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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纪庄汉墓木牍所见“外厨”考析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4期

 

 

  宋艳萍

 

安徽天长纪庄汉墓出土的34方木牍中,编号为JM19D12A的木牍提到“米一石、鸡一只。贱弟方被谨使使者伏地再拜。进孟外厨”。关于“外厨”,学界已有研究。本文拟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外厨”加以探讨。就教于方家。

为引述和论证方便,兹录JM19D12A释文如下:

 

孟体不安善少谕(愈),被宜身数至狀(牀)视病。不宵(肖)伏病,幸毋重罪,幸甚[幸甚]

贱弟方被宜身至前,不宵(肖)伏病,谨使[使]者奉谒,伏地再拜,

孟马足下:寒时少进酒食,近衣、炭,慎病自宽毋忧,被幸甚[幸甚]

米一石,鸡一只。

贱弟方被谨使使者伏地再拜。

孟外厨。      野物幸勿逆, 被幸甚[幸甚][1]  

 

这是一封名为方被的人写给谢孟的信。信的大意为:(谢)孟您身体不好病稍痊愈,方被应当亲自到您床前探望病情,但我也生病了,(所以没有亲自去看您,)希望您不要太怪罪我。贱弟我确实应当亲自到您床前探视,但因自身生病,只能派使者送去书信。伏地再拜给您请安,愿您寒时多进食、多穿衣,小心病体,放宽心。贱弟方被派使者把米一石、鸡一只送到您的外厨,只要您不嫌弃这些粗野之物,我就感到非常高兴了。

方被和谢孟的关系应当非常密切,他自称贱弟,还送上了礼物,礼物虽然不重,但充分表达了方被对谢孟的浓厚情意。方被提到,要使者把礼物送到谢孟的“外厨”。关于“外厨”,以往学者已有研究,范常喜先生认为‘外厨’意指所送之‘米’和‘鸡’皆入谢孟家厨房外面,当为书信中一种客气说法,与常见的‘门下’、‘侍前’等套语相类似”。[2]范先生认为“外厨”意为厨房外面,这种说法似乎欠妥。从文献和考古实物看,汉代确实存在名为“外厨”的厨房类型。

江苏省仪征市张集乡团山出土了四座汉墓,整理者认为其时代“不晚于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如可以确认其为江都王的陪葬墓,那么,其年代的上限应为公元前153年,下限应为公元前127年或稍后”。这四座汉墓的墓主,都是女性。在第一座汉墓中,出土了八件耳杯,杯底都烙印“东阳”二字。其中有四件“一耳下刻‘王’字,另一耳下刻‘二’或‘三’字,杯外皆侧刻‘外厨’二字”,另四件“都在一耳下刻‘王’字,三件还在一耳下加刻‘三’字,杯外侧刻‘中厨’二字。”2号墓出土四件耳杯,“杯底烙印及刻文亦相同,其中刻‘中厨’者二件,刻‘外厨’者二件。”3号墓亦出土了四件耳杯,杯底没有烙印,“其中二件刻文‘中厨’,二件刻文‘外厨’。” 4号墓中的耳杯有四件,但胎已朽,看不出烙印和刻文。[3]团山汉墓中,至少有三座墓出土的耳杯上刻有“中厨”和“外厨”。

团山汉墓器物上的“中厨”和“外厨”当是两种类型的厨房,因位置及功能不同,而分为中和外。文献中出现有“中厨”、“东厨”、“爨室”的名称,彭卫和杨振红推测,它们可能是根据位置或功能加以区分的。[4]惜两位先生未加申论。“东厨”见于《艺文类聚》卷七十四所引《古歌》,其曰:“东厨具肴膳”。[5]据彭卫先生考证,“秦汉时期的厨房多数设在住宅的东端”。[6]这或许是“东厨”名称的由来团山汉墓器物上同时出现“中厨”和“外厨”来看,当即是根据位置或功能加以命名的。顾名思义,“中厨”之中,是相对于“外厨”之外而得名。中厨应当和主人关系最密切,位置上也和主人的居处最近,而外厨在位置上则应在中厨之外。这些耳杯当分别用于“中厨”和“外厨”两个厨房。刻有“中厨”的耳杯“杯内用黑漆点绘,耳面用红漆点出小弧点”。而刻有“外厨”的耳杯“用红漆在耳侧和耳面描出曲线纹和圆点文”,这或许是区分它们的标志。三国魏曹植在《娱宾赋》中道:“办中厨之丰膳兮,作齐郑之妍倡”。赵幼文校注曰:“中厨即内厨”。[7]可知中厨和内厨所指相同。

