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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元文》整理质疑

发布日期:2012-12-27 原文刊于:《文献》2002年第1期
刘晓

由北京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主持、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全元文》,从1998年至今,已经出版了二十册。《全元文》的整理出版,大大便利了学者们在元代历史文化诸方面的研究,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但从目前出版的这二十册的情况来看,也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下面,仅就笔者所见,对这二十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叙述之中或有不妥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多多指正。

首先是漏收作者问题。
像粘合重山,《元史》卷一五七有传。结合《元史》本传及其它材料来看,粘合重山应出身女真贵族,为金金紫光禄大夫、中都留守粘合合答之孙,金大安三年(1211年)入质蒙古宫廷,窝阔台在位时任中书左丞相。与耶律楚材一样,粘合重山亦为大蒙古国时期的重臣。史载:“时耶律楚材为右丞相,凡建官立法,任贤使能,与夫分郡邑,定课赋,通漕运,足国用,多出楚材,而重山佐成之。”[1]11990年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四八册收有一篇《请□公禅师驻栖岩疏》,文曰:  
□□□□自悟要会这些关捩□□□烈宗师。伏惟□公大禅师,得法远从於曹洞,解包暂驻於栖岩。方法席之久虚,宜心灯之与续。不动一茎草,不远千里途。要使秦头晋尾之区,重增斋鼓舟鱼之气。勉从劝请,快为承当。拈一炷紫檀香,祝万年皇帝寿。谨疏。癸卯年三月日
中书左承相忘忧居士粘合疏
监寺僧至和立石古桐苏明刊
按陈赓所撰《重建栖岩寺碑》云:“尔后中书大丞相与府牧,竭诚劝请嗣法瑞峰钦公禅师继之。”[2]则疏文中的□公大禅师,当指瑞峰钦公禅师,□或即为钦字。《山右石刻丛编》卷二四收有乙巳年(1245年)请钦公住持栖岩疏四篇,但均为“府牧”之类的人物所作,“中书大丞相”所作疏文,仅见于此拓片。该疏文作于癸卯年(1243年),作者题衔为“中书左承相忘忧居士粘合”。这个忘忧居士,在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中经常见到。王国维很早就指出此人可能为粘合重山,[3]从这篇疏文作者的题衔来看,王国维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4]
再如王万庆,一名曼庆,字禧伯,号澹游。为金朝著名文人王庭筠之侄,后过继为子。在金朝,王万庆以荫补官,曾仕至徐州行尚书省左右司郎中。蒙古太宗八年(1236年),受耶律楚材的推荐,出任燕京编修所次二官。入元后,中统二年(1261年),又受任为燕京路提举学校官。有关其传记资料,可参见《遗山先生文集》卷一六《王黄华墓碑》、《中州集》卷三《黄华王先生庭筠》、《图绘宝鉴》卷四、《书史会要》卷七、《黄华集》附录《黄华山主王庭筠传》等。
据《全元文》第一册《范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为上限,由金入元,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与《全元文》已收入的元好问相比,王万庆不仅卒年时间靠后,而且在大蒙古国与元朝均曾出仕,因此,他的文章更有资格入选《全元文》。王万庆的现存作品,主要收录于清人张金吾所编《金文最》,有《双溪小稿序》、《李山风雪松杉图跋》、《与夹谷行省书》等。此外,北京图书馆馆藏拓本有《大蒙古国燕京大庆寿寺西堂海云禅师道行碑》,作者题衔为“燕京编修所次二官王万庆”,此碑为研究临济高僧海云印简生平及大蒙古国历史的重要材料。
