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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知识与权力:关于《汉书》文本形成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20-10-27 原文刊于:

   

  

  永平五年(62)班固入兰台与“中兴纪传”的写作 

  

  关于两汉之际文学自萧条而复兴的历史进程,王充《论衡·佚文篇》概括得很好:“王莽无道,汉军云起,台阁废顿,文书弃散。光武中兴,修存未详。孝明世好文人,并征兰台之官,文雄会聚。”这段话指出,新莽末年的战乱阻碍了文学的发展,光武帝方事干戈,未遑文学,到明帝即位才开始重视文章之用,征兰台之官。可见兰台文人的兴起是东汉前期文学复兴的一个重要标志,若追溯其源头,则是班固私撰《汉书》引起明帝的重视。《后汉书》卷四○上《班固传》云:

  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乃潜精研思,欲就其业。既而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有诏下郡,收固系京兆狱,尽取其家书。先是扶风人苏朗伪言图谶事,下狱死。固弟超恐固为郡所核考,不能自明,乃驰诣阙上书,得召见,具言固所著述意,而郡亦上其书。显宗甚奇之,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 

  班固下狱,是因为有人上书明帝告他私自“改作国史”。自光武帝建武三十年(54)父亲班彪卒后,23岁的班固归扶风安陵服丧,同时潜心著述,续补父亲班彪的《史记后传》。“改作国史”之狱对班固及其家人而言并非小事,此时东汉王朝的意识形态控制非常严厉,之前与班固同郡的扶风苏朗就因“伪言图谶”事件被处死。历史写作虽然比不上图谶一类的政治预言那样敏感,却一样被统治者警惕和关注。班固的弟弟班超赶紧“诣阙上书”,说明情况。幸好明帝赏识班固的史才与忠心,“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班固才得以安全度过这场风波,这一年是永平五年(62)。

  此时,东汉政治开始进入平稳发展的轨道,整个国家的政治情势呼唤着由武功到文治的转变。明帝除了继承光武帝重视经术的政策外,还非常重视文史之学,这是对前朝政策的调整。关于东汉政治文化发展的路径,明帝与光武帝不同,光武帝主要是采取种种措施,对王莽所为予以拨乱反正,恢复西汉的制度,但在文学、史学与政治关系的处理问题上,还在犹豫之中,只是给出了一些暗示和线索,具体往哪个方向走,尚不确定。明帝则明确了这一路径,就是朝着服务东汉王朝意识形态的方向,即回归到西汉武、宣时代的“缘饰”,也就是班固在《两都赋序》里所说的“润色鸿业”。明帝意识到,如果借班固改作国史事件化敌(或潜在威胁)为友,将《汉书》的撰写由个人行为转变为国家意志,政府可以由此掌握对西汉、新莽以及当代历史评价的主导权,从而避免司马迁《史记》的所谓“微文刺讥,贬损当世”。

  永平五年(62)入兰台,成为班固人生中的一大转折,此前班固继承父亲班彪的事业,于扶风安陵潜心编撰汉史,《汉书》编撰还属于私家著述的范围。但从永平五年(62)明帝召班固为兰台令史开始,班固的身份转变为一名官方学者,著述的立场也带有了显著的官方色彩——《汉书》编撰由私人撰述转变为官方行为,这是《汉书》文本形成中的根本性转折。乔治忠认为,中西古代史学最根本的区别是,中国具有西方所没有的制度化、组织化的官方史学,从正史的传统来说,班固的《汉书》就是一个开端。《汉书》在编撰中明确接受官方的指导,从根本上改变了《史记》“成一家之言”的传统,这是汉代史学的巨大变化。

