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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长编》的佚文述记

发布日期:2012-08-21 原文刊于:
张兆裕

《崇祯长编》是研究崇祯朝史事的基本史料,但今传史语所印行之《崇祯长编》惟存天啓七年八月至崇祯五年十二月之记事,清末痛史本之《崇祯长编》亦仅存崇祯十六年十月至十七年三月记事,崇祯六年正月至十六年九月之记事均付阙如,治史者颇以为憾。近年于读书之际,见清人傅泽洪《行水金鉴》等书内录有若干《长编》佚文,现介绍出来,以飨君。同时,对与佚文有关的问题稍加釐述,或可有助于了解相关情况。

 

《崇祯长编》的佚文情况

编撰《崇祯长编》,是康熙明史馆为方便《明史》修撰进行的先期工作,该书成书后一直为修史者使用,未曾刊刻行世,外间流传不广。乾隆时长编复列入禁毁之书,抄本之流传亦受影响,得见者更罕。故清代目录中著录该书者不多,而引用摘录该书的著作,目前笔者所见仅有《行水金鉴》、《钦定续文献通考》、四库本《明史》所附之《明史考证》等,其中,《行水金鉴》引录《崇祯长编》的内容最多。

1.《行水金鉴》之引文

成书于雍正三年的《行水金鉴》(一百七十五卷),作者署名傅泽洪,泽洪字育甫(一字稚君),镶红旗汉军人,累官至分巡淮扬道按察司副使[],《行水金鉴》即刊刻于淮扬官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行水金鉴》:“其综括古今,胪陈利病,统前代以至国朝四渎分合、运道沿革之故,彚辑以成一编者,则莫若是书之最详。”[]则书为有关于长江、黄河、淮河、汶水、漕河等各大水道的水利全书。

实际上,《行水金鉴》是一部历代水利资料的汇辑,“其例皆摘录诸书原文,而以时代类次,俾各条互相证明,首尾贯串。其有原文所未备者,亦间以已意考核,附注其下。”[]正因其体例如此,《行水金鉴》录有丰富的明代资料,涉及到的明代史籍包括“《实录》、《会典》、《明史稿》以及直省通志、府州县志、《南河全考》、《北河续记》、《通漕类编》等书,旁及传记碑版、稗官小说”[],这也使我们有机会看到了更多的《长编》内容。

《行水金鉴》以时间先后排列同类资料,并注明时间及所引资料的出处,《崇祯长编》被引用时,不仅标注书名,还标明年月日,这为确定每条资料的情况提供了方便。经过翻检,从《行水金鉴》内共辑得《崇祯长编》124条记事,约二万三千多字。在辑得的记事内,现存《长编》内缺失的崇祯六年正月至崇祯十六年十月间的记事,有82条,字数约一万五千多。其他天啓七年九月至崇祯五年十二月记事38条,崇祯十六年十一月至崇祯十七年一月记事4条(具体见下表)。

 

年份

月日

条数

天啓七年

九月庚辰,十月已酉,十一月壬辰,十二月戊戌、庚子、乙巳、戊申、丙辰

8

崇禎元年

正月癸未,二月丙午、丁未,三月甲申,四月甲午,七月已已,八月乙巳、丙辰,十月庚戌、甲寅,十一月壬戌

11

崇禎二年

五月丙午,十二月庚午

2

崇禎三年

二月辛亥,四月辛亥,五月戊戌、丙午,十月甲子

5

崇禎四年

八月戊午,十月辛丑、丁未

3

崇禎五年

二月癸未,三月丁未,五月丙午,八月癸未,十月丁丑,十一月癸丑、丙辰〔二条〕十二月丁卯

9

崇禎六年

三月已未,四月癸未,五月壬辰、已未,六月己巳,八月癸亥

5

崇禎七年

二月已巳、壬申,六月甲戌

3

崇禎八年

八月丙午

1

崇禎九年

七月辛亥,八月庚寅,十二月辛卯

9

崇禎十年

正月戊午,六月辛酉,十月庚申

3

崇禎十一年

三月丁亥,四月丁未、壬戍,五月戊子,八月已未,九月辛酉,十一月癸亥

7

崇禎十二年

正月壬戌,三月巳未、已卯,七月丁已、庚申,八月庚寅,九月戊寅

7

崇禎十三年

正月丁已,閏正月辛亥,四月巳未,五月巳酉,七月壬辰、乙巳、巳酉,八月庚戌,十月乙丑

9

崇禎十四年

正月庚辰〔二条〕、甲申、乙酉、丙戌,四月戊辰,七月乙未、戊戌、庚子,八月甲辰〔二条〕、戊申,十月丁未、丙辰、丁巳

15

崇禎十五年

正月丁亥、乙未,三月戊戌,四月癸夘,六月癸卯、辛亥、甲子,九月壬午,十月戊申、壬子、已未、庚申、丙寅,十一月辛未、乙亥〔二条〕、丁丑,閏十一月辛酉,十二月已卯、戊子