在团山汉墓耳杯的杯底,烙有“东阳”二字,说明这些耳杯都产自东阳。据整理者考证,东阳“当为广陵郡的东阳县”。纪庄汉墓在今天的安徽省天长市纪庄,靠近古东阳遗址,在汉代应当属于东阳县,而且出土的木牍中多次出现“东阳”,可以明确为东阳县。[8]从历史文献看,东阳县在秦及汉初时属于东阳郡,后经历几次变动,汉武帝元狩六年临淮郡设立,东阳便成为临淮郡下的一个县。[9]所以团山汉墓耳杯上的“东阳”和纪庄汉墓木牍提到的“东阳”当为一个地方。从地图上看,江苏省仪征市张集乡在天长市纪庄的西南方向,两者距离不远,运输应当很方便。我们将团山汉墓1号墓的耳杯和纪庄汉墓出土的B型耳杯相比较,[10]发现它们无论是形状、还是花纹,都非常相似,两者应属于同一个产地的工艺品。同属一地的汉代器物上,均有“外厨”之称,因此,笔者推测,纪庄汉墓木牍JM19D12A中的“外厨”,当和团山汉墓耳杯上所刻“外厨”概念相同。

中国古代 “天人合一”观念盛行,人们以人间模式比拟天象。在人们观念中,宇宙模式也和人间一样,有一定规则和次序。《史记·天官书》中,对星宿做了详尽描述。以中宫天极星为中心,东宫苍龙、南宫朱鸟、西宫咸池、北宫玄武环绕四周,构成了一幅宇宙星宿图。其中南宫有柳宿,柳宿中有“张,素,为厨,主觞客”。《史记正义》对此解释道:“张六星,六为嗉,主天厨食饮赏赍觞客”。[11]张六星,主管天厨的“食饮赏赍觞客”,可以看出,它主要有三个功能:1、食饮。食饮意为吃喝(名词)。如《周礼·天官》规定膳夫的职责为:“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可知厨的第一功能是提供膳食。2、赏赍。赏赍本意为赏赐,考虑到与“厨”的关系,在此意思当为赏食。3、觞客。觞为以酒饮人或自饮之意。《庄子·至乐》曰:“鲁侯御而觞之于庙”。[12]觞客就是宴请宾客之意。看来“厨”的功能主要为提供膳食,宴请宾客。《史记·天官书》中认为“张”星为“厨”,用人间以备膳为主要功能的“厨”来定义“张”这一星宿,把天象和人事相比附,人事为天象做注脚。在张衡的《周天大象赋》中,出现了“内厨”和“外厨”的概念,“内厨内阶而分据”[13] ,“外厨调列膳之滋”。[14]“外厨”其实就是《史记·天官书》中称为“厨”的“张六星”。“外厨曰外者,对紫宫内厨言也”。[15]内厨在星宿图中的位置在“紫薇宫西南角外”,[16]而紫宫就在中宫之内。“中垣紫薇,天子之大内也”。[17]内厨居于中宫之内,而外厨居于南宫,南宫相对于中宫,确实为外。内厨居于中宫,它和外厨因据中心距离不同而分为内、外,这一点应当和团山汉墓中的中厨和外厨意义相同,“中厨即内厨”确应如此。

内厨和外厨功能不同。上面提到,“张六星”为外厨,《史记·天官书》认为它的功能为食饮、赏赍和觞客。“甘氏赞曰:外厨烹沦鸡羊犬猪”。[18]甘氏为战国时的甘德,他认为外厨的功能是烹制鸡、羊、犬、猪等肉食。看来外厨的功能主要为:烹制肉食、宴请宾客等。而“内厨掌天子及后馔食”,[19]内厨的功能是掌天子及皇后的饮食。皇宫中有专门负责天子及后饮食的厨房,而天子与群臣燕享时也要有厨房负责膳食,相对于宫中厨房而言,负责燕享的厨房自然为外,所以就有了内厨、外厨之分。