与王万庆情况类似的还有许多,以下试举三例。首先是赵著,字光祖,号虎岩,渔阳(今天津蓟县)人。鲜于枢《困学斋杂录》有小传,擅诗歌,与龙山居士吕鲲齐名。后为耶律楚材宾礼,担任其子耶律铸的老师。太宗八年,又受耶律楚材推荐,出任燕京编修所次二官。《甘水仙源录》卷六有其所撰《佐玄寂照大师冯公道行碑铭》。再如邳邦用,字大用,号谷口野老,定安人。金正大元年(1224年)进士,官承直郎、省差教授。后出仕大蒙古国,官陕西行省左右司郎中。[5]《金文最》卷四七收录有他在乙卯年(1255年)撰写的《唐太宗赐孙真人颂跋》。[6]再如赵衍,字昌龄,号西岩,北平(即平州,今河北卢龙)人。辽勋臣赵思温十二世孙,金朝进士。师从龙山居士吕鲲垂十五年,长期在燕京地区活动,与耶律铸关系密切,曾为其父耶律楚材撰写墓志铭,又曾担任其子耶律希亮的老师。[7]由于他的活动时间主要是在大蒙古国时期,按照前述《全元文•范例》,他也完全有资格入选。《金文最》卷四五收录有他在丙辰年(1256年)撰写的《重刊李长吉诗集序》。

其次是作者小传考证欠精详。
作者小传为《全元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收文章起了提纲挈领的作用。这部分内容,如果有现成的列传或行状、神道、墓志等材料的话,当然不会太费事。可实际上,许多作者并没有这样的现成材料可供参考,这无疑需要《全元文》的编者们多方查找相关材料,进行详细考证,以对作者的生平进行大致勾勒。《全元文》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还远远不够。这方面的缺陷又可以分为欠精确与欠详细两方面,以下试举三例。
欠精确者,像《全元文》第一册的杨宏道,元明时期的各种材料均作杨弘道。由于“弘”字犯清朝乾隆皇帝的讳,在修《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为了避讳的缘故,才把弘改为宏。编者所收杨弘道文出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小亨集》,却没有注意到作者名字的这一前后变化。再如第五册敬铉小传,称其“元初为中都儒学提举”,这大概是受到了吴澄《春秋备忘序》一说的影响。但笔者翻检《析津志辑佚》,却发现了中统二年(1261年)敬铉被任命为燕京副提举的诏书(此诏书似应收入《全元文》第三册世祖篇目下,但《全元文》未予收录),文曰:
上天眷命,皇帝圣旨:诸路学校久废,无以作成人材。今拟选博学洽闻之士,以教导之。据敬铉可充燕京路副提举学校官,凡诸生进修者,选高业儒生教授,严加训诲,务要成材,以备他日选擢之用。仍仰本路官司,常加主领敦劝,宜令唯此。
中统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很显然,敬铉担任的只是副提举。至如正提举,据《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中统二年(1261年)九月,“王鹗请於各路选委博学老儒一人,提举本路学校,特诏立诸路提举学校官,以王万庆、敬铉等三十人充之。”另据《国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内翰王文康公》所引墓碑:“公又言:‘学校久废,无以作成人材,宜选博学洽闻之士,提举各路学校,严加训诲,以备它日选用。’上可其奏,为立十路提举学校官。”由上述材料来看,王万庆、敬铉等三十人应指正、副提举而言。由此推断,燕京路提举学校官似应为王万庆。