20

崇禎十六年

二月乙丑、戊辰、庚午、壬申、丙子,三月丙子、癸未、巳亥,十一月辛丑,十二月丁卯、癸未

11

崇禎十七年

正月丙辰

1

共计

120

124

 

这些条记事分别见于《行水金鉴》之卷四四、四五《河水》,卷六四《淮水》,卷七九《江水》,卷一三一、一三二《运河水》。其中,卷四四、卷四五《河水》,共为56条,卷64《淮水》为5条,卷七九《江水》为3条,卷一三一、卷一三二《运河水》,共为61条。

从上表内所罗列的日期看,《行水金鉴》对崇祯六年至十六年的《长编》记事均有摘录,多者如崇祯十五年有20条,少者为崇祯八年的1条。这些引文显然只是《崇祯长编》所遗失内容的一小部分,且集中为水利方面的内容,无法反映《长编》更多的面貌,但这已是非常难得的了。

《行水金鉴》所引崇祯六年之后的《长编》,仍以臣工奏疏为主,或为全文,或为节录提要,其他为上谕旨意、官员任免及动向、一些事件的纪录,其情形与今存《长编》相似。关于具体内容,下文拟再详述,此不赘言。

2.《钦定续文献通考》、四库本《明史》所附《考证》摘引的《崇祯长编》

除《行水金鉴》外,目前在《钦定续文献通考》内亦见到数条与《崇祯长编》内容有关的纪录。清乾隆所修《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卷),系乾隆十二年敕撰,所谓“特命博征旧籍,综述斯编。黜上海之野文,补鄱阳之巨帙,采宋辽金元明五朝事迹、议论,彚为是书。”[]全书上接马端临《文献通考》,下至明代,门类仿依马氏《文献通考》而稍加变通。其体例大抵是将与所述之事有关的正史、文集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标有书名,同时收录或增加相关的議論、史評、語録等。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一二录有崇祯八年四月南京钦天监监正戈近亨的奏疏,并标明出自《崇祯长编》,则该疏应即属于《长编》之佚文。《钦定续文献通考》之文为:

《崇祯长编》:八年四月,南京钦天监正戈近亨疏言:“二月二十五日巳时,太阳生交晕二,上下抱气二,东北背气一,白虹二直贯日体,日傍如连环者二,一环于左,一环于右,至未方散。谨按,占书曰:交晕如连环贯日者,兵起相争;又曰:晕而抱背为败亡;又曰:白虹贯日,诸臣不忠,近臣为乱。丙午日,奎宿分野应属鲁齐、大梁之间;巳时,属楚分,木星守井宿,主秦分兵灾。”[]

这条记事缺少日期,所摘录的内容可能也不完整,但既为《长编》之佚文,其于增加对《长编》的了解自有其价值,对于了解当时钦天监的工作及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有帮助。这条资料,《国榷》卷九四崇祯八年记事、今本《崇祯实录》卷八皆阙;而资料内所涉及内容,在万斯同《明史》卷三四《天文》三、张廷玉《明史》卷二七《天文》三则有记,皆作“八年二月丙午,白虹贯日”[],比较之下,则佚文所记内容更丰富。

此外,《钦定续文献通考》内另有两条言及《崇祯长编》的内容,一为卷一一《钱币考》关于天啓五年五月解学龙请搜括库贮废铜铸钱的按语,一为卷一三《户科考》关于《明史·食货志》的按语。二条按语为:

臣等谨按:学龙原奏以无用为有用,未为不可。然搜括之说起,而永贞辈拾其唾余,一时之骚扰可知矣。至崇祯更化,户部员外王守履言崔呈秀罪状可杀者四,一借铸钱之说,敢于毁太常之彛鼎,是毁皇上之宗器云云〔见《崇祯长编》天启七年十一月〕。夫彛鼎几何,即悉以供鼓铸,无禆于太仓之一粟,而弃宗祀、蔑典常,小人之无忌惮,信亡国之乱政也。(《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一《钱币考》)

