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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段”考

发布日期:2018-12-21 原文刊于:《北大史学》第1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康 鹏

 

【内容提要】学界对于金代是否有头下制度或头下概念,一直存在争议。一些学者据宋人《北辕录》中关于“头段”的记载,认为“头段”是“头叚”之讹,而“头叚”即是头下,从而认定金代存在头下。实际上,“头段”一词是宋金时期的汉语词汇,其意为“重要”、“紧要”。至于“头叚”之“叚”,实为“段”字的俗体,“头叚”即“头段”,与“头下”毫不相干。故金朝既无头下制度,亦无头下这一概念。

 

 

学界一般认为,“头(投)下”是辽朝和元朝特有的一种制度,至于金朝有无头下制度或头下概念,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一争议最初是由陈述先生引起的。宋人周煇《北辕录》记载淳熙四年(1177年)作者随宋使张子正前往金朝,途经邯郸时,“路逢一细车,盖以青毡,头段人家也。‘头段’者,谓贵族及将相之家”。(此据涵芬楼本《说郛》卷五四)陈述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中的“头段”当为“头下”之讹,他的推论是:“疑头段者为‘头叚’之讹舛。周氏原文当作‘头叚’,不作‘头段’。头段者则传抄或版刻之误,而头叚者则头下之同音异译。……辽所谓头下军州即宗室外戚大臣所建之军州也,反之则称其建军州之宗室外戚大臣曰头下,实甚自然之事。金沿辽旧,故犹以头下谓贵族将相之家。‘叚’、‘下’音同,‘叚’、‘段’形似,故误为头段也。”[] 按“叚”字有两读,《广韵》古疋切,《集韵》一读何加切,若按后一种读法,与“下”字仅声调不同而已,——陈述先生显然是根据后一种音读而作此推测的。

尽管陈述先生的上述见解仅仅是作为一种推论提出来的,并没有其它任何史料能够支持这一假说,但仍有一些学者对此表示肯定,蔡美彪先生在《元代白话碑集录·济源十方大紫微宫圣旨碑》的一条注文中说:“‘头下’或写作‘投下’,……辽、金两代均有此制。”[] 张博泉先生亦云:“辽、金、元三朝都有头下,金代称之为‘头假’(按:‘假’应为‘叚’之讹),其详细情况史无记载,但它在金代不是作为一种特定制度而存在。”[] 虽然蔡、张二人均未说明他们的根据何在,但因为陈述先生的上述推论是关于金朝“头下”的惟一依据,可知他们的说法也无非就是源自《北辕录》的那条记载罢了。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陈述先生的推论,顶多可以说金朝有头下的概念而已,而蔡美彪等人却又进一步断定金代存在头下制度,这个结论显然是不够慎重的。

近年刘浦江先生在《辽朝的头下制度与头下军州》一文(《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期)中,对陈述先生的假说提出了质疑。刘文指出,在《大金德运图说》所收录的金宣宗朝的案牍中,先后四次使用了“头段”一词,根据文义判断,“头段”当为“紧要”、“贵重”之意,与周煇《北辕录》中的“头段”之意可以吻合。因此他得出如下结论:“‘头段’应该是流行于金代社会的一个汉语词,它与辽之‘头下’并不相干。……金源一代既不存在头下制度,也没有头下的概念。”然而,刘浦江先生在查阅了《北辕录》的各个版本之后,发现“涵芬楼本《说郛》中的‘头段’一词,在《历代小史》、《续百川学海》、《碎锦汇编》和宛委山堂本《说郛》四个本子中确实都作‘头叚’;《古今说海》本作‘头’,‘’也应是‘叚’字的异体”。这就不免使我们心生疑窦:虽然在金代文献中可以找到金人使用“头段”一词的证据,但在《北辕录》的那段文字中,毕竟只有涵芬楼本《说郛》作“头段”,其它五个本子均作“头叚()”,难道这五个本子全都错了,而惟独涵芬楼本《说郛》是正确的?我们不能不对此表示怀疑。

为解开这一疑问,笔者广泛查阅了相关的文献及考古资料,发现“叚”原来是“段”的俗字,“头叚”与“头段”实际上是相通的。据秦公《碑别字新编》,北齐《司马遵业墓志》和隋《段济墓志》均将“段”写作“叚”;[] 又据刘复、李家瑞《宋元以来俗字谱》,在《朝野新声太平乐府》、《娇红记》、《薛仁贵跨海征东白袍记》、《目莲记弹词》、《金瓶梅奇书前后部》、《岭南逸史》等元、明、清时代文献中,“段”字均作“叚”。[] 可见从南北朝至元明清,从石刻史料到文献材料,都能找到“叚”、“段”相通的例子。元人李文仲《字鉴》卷四针对“段”、“叚”不分的现象,专门就这两字做了考辨:“段,徒玩切,《说文》椎物也,从殳,耑省声,与叚字不同(叚音假)。凡锻、碫、腶、椴等谐声者从。——俗作叚。”[]