欠详细者。像第八册裴宪小传,只介绍说“裴宪,字子法,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实际上,我们翻检一些材料,还是能够了解一些他的生平情况的。据《牧庵集》卷二七《安西路同州儒学正潘君阡表》与《寓庵集》附录王博文所撰《故咨议李公墓志铭》,我们知道,裴宪为前金进士出身,号绿野(当为仰慕先人裴度而取)。另据《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四七册《京兆府学题名》,我们又知道他曾在正大二年(1225年)前后担任京兆府学西学举事。此外,《永乐大典》卷八六二八有李庭《寓庵集•送裴子法北行》(该诗不见于今本《寓庵集》):“匹马区区万里行,知君雅志为苍生。圣朝若为经邦策,好草囊封劝罢兵。”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卷二《和裴子法见寄》亦有“谢子万言策”诗句。再结合其它材料,我们不难推断,太宗二年(1230年)蒙古军攻打陕西后不久,裴宪即北上投靠蒙古政权,并得到了耶律楚材的赏识。而据杨奂《还山遗稿》卷上《洞真真人于先生碑》,我们又可以进一步确定,裴宪还曾在耶律楚材主持的中书省机构中担任过省掾一职。


再次是文献搜集不全。
元代文献虽远不及之前的宋与之后的明清那样丰富,但散见于各类文献中的篇目还是不少。《全元文》既然说“全”,就应当尽可能地把现存元代文献包罗进去。从《全元文》已经出版的前十五册情况来看,编者们确实进行了一番认真的搜集工作,但还远未达到至善至美的地步。笔者在此试举两个明显的例子。
首先是《圣元名贤播芳续集》(以下简称《续集》),此书仿《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而作,收录有所谓圣元名贤一百二十三家所作表、笺、诏等各类文体的文章近二百七十篇。这些文章,有些在题目下署有作者姓名,有些则没有。其中,有许多文章篇目仅见于该书。但《全元文》编者没有注意到该书,这在《全元文》前二十册,我们已经能够完全看得出来。
像《续集》卷五有《诛伪金紫王演诏》:
制曰:人无远虑,诳小民以狂图;邦有常宪,谋大逆者不赦。伪金紫王演,诈以金源之裔,出於荆邸之遗。转徙村庄,蛊惑众庶。谋尝观於图谶,当复事乎经营。在壬戌年,聚以成军,至甲子岁,起而僭位。俄因首获,咸即招承。於朕意犹哀矜,而国法不容拟议。除已将王演,并伪署大王王奴奇、驸马李住儿、宰相郗藻,市曹处斩外,妻子并不缘坐,其余干连人等,亦从轻断讫。於戏!望所非望,在前代亦有之;刑期无刑,庶几人知戒耳!
按《元史》卷《世祖本纪一》,中统三年(1262年)二月,“王演等以妖言诛。”这篇诏书中提到的壬戌年,恰好为中统三年。故这篇诏书应当为世祖在位时发布。从诏书的内容,我们知道,王演伪称前金荆王完颜守纯后裔,以妖言惑众,图谋于甲子年(1264年)起事,结果因人告发,事情败露,被捉到官。为此,世祖下令将王演等一干人等斩首,并布发此诏书,晓谕臣民。由于这篇诏书仅见于《续集》,故《全元文》第三册世祖篇目没有收录。
再如《续集》卷一有杨文郁《册后贺表》三篇,《全元文》第一?册杨文郁篇目仅根据清宣统涵芬楼《古今文抄》收录了其中的第一篇,而缺后两篇。兹列如下:
上圣造邦,首厚人伦之本;内朝受册,益昭天作之详。宗社安荣,臣民欣悦。中贺:德存孝敬,道在修齐。稽前代之旧章,聿新涣号;备长秋之令典,爰锡坤珍。光动星垣,义形风教。臣等职縻江海,心恋阙庭。大琮比於镇圭,快睹仪文之盛;关雎应於麟趾,式延治家之盛。瑶图启运,有开宫壶之贤;宝册加恩,益衍家邦之福。万年景运,八表欢声。中贺:德配乾刚,道侔坤顺。时维良月,星明太乙之紫垣;礼备长秋,天锡太琮之黄玉。诞敷涣号,丕显珍符。臣等远在西江,溯瞻北阙。洪范之伦,攸攸幸被训彝;关雎之教,方行喜形舞蹈。
再如《续集》卷四有卢挚《贺皇太后笺》一篇,《全元文》第一一册卢挚篇目漏收。兹列如下:
慈闱示训,远贻燕翼之谋;下国依光,久席鸿休之庇。情驰魏阙,首羾贺笺。中贺:作佛中人,为天下母。当九重躬修於孝治,宜万国风行於懿仪。道日著於坤裳,广扬善教;泽时流於鲜雨,默赞皇猷。臣某等,僻处炎荒,幸逢熙洽。喜见钩铃之动色,愿同嵩岳以呼龄。