臣等谨按:《春明梦余录》曰,天启、崇祯之季,荒燹相继,市井萧然,版籍不可问矣。今考《会典》所载自万历六年而止,后惟天启元年一见于《实录》,余岁皆不书。至《崇祯长编》洎《崇祯疏钞》等书,无一言及于戸籍者,无由考索,谨从阙文之义。(《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三《户口考·户口丁中》)

前者所记王守履之上言,见《崇祯长编》卷三“天啓七年十一月壬申”条,后者虽未涉及具体记事条目,但对了解《长编》佚文内有无户籍方面的纪录是有很大帮助的,而这是今日我们不能于《长编》内得知的事情。

乾隆间将《明史》收入《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对《明史》进行了考校,其成果即抄入《明史》相关各卷之后,名之曰《明史某卷考证》。在考校崇祯朝史事时,馆臣即利用了《崇祯长编》,但皆是据以言事,不录全文。虽则如此,亦可藉之窥识《长编》若干内容。现将四库本《明史》各卷考证中涉及之长编内容列为下表。

 

传别

传文

考证

馆臣

252

杨嗣昌传

嗣昌以灭贼踰期疏引罪荐人自代

嗣昌所荐之人为侍郎张福臻李若星吴甡及职方郎赵光忭。见崇祯长编

严福

253

张至发传

帝亦恶其泄漏机宻

 

长编:是时检讨杨士聪劾吏部尚书田惟嘉纳贿疏尚未发至发以告惟嘉所指泄漏机宻葢谓此也

严福

264

贺逢圣传

十一年致政十四年再入阁明年再致政

逢圣之初致政也以申救詹事黄道周与首辅张至发议多忤其再致政也以与蔡国用不合。见崇祯长编

严福

269

李卑传

临洮总兵曹文诏改大同命卑代署其事

卑署临洮总兵从职方郎李继贞之荐也。见崇祯长编

方炜

295

张罗俊传

被诬落职归

崇祯长编:是时罗彦同邑少卿史□〔上范下土〕坐贼赃死忌者诬罗彦私□〔上范下土〕遂落职所谓被诬者指此

方炜

295

米寿图传

初嗣昌倡练兵之议扰民特甚寿圗疏陈十害

寿圗所陈十害崇祯长编及纪事本末诸书皆无可考

方炜

 

四库馆臣所考诸史事,皆在崇祯六年之后。如李卑署临洮总兵事,在崇祯六年七月;嗣昌荐人自代事,在崇祯十一年;而张至发崇祯十年为首辅,十五年病殁;此外,贺逢圣作为阁臣之经历亦在十一年至十五年之间;张罗俊之弟罗彦落职事,今本《崇祯长编》亦阙。故《考证》中言及之《长编》内容,皆今日所不得见。

    需做说明的是,《考证》内所及之《长编》,与清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略有不合。《明史考证攈逸》是根据馆臣进呈本所粘黄签抄录而成[],但查该书卷二六至卷二八,仅见《贺逢圣传》、《李卑传》之考证,四库《考证》内之其他杨嗣昌、张至发、张罗俊诸人则未见。

据王氏《攈逸·叙》,黄签因年久字迹多有不清,复经其整理删汰,则彼此有异自在情理之内。但《攈逸》卷二六所录列传一四六《黄绍杰附李世祺传》之考证,则为四库《考证》所无,《攈逸》所录传文为:“遂贬官”,考证为:“按:世祺贬福建按察司检校,且追罪文选郎吴鸣虞考选非人,亦贬三轶。见《崇祯长编》。”[]李世祺论周延儒在崇祯七年正月,如《攈逸》不误,则其所录该条,亦为《长编》所佚内容。另,四库《考证》既未录该条,可知今所见之《考证》非馆臣所考之全部,而《明史考证攈逸》可与之互补,此为题外话。

无论《钦定续文献通考》的作者,还是四库馆臣,都有机会利用《崇祯长编》,可惜他们没能留下更丰富的《长编》内容,倒是《行水金鉴》所记更多。

 

《行水金鉴》所录《崇祯长编》的内容

总体来说,《行水金鉴》摘录的《崇祯长编》,皆与水利、漕运有关,其于了解明末水利、漕运之价值明显,但欲藉此于明末其他方面广瞻博览,则未必得力。但崇祯时很多史事与水道、漕运有关,故这些摘录有所助益者,又不止于水利与漕运之认识。

