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史料中所见的西沙群岛
发布日期:2020-11-09 原文刊于:《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三十六辑
陈荆和
尽管今天的我们简单地将西沙与南沙两群岛相提并论,但在这二者之中,西沙自古就为中国人和越南人共所熟知,而南沙则几乎不为中国明清时代的船员所了解。即使有所耳闻,也通常将其视为危险海域。和田清教授曾引述张燮《东西洋考》(卷九)所载的“东洋针路”并对航路上所见地名进行了考证,明确了“东洋针路”包括两条航路,其中一条航路从吕宋岛出发,通过苏禄(Sulu)海南下至棉南老岛(Mindanao),由其地向东可抵摩鹿加(Molucca)群岛,向西经苏禄列岛可至婆罗洲(Borneo),另一条航路则由吕宋岛出发沿南北狭长的巴拉望(Palawan)岛到达文莱的航路。笔者在拙著《十六世纪之菲律宾华侨》的附图中,根据和田清教授的考证,将《东西洋考》中所见地名与今日之菲律宾地图进行了比照,发现从吕蓬(Lubang)至婆罗洲途中的七、八个地名——芒烟山(Busuanga东端?)、小烟山(I.Dumaran)、七峰山(Tintion)、巴老酉(Puerto Princesa)、罗匐山(Aborean)、圣山(I.Rosa)、昆仑山(Marangas)、长腰屿(Balabac)——皆为巴拉望岛东岸之地名或岛名。可称为明清时代海外航行指南的《顺风相送》“吕宋往文莱”条中所见之地名与《东西洋考》殆同。据此可知,明清时代自吕宋岛的马尼拉一带至文莱的中国船通常沿巴拉望岛东海岸南下,而沿西海岸的航线则因存在迷失于南沙群岛之中的危险而并不为人所用,和田教授也指出巴拉望岛西岸并不利于海舶航行。简言之,当时的中国船只驶出马尼拉、科雷希多(Corregidor)之后,由民都洛(Mindoro)海峡进入苏禄海,沿巴拉望岛东海岸南下,再由巴拉巴克(Balabac)海峡出南中国海,经鲤鱼塘(Jesselton)至文莱,途中并无与今日南沙群岛相关的地名出现。南沙明显是到19世纪中叶之后才引起了欧洲航海家与探险家的注意。二战结束后,在这一海域发现了丰富的海底油田,巨大的经济诱惑引发了中国、台湾、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之间围绕南沙群岛的主权之争。其中关于发现年代的早晚、是否设置占领标识、本国国民居住及开发的史实以及是否存在驻留部队等问题成为了各国争论的主要内容。窃以为,位于婆罗洲西北岸的小国文莱凭借其靠近丰富海上油田的有利地位取得了莫大收益,使其足以夸耀于自身东南亚最高的国民收入。正因如此,各国在自身国家利益面前也不得不采取一种毫不退让的立场。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还牵扯着对苏联战略体制的调整问题,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南沙群岛。因此,关于南沙问题,我们只能等待相关诸国在正确判断的基础上采取自制的行动。