  继班固应诏入洛、校书兰台之后,杨终、贾逵、傅毅等学者文人也先后加入兰台,以其文史之才、政教之用承担着东汉王朝的经国之业。就文学方面而言,兰台文人创作的主要倾向是颂美主上、润色鸿业。班固在永平年间所作的《答宾戏》里写道:“方今大汉,洒埽群秽,夷险芟荒。廓帝纮,恢皇纲。基隆于羲农,规广于黄唐。其君天下也,炎之如日,威之如神,函之如海,养之如春。是以六合之内,莫不同源共流,沐浴玄德,禀仰太和。”以极富感情的笔调讴歌了汉朝的盛世之局。此外,贾逵在明帝时作有《永平颂》,并奉命为东平王刘苍所撰的《光武受命中兴颂》作注。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等曾同作《神雀颂》,赞颂祥瑞⑩。班固、杜抚曾同上《汉颂》,称述汉德。王充《论衡·宣汉篇》云:“观杜抚、班固等所上《汉颂》,颂功德符瑞,汪减深广,滂沛无量,逾唐、虞,入皇域。”《须颂篇》又将杜抚、班固的《汉颂》与《诗经·周颂》相提并论,认为他们的作品使汉德彰于百代,帝名垂如日月,功莫大焉。这些都说明,班固等兰台文人自觉地承担了“振大汉之天声”的历史任务。

  就史学方面而言,班固和杨终的贡献比较突出。杨终,蜀郡成都人,因作《哀牢传》而被明帝“征在兰台”。班固的角色则更为重要,他最初担任兰台令史,继而升为尚书令史、尚书郎,“典校秘书,专笃志于博学,以著述为业”。“校秘书”即知史务,明帝时期班固的工作主要是修史,他“与前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当作‘冀’),共成《世祖本纪》。……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帝乃复使终成前所著书”。《史通》卷一一《史官建置篇》云:“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书卷一二《古今正史篇》又载:“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冀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可知班固入兰台以后,最初撰写的是本朝史,受命先成《世祖本纪》(即《光武本纪》)及列传、载记28篇等,复终成前所著《汉书》,史书所述先后次序十分清楚。

  永平年间班固参与编撰的中兴纪传特别是《世祖本纪》,涉及对光武帝的中兴功业和政治遗产如何评价,处理不易,班固等史臣一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明帝对此又十分关注,大概因为对《世祖本纪》的初稿不满,明帝又找人修缮,如宗室临邑侯刘复、学者贾逵等就曾参与其事。《后汉书》卷一四《齐武王刘縯附刘复传》载:“临邑侯复好学,能文章。永平(58-75)中,每有讲学事,辄令复典掌焉。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傅毅等皆宗事之。”此处所谓“汉史”,即东汉之史,宗室刘复是明帝信任的人,由他来负责东汉初年历史的编撰,确是合适人选。

  永平十五年(72),明帝撰定《世祖本纪》,并公之于世。《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东平宪王刘苍传》:“(永平)十五年春,行幸东平,赐苍钱千五百万,布四万匹。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书郎贾逵为之训诂。”此《光武本纪》当即永平五年(62)班固与陈宗、尹敏、孟冀等始撰之《世祖本纪》,因其发端与成书皆出明帝之意,故明帝亦视为己作。关于其书名之异同,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

  余尝推究其事,盖明帝见固所作《汉书》而奇之,知其有著作之才,因思先帝之功业,不可无纪述,遂诏固与陈宗等作为《本纪》。又因以及诸功臣,与所平服之群雄,以彰世祖之威德。《东平王苍传》云:“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以固等所撰而谓之自作,或者帝慎重其事,亦尝有所点定于其间。可见帝之所留意,独在于《本纪》,其列传自二十八篇之外,皆不复作。虽有草创之功,犹未足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且其著作之地在兰台及仁寿闼(原注:见《马严传》),不在东观。其书或称“汉史”(原注:《北海靖王兴传》),或称《建武注记》(原注:《马严传》),尚未定名为《汉记》。 

  书或曰《世祖本纪》,或曰《光武本纪》,二者一事也,今传《东观汉记》卷一即题为《世祖光武皇帝纪》,季忠平考证认为,唐人为避太宗李世民讳而改《后汉书》中“世祖”为“光武”(19),可从。《世祖本纪》的撰写,可以视为班固编撰《汉书》的预热——因为《世祖本纪》的核心是强调“受命中兴”,这与《汉书》撰写的主旨相合,是班固时时要放在心上的。需要注意的是,班固等始撰《世祖本纪》及诸列传、载记时,东观尚未成为一个学术文化机构,因此不能以《东观汉记》创始者视之,但班固等人所撰纪传、载记等为后来《东观汉记》所本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二者并不矛盾。

