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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宁:《楚简诗类文献与诗经学要论丛考》后记

发布日期:2021-11-24 原文刊于:

注意到楚简文献,是在自学期间写《老子考注》(尚未出版)的时候,参考了郭店楚简《老子》。注意到与《诗经》有关的楚简文献,则是在读博期间,彼时清华简刚刚开始陆续公布,第一辑中的《耆夜》、第三辑中的《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都是与《诗》直接相关的新材料,内容与形式皆前所未见。既然研究与《诗经》相关的领域,这些连同更早公布的上博简《孔子诗论》《逸诗》等都是必须参考的。我的博士论文题目是《春秋用诗与贵族政治》,探讨春秋用诗现象,《左传》《国语》等传世文献是主要依据,楚简文献的运用程度相当有限。答辩通过后,恩师朱凤瀚先生跟我说,让我毕业参加工作后要好好考虑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并建议我在楚简诗类文献上多下功夫。

毕业后我应聘到安徽师范大学任教,延续读博期间的研究路数,努力想有所开拓。我谨遵老师的教诲,将较多的注意力放在楚简诗类文献上,试图深入发掘这些文献的价值,果然颇有所获,就以诗经学的重要理论问题为切入点,写了一系列论文,两年积累下来,略具一部专著的规模。我将各篇加以勾连,分“诗、乐关系”与“诗、史关系”两个大的部分,又补充了一些内容,2016年用以申请后期资助并获批,颇感振奋,可是将这些论文单独投出去,想发几篇核心留着评职称用,不管在有此项目之前,还是在项目获批后作为中期成果,却大多石沉大海,屡投不售(手动捂脸苦笑表情)。“无论如何,项目结项后书稿出版,我的这一箩筐想法就可以正式打包公布了。”我这样想着,可事情的发展却又出乎我的意料,让此书的出版颇为曲折。

项目进行的后段,出于种种原因,我已决定跳槽到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任教,说来好笑的是,尽管我是“半路出家的和尚”,考研前就有十二年的工作经历,按理说对现实社会应该有所认识,无论如何算不得“刚出象牙塔”,却对“离职”这种事抱着过于乐观的想法,还以为选择权真的掌握在自己手里,幼稚如此,今日思之汗颜。在原单位申请离职陷入长期僵局的时候,我非正式地参加了新单位的一些工作,包括宁镇疆先生率领的“出土简帛文献与古书形成问题研究”团队申报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的筹备工作,后来此项目获批,承蒙宁先生的信任,我担任了其中一个子课题的负责人。在这个过程中,对楚简诗类文献也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对书稿又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因此此书虽然是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却又是宁先生重大项目的中期成果。

因为离职事务的长期拖延,我身心俱疲,本已进入出版程序的此书也迟迟不能作最后修订,而且因为预留出版经费不足,又不能、不想让原单位贴补,出版程序一度搁浅。最后还是由宁先生的重大项目资助,此书才终于得以问世。其间种种小的波折很多,就不一一细述了,连出版社开具的发票,我用顺丰邮寄,都能中途丢件,让人不禁想到俗语所云,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当日除了苦笑,夫复何言?