与此相反,中越之间关于西沙群岛的争端则主要以历史为根据,其特点是双方都主张西沙群岛自古以来便是自己国家的领土,互不相让。因此我想对中越两国史书中对于西沙群岛的记载做一探讨。首先,一般认为在中国古书中最早提及西沙者,乃是宋代赵汝适的《诸蕃志》(1225),其下卷“南海”条中记载: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侧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渺茫无际,天水一色,舟舶来往,惟以指南针为则,昼夜守视唯谨,毫厘之差,生死系焉。引文中所见“千里长沙”当即明末张燮《东西洋考》(1618)中所见之“七峰”及“七州”。据《东西洋考》卷九“西洋针路”条,文昌郡东一百里海中有“七州山、七洲洋”,其后文有如下记载:《琼州志》曰:在文昌东一百里,海中有山,连起七峰,内有泉,甘冽可食,……俗传古是七州,沈而成海,舶过用牲粥祭海厉,不则为祟。舟过此极险,稍贪东,便是万里石塘,即《琼志》所谓万州东之石塘海也,舟犯者希脱者。“七州”这一地名在元代汪大渊的《岛夷志略》(1349)的“昆仑”条中则有如下记载:舶贩西洋者必掠之,顺风七昼夜可渡,谚曰:“上有七州,下有昆仑。”而这一地名又见于明代费信的《星槎胜览》(1436)的“昆仑山”条中:俗云“上怕七州,下怕昆仑”,针迷舵失,人船莫存。上引谚语都是对驶往西洋诸国的船舶精心提出的警告,告诫他们在去途中需要避开“七州”,而在归途中则要避开“昆仑”,切勿偏离针路。昆仑即今日之Pulo Condore,而七州经藤田丰八博士考证,即今日之西沙群岛(Paracel Islands)。而在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卷二十“江海船鉴”条中已经出现了“去怕七州,回怕昆仑”这样的谚语,可以肯定从南宋时代(12世纪)起,这两处即为西洋针路中著名的险要之处。简言之,认为《诸蕃志》中的“千里长沙”,《东西洋考》中的“七峰”、“七州”、“七州洋”、“七州山”皆指西沙群岛,殆不误也。同时,《诸蕃志》所载“万里石牀”当与《东西洋考》中的“万里石塘”、“石塘海”为同一地点,藤田氏将其比定为Macclesfield Bank,即今日的中沙群岛。明代茅元仪的《郑和航海图》(15世纪30年代)中描绘的万州外海中也得见“万生(里)石塘屿”、“石塘”、“石星石塘”等地名,但向达氏认为石塘、万里石塘当为西沙,而将石星石塘(又称“南澳气”)认定为东沙群岛。徐玉虎氏以“石星”为“万里”之误刻,而《海语》中明确记载万里长沙在“万里石塘东南”,其范围当包括今日之南沙。上文提到过的明清时代海外航行指南《顺风相送》中也可见到“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名称。同书“定潮水消长时候”条记载:船若近外罗,对开贪东七更,船便是万里石塘,内有红石屿不高,如是看见船身,便是抵了,若见石头可妨;若船七州洋落去,贪东七更,船鉴万里石塘,似船帆样,近看二、三个帆样,可妨牵船。使一日见外罗山,千万记心耳。据《东西洋考》可知,顺风航行一昼夜的距离为十更,则一更约为60里。之后向达氏将外罗视作归仁(新州)港外之一岛,“今地无考”。与稍晚出现的校杯屿一样,似当指归仁(Qui-nhan)港外的Poulo Gambir。外罗是西洋针路上重要的望山,较前引文段中提到的往来航路偏东,警告着船员们不要再靠近万里石塘。同条后续记载:其船若在灵山大佛前,四、五、六、七、八月流水往西南,水甚紧甚紧……船可近山甚妙。船若回唐贪东,海水白色,(赤)[亦]见百样禽鸟,乃是万里长沙,可防可防。灵山大佛靠近越南中部的芽庄(Nha trang),张燮警告船员们,如果过于向东而偏离针路的话,将会撞上万里长沙。据向达氏之解说,万里石塘在安南新州港(即归仁)外校杯屿(Poulo Gambir,即外罗)以北,距校杯屿有七更的距离,或许从外罗出发偏东行进,便会抵达万里石塘。即万里石塘当在越南平定(Binh dinh)省东北,应指今日西沙群岛的南部(月蟾群)。