皇宫拥有多个厨房自不必说,官宦之家也可能拥有。“公孙弘起家徒步,为丞相,故人高贺从之。弘食以脱粟饭,覆以布被。贺怨曰:‘何用故人富贵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弘大惭。贺告人曰:‘公孙弘内服貂蝉,外衣麻枲。内厨五鼎,外膳一肴,岂可以示天下!’于是朝廷疑其矫焉”。[20]公孙弘以布衣起家,在贵为丞相后,却非常节俭,被人揭发为虚伪矫情,说他内厨具五鼎。丞相府中设有内厨,自然也应有外厨,“外膳”应当是外厨所备之膳食。另据《后汉书·臧洪传》记载,袁绍围困东郡,东郡太守臧洪死力抵抗,相持几年,城中困乏,“初尚掘鼠,煮筋角,后无所复食,主簿启内厨米三斗,请稍为饘粥”。[21]主簿所启“内厨”,应指太守府内所设厨房,专门供太守及家属的膳食。团山汉墓附近有庙山汉墓,据整理者考证,庙山汉墓可能是诸侯王的陵墓,而团山汉墓“应是王陵的妻妾或僚属的陪葬墓”。[22]若她们真是江都王的妻妾或僚属,其拥有“中厨”、“外厨”两个厨房,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家境富裕者,家中也有可能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厨房。内厨或中厨专门为主人提供膳食,外厨则专门负责宴请客人、家庭祭祀。

从天长纪庄木牍内容看,谢氏家族在东阳应当是个有权势的大家族。木牍中出现的东阳尉谢高子(TM19D26A木牍)、官丞谢汉(TM19D14木牍),都是当地的官员。丙充国木牍中提到了“充国所厚善榬吏,国愿孟幸厚荐左右”,[23]丙充国希望谢孟能举荐他的好友为官。谢孟有能力举荐官吏,说明其为官员。家族强盛,拥有两个厨房自为可能。

从中(内)厨、外厨的功能来看,中(内)厨较之外厨为尊。因此,当时人赠送食品类礼物时,或者会谦称“进外厨”,意思是粗糙、不值钱之物,没有资格进内厨,只能放在外厨中。纪庄木牍JM19D12A中,方被送给谢孟“鸡一只”,说进孟外厨,并且说“野物幸勿逆,幸甚幸甚”,正是反映了这一层意思。但外厨之谦称,究其根源,应是源于现实存在的内厨、外厨之别。

 

 

   本文承蒙邬文玲、杨振红两位先生惠赐重要资料,并得到杨振红、马怡、邬文玲、赵凯等先生的指教,一并表示诚挚谢意!

 

 

 

 

 

 



[1]释文和句读依据安徽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纪庄汉墓整理小组成果。

[2]常喜《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081220

[3]南京博物院、仪征博物馆:《仪征张集团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92年第4期,第507493499页。

[4] 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49页。

[5] 《艺文类聚》卷七十四《巧艺部·投壶》,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79页。

[6] 参见彭卫《汉代厨房小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会史室编《社会史通讯》1998年刊。

[7] []曹植著,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卷一《娱宾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8页。

[8] 参见天长市文物管理所、天长市博物馆《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6年第11期,第20页。

7 参见卜宪群、蔡万进《天长纪庄木牍及其价值》,《光明日报》2007615日;山田胜芳西汉武帝时期的地域社会与女性徭役——由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十九号汉墓木牍引发的思考》,《简帛研究二〇〇七》,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杨振红《书牍释读及相关问题庄漠墓木所反映的西地方社会研究之》,《简帛研究二〇〇九》,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等。

[10] 参见南京博物院、仪征博物馆《仪征张集团山西汉墓》,第489页,图一二“1号墓出土漆耳杯”;天长市文物管理所、天长市博物馆《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6年第11期,第17页,图三七6B型漆耳杯”。

[11] 《史记·天官书》,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303页。

[12] 《庄子·至乐》,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12页。

[13] []张溥编:《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张河间集》卷二《周天大象赋》,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第385页。

[14] []张溥编:《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张河间集》卷二《周天大象赋》,第388页。

[15] 《陕西通志》卷一,《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55133页。

[16] []瞿昙悉达撰:《唐开元占经》卷六十九,北京,中国书店,1989年,第496页。

[17] []王应电:《周礼翼传》卷一,《四库全书·经部·礼类》,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96385页。

[18][]瞿昙悉达撰:《唐开元占经》卷七十,第509页。

[19] []王应电:《周礼翼传》卷一,《四库全书·经部·礼类》,第96386页。

[20] []葛洪:《西京杂记》卷二《公孙弘与高贺》,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75页。

[21] 《后汉书·臧洪传》,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891页。

[22] 南京博物院、仪征博物馆:《仪征张集团山西汉墓》,第507页。

[23] 天长纪庄TM19D5A木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宋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