其次《中州启札》,这是一部元人吴宏道编纂的书信选集,共四卷,收录书信近二百篇,入选范围主要为金末元初的北方文人,计有赵秉文、元好问、冯璧、王鹗、窦默、姚枢、王磐、杜仁杰、徐世隆、杨果、许衡、商挺、陈季渊、徒单公履、陈之纲、吕鹏翼、王昌龄、乌古伦贞、高胜举、鲜于枢、王博文、王复、刘因、姚燧、胡祇遹、刘宣、徐琰、许楫、卢挚、张孔孙、宋渤、王构、李澍、张子良、王仪、晋汝贤、师颜、安镇海、康晔等,此外,还有无名氏多人。这些人当中,大部分人的生平事迹可考,除了赵秉文、冯璧等个别人可划为金人外,大部分人均符合《全元文》的入选范围。该书北京图书馆藏有清抄本,后被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一一六册,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由于《全元文》编者没有注意到这部书,造成其中大量文章漏收。据笔者初步统计,《中州启札》中的书信,被《全元文》收入者仅有元好问、许衡、刘因、杜仁杰等少数几个人,元好问、许衡、刘因的书信之所以入选,是因为这些书信在他们本人的文集中可以找到,杜仁杰的书信之所以入选,则是因为他的书信见于《金文最》(此外,窦默的书信亦见于《金文最》,可由于《金文最》采用了窦默的另一个名字窦杰,《全元文》的编者竟然误把二者当作两个人而不予收录)。
至于单篇文章漏收者,更是不少。像本文前面屡次谈到的《金文最》,《全元文》的编者虽然注意到该书,但仍然有遗漏。除了前面谈到的漏收作者外,《全元文》已收入作者而漏收其文章的,还有一些。像《金文最》卷四五有麻革《重修证类本草序》,《全元文》第二册麻革篇目漏收;《金文最》卷四五有刘祁《太古集序》,《全元文》第二册刘祁篇目漏收;《金文最》卷四五有窦杰《流注八穴序》,卷五四有同氏《与吕子谦郎中书》、《与游宣府子明书》,《全元文》第二册窦默篇目漏收等。由于《中州启札》与《金文最》为国内常见之书,这里就不再一一引录原文了。
除了漏收文章之外,还有的文章似嫌重复,这里也顺便提一下。《全元文》第二册世祖篇目下收录了两份《中统建元诏》,其中,第一份诏书采自《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与《元史》,第二份诏书采自《新元史》。这两份诏书其实是一回事,之所以二者内容有所出入,乃是因为《新元史》的作者柯劭忞在收录这篇诏书时,将诏书与诏书后面所附条画杂糅在一起。元代的圣旨,其实有许多后面都附有条画,日本学者植松正曾撰有《元代条画考》(连载于《香川大学教育学部研究报告》第1部45-51、58),专门对此进行辑录。如果《全元文》的编者在收录诏书时,亦想收录其后所附条画的话,应该参考该文。

再次是选用版本不当。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程钜夫《雪楼集》。《雪楼集》是元代一部重要文集,作者程钜夫(1249-1318年),原名文海,因避武宗海山讳,以字行,在元代曾官至翰林学士承旨。他的文集最初由其子大本所编,门人揭傒斯校正,凡四十五卷。至正十八年(1358年)重订为三十卷,凡文二十五卷,诗、乐府五卷。现在我们最常见且最好的本子为阳湖陶氏复刻洪武本,题为《楚国文宪公雪楼程先生文集》,这个本子国内曾影印出版过,台湾出版社《元人文集珍本汇刊本》亦予以收录。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全元文》的编纂者竟然放弃这个本子不用,在《全元文》第一六册选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而以前者为校本。大家知道,清人在编《四库全书》时,有关元代的人名与地名,都经过四库馆臣的大量窜改,难以卒读,为我们今天的研究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研究元史的人都遵守这样一个原则,只要是能够找到原来的版本,一般都尽量避免选用《四库全书》本,《全元文》编者恰好触犯了这个忌讳。