而万里长沙在海南岛东南部万州(万宁县)海上的大洲头(独猪山,又作独珠山,Tinhosa Is.)以南七更距离之处,以其地在西沙群岛之北部(或为宣德群岛?)。以上考察中,万里石塘即西沙群岛之一部的观点殆无可疑,而万(千)里长沙是否如向达氏所言指西沙北部则并不明确。魏源《海国图志》(1842)卷一七《附东南洋诸岛形势上》中有如下记载:又曰万里石塘,在鸟猪二洋之东,阴风晦景,不类人世。其产多车渠,其鸟多龟车,九首者,三、四首者,漫散海际,悲号聒耳,惨颜怆神,舵师脱小失,势误落石汊,百无一免。其下又言:又曰万里长沙,在万里石塘东南,……风沙猎猎,晴日望之如盛雪,船误冲其际,即胶不可脱,必幸东南风劲乃免陷溺。可知万里石塘不同于万里长沙,而长沙在石塘之“东南”,根据文章所叙述的景致判断,万里长沙如一片汪洋中的暗沙一般,因而认为万里长沙指Macclesfield Bank(即中沙群岛)及南沙群岛之一部的观点更为合理。
庆长(1596-1614)初年末吉孙左卫门在吕宋与东京间渡航使用的《东亚航海图》属于葡萄牙系的航海图,但在交趾外海上最为航海者所警惕的“万里石塘”同样也在图上被标记了出来。同样,在宽永(1624-1628)初年由渡航至交趾的松坂的角屋七郎兵卫带回的《东亚航海图》中,在画面的同一处也画着一群小岛。而在其他的同一系统的图中,如长崎卢高朗氏所藏的《东亚航海图》中在交趾海岸外罗东方的海上也标记着万里长沙的位置。可见,16-17世纪日本的朱印船已经熟知万里长沙与万里石塘。前来长崎贸易的中国与荷兰船舶,而后在归途中于这片海域遇难者不在少数。例如康熙22年(1683)十二月爪哇船主林宗娘的船在从长崎南归的途中,在广南附近的“万里之岛”坐礁,船货尽失,所幸搭乘的商人与76名船员在次年正月漂着广南之会安(Faifoo)。康熙35年(1696)6月,访问广南并由会安返回广州的释大汕在其《海外记事》卷三中提及了万里长沙即及其危险性:客有言:归帆风信,需及立秋前后半月,西南风猛,一帆风顺,四五日夜,便抵虎门。处暑后北风渐起,水向东流,南风微弱,不敌 东归流急,难保为稳便矣。盖洋海中黄亘沙碛,起东北直抵西南,高者壁立海上,低或水平沙面,粗硬如铁,船一触即成齐粉。阔百许里,长无算,名万里长沙。渺 无草木人烟,一失风水漂至,纵不破坏,人无水米, 亦成俄鬼矣。去大越七更路,七更约七百里也。又有1714年(正德4年)由长崎驶向爪哇的荷兰船在广南外海“万里长沙”遭难,经历了九死一生的81名船员漂着新州(即归仁)。西沙是南海航路中的险要之处这一事实,甚至可以见于1793年出使清廷的英国人马戛尔尼(Macartney)伯爵的日志之中,事实上1830年法国船圣米歇尔(Saint Michel)号也是在西沙触礁沉没。
越南人向来将西沙称为黄沙,而将南沙称为长沙,至今仍强烈地主张对于两群岛的主权,与中国的主张尖锐对立。中国史料中所见的万里长沙一般被认为是今日之南沙群岛,因而越南人将南沙群岛称作“长沙群岛”(Q.D.Truong-sa)是由充分理由的。越南史料中最初言及长沙者,一般认为是绍治四年(1844)撰成的《大南实录前编》。同书卷八,明王阮福凋(1691-1725)辛卯二十年(1711)4月条记载,越南南部的河仙镇总兵鄚玖来到顺化,在其谒见明王并请求臣属之际,明王提出了度量“长沙海渚”长短广狭之数的要求。鄚玖率领雷州半岛出身的移民集团,详勘海道。有人将其看做是一次调查南沙群岛的委托,但其结果已完全不得而知。除此之外,过去的越南史料中只剩下关于黄沙(即西沙群岛)的记载。关于黄沙渚最早的系统记载见于景兴三十七年(1776)黎贵惇所撰之《抚边杂录》。