即如前文所言,《行水金鉴》共摘录《崇祯长编》124条,属于佚文者82条,其他42条为崇祯五年十二月之前与崇祯十六年十月之后者。核对今存《长编》与这42条引文,除1条外,41条引文在时间、内容上皆相合(一些文字有出入)。以此推之,82条佚文的内容,在准确性上似可不必存疑。

1.奏疏

《行水金鉴》内崇祯六年以后的《崇祯长编》,仍以臣工奏疏为主。其全文收录者如崇祯六年五月己未吏科给事中吴麟徵的河决之患疏,1200多字;崇祯十六年二月庚午御史黄澍的开封黄河决口情形疏,近1300字。而更多的是对奏章的摘要或内容提要,其情形与《实录》及今存《长编》相同。而这些奏疏之后,多录有皇帝的对所奏之事的处理意见,可知这些是属于发抄的奏疏。这种情形与人们已知的《长编》以邸报为基础编辑的情况相符。

崇祯海运和崇祯十五年开封黄河决口,是当时和後世均较注意之事,《行水金鉴》引录的奏疏中,有许多涉及此二事。

关于海运,有崇祯十二年九月戊寅户部李待问疏,十三年闰正月辛亥登莱巡抚徐人龙疏,十四年四月戊辰登州府生员田士龙疏,十四年七月戊戌户科给事中张元始疏,十四年七月庚子户部主事邢国玺疏,十五年正月丁亥淮海总兵黄允恩疏,十五年四月癸卯天津巡抚冯元颺疏,十五年六月辛亥、闰十一月辛酉户部郎中沈廷扬疏。

这些奏疏的作者如沈廷扬、黄允恩等都是海运的关键人物,其他人也都与之有关,因此,他们的章奏对于了解崇祯海运是很有意义的。《明史·河渠志》关于崇祯海运,叙述简略,据此则可知其详。又,诸史皆言海运兴于崇祯十二年沈廷扬之议,《钦定续文献通考》记为十二年十月[],但据十二年九月戊寅李待问疏,海运之议其时已兴,疏言:“海运一议,所以济河漕之不及,漕臣朱大典筹度加详焉然……今漕臣先募大海船数只,自维扬至津门各携工役,详录岛屿,徃来审视以图经始。盖途有所必经,而后不失于迂;事有所必习,而后能审其便。此乘风破浪之要务,实长虑却顾之极思也。[11]海运之议非起于十月甚明,则该疏可订正史籍之未确。

崇祯十五年九月开封黄河决口灌城,与此有关的奏疏亦有多篇。包括:十五年十月壬子工科给事中李士焜疏,十月己未总督河道张国维疏,十月庚申礼科都给事中沈允培疏,十月丙寅浙江道御史周燦疏,十一月山东巡抚王永吉疏,十一月丁丑总督侯恂疏,十二月戊子巡曹御史沈向疏,十六年二月庚午御史黄澍疏。

这些章奏对黄河决口的原因经过,难民情况,决口后黄河对下游的影响等均有涉及。如河决后,关于难民的救助,侯恂奏:“标下副总兵丘磊懐、标署总兵白邦政,率兵驾船济渡,难民十余万尽归北岸,请赐赈恤。”关于黄河决口对下游的影响,则山东巡抚王永吉疏内言之颇详。

后世对黄河决口的原因较为关注,据奏疏,此事在当时即有各种说法。十月李士焜疏内言:“臣闻贼欲决河非一日矣,然不即引水灌城者,其志在金帛子女,坐困城亡,恣其所取耳。遥闻秦兵出关,恐尽力迎敌,则围汴必疎,是以藉河北之卷噬,当锋敌〔镝〕之屠戮。”,张国维的疏内说:“鎭臣刘泽清面语臣,流寇乗九月水涨,令黑蛇刘都古决河灌汴。汴城被冲,周藩播迁,贼垒亦溃。”认为这是农民军的作为。十二月戊子巡漕沈向疏言:“汴梁城后,有老堤以障之,再后有黄金堤以障之,宋帝建都仗此黄河,保护东西二京。乃一时不察,遽从朱家寨决开小堤,欲灌贼,而贼复大决,以灌城。”则起因是官军决堤在前,农民军随后。当时另有说法为,黄河涨溢,开封官员疏导不利致使河决,《国榷》记言:“盖黄河秋时尝涨,开封推官黄澍凿渠道之,忽横溢,沦溺数十万,人无不切齿者”[12]作为重要当事人的黄澍在十六年二月有一自辩疏,该疏是诸疏内最长的一篇,内言决河之事与之无关,而“按臣严云京曽疏请决河,刘源清亦自认决河”,[13]则决河之责在官军,而非农民军。