    既然“叚”是“段”字的俗体,可见“头叚”与“头段”可以相通。据笔者考证,“头段”确是宋金时代的一个汉语词。在金代文献中,除《大金德运图说》中曾出现四次外,在《大金集礼》一书中也出现过两次:一处见于卷八“皇太子·守国仪”条:“五品已上并随驾大小官除授。敕旨:五品已上除授,在此拟定闻奏;应边关头段事理,五品已上文武官循迁,随驾五品已上官假故,犯赃罪罢职,解由到部官。”另一处见于卷三一“命妇”条:“大定五年七月十六日敕旨:今后如遇拜天并妃生日,及有头段礼数须合来者,仰三品以上职事官,女直、契丹、渤海命妇,无夫主国夫人,及妃每亲眷等,尽赴宫中,不得推称病患事故,如有不赴者,仰宣徽院闻奏。”从这两段史料的文义来看,“头段”应是“重要”、“紧要”的意思。揆诸源头,“头段”即第一段,在语义上与“头等”相类,故可引申为上述义项。

在宋代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使用“头段”一词的语言材料。李若水《忠愍集》卷一《使还上殿札子三道》有这样一段记载:“(靖康元年)臣等被命奉使山西,先至皇子军前,馆伴首诘三镇及所欠金银、归朝官、岁币四事。及见皇子,不言岁币,但言先将归朝官、所欠金银来,至头叚(按:此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乾坤正气集》和《畿辅丛书》本此处均作“头段”)事尚待寻思。头段事,大事也,意谓三镇。”这段话再清楚不过地诠释了“头段”的词义,值得注意的是,李若水和周煇一样,都特地对“头段”一词加以解释,说明这个词汇主要流行于12世纪时的中国北方,似乎并不为宋人所熟悉。

但耐人寻味的是,同样是生活在12世纪且身为南人的朱熹,却对“头段”一词相当的娴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乞拨飞虎军隶湖南安抚司札子》云:“当日创置此军,本为弹压湖南盗贼,专隶本路帅司。本路别无头叚(按:此处“叚”亦为“段”字的俗写,下同)军马,唯赖此军以壮声势,而以帅司制御此军。” 同书卷五四《答赵机道》云:“唯苏黄门作《古史序》,……于义理大纲领处,见得极分明,体得极亲切,虽其下文未能尽善,然只此数句已非近世诸儒所能及矣。……只其资质恬静,无他外慕,故于此大头叚处窥测得个影响。”[] 又《朱子语类》卷一三七《战国汉唐诸子》云:“或言性,谓荀卿亦是教人践履。先生曰:‘须是有是物而后可践履。今于头段处既错,又如何践履?’”同书卷一一六《训门人(四)》,朱子门人黄义刚在辞别朱熹时说:“此番归去,恐未便得再到侍下。如《语》、《孟》中设有大疑,则无可问处。今欲于此数月拣大头段来请教,不知可否?”由此可见,朱熹及其弟子不管是在书面语或口语中,都频繁使用“头段”一词,对这个词汇一点儿也不感到陌生,这种情形不知当作何解释?好在这一疑点并不影响本文的结论。

    综上所述,“头段”一词是宋金时期的汉语词汇,尤为金人所习用,其本义为“第一段”,与“头等”相类,可引申为“重要”、“紧要”之意。“叚”是“段”字的俗体,“头叚”与“头段”相通,与出自契丹语的“头下”一词毫不相干。金朝既没有“头下”概念,也没有头下制度。

 

 



[] 陈述:《头下释义》,《东北集刊》第1期,19416月。

[] 蔡美彪编:《元代白话碑集录》,科学出版社,1955年,第7页。《汉语大词典》“头下”条也采纳了蔡美彪的意见。

[] 张博泉:《辽金“二税户”研究》,《历史研究》1983年第2期。

[] 秦公编:《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5页。

[] 刘复、李家瑞:《宋元以来俗字谱》,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年,第148页。

[]〔元〕李文仲:《字鉴》卷四“去声换韵”,民国二十三年瑞安陈氏裒殷堂石印本。

[] 此据《四部丛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