同书卷2“广义府平山县安永社”条有如下关于黄沙渚的详细记载:社居近海,海外之东北有岛屿焉。群山零星一百三十余顶。山间出海,相隔或一日或数更。山上间有甘泉。岛之中有黄沙诸,长约三十余里,平坦广大,水清沏底。①岛傍燕窝无数,众岛以万千计,见人环集不避。渚边奇物甚多,其文螺名曰沃聪为,大如席,腹有粒如指大,色浊不及蚌珠,其壳可削成碑,可作灰泥涂屋壁者;有名沃车渠者,可饰器物;有名沃香,诸螺肉皆可淹煮,玳瑁甚大,有名海巴,俗曰壮尾,似玳瑁而小,甲薄可饰器皿,卵似巨指头,可淹食;有名海参,俗曰突突,游泳渚旁,采取以石灰擦过,去肠晒干,食时田蟹浸之,刮净同虾,猪肉更好。②诸蕃舶多遭风坏于此,③前阮氏置黄沙队七十率,以安永人充之,轮番次取,岁以三月,受示行差,赍六月粮,驾小钓船五只,出洋三日三夜,始至此岛居住,恣情采取,捕鱼鸟为食,所得艚物、马剑、银花、银钱、银环、铜器、锡器、乌铅、铳口、象牙、黄蜡、羶具、磁器,与采玳瑁甲、海巴甲、海参、文螺颇多。以八月期回腰门,就富春投纳,秤验定项讫,始许私卖;文螺、海巴、海参诸物,领凭返回,其所得货多少不定,亦有空行者,曾查旧该队诠德候编簿。壬午年(1762)拾得银三十笏(尺),甲申年(1764)得锡五千一百斤,乙酉年(1765)得银一百二十六笏,自己丑年至癸巳年(1769-1773)凡五年间,岁只得玳瑁、海巴几斤,间有锡块、磁石与铜铳二口而已。在以上引文中,①叙述了黄沙海产,②提及了外国船舶多在此遭难的事实,③提到为了回收遇难船只的遗物和采集海产,每年组织起了黄沙队,并列举了数年之中由黄沙队回收的物品。明命14年(1833)在广东佛山金玉楼刊行的《皇越地舆志》卷一“广义”条中也收录了这则记录,但较前者有所删减。而就黄沙对设置的年代,前者称“前阮氏置”,后者称“前王历朝置”,绍治4年(1844)编成的《大南实录前编》卷十只注有“国初置黄沙队”,就此以前之事则不得而知。“前阮氏”、“前王历朝”皆指16世纪后半叶至18世纪后半叶镇守顺化的历代阮主,他们对抗着北方的郑氏,后者领有广治、承天以南的所谓“广南国”。然而“国初”当指初代阮主阮潢(1558-1613)的时代,意味着黄沙队的初设当是在17世纪初,然而实际上有关黄沙队的记录最初见于康熙34年(1695)受阮主阮福周之招聘前往广南的释大汕所撰《海外纪事》卷三。大汕在谈及万里长沙时,在引述上文之后,续记道:先国王时,岁差澱舍往拾坏船金银器物云。引文中“先国王”当是明主阮福周之父阮福凑(1687-1691),可知每年派遣黄沙队之事最迟始于17世纪末。《大南实录前编》卷十,武王(阮福阔,1738-1765)甲戌十六年(1754)秋七月条记载:“广义黄沙队民,乘船往黄沙岛,遭风入清琼州洋分,清总督厚给送回,上令为书遗之。”其下注有:国初置黄沙队七十人,以安永社民充之,岁以三月乘船往,三日夜抵其处,采取货物,以八月回纳,又有北海队,募平顺四政村或景阳社人充之,令驾小船往北海、昆仑等处采取货物,亦由黄沙队并管。关于北海队的组织与任务,《抚边杂录》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阮氏又置北海队,无定率,或平顺府四政村人,或景阳社人有情愿者,付示行差,免其搜钱。使驾私小钓船,往北海、昆仑、句劳、河仙�等处,跟取艚物及玳瑁、海巴、胞(鲍)鱼、海参各项,亦令该黄沙队官并管,不过采诸海物,金银重货罕有所得。可见,每年阮府不仅派遣黄沙队,更反复派出北海队,在北至广西省沿岸的北海近边,南至(越南名Con Son或Con Dao)、河仙(Ha-tien)的越南沿海回收遇难船只的货物。引文中的�(côn)是指洲渚。而且承担这一工作的黄沙队值得注意。前引《大南实录前编》记载黄沙队人员与清朝的官员有所接触,但在《抚边杂录》中则有如下记录:黄沙正近海南廉州府,船人时遇北国渔舟,洋中相问,尝见琼州文昌县正堂官查顺化公文,内称乾隆十九年(1754)安南广义府彰美县吉镰队安平社军人十名,于七月日往万里长沙,采拾各物,八人登岸寻觅诸项。只存二名守船,狂风断碇,漂入清港,伊官查实,押送回籍,晓王令顺化该簿识量侯,为书以复。当时的阮主武王(阮福阔)又称晓郡公,故引文中的晓王明显就是指武王。
