後的官階體系。北宋在晚唐五代散官地位下降的情況下,以原來的職事官體系取代了散官的地位,形成北宋特有的寄祿官體系。由於這套官階體系來自于職事官,因此每一級中的官階數量並不規則,這是金代前期散官表不規則的來源。然而在官階表不規則的特點被繼承的同時,北宋提升官階系統的地位之努力,並未被金代延續。金代散官的地位逐漸下降,官員散官循例升遷,逐漸與職事官升遷脫離,於是在大定十四年,散官表又被調整為規則的形態。這次改革是金元散官地位變化的一個重要標誌。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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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中國古代官僚等級制新探”項目項目號:YB20081000101)資助研究成果項目主持人: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閻步克教授

 

李鳴飛

Li Mingfei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後

Peking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Postdoctor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100871

pkuxiaodongwu@126.com

13810096249



[1] 理論上正從九品應共有十八級,實際上唐代散官、宋代的寄祿官和金代散官沒有正一品,元代散官沒有正從九品,宋大觀二年的寄祿官系統多出無品的一級,因此其實元代爲十六級,唐代、金代爲十七級,宋大觀二年爲十八級。在此籠統的這樣說。

[2] 三上次男,〈金朝官制史料の文獻的研究と金史百官志所揭官制の年代决定〉,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東京:中央公論美術出版,1970),頁52-72

[3] 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634〈千官品列〉中,文武散官開府儀同三司和儀同三司為正一品,文官從五品上爲朝議大夫、從六品下爲奉順大夫、從八品上爲從政郎,與金史〈百官志〉不同,武官正六品上下階順序與金史〈百官志〉相反489-491。元·脫脫等撰,《金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卷55〈百官一〉,1220-1222。但筆者查閱了三種明抄本和六種清抄本,所有抄本從八品上均爲從政郎,除此之外,三種明抄本均與《金史》〈百官志〉相同,六種清抄本中有三種文散官從六品下爲奉順大夫,武散官正六品上下階順序與《金史》〈百官志〉相反,其余三种均与〈百官志〉相同。可知《大金國志》〈千官品列〉除將開府儀同三司和儀同三司移入正一品,及從八品上階與《金史》〈百官志〉不同外,其餘均同。從政郎在金代其他史料中幷未出現,應屬傳抄錯誤。校證本以掃葉山房本為底本,掃葉山房本錯訛甚多,不足為憑。

[4] 關于攬轡錄的詳情,可以參考劉浦江〈范成大<攬轡錄>佚文真偽辨析〉,劉浦江,《遼金史論》(瀋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頁402-414。陳學霖,〈范成大<攬轡錄>傳本探索〉,陳學霖,《宋史論集》(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3),頁255页。

[5] 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影許涵度光緒三十四年刻本,卷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1761。標點爲本文作者所加。

[6] 鄧廣銘、劉浦江<三朝北盟會編>研究〉,劉浦江,《遼金史論373-401

[7]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62影光緒四年活字本,卷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4册頁342。大化書局排印本(臺北:大化書局,1979)與文海出版社采用同一底本,內容基本相同,但缺少文散官「奉議」一階,顯爲排印錯誤所致,丁503-504頁。

[8] 唐代和金代後期均有「事郎」,但從未有過「證事郎」。

[9]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國家圖書館藏湖東精舍本,索書號A00083),245〈炎興下帙一百四十五〉。

[10] 清·周廣業,《經史避名匯考》(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21〈帝王十八·南宋〉,卷23〈帝王二十·明〉,頁1329,頁1340,頁1456,頁1464。明代基本不避諱,在這裡舉出明神宗和明熹宗,只爲了排除一切可能。

[11] 王曾瑜〈金熙宗「頒行官制」考辨〉,《宋史研究論叢6(石家莊: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頁292-294

[12] 脫脫等撰,《金史》卷55〈百官一〉,頁1216

[13] 脫脫等撰,《金史》卷5〈海陵紀〉,頁106

[14] 脫脫等撰,《金史》卷55〈百官一〉,頁1220-1222。金代前期文武散官最低為正九品,大定十四年改革時分別各加兩階從九品散官。

[15] 北宋的寄祿官名部分採用了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中的附表10〈文臣京朝官寄祿官分左右沿革表〉中的大觀二年內容和附表11〈選人七階名稱變化表〉中的官名,頁684-687

[16] 金·佚名撰,金少英校補 李慶善整理,《大金弔伐錄校補》(北京:中華書局,2001),頁444

[17] 唐統天〈遼代漢官的散階制〉,《社會科學輯刊1988.367-71

[18] 脫脫等撰,《金史》卷74〈宗望附子齊傳〉1707

[19] 亦有泰和年間張萬公遷「銀青光祿大夫」的記載,但中後期並不多見。脫脫等撰,《金史》卷95〈張萬公傳〉,2104

[20] 金·趙秉文閑閑老人滏水文集12贈少中大夫開國伯史公神道碑,《叢書集成初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2413冊,頁168-169