黄澍当时为开封府推官,疏内保留许多重要信息,如河决前的情况,“黄河之不遑修筑者,五年矣。崇祯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河从黄金坝朱家寨等处决进七八里,冲入土堤,周王发银钱数千,连夜招人堵塞,抚臣髙名衡以下,皆半夜出城修筑。当时贼未围汴,约以次年春间大兴版筑。至十二月,而贼又攻汴矣,狠攻二十昼夜。而贼去竭两月之力,仅修完城垣。而贼又来,自四月二十八日贼困城下,消息不通,七月间贼謡言决河,以惑我众,然自七月至九月初旬,城下俱无水,九月十四日水到城下,十六日四门齐坏,洪流万丈。”再如城内之人数,“汴梁百姓,周王宫眷而外,臣七月初旬以点保甲为名,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至九月初旬,再一查点,秪存奄奄待毙者三万余人耳。城中白骨山齐,断髪地满,神号鬼哭,天日为昏,盖死于饿者十之九。”此外,疏内对开封城防情况、官员之间的关系也都有涉及。

开封河决之事,史籍纪录甚夥,但欲了解此事,这些奏疏的价值,显然是不可小觑的。

    2.其他

    奏疏之外,《行水金鉴》所引崇祯六年以后的《崇祯长编》,皇帝的旨意和官员的任免奖惩,占了很大比例。下面用两个表对这些内容加以介绍。

一,上谕表

时间

内容

卷别

十三年

七月壬辰

 

帝谕:漕粮关军国命脉,乃今时已入秋,津南尚无片帆,如此违玩,国储何赖?总河漕储及管河分司州县正印、把总等官,俱先降一级,仍各戴罪,尽赴河干催攒,依限早抵京通,不得延玩,致干重谴。

132运河水

十三年

七月巳酉

帝以自五月至今雨泽未降,运河涸浅,漕粮阻滞,命顺天府总河等官并各抚按一体洁祈祷。

131运河水

十四年

八月甲辰

是日,上谕:漕事大坏,至今日而更甚,不有大法严惩,安能唤起聋瞶?目今屈指冬寒,漕船不衔尾前进,抵通抵津无期,总漕巡漕及漕粮等道各逮问正罪。重帮停滞,河干浅阻,不能飞渡,总河及管河等官各立置重典。至于沿河一带掲竿之徒猖獗问谁,实司兵而令路断人稀,一至于此,各府鎭兵备将领等官,以文到之日为始,俱令移驻河干,调集兵马,以全力卫漕,不许隙疎刻懈,如粮艘稍有不虞,定以三尺重治。漕粮有未完者,即刻期兑发赶帮,若复希冀改折、蠲免,稽误漕政,抚按官革职为民,粮道推诿,一并提问。州县责漕河抚按严行挐究,仍敇令立限自认,以便察考。

132运河水

十五年

六月癸卯

上谕戸部:连日不雨,运河水消,着河臣挑浚济运。闻各船迁延不进,押漕官何无催攒?今岁津运已经该抚具题,各省先到者先行截留,着兼程进发,以足应截之数。其迟到者,不得搀越求截。又闻寄囤旧粮殊多侵蚀、揷和,着管催旧漕科道等官,严行察饬,如官弁私役仍踵前弊,即重惩之。

132运河水

十六年

二月丙子

上言:汴河属周堪赓,运河属黄希宪,责虽分任,事实相关。一应筑浚等项,俱着详审速图,并严饬沿河道府有司,协力料理,蚤襄运务。如有玩违,参来重治。

132运河水

 

表内未列皇帝对臣工奏疏的批复,该类皇帝旨意甚多。本表胪列之旨意,从陈述看,应皆为主动发出者,显示出其对漕粮不至的急迫心情。明末漕运不畅,已经严重影响政府的运作和经济生活,成为国务中的大事。崇祯十二年海运之议兴,十三年试行,即是因此。从本表所列看,皇帝亦于此时更主动地关注漕运,其忧虑亦贯穿始终。

二,官员升迁奖惩表

时间

内容

卷别

崇祯六年

 

 

五月壬辰

镌总督河道朱光祚级,以漕艘愆期也。

131运河水

八月癸亥

以刘荣嗣为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45河水

崇祯七年

 

 