19世纪以后阮朝(1802-1945)大致沿袭了阮主时代对于黄沙群岛的政策,维新3年(1909)阮朝官撰《大南一统志》卷六《广义省·山川》中专辟“黄沙岛”一条,现将其概要介绍如下:嘉隆(1802-1819)初,仿旧制置黄沙队,寻罢之。明命(1820-1840)初常遣官船至其处探访,海程有一处白沙堆,周一千七十丈。树木森茂,堆中有井,西南有古庙,不知何代所建,碑刻“万里波平”四字,旧名佛寺山。其两岸皆珊瑚石斜浇水面,西北突起一堆,周三百四十丈二尺,与沙堆齐名盘滩石。明命十六年(1835)命官船运砖石前往建寺,左竖石碑为志,辰兵夫应役掘得铜叶钢铁二千余近。引文中提到的建寺一事,见于《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154)明命十六年六月条关于建“黄沙神祠”的记载:建广义黄沙神祠,黄沙在广义海分,有一处白沙堆,树木森茂,堆之中有井,西南有古庙,碑刻“万里波平”四字,……去年帝将于此处建庙立碑,适因风涛弗果,至是乃遣水军该队范文原,率监城兵匠与广义、平定二省夫船,运往材料,建立庙宇,[隔古庙七丈],庙之左竖石碑,前设屏障,旬日工竣而还。据上引《一统志》的记载,嘉隆(1802-1819)初,仿照旧制设置黄沙队,其后罢废,明命(1820-1840)初年,时常派遣官船至其地探访,而黄沙队之名未再出现。在嘉隆帝之《实录》即《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中并没有关于黄沙队设立之专条,但在其书卷二十六,嘉隆四年(1805)六月条中有如下记载:命广平以南之平顺,各籍长舵诸队船数人数以闻,[长舵旧有骑海、马海、沙黄(黄沙)、北海、龙安、长寿、大梨,公差诸队,以沿海民充之,广平渠河、里和、顺姑、景阳、禄田、纸甲、安嫋南边、安嫋北边、内河、底网十社村坊,船一百八十三,人一千四百二十七,广治以南至平顺,船三百二十七,人一千六百有四,]改长寿对为长顺队。阮初的“长舵”究竟是怎样的组织,不得明了,但据字面推断,似是执行特殊海上任务的船队,如引文中提到的“旧有”可知,自阮主时代起就下属有注中列举的八队,各以沿海十村社之村民充作队员。因此,这条记载的主旨在于,从北边的广平至南部的平顺,各省归属长舵的船数及人数都要登记并上报朝廷,其队名名单之中,与“北海”并见的“沙黄”显然是“黄沙”之误刻,可知嘉隆四年(1805)黄沙队、北海队以及其他诸队同样仿照旧制设置。如上文所述,一般认为黄沙队在每年三月赴黄沙岛(I.Pattle),任务完成之后于八月回到顺化,然而《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中有如下关于黄沙队及黄沙岛的记载,现按年代顺序列举如下。卷五十,嘉隆十四年(1815)二月条记载:遣黄沙队范光影等往黄沙,探度水程。卷五十二,嘉隆十五年(1816)三月条记载:命水军及黄沙队乘船往黄沙,探度水程。卷五十五,嘉隆十六年(1817)六月条记载:玛羝船泊沱㶞,以《黄沙图》献,赏银二十两。根据这些记载,可知1815、1816两年中黄沙队的主要人物是探度黄沙水程,即测定航路,而且至少在1816年时黄沙队尚存。