  自永平五年(62)到永平十五年(72)的10年间,《世祖本纪》一直是明帝关注的重点,不仅用心简选撰者,而且亲自参与编定,这在历史上绝无仅有——后来的唐太宗也不过是撰写了《晋书·武帝纪论》和《陆机传论》两篇史论文字。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兴纪传特别是《世祖本纪》的撰写,为后来的《汉书》编撰奠定了思想基调,从《世祖本纪》到《汉书》,让我们看到官方因素对史书修撰的逐步渗透和巨大影响。

  

   

  

  永平十七年(74)明帝的指导 

  

  永平十五年,明帝撰定《世祖本纪》,标志着“中兴纪传”的写作告一段落。在解决了当代史的编撰问题之后,明帝更为关注西汉历史写作,永平十七年明帝特地就《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评价问题诏问班固等人,这在班固《典引序》中有详细的记载:

  臣固言:永平十七年,臣与贾逵、傅毅、杜矩、展隆、郗萌等,召诣云龙门,小黄门赵宣持《秦始皇帝本纪》问臣等曰:“太史迁下赞语中,宁有非耶?”臣对:“此赞贾谊《过秦篇》云,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此言非是。”即召臣入,问:“本闻此论非耶?将见问意开寤耶?”臣具对素闻知状。诏因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司马相如洿行无节,但有浮华之辞,不周于用,至于疾病而遗忠,主上求取其书,竟得颂述功德,言封禅事,忠臣效也。至是贤迁远矣。” 

  ……伏惟相如《封禅》,靡而不典;扬雄《美新》,典而亡实。然皆游扬后世,垂为旧式。臣固才朽不及前人,盖咏云门者难为音,观隋和者难为珍。不胜区区,窃作《典引》一篇,虽不足雍容明盛万分之一,犹启发愤满,觉悟童蒙,光扬大汉,轶声前代,然后退入沟壑,死而不朽。臣固愚戆,顿首顿首。 

  《典引》作于章帝元和末年,是章帝末年礼制复兴运动的产物,其中讲到巡狩、封禅等事,是班固对章帝政策的积极配合。《典引序》则交代了班固写作《典引》的缘起,这篇序言范晔在编撰《后汉书》时大概也看到了,但他没有全录,只是在《班固传》中撮述了几句:“固又作《典引》篇,述叙汉德。以为相如《封禅》,靡而不典;扬雄《美新》,典而不实。盖自谓得其致焉。”

  《典引序》的第一段文字是班固对于永平年间明帝诏问之事的回顾,其中讲到明帝对司马迁及其《史记》的批评,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典引序》载班固“具对素闻知状”,其更为详细的意见见于《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之末赞语所收录的几段文字:

  孝明皇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乙丑,曰: 

  周历已移,仁不代母。……盖得圣人之威,河神授图,据狼、狐,蹈参、伐,佐政驱除,距之称始皇。 

  始皇既殁,胡亥极愚,郦山未毕,复作阿房,以遂前策。……不威不伐恶,不笃不虚亡,距之不得留,残虐以促期,虽居形便之国,犹不得存。 

  子婴度次得嗣,冠玉冠,佩华绂,车黄屋,从百司,谒七庙。……贾谊、司马迁曰:“向使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祀未当绝也。”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虽有周旦之材,无所复陈其巧,而以责一日之孤,误哉! 

  俗传秦始皇起罪恶,胡亥极,得其理矣。复责小子,云秦地可全,所谓不通时变者也。纪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读《秦纪》,至于子婴车裂赵高,未尝不健其决,怜其志。婴死生之义备矣! 