正因为过程如此曲折,此书的出版我应该感谢的人很多,首屈一指的当然是宁镇疆先生,如果没有参加他的项目团队,此书的一些部分恐怕不会有,如果没有他的帮助,此书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面世。宁先生还在时间非常紧的情况下,慨然允诺为此书作序,对此书给予深入的评价,其中对我的夸奖我愧不敢当,而对相关学术问题的评论又让我受益匪浅。还有此书的编辑陈乔女士,书稿出版因为我这边的原因拖了那么久,她一直耐心等待,并没有对我如何催促,出版程序重启后又非常细致地审阅书稿,让我得以更正许多细节问题。还有我的学生丁宇,他本科四年一直是我组织的本科生读书会骨干成员,听从我的建议考到上海大学历史系读研,却直到毕业也未能在上大听我讲课(再次手动捂脸苦笑表情)。在我不得不滞留原单位处理申请离职之事时,他就是我在上大的代表,牺牲了很多他自己的学习时间,为我办理不少杂务,包括与此书写作、出版相关的一些事务。此外,赵争先生、朱继平女士、把梦阳先生、我师弟杨博夫妇等,都给我提供了种种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这篇后记的最后,我还想讲几句关于“疑古”“信古”的话,这实际上是我写作此书的目的之一,担心在正文中表现得不够显豁。自从李学勤先生提出“走出疑古时代”之后,上古史研究确实开始了一个新的时代。疑古思潮是对中国传统学术的集中反思,“走出疑古时代”则是对疑古思潮的反思,这无疑是十分有益的,在出土文献大量涌现的背景下提出也无疑是适当其时。但是,不少学者在“走出”疑古之后又一头扎进了信古甚至盲目信古的窠臼,忽略了疑古思潮下形成的许多至今仍有很高价值的认识成果,运用文献材料又随意了起来,不重视史料的时代性,不顾同时代史料与非同时代史料的区别,这种风气令人担忧。其实无论是疑是信,都要有理由,不然便是空洞的口号和自我放纵的借口,我在本书的第二部分,尤其是“仪式乐舞的史志性质”这一章,就试图在“为什么信”的问题上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为什么以前疑古学派否定了其可信性的一些材料,今天我们认为有其史料价值呢?理由何在?我从“仪式乐舞”这个角度提出了一种致思方式。

历史的记录与传承,并不一定是用文本的形式,也可以是仪式乐舞表演的形式,《大武》《大夏》这样具有复杂结构和戏剧属性的乐舞表演,春秋战国时期应有很多,这些乐舞的形成可以是很早的,或者包含着很早形成的部分,一定程度上是对早期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模仿式记录”,蕴含着宝贵的历史信息,在流传了很多年之后,某个偶然的时机下,被某个观看表演的人用他当时的语言复述内容,写成文本。这文本固然相当晚了,其中的历史信息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早就以乐舞的形式传承多年了。我认为战国文献中很多材料,都可以按这个思路去重新审视其史料价值(比如《虞夏书》中某些场景和对话,和诸子书中的一些记载,戏剧性都是很明显的),而不必如较极端的疑古者那样非要说成是有意的作伪。但也要意识到以类似于戏剧的乐舞形式承载,历史信息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失真,长期传承中也可能发生变化,从乐舞转化成文本的过程还会受到观者个人理解和表达的时代性偏差的影响,所以对这些材料应谨慎对待。

《礼记·乐记》关于《大武》之舞的一段,即宾牟贾与孔子的对话,就是明显的例子,宾牟贾问,孔子答。问为什么“戒备已久”,答“病不得众也”;问为什么“咏叹之,淫液之”,答“恐不逮事也”;问为什么“发扬蹈厉之已蚤”,答“及时事也”;“戒备已久”等等都是舞蹈动作和音乐特点,“病不得众也”等等都是音乐舞蹈表达的意思,关涉重大历史事件中的重要历史人物。意思需要询问,就说明有发生理解偏差的可能。宾牟贾接着又问为什么“《武》坐致右宪左”,答“非《武》坐也”;问为什么“声淫及商”,答“非《武》音也”;问不是《武》音的话是什么音乐呢,答:“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按照孔子的意思,这样的舞蹈动作和乐音都是讹误,并非原貌,如果照此理解,就会产生“武王之志荒”的错误认识。但也有可能是《大武》之舞中本来就有这样的内容,孔子按照自己的观念(具有时代性)无法理解,就说成是“有司失其传”。无论如何,都说明乐舞的流传讹误与对乐舞的认识偏差是会发生的。尽管有流传讹误与认识偏差,尚有未讹误、没什么偏差的,流传讹误和认识偏差也有其过程和原因,并不是毫无根据的胡编乱造。

我的这种观点当然是很不成熟的,愿作引玉之砖,倡议学界同仁多在历史信息的承载形式与传承方式上多思考,拓展已有的思路,提出更多的新见解。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走出疑古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