接着1817年抵达岘港(Da-nang)的澳门船(多半是葡萄牙船)来献《黄沙图》,即黄沙岛的地图。顺化之阮廷为何在1815年后的二、三年间对于黄沙的水路及位置表现出深切的关心,仍然有待今后的研究。总的来说,在嘉隆时代,除了上述长舵诸队以外,各自带有特殊任务的船队有相当数量存在。例如嘉隆三年(1804)二月募集流民在嘉定置舟匠队(卷二十三),翌四年(1805)正月募籍外民置燕窝队(卷二十六),于六年(1807)五月以前解散(卷三十二)。同年同月条有名为生鱼队之船队出现,十四年(1815)十一月条记载平定省募籍外民组织起采香队,要求每名队员每年上纳沉香一斤(卷五十一),此后于十八年(1819)十一月募广义籍外民五十人成立采参队,去采集沙祈诸山的野生人参(卷六十)。这里提到的各队主要从事特定的物产的采集与捕获,或者从事器物的制造,与属于长舵诸队的黄沙队及北海队的性质不同,然而各队所属之系统尚欠明确,队员多为具有特殊技能的籍外之民,或许滋生了某些弊害,因而在明命初年便大致废止,而需要前往黄沙方面的特殊任务则委付于水军及监城队执行。
《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一二二,明命十五年(1834)三月条记载:遣监城队长张福仕与水军二十余人,乘船往广义黄沙处,描取图本,及还,帝问以所产物类,仕奏言此处海中沙渚,广漠无涯,唯有清人往来攻鱼捕鸟而已,因以所采禽鸟鱼鳌螺蛤上进,多是奇物,人所罕见。帝召侍臣观之,赏在行人等银钱有差。可见,此次由张福仕等人对黄沙处进行的调查引起了明命帝极大的兴趣。因此次年即明命帝十六年(1835)六月由该队的范文原率领监城兵匠建立起黄沙神庙,接着于明命十七年(1836)由工部制定大规模调查、测量黄沙处的计划,并获得了明命帝之许可。《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一六五,明命十七年(1836)正月条有关于此事的详细记载:工部奏言:“本国海疆黄沙处,最是险要。前者曾派描绘图本,而形势广茫,仅得一处亦未明皙。所应年常派往,遍探以熟海程,请自本年以后每届正月下旬,轮派水军弁兵及监城,乘乌船一艘,以二月上旬抵广义,据广义、平定二省雇揆民船四艘,向引驶往黄沙的处。不拘何岛屿沙洲,凡驶到者,即照此处长横高广周围及四近海水深浅,有无暗沙石碛,险易形势如何,详加相度,描取图本,再照起行日由何海口出洋,望何方向驶到此处,据所历水程计算约得几里。一一点说明白,递回呈进。”帝允其奏,遣水军率队范有日率兵船往,准带随木牌十,到处树立为志,[牌长五尺,阔五寸,厚一寸,面刻“明命十七年丙申,水军正队长率队范有日奉命往黄沙相度,至此留志”等字]。据引文所示,1835年顺化朝廷中正计划这对于黄沙群岛全部岛礁的实地调查与测量,并欲基于此绘制地图,因此每年二月由水军及监城队由广义签发民船四只出发调查,其实测的方法仔细而全面,可以说代表了当时最高的技术水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的过程中携带有十根木牌,在调查完成之后便在岛上树立起来。木牌上刻着的文字为“奉命往黄沙相度,至此留志”,以明确是尽管测量的地方,这无异于是主张主权的标识。引文一开头的“本国海疆黄沙处”之言,表明顺化的明命朝廷明确将黄沙视作本国的国土。黄沙群岛的测量作业从明命十七年(1836)开始,一般认为是每年进行,《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二〇四,明命二十年(1839)七月条记载:黄沙派员水师率队范文卞等,前因风涛散落,至是陆续抵京。