  这几段文字一般认为是班固所作,被称为班固《秦纪论》,如唐人司马贞《史记索隐》曰:“此已下(笔者案:即《史记·秦始皇本纪》篇末所附的班固《秦纪论》)是汉孝明帝访班固评贾马赞中论秦二世亡天下之得失,后人因取其说附之此末。”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清梁玉绳曰:“此篇是《秦记》,魏了翁《古今考》谓班固明帝时所得也。史公言秦烧书,独《秦记》不灭,故东汉时犹有存者,后人遂并班固语附载《本纪》之末,以备考证。……而《索隐》以为马迁重列则误也,史以传信,无一事两书之理,《史记》中惟此及《郦生传》有之,皆后人附益,非迁史元文。”又引黄以周曰:“世系为明帝时贾逵、班固所考定,故记其时曰‘孝明皇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乙丑’。”

  在班固撰写《汉书》的敏感时刻,明帝与之讨论《史记·秦始皇本纪》末的赞语以及司马迁对武帝的态度问题,显然有警告之意——人主论学对班固撰史的深刻影响,是怎样高估也不过分的。

  明帝认为司马迁《秦始皇本纪》(《秦纪》)关于秦王子婴的评论不当,让班固发表意见。针对明帝提出的《秦纪》赞语的是非问题,班固指出,司马迁的话源出贾谊《过秦论》,贾、马二人在秦政与汉德的评价问题上意见都不正确。接着班固既批评了贾谊《过秦论》中“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的说法,也批评了司马迁著《史记》“微文刺讥,贬损当世”的做法。班固回应之后,明帝与班固单独谈了一次话,并以诏书的形式发布对司马迁《史记》的判断,其中谈到西汉二司马的优劣问题。在明帝看来,司马迁虽然撰写了《史记》,但由于其中有讥刺武帝的内容,其思想境界远不如司马相如,因为司马相如临终时还念念不忘武帝的封禅大典,完成《封禅文》以俟武帝之用。

  明帝所谓“微文刺讥,贬损当世”,指司马迁《史记》对汉武帝暗喻讥讽、多有贬抑之词。对于本朝皇帝,《史记》褒贬不一,持肯定意见、甚至大加赞赏者有之,如《史记》卷一六《秦楚之际月表序》称高祖刘邦:“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史记》卷十《孝文本纪》赞文帝刘恒:“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关于汉武帝,司马迁虽然没有全面否定,但不少地方寓有讥讽之意,如《史记》卷三○《平准书》:“而大农颜异诛。……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又如《史记》卷一一一《卫将军骠骑列传》太史公曰:

  苏建语余曰:“吾尝责大将军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大夫毋称焉,愿将军观古名将所招选择贤者,勉之哉。大将军谢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附士大夫,招贤绌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骠骑亦放此意,其为将如此。 

   

  

  再如《史记》卷一二五《佞幸列传》:

  今天子中宠臣,士人则韩王孙嫣,宦者则李延年。……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佩二千石印,号协声律。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也。  

  

  其中或言“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或言“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或言宠臣“与上卧起”,之所以没有直接批评汉武帝而采用曲笔的手法,《史记》卷一一○《匈奴列传》末的“太史公曰”可谓夫子自道:“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宋代朱熹对太史公也有这样的推测:“王允云:‘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如《封禅书》所载祠祀事。《乐书》载得神马为《太一歌》,汲黯进曰:‘先帝百姓岂能知其音邪?’公孙弘曰:‘黯诽谤圣制,当族。’下面却忽然写许多《礼记》。又如《律书》说律,又说兵,又说文帝不用兵,赞叹一场。全似个醉人东撞西撞。观此等处,恐是有意。”

  《史记》“贬损当世”,而班固著史以“光扬大汉”为目的。在秦朝灭亡这件事上,班固《秦纪论》认为贾谊与司马迁的意见都是错误的,“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虽有周旦之材,无所复陈其巧,而以责一日之孤,误哉!”最后一段也说:“俗传秦始皇起罪恶,胡亥极,得其理矣。复责小子,云秦地可全,所谓不通时变者也。”认为不应苛责子婴,而且表达了自己深深的同情:“纪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读《秦纪》,至于子婴车裂赵高,未尝不健其决,怜其志。婴死生之义备矣!”