此外,姚燧《牧庵集》,《全元文》第九册以目前常见的《四部丛刊》本为工作底本,校以北京图书馆所藏清抄本,参校《丛书集成初编》本。《全元文》的编者之所以考虑用《四部丛刊》本为底本,大概是因为此版本所收姚燧文章最全的缘故。但《四部丛刊》本出自清武英殿聚珍版,其中的人名、地名等也有大量篡改。虽然元刻本现在我们已经见不到了,但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其它材料对元刻本《牧庵集》进行部分还原。像北京图书馆馆藏明人刘昌所辑《牧庵集》抄本(即前面所提清抄本),以及《天下同文集》、《国朝文类》、《中州名贤文表》等收录的姚燧文章等。如果把这些文章搜集起来,去同存异,再用《四部丛刊》本进行补充,应该比现在仅用《四部丛刊》本为底本更为理想些。反之,如果坚持要用《四部丛刊》本为底本的话,也应该在被窜改的人名、地名下,核对未窜改的相应文献,加以注释。虽然这样做显得有些罗嗦,但却方便了读者,提高了使用效率。
其它版本选用不当的还有一些,像《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用的是清光绪三四年刻本,没有用台北故宫博物院影印元刻本(第二册世祖文);《历代名臣奏议》用的是《四库全书》本,没有用明刻本(第二册李冶文)等等,此不赘叙。

最后是失校与标点错误。
有关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不胜枚举,大都是由于整理者对元代历史文化缺乏必要的了解所造成的。笔者翻检《全元文》第九册所收姚燧文章,即发现失校与标点不正确者达上百处之多,以下为这方面的例子。
《紫阳先生文集序》:“既俾弟之子元桢嗣其职。世祖以王教起为京兆宣抚司参议,年七十。其岁乙卯,卒乾州。”(391页)按,杨奂辞职让给犹子杨元桢,与受忽必烈召请入陕西,均是壬子年(1252年)前后之事,时杨奂年六十七岁。到乙卯年(1255年)杨奂去世时,才享年七十岁。[8]故这里的标点应当为“既俾弟之子元桢嗣其职,世祖以王教起为京兆宣抚司参议。年七十,其岁乙卯,卒乾州。”
《皇元高昌忠惠王神道碑铭并序言》:“又领诸王副车僧道伊啰勒琨。大食蛮朝觐贡献,敷奏宣发号令诸事。”(549页)按,文中的伊啰勒琨即也里可温,大食蛮即达失蛮,为元人对当时各宗教派别的专门称呼,前者指聂斯脱里派基督教,后者指伊斯兰教。在这里,标点者显然把大食蛮当成国家的名字,故而把它与后面的“朝觐贡献”妄加联系。此处正确标点应为“又领诸王副车,僧、道、伊啰勒琨、大食蛮,朝觐贡献,敷奏宣发号令诸事。”
《平章政事蒙古公神道碑》:“公蒙古氏,讳博啰罕辉和尔。公之曾孙嘉木和尔、公之孙扎鲁和托、公之子辉和尔、与兄威伊特,俱事太祖。”(559页)按,此碑为忙兀氏博罗欢(即文中博啰罕)所作,博罗欢为元初名臣,《元史》有传。结合本传,我们不难发现,整理者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把博啰罕与辉和尔当作一个人名,由此造成了下面的人名与辈分全错。正确标点应为“公蒙古氏,讳博啰罕。辉和尔,公之曾孙,嘉木和尔,公之孙,扎鲁和托,公之子。辉和尔与兄威伊特,俱事太祖。”
《荣禄大夫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大司农史公神道碑》:“尚书恚,夺其二孙。故真定总管、摄江汉大都督权如北京,……”(597—598页)按,史秉直(即引文中的尚书)长子史天倪身后留有二子,长子名楫,官真定路总管;次子名权,官江汉大都督。整理者沿袭《四部丛刊》本的错误,误把楫当作“摄”,把二人断成一人。正确标点应为“尚书恚,夺其二孙故真定总管楫、江汉大都督权如北京,……”。
《兴元行省瓜尔佳公神道碑》:“元贞二年二月,资善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臣坚贤言:……”(606页)按,元代的河南行省全称为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此处,整理者或许受“等处”二字的迷惑,误把河南、江北当成两个行省。实际上,元代行省的全称大都带有“等处”二字,查《元史•地理志》,我们可以一目了然。故正确标点应为“元贞二年二月,资善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臣坚贤言:……”