[2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頁15393

[2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硤石山福嚴禪院鐘識〉,頁15391

[2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頁15401

[24] 脫脫等撰,《金史》卷105〈孔璠傳〉,頁2311

[25] 趙冬梅,《文武之間:北宋武選官研究》〈序論〉,頁78(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3月)

[26]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炎興下帙一百四十四〉,頁1753

[27] 北宋武官寄祿官名根據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宋代官制總論〉“北宋前期武散官表”,頁31

[28] 雖然「武節將軍」出現在《金史》百官志〉的散官表中,但它並不是大定十四年改制時出現的散官名,而是明昌初年因避諱而出現的,替代了武功將軍的位置,因此武節將軍和武功將軍在此合并为一格。

[29] 分別見於《金史》頁1561,頁1818,頁2572

[30]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頁15375

[31] 清·張金吾,《金文最》(北京:中華書局,199069,頁1003

[3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獨擔靈顯王廟碑〉,頁15364

[33]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34] 脫脫等撰,《金史》卷120〈徒單思忠傳〉,頁2622

[35]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36] 清·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18冊,頁13395

[37] 從表格來看,「武節將軍」也是中間缺環的散官。但實際上其中金中期的「武節將軍」是金前期的「武功將軍」所改。見本節之前「武功將軍」的討論。

[38] 脫脫等撰,《金史》卷87,頁1946頁。

[39]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炎興下帙一百四十四〉,頁1753

[40] 王璹〈汾陽軍太守謝雨祭文〉,大定十一年。《全遼金文》(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據山西介休市綿山原碑抄件收),頁1285

[41] 王昶,《金石萃編》卷155〈乾州思政堂記〉大定十一年,頁2869

[4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4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44]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真定府十方定林禪院第四代傳法主持賜紫通法禪師塔銘〉貞元元年,頁13387

[4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4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47]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48] 清·陆耀遹《金石續編》卷20〈開元寺觀音院記〉大定,《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5冊,頁3447

[49]  趙揚〈潞州潞城縣常村重建洪濟院記〉大定七年,《全遼金文》據山西屯留縣常村原碑抄件收1129-1130

[50]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真定府十方定林禪院第四代傳法主持賜紫通法禪師塔銘〉貞元元年,頁13387

[51] 清·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文登縣新修縣學記〉大定十二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19冊,頁14679

[5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重立司馬溫公神道碑記〉皇統九年,頁15373

[53] 清·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124〈大金東平府平陰縣陶山幽栖寺故律師初公山主塔銘〉大定六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8冊,頁6017

[54] 郭長倩〈梵雲院碑〉大定十年,《全遼金文》據民國二十五年本〈牟平縣志〉卷9收,頁1335

[5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56] 吳格〈齊東鎮行香院碑〉,張金吾,《金文最》卷69大定十三年,頁1012

[57]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5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太原府英濟侯感應記〉大定二年,頁15382

[5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太原府英濟侯感應記〉大定二年,頁15382

[60] 清·(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一層,大定五年,光緒二十二年刻本

[61]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外編》〈靈峰院千佛洞碑〉皇統三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489

[62]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3〈劉氏明堂碑〉皇統四年,頁17286

[6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奉國上將軍南澤州刺史左公德政碑〉皇統三年,頁15366

[64]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龍岩寺記〉大定三年,頁15388

[65] 王昶,《金石續編》卷20〈開元寺觀音院記〉大定,頁3447

[6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67]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68]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左-第八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二層,正隆元年。

[6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龍岩寺記〉大定三年,頁15388

[70] 賀允中〈歷任襄垣縣縣令碣〉大定十三年,《全遼金文》據山西襄垣縣文博館原碑抄件收,頁1533

[7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72]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73]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福勝院敕牒碑〉大定三年,頁14677

[74]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1〈慈雲院〉大定十三年,頁15408

[75] 羅福頤,《滿洲金石志3〈劉氏明堂碑〉皇統四年,頁17286

[76] 分別是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興國寺新修大殿碑〉大定十二年文林郞、特差充軍事推官、權簽判孫,文林郞、權簽書判官廳公事孔,頁14679劉喜海輯錄,劉承幹校訂,《海東金石苑7〈普賢寺碑陰探密宏廓二祖師記〉皇統元年:文林郎、試尚書兵部侍郎兼東宮侍講學士、賜紫金魚袋臣文公裕」,《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642劉承幹校訂,《海東金石苑補遺3〈海東廣智大禪師墓志銘〉皇統元年:文林郎、試大廟丞兼翰林院林宗庇」,《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3冊,頁17729