  《典引序》的第二段文字记载了班固对明帝“圣论”的评价和回应:“臣固常伏刻诵圣论,昭明好恶,不遗微细,缘事断谊,动有规矩,虽仲尼之因史见意,亦无以加。臣固被学最旧,受恩浸深,诚思毕力竭情,昊天罔极!”所谓“圣论”,五臣刘良注曰:“圣论,云司马迁非义士之论也。”“昭明好恶”至“亦无以加”几句,是班固对明帝“圣论”的具体评价。“昭明好恶,不遗微细”,指明帝对秦始皇评价这样的“小事”都明白表示自己的褒贬好恶;“缘事断谊,动有规矩”,指明帝通过对《秦始皇本纪》“太史公曰”的评判来表达政治意见,“谊”即《春秋》之“义”,“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载之空言,不如见于行事深切著明,具体说来就是即事明义,寓以褒贬,这实际上是继承了孔子的“春秋笔法”。接下来“虽仲尼之因史见意,亦无以加”二句非同一般,指明帝“政治指示”的“英明”连孔子也无法相提并论,这显然是班固对明帝的谀颂之词。

  《汉书》编撰是在班固代受汉恩、刻诵“圣论”的背景下完成的,《典引序》记载了史家对皇恩的感戴之情:“臣固被学最旧,受恩浸深,诚思毕力竭情,昊天罔极!”前面讲到,明帝时期文学、史学开始朝着服务东汉王朝意识形态的方向发展,章帝时期的班固更是积极地以自己的赋颂之作及《汉书》这篇大文章对汉朝的“成功”予以回应。了解到这一层,就不能不让人心中别有一番感触。史家的感恩之心在历史撰著过程中既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动力,也会给史家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如北宋司马光《进资治通鉴表》所说“荷两朝知待如此其厚……陨身丧元,未足报塞,苟智力所及,岂敢有违”。让人庆幸的是,《汉书》编撰虽然受到班固个人对汉朝感情的影响,但总的来说,这种感情并没有完全压倒他对历史的理性认识。

  从《典引序》提到的明帝永平十七年到《典引》创作的章帝元和末年,正是班固撰写《汉书》之时。这一时期班固沉浸于一种兴奋的创作状态中,其精神面貌见于永平年间所作的《答宾戏》:“摅意乎宇宙之外,锐思于毫芒之内,潜神默记,縆以年岁。”“摅意”二句,反映了班固撰写《汉书》的思想境界,也即《礼记·中庸》“致广大,尽精微”之意,可以视为《汉书》之文心。“潜神默记,縆以年岁”,则是一种深沉渊静的写作境界,可与之相媲美的是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时的“研精极虑,穷竭所有,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这些正是《汉书》成功撰写的关键。

  

   

  

  建初七年班固所上《汉书》面貌之推测 

  

  关于章帝建初年间(76-84)班固所上《汉书》之情形,《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班固自述云:

  固以为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舜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故曰:“巍巍乎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也!”……太初以后,阙而不录,故探纂前记,缀辑所闻,以述《汉书》,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 

  班固批评司马迁《史记》将汉代皇帝“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认为这与汉朝的政治地位不相匹配,因此断汉为史,使汉朝皇帝可以“冠德于百王”。并称《汉书》“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其中“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一句,高步瀛先生断句作:“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并云:“《周语下》韦(昭)注曰‘考,合也’,《经传释词二》曰‘为,犹与也’,言与《春秋》合也,旧注考纪连读,殆非是。”其说可从,这里还可补充两个例子。