二月壬申

赐漕运总督杨一鹏、河道总督刘荣嗣等银币有差,以建义决口告成也。

45河水

崇祯八年

 

 

八月丙午

巡漕御史倪於义纠河道总督刘荣嗣欺罔悞工诸状,帝令所司按问以闻。

45河水

崇祯九年

 

 

八月庚寅

天津河道淤阻,帝谕姚应翀戴罪昼夜督浚,再违定行拿究,并谕督臣回奏。

131运河水

崇祯十年

 

 

正月戊午

叙泇河功。周鼎、朱大典、张任学、张宸极等叙功有差,刘遵宪赏银币,蔡国用、锺炌赏银。

131运河水

六月辛酉

以河水溃溢,将道厅官文运衡、陈六韐分别降处,并敕总河臣作速详查决口,办料修筑。

45河水

十月庚申

徐矿管理清河。

45河水

崇祯十三年

 

 

正月丁已

升张国维为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仍带住俸降二级总理河道,提督军务。

45河水

四月巳未

工部主事姜天枢以运河胶浅,疏浚不时,纠劾博平县知县钱铨、署清河县印同知辛志谔、管河通判张鹤龄,帝命削籍戴罪督挑,候工完定夺。

131运河水

五月巳酉

巡视漕储卢世□〔氵隺〕言,以漕艘鳞集,胶滞难前,管河水利道副使叶重华、管河同知谭系,并济宁州鱼台县等官,泄缓误漕。帝命将叶重华、谭系并济宁鱼台印官,俱先削籍,令戴罪作速通浚,卢世□〔氵隺〕职在巡漕,着沿河星夜严催,不得徒请申饬取罪。

131运河水

崇祯十四年

 

 

七月乙未

帝以时值孟秋过半,粮艘抵津抵通者杳然,国储何赖?其漕河运护及地方各官,玩悞之罪,实所难宥。总河张国维已降三级,再降二级,巡漕吴邦臣尤难辞责,降五级,俱戴罪。总漕史可法授事方新,姑免降。其余经管文武各官,应拿问、应降革、应戴罪者,限三日内计仓二臣分别拟议具奏,仍飞檄在事各官,星夜攒运,务期八月内尽数过津抵通。其黄允恩、沈廷扬海运,一并责令速挽。

132运河水

崇祯十五年

 

 

十月戊申

总河张国维疏请养母,不允。

45河水

十一月乙亥

总督河道张国维疏言:先臣宋礼治河通漕,功在社稷,今庙祀南旺,薄田数亩,败屋数楹;世祀生员宋崇光衣巾酬恩未尽,请优与锦衣世荫,永鎭南旺。章下所司。

45河水

 

官员升降的纪录,对于了解这些官员的履历,无疑是重要的,而升降的原因,则又透露着皇帝的态度与朝廷人际关系的复杂。因此这些资料也自有其价值。

此外,还有些《长编》引文值得注意,如,《行水金鉴》卷七九《江水》载:“(崇祯七年)二月已巳,锦衣卫邹之有请移公安县治于城南四十里祝家冈,以避水患。帝令抚按看议以闻。”依理此事应由地方官员申请,而此处则锦衣卫预之,后面的原因尚难确知。而卷四五《河水》崇祯十二年的几条纪录则反映了当时财政紧张的状况,“三月已卯,河道总督周鼎疏言恭进捐助,帝命照数察收”,“七月丁已,大学士薛国观等捐助河工,〔有〕旨照数验收”,“八月庚寅,帝以河江急需,命将王体乾没籍银两,尽数发与管工侍郎,乘时挑浚”。

3.引文中的问题

《行水金鉴》所引《崇祯长编》,其内容的准确性虽无问题,但崇祯六年以后的文字,难以确保其皆无错误,但因缺少可供直接比较的资料,无法对这些文字的正讹进行说明。如广求旁证,则工程浩大,非一时可竣。故现就见及之处言之。