《光禄大夫平章政事商议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事……贺公神道碑》:“公二男四女,胜践公平章。……与适上都兵马使瓜尔佳哈布尔者,刘出也最后。公薨再月而卒。与适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韩世英子庆、今参知政事董士珍子守正虎贲亲军总管杨祺者,为郑出。”(622页)按,碑主贺仁杰共有两位夫人,一为刘氏,一为郑氏。其中刘氏有一男一女,郑氏有一男三女。上述引文共三处有误。首先,沿袭《四部丛刊》本的错误,把贺仁杰次子勗作“最”,并望文生义,把“最”与“后”连在一起,造成文意不通。其次,把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误断为河东、山西两处提刑按察司。最后,没有把董守正与杨祺二人断开,误作一人。故正确标点应为“公二男四女。胜,践公平章,……与适上都兵马使瓜尔佳哈布尔者,刘出也。勗,后公薨再月而卒,与适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韩世英子庆、今参知政事董士珍子守正、虎贲亲军总管杨祺者,为郑出。”
《百夫长赠中大夫上轻车都尉曹南郡侯坤都岱公神道碑》:“用是中大夫、尚书、吏部侍郎桑乌逊……”(623页)。吏部在当时(武宗至大三年)属于尚书省,此处正确标点应为“用是,中大夫、尚书吏部侍郎桑乌逊……”。
《山南廉访副使冯公神道碑》:“中议、中顺、通议为高曾祖,讳仲尹,子翼壁。考中书右部郎中,讳渭,世称冯孝子。”(662页)按,此碑乃为冯崧(后改名岵)所作。冯氏为金元世家,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卷十九有《内翰冯公神道碑铭》,乃为冯崧的祖父冯壁所作,而《牧庵集》本身亦有许多与冯氏有关的文章,像卷三的《冯氏三世遗文序》与《冯松庵挽诗序》、卷二?的《山南廉访副使冯公神道碑》与《中书右三部郎中冯公神道碑》等。根据这些资料,我们不难排列出冯氏的世系应当为仲尹、子翼、壁、渭、崧。在上述引文中,整理者不顾前后文的不衔接,把冯氏三代的名字改为二代,令人颇为费解。或许“子翼”的“子”字让整理者产生了误解?正确的标点应当是,“中议、中顺、通议为高、曾、祖,讳仲尹、子翼、壁。考中书右部郎中,讳渭,世称冯孝子。”
《怀远大将军招抚使王公神道碑》:“其年卫王弑宣宗立,南逾河,都大梁。”(668页)此处很容易让人把意思理解反。按,卫王即金帝卫绍王完颜允济,在蒙古围攻中都期间,金大将纥石烈执中(胡沙虎)发动政变,将其废杀,改立完颜珣,是为宣宗。不久,金举朝南迁汴梁。明白了这段历史,就知道此处标点应为“其年卫王弑,宣宗立,南逾河,都大梁。”
《巩昌路同知总管府事李公神道碑》:“公亦仍便宜都总帅府经历,始去险就夷还。各城居官舍民庐……”(672页)据文意,此处标点应为“公亦仍便宜都总帅府经历,始去险就夷,还各城居官舍民庐……”。
《真定新军万户张公神道碑》:“明年,诏故太傅巴延以左丞相赠开府仪同三司、太保,并国武宣公阿珠以平章左丞相,阿尔哈雅以右丞,将大军南伐,浮汉而下。”(694页)按,整理者在这里把人名同官职、赠官全部搞混,正确标点应为“明年,诏故太傅巴延以左丞相,赠开府仪同三司、太保、并国武宣公阿珠以平章,左丞相阿尔哈雅以右丞,将大军南伐,浮汉而下。”
《少中大夫孙公神道碑》:“明年,以僧格为丞相,为尚书省中书,六曹悉以归之,而钩考尤酷。”(716页)按,僧格(即桑哥)当权期间,元立尚书省,以其为尚书省右丞相,与中书省并立,总领六部。故此处标点应为“明年,以僧格为丞相,为尚书省,中书六曹悉以归之,而钩考尤酷。”
《元故奉训大夫同知威楚开南等路总管席君神道碑碣》:“时云汉守舍吾乡,其於袭敛之物,相殡之奠,皆不能亲迨。讣之至,始得发丧万里之外,恶逆之罪逃固无所。”(721页)据文意,应为“时云汉守舍吾乡,其於袭敛之物,相殡之奠,皆不能亲。迨讣之至,始得发丧万里之外,恶逆之罪逃固无所。”同碑:“后以升吏怀孟,总府计于朝事最他路。”(722页)据文意,应为“后以升吏怀孟总府,计于朝事,最他路。”