询之,云:“赖有水神呵护。”命礼部于顺安汎择地设坛,以太宰礼品向洋外赛谢之。赏范文卞及随派员弁兵民钱有差。派往黄沙方面执行特别任务的水军因遭遇风浪,相互间失去联系,分散开来。然而由于水神的庇护,最终得以平安归还,因而在外港的顺安海口设立祭坛,以表示对于水神的郑重谢慰,或许正是因为这一事件,从1836年开始每年持续进行的对于黄沙的实地调查,至此告一段落。明命帝在明命二十一年(1841)年暴死,嗣位的绍治帝(1841-1847)在位仅七年,对外围绕高棉的宗主权陷入了与暹罗的战争之中,国内又因对于传教士及天主教徒的迫害遭来了法国军舰对于岘港的炮击,1847年七月绍治帝在忧愤中死去,嗣德帝(1847-1883)立。嗣德帝在位35年,随着与法国关系的进一步恶化,1859年嘉定被法国占领,1862年南圻东三省沦陷,1866年又失去了剩下的西三省。双方的冲突蔓延至北圻,酿成了1873年的迪皮伊(Jean Depuis)事件(又称“北圻变故”——译者注),并进一步导致了法国远征军与黑旗军之间的冲突(1873、1883),情势急转直下,1883年8月,顺化朝廷在无计可施之际不得不与法国签订了保护条约。我曾将《大南实录正编》第三纪(绍治帝,72卷)、第四纪(嗣德帝,70卷)、第五纪(建福帝,8卷),第六纪(咸宜帝、同庆帝,11卷)全部通览过一遍后,并没有发现哪怕一行有关黄沙的记载。或许在明命朝之后国事多难的50年间,顺化朝廷又哪里顾得上黄沙呢?因此,上引明命二十年七月条便是《大南实录》有关黄沙最后的记载。值得一提的是阮朝对于昆仑岛的处理。今日之昆仑岛无可争议的是越南的领土,如前文所言与七洋(黄沙,亦即西沙)并称为航海的险要之处。据《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一六六,明命十七年(1836)二月,明命帝在昆仑岛筑清海炮台,派遣一队兵五十人,由官方支给牛耕农具,以一年为期,交替屯驻。又据《大南实录正编》第四纪,卷九,嗣德六年(1853)六月条,免除昆仑堡清海队之田税。其目的除了获得鱼虾之利外,也为了通过在岛上殖民,防御跋扈的阇婆海盗(马来人海盗)。窃以为,明命帝晚年向黄沙群岛派遣测量队与在昆仑岛设置清海队是同一年,或许在测量工作告一段落后,打算也在黄沙置兵屯田。然而随着明命帝地突然离世,顺化朝廷并未能对黄沙有进一步的经营。假如19世纪30年代阮朝在黄沙屯田置兵的话,今日中越之间的主权争执恐怕也不会发生吧。明命十六年(1835)由越南官船修建的黄沙神祠究竟祭祀的何神现已不得而知,但神祠修筑的地点无疑是在黄沙岛(I.Pattle)。然而其遗迹已经被埋没,不知所踪。1974年3月至5月,广东省博物馆与海南行政区文化局的文物考古工作人员赶赴西沙群岛,在永乐群的珊瑚岛、甘泉岛、金银岛、深航岛,宣德群的永兴岛、北岛、东岛等处进行了文物调查,特别在甘泉岛与金银岛进行了考古发掘,除发现了为数众多的唐宋瓷器、宋以后各代之铜钱、明清陶瓷破片之外,还发现了用珊瑚石构筑的小庙遗迹十三处。并无证据表明其中有明命十六年修建的越南庙。据该调查团的报告书,海南岛文昌、琼海等地的渔民早已往赴西沙群岛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他们通常利用冬季的东北风南下,在翌年台风到来之前乘西南风北还;抓捕海龟的渔民还在岛上建立小屋居住,使得返回海南岛的时间可以稍稍推迟;还有一部分人则定居在岛上。