《行水金鉴》卷四五《河水》载:“(十六年)三月丙子,命暂停河工。癸未,总理河道周堪赓报河决马家口。”所记两条记事,其时间有误。崇祯十六年三月朔日为甲午,是月不得有丙子日和癸未日。则所记或月份有误,或日期有误。如月份无误,其下两个日期的干支同时出现错误,其可能性较小,故疑月份误。该年二月朔日为乙丑,四月朔日为甲子,六月朔日为癸亥日,皆有丙子、癸未日。查《明史》卷八四《河渠》二,内载“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余丈。马家口工未就,忽冲东岸,诸埽尽漂没。堪赓请停东岸,而专事西岸,帝令急竣工。”[14]则河决马家口在四月,与二月无涉。然田文镜《河南通志》载:“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余丈,马家口工未就,忽冲东岸诸埽。至六月,堪赓言马家决口百二十丈,两岸皆筑四之一,中间七十余丈,水深溜急,难以措手,请俟霜降后兴工。疏甫上,帝趣鸠工,未及奏绩而明亡。”[15]此言堪赓报决口在六月,与《河渠志》系之于四月不同。另查《国榷》卷九九“崇祯十六年六月癸未”条记事,内载“总理河道周堪赓报河决马家口”。据此,该丙子、癸未应属六月,《行水金鉴》记为三月,误。

要之,《行水金鉴》所引《长编》,文字并不完全准确,但其内容对于研究水利、漕运意义很大,对于崇祯时其他史事的研究也有帮助,这是其史学研究方面的价值,而更明显的是,这些引文弥补了《长编》的阙文,尽管不是全部,也是十分珍贵的了。这对于该文献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以往人们对传世的两种《崇祯长编》,仅从体例等方面判断其为一书,而阙实证,《行水金鉴》的引文,则从内容上将两者联在了一处,崇祯五年之前的引文,在史语所影印之《长编》内皆可落实,崇祯十六年十月以后的引文,在痛史本内也都可落实。说明今所存两种《长编》固为一书,前贤之判断准确无误。

        

      《崇祯长编》被《行水金鉴》引录的原因

与明史馆、四库馆的馆臣及敕撰书的作者们不同,《行水金鉴》为私家著述,何以在《崇祯长编》流传不广的背景下,得以大量引录该书内容?换言之,《行水金鉴》的作者是如何接触到这部书的。

《行水金鉴》署名江南按察使傅泽洪撰,但在清代一直流传着该书作者为郑元庆的说法。《四库全书总目》言:“全祖望《鲒埼亭藁》有郑元庆墓志,以为出元庆之手。疑其客游泽洪之幕,或预编摹,然别无显证,未之详也。”[16]这种说法至宣统时犹然,胡思敬《国闻备乘》言:“《行水金鉴》本郑元庆撰。题曰傅泽洪。”[17]

关于《行水金鉴》的作者问题,学者高洪钧在《行水金鉴作者考辨》一文中,给予了解决。他通过比对郑元庆所著《今水学略例》与《行水今鉴略例》,以及对《行水金鉴》中引录的著作以及按语、论述的分析,确定该书“当是以郑元庆的《今水学》为基础,按照《今水学略例》要求,汇辑古今有关河事资料,加上他自己的考订、论述和补充等编纂而成的”,傅泽洪作为上司,攘取了郑元庆的成果[18]。这一考证是可信的,与清人的纪录形成呼应。

郑元庆,字芷畦,归安人。《清史列传》言其“通史传,旁及金石文字。李绂、张伯行雅重其学,欲荐於朝未得也。颜鲁公书《湖州石柱记》,元庆为之笺释,甚博赡。又著《湖录》百二十卷,七易藁而后成,自谓平生精力殚於是书。平生慕郑子真之为人,自号‘郑谷口’。晚更治经,其著书处名‘鱼计亭’。著有《周易集说》、《诗序传异同》、《礼记集说参同》、《官礼经典参同》、《家礼经典参同》、《丧服古今异同考》、《春王正月考》、《海运议》”[19]。他的《石柱记笺释》被收入《四库全书》,其学识显非寻常可比。

《行水金鉴》既出郑元庆之手,那么,他是如何接触到《崇祯长编》的?我们认为,他很有可能是从朱彝尊处获读《崇祯长编》的。

郑元庆与毛奇龄、朱彝尊等《明史》修撰者皆有往来。毛奇龄称其为“博雅士也,胸有书卷”[20],而朱彝尊则称郑元庆为“余友”,如朱彝尊在《颜鲁公石柱记释序》中说:“余友郑元庆芷畦,既辑《府志》成书,又别释《石柱记》一卷以行考证。”[21]郑元庆的《湖录》“其发凡起例,壹禀西河、竹垞、稼堂三太史之论定”,[22]