[77] 宇文懋昭撰 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34〈服色〉,頁483關於《大金国志》服色〉条记载是金代前期散官品级,將另撰文詳述。

[7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獨擔靈顯王廟碑〉皇統二年,頁15364

[79]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頁15401

[80]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靈源公廟記〉大定九年,頁15401

[81]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06〈炎興下帙一百六〉「紹興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辛丑金人元帥兀朮遣使來第三書皇統元年,頁1488

[82] 王昶,《金石萃編》卷155〈乾州思政堂記〉大定十一年,頁2869

[83]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稷山縣衙創修康樂亭記〉正隆四年,頁15377

[84]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第一層,大定五年。

[85]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86]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大金澤州陵川縣古賢谷禪林院重修彌勒殿記〉正隆四年,頁15375

[87]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左-第八頁右〈靈峰寺三疏碑〉正隆元年。

[88]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金神泉里藏山神廟記〉大定十二年,頁15403

[89]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90]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福勝院敕牒碑〉大定三年,頁14677

[91]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2] (光緒)《費縣志》14下〈金石下〉第七頁右〈靈峰寺三疏碑〉大定五年。

[93]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94]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5]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20〈重修真澤二仙廟碑〉大定五年,頁15393

[96] 沈濤,《常山貞石志》卷13大定真定府元氏縣神岩鄉屯囗囗重修洪福院記〉大定十三年,頁13395

[97] 許申〈重修釋迦院碑〉,張金吾,《金文最》卷66,皇統五年,頁962

[98] 阮元,《山左金石志》卷19〈廣岩院敕牒碑〉大定二年,頁14676

[99] 王昶,《金石萃編》卷154〈京兆府重修府學記〉正隆二年,頁2867

[100]  唯一的例外是王昶,《金石萃編》卷154皇統九年〈長淸靈嚴寺寶公開堂疏〉「特進、行濟南府尹、上柱國、鞏國公、完顔篤化叔」,頁2864我們推測爲從一品的「特進」對應正二品勛「上柱國」,這是因爲勛的最高品級就是正二品,沒有更高的勛可以與「特進」相對應。此處「特進」對應正從一品爵位「國公」,也說明散官與勛、爵的等級是相互對應的。

[101] 胡聘之,《山右石刻叢編》卷19〈解州聞喜縣改修董池神記〉,頁15355

[102]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張棣〈金虜圖經·官品〉:「亮立,漸加損益,如中亮改中憲,奉徳改朝列」,頁1753《金史》卷551221

[103] 《金史》選舉志1166,承直郎下小字注從六品,奉德大夫(天德二年改爲朝列大夫)下注從五品,奉直大夫下注從六品,昭信校尉下注正七品。其所注品級與金代前期散官表不符。然而《金史》中多次出現金代前期散官,幷未加小字注其品級,編寫原始文件的工作人員對當時官制應非常熟悉,似無必要標注品級。在同一段材料中,承直郎和奉直大夫均注爲從六品,從情理推斷,大夫和郎不應爲同一品級,此處顯然有誤。推測這些小字注可能是《金史》的編者後來所加。似乎奉德大夫(朝列大夫)、奉直大夫、昭信校尉均是按照百官志的品級標注,承直郎注爲從六品不知其來源。總之這些小注相互矛盾,所注的品級又與金代前期碑刻中的材料不符,大概不能够認爲完全可信。

[104] 脫脫等撰,《金史》卷133,頁2852

[105] 金少英校補 李慶善整理,《大金吊伐録校補》〈册大楚皇帝文〉:「天五年……押寶中大夫、行中書舍人、上輕車都尉、太原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賜紫金魚袋王企中」,頁436

[106] 周廣業,《經史避名會考23,頁1457頁。

[107] 王昶,《金石續編》卷203449

[108] 脫脫等撰,《金史》卷52,頁1159

[109] 脫脫等撰,《金史》卷87〈徒單合喜傳〉,頁1944

[110] 脫脫等撰,《金史》卷53,頁1178-1179

[111] 王曾瑜〈金熙宗「頒行官制」考辨〉。

[112] 唐統天〈遼代漢官的散階制〉。王曾瑜〈遼朝官員的實職和虛銜初探〉,王曾瑜,《凝意斋集》(蘭州:蘭州大学出版社,2003),頁84-129

[113]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頁684-687

[114] 张帆著,河上洋譯,〈金、元における散官の地位の下降とその原因〉,《研究论集》第2集〈アジアの歴史と近代〉(4)(河合文化教育研究所,2006.4),頁149-156

[115]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244張棣〈金虜圖經·官品〉:「亮立,漸加損益,……増崇進、榮祿二官」,頁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