《潞国忠简赵公神道碑铭》:“庭臣欲变提刑按察之巡行为肃政廉访,分道兼治。诏集二品已上官杂议,中书公曰:……”(730页)。按,中书百官议事为元代施政一种重要形式,碑主赵弼时为大都留守,不得称中书公。此处标点应为“庭臣欲变提刑按察之巡行为肃政廉访分道兼治。诏集二品已上官杂议中书。公曰:……”。同碑:“后置河南以北行省于汴”(741页)。此处失校,河南以北行省应为河南江北行省。
《奉训大夫知龙阳州孝子梁公神道碣》:“金进士楝,生皇府录事,生圭忠。济为东平严侯,力能生杀人。”(741页)。按,据文意,生圭为人名,官皇府录事。严忠济为严实之子,有名的东平世侯。此处标点应为“金进士楝,生皇府录事生圭。忠济为东平严侯,力能生杀人。”
《南京路医学教授李君墓志铭》,“岁壬辰,恒山公武仙闻可,将任置为千夫长使,战淅川。”(770页)此句标点文意不通,应改为“岁壬辰,恒山公武仙闻可将任,置为千夫长,使战淅川。”
《鄃王府长史李公墓志铭》,“盖鄃王之考,初尚主世祖,再尚主裕宗,自称晋王,克用裔孙……”。(775——776页)。按,鄃王为元朝赐予汪古部首领术忽难驸马的封号。汪古部为金元北方部族,自称唐末五代沙陀族首领李克用之后,晋王乃唐朝赐予李克用的封号,故晋王与李克用二者实指一人,不应断开。
《提刑赵公夫人杨君新阡碣》,“乃以近故太师广平王从祖托克。托与公为断事官,位安抚上。”(786页)按,文中的托克托,系清朝对蒙古人名脱脱的常见异译用法,这里把托克与托断开,显然错误。正确的标点为“乃以近故太师广平王从祖托克托,与公为断事官,位安抚上。”
以上仅笔者个人因工作需要翻检《全元文》时就所见问题写成,相信《全元文》的整理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在本稿行将完成之际,笔者又见到了发表在《蒙古史研究》第六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八月)上的周清澍文《元代文献辑佚中的问题-评<全元文>1-10册》,周先生为蒙元史研究的杰出学者,对《全元文》的整理提出了许多切中时弊的批评意见,好在笔者此文与周先生的批评角度有所不同,自可并行不悖。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供《全元文》编纂者参考。首先,在整理过程中,对于已经完成的稿件,应严格坚持三级审读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们的意见,严把质量关。其次,在《全元文》出版完后,希望以后能再出一部补遗性质的续集,将漏收的作者篇目尽量补齐。此外,在计算机广泛应用的今天,微机检索正日益普及,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全元文》也应该尽快出版光盘版,这无疑会最有效地使用《全元文》。[1]《元史》卷一五七《粘合重山传》。
[2]《山右石刻丛编》卷二五,并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四八册。
[3]可参见王国维《耶律文正公年谱》,《王忠悫公遗书•内编》。
[4]可参见笔者《粘合重山的先世与别号》,《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二期。
[5]邳邦用生平,可参见《金石萃编》卷一五九《京兆府学改建题名碑》等。
[6]《金文最》标注其年代为明昌六年(1195年),实误。
[7]前者见《元朝名臣事略》卷五《中书耶律文正王》,后者见《危太仆集》续集卷二《故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耶律公神道碑》。
[8]《还山遗稿》卷上《考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