这种往来,使郑元庆有机会读到更多的珍贵资料。然而,情况又不止于此,郑元庆曾长期在朱彝尊的曝书亭观书。“於是挟砚浮游于七州县,以所见所闻,合之于《志》与所自记载,又再三较勘,走秀水就正竹垞先生。先生见之甚喜,乃尽出曝书亭藏书,供大人博览,沉酣数月,然後归”,“壬午归,复请正竹垞先生。会先生选《明诗综》于金阊慧庆僧舍,得纵观有明历朝《实录》及万历以前直省府州县志,不啻数十万卷”。[23]很显然,朱彝尊的藏书,郑元庆是充分浏览了的。

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朱彝尊的藏书内是否有《崇祯长编》。《崇祯长编》算得上是明史馆的专用书,抄本很少,如果朱彝尊并无《崇祯长编》,我们的探究则有阙环。但据清李文藻《南涧文集》,曹寅藏书中的《崇祯长编》即抄录于曝书亭,“楝亭掌织造、盐政十馀年。竭力以事铅椠,又交于朱竹垞,曝书亭之书,楝亭皆钞有副本,以予所见,如《石刻铺叙》、《宋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太平寰宇记》、《春秋经传阙疑》、《三朝北盟会编》、《后汉书年表》、《崇祯长编》诸书皆钞本[24],今传《栋亭书目》内著录《崇祯长编》六十六册[25]。则朱彝尊藏有《崇祯长编》无疑。

据此,郑元庆很可能是在朱彝尊处获读或抄录《崇祯长编》的,并在後来将相关内容录入《行水金鉴》。

然而,这只是一种可能。毕竟郑元庆获读罕见书籍仍有其他的机会,“是冬(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再走长安,佐南书房大老纂《佩文韵府》,幸得窥中秘书”[26]。但不论怎样,因为郑元庆,我们读到《崇祯长编》更多内容,這是要感謝他的。

〔本文表在《世界大變遷視角下的明代中國��國際學術討會論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12



[] 《清史稿》卷四八四《列传》第二七一《文苑》一,中华书局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 《行水金鉴·略例》,四库全书本。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一《钦定续文献通考》。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一二《象纬考·天变》。四库全书本。

[] 万斯同:《明史》卷三四《天文》三《日煇气》,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张廷玉:《明史》卷二七《天文》三《晕適》,中华书局1975

[] 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叙》言:“今殿本辽金元三史倶译文改译,卷末附考证,而明史独否。余恶其湮晦,故属张令史将进呈本黄签一一慱录,退直之暇,复取稿本正本参观互证,汰其文义複沓及空衍无关宏旨者,簿领少暇,作辍靡常,凡两阅寒暑,始克排比成书,分卷四十有二,题曰明史考证攈逸。”(民国)吴兴刘氏嘉业堂刻本。

[] 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卷二六《列传一百四十六·黄绍杰附传》。

[]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一,四库全书本。

[11] 傅泽洪:《行水金鉴》卷一三一《运河水》,四库全书本。按,《行水金鉴》另有雍正淮扬官署本,乾隆傅氏刻本,民国万有文库本。本文所用为四库本,并以万有文库本参核。

[12] 谈迁:《国榷》卷九八“思宗崇祯十五年九月辛卯”。中华书局本。

[13] 关于开封黄河决口的奏疏,均见《行水金鉴》卷四五《河水》。

[14] 《明史》卷八四《河渠》二《黄河》下。

[15] 《河南通志》卷一四《河防》三,四库全书本。

[16]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六九《行水金鉴》。

[17] 胡思敬:《国闻备乘》卷二《托名著书》,中国历代笔记大全本。

[18] 高洪钧:《行水金鉴作者考辨》,《文献》,2004年第1期。

[19] 《清史稿》卷四八四《列传》第二七一《文苑》一。

[20] 毛奇龄:《西河集》卷五二《湖州府志序》,四库全书本。按,据《序》该志“自序纪、列传以至表、考,分其门部,兼别其义类,先合仕寓、土处诸人物,而彚以成编。夫然后遍及象纬、山川、郡县、田赋、户口、徭役,以至食货之烦,谷畜之细,图记十二、表八、考八、列传十五、艺文十二,共一百二十巻。”则该志应即郑元庆之《湖录》。

[21]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五《颜鲁公石柱记释序》,四库全书本。

[22] 郑元庆:《湖录中序》,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二《府志缘起》。中国方志丛书,成文出版社影印同治刊本。

[23] 郑惟鞠:《湖录初序·附记》,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二《府志缘起》。

[24] 李文藻:《南涧文集》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

[25] 曹寅:《栋亭书目》卷二,辽海丛书本。

[26] 郑惟鞠:《湖录初序·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