现有的资料无法确定海南岛的渔民开始在西沙群岛谋生的时间,但前引《大南实录正编》第二纪,卷一二二,明命十五年(1834)二月条所载张福仕进呈明命帝的报告中提到“此处海中沙渚,广漠无涯,唯有清人往来攻鱼捕鸟而已”,可知海南岛渔民在西沙群岛活动的时间至少可以上溯至19世纪30年代。这些海南岛渔民主要靠捕捉岛上的海鱼、海龟、海参、贝壳、牡蛎等为生,他们挖掘水井,种植椰树,制作鱼干,捡拾柴薪,建立小屋与神庙。在岛上最初建庙的渔民能够受到伙伴们的尊敬,获得捕获海龟及贝壳的优先权。而神庙既是他们最初登陆地点的标识,也是一种纪念。这些神庙并没有统一的名称,供奉有偶像者被称为娘娘庙,其他的也有被称为公庙、石庙、土地庙者,基本上体现的是妈祖与土地公的信仰。其建造年代,根据周围环境判断,既有建立于明代者,大多数为清代所建。1946年广东省政府的萧次尹在林岛(永兴岛)发现了孤魂庙(即一百零八兄弟公庙)。这座庙与越南古都顺化的昭应祠一样,是祭祀嗣德4年(1851)在广义近海被越南官船杀害的一百零八位海南岛商人的神庙,在此处他们则被作为海难的守护神被人供奉崇拜。自古以来,越是在遇难船舶众多的地方,在其地建立的神庙越是具有祭祀遇难船员与商人的孤魂庙性质。上文虽然仅仅是极为粗略的梳理,关于中越史料中记载的西沙、南沙两群岛也可见一斑。首先是中日史料中关于宋代以后被称为七州、万里石塘、石塘海、“万里之岛”的诸岛,对于在东西洋针路上南来北往的唐船与御朱印船来说,无一例外的都是与昆仑并称的航路上的险要之处,历代的地理书与航海指南书中都曾严厉地警告万万不可接近其地,这一事实必须注意。因此,这些岛屿的实际情况及在其水域活动的渔民的活动,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可供参考的记录。直到清朝末年,人们才不再将其地视作为航海的险要之处,而从资源开发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水域的价值,而这已是光绪33年(1907),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王秉恩至东沙、西沙进行勘查之后的事情了。宣统元年(1909),李准受命率伏波、深航两艘军舰抵达西沙十四岛,各自勒石命名,扬起国旗向中外宣示主权。同年张人骏建议开发西沙的鸟粪与珊瑚石,受此影响,1912、1921、1923、1931、1932等年度都有广东商人来到岛上采掘磷矿石,西沙的名称至此才受到普遍的注意。其间正如上文所述,虽有海南岛的渔民南下捕获海产即海龟,但多为冬季到此越冬,翌年春季便北还的暂住者,殆无长期定居的居民,况且明清两代亦未曾在此设置任何的行政与军事设施。另一方面,就越南经营西沙的状况而言,黄沙队自阮主时代以来就已经开始活动,其每年三月出发,至岛完成任务后,于八月回到顺化。其性质至多也只能算是定期的巡视队乃至探险队;而目的也很明确,仅仅是回收遇难船只残留的货物以及采集玳瑁、海参、贝壳等,并不意味着有越南人长期定居于岛上。明命年间朝廷提议建庙,多半是出于宗教性的动机,如祈念航海安全,以及告慰在此边鄙孤岛遭遇意外而身故的不幸海客的在天之灵,并不意味着这里曾经存在越南人的居民社区。开拓至黄沙的航路始于嘉隆帝的时代,嘉隆十四、十五两年(1815、1816)派遣黄沙队“探查水程”,十六年(1817)又有来航的澳门船只献上《黄沙图》。明命帝对于黄沙的开发寄予了莫大的关系,并于十七年至二十年间(1836-1839)以确定疆域为目的对于群岛整体进行了调查与测量,原本可能计划这像在昆仑岛上一样置兵屯田,但因为1841年明命帝的突然离世这一计划最终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