  《诗经·大雅·江汉》:“虎拜稽首,对扬王休。作召公考,天子万寿。”毛《传》:“对,遂。考,成。”郑《笺》:“对,答。休,美。作,为也。虎既拜而答王策命之时,称扬王之德美,君臣之言宜相成也。”综合毛郑两家的意见,“作召公考”即“为召公成”“与召公成”,意谓召虎答拜宣王之策命,与其先祖召康公受封之礼成(合、同)。又《礼记·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孔颖达《正义》:“不考文,亦不得考成文章书籍之名也……书同文,覆上不考文。”意谓“同文”即“考文”。由以上二例可知,班固笔下的“为《春秋》考”,意即与《春秋》成、与《春秋》合、与《春秋》同。反观“综其行事”几句,可推知班固所说的“综其行事,旁贯《五经》”,当指《汉书·律历志》《天文志》《五行志》《艺文志》《礼乐志》等承担了与“五经”《易》《诗》《书》《礼》《乐》相应的功能;而“上下洽通,为《春秋》考”,当指《汉书》的纪传特别是帝纪部分承担了与《春秋》相应的功能。

  至于班固上呈《汉书》的具体时间,《后汉书》卷四○上《班固传》云:“固自永平中始受诏,潜精积思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篇》略同:“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建初中”究竟是哪一年,陈汉章考证其事应在建初七年,他在《缀学堂初稿》卷二《马班作史年岁考》中说:

  班固作《汉书》二十五年,始永平元年戊午,终建初七年壬午。固以永平五年入校书,而《汉书》之作,不始是年也。传云迁为郎,典校秘书,帝乃复使终成前所著书。按《贾逵传》永平中为郎,与班固典校秘书。《汉书·叙传》永平中为郎,典校秘书。《本传》又云固自永平中受诏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自永平五年至建初六年为二十年,建初止八年。《史通·正史篇》曰:“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若以建初六年成,止二十年,不当有余。以建初八年成,在建初末,不当日中。故谓《汉书》以建初七年成,固是年五十一岁矣。班固之书,踵父业以成,既成之后,后人更有所裨益。其可考者,班氏及身之年岁而已。

  此说可从,这里再提出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初七年班固所上《汉书》是否为一完璧?东晋袁宏《后汉纪》卷一九《顺帝纪下》载:“兄续博览古今,同郡班固著《汉书》,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录无书,续尽踵而成之。”《后汉纪》所说的“七表”及《天文志》“有录无书”,是说班固去世时《汉书》这些篇章只有目录,而没有具体内容。在这一问题上,南朝刘宋范晔的记载也是前后不一,《后汉书》卷四○上《班固传》云班固于“建初中”上《汉书》,似已成书,但同书卷八四《列女·曹世叔妻传》则云:“兄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后又诏融兄续继昭成之。”知班固去世时,《汉书》“八表”及《天文志》未竟。又一说谓班固所上《汉书》不含《十志》,《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史部”:“建初中,始奏表及纪传,其十志竟不能就。固卒后,始命曹大家续成之。”《隋志》成书于唐初,所述“始奏表及纪传”“十志竟不能就”等内容,不知何所依据?

  对这些矛盾现象如何理解,笔者最初也十分困惑,后来看到西晋华峤编撰《汉后书》的情况,才有所领悟。《晋书》卷四四《华表附子华峤传》云:

  初,峤以《汉纪》烦秽,慨然有改作之意。会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观秘籍,遂就其绪。起于光武,终于孝献,一百九十五年,为《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十卷、《传》七十卷及三《谱》、《序传》、《目录》,凡九十七卷。峤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又改“志”为“典”,以有《尧典》故也。而改名《汉后书》奏之。……元康三年卒,追赠少府,谥曰简。峤性嗜酒,率常沈醉。所撰书《十典》未成而终,秘书监何劭奏峤中子彻为佐著作郎,使踵成之,未竟而卒。后监缪徵又奏峤少子畅为佐著作郎,克成《十典》,并草魏、晋纪传,与著作郎张载等俱在史官。永嘉丧乱,经籍遗没,峤书存者五十余卷。 

  华峤撰成的“后汉史”共九十七卷,有《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十卷、《传》七十卷及三《谱》、《序传》、《目录》,后“改名《汉后书》奏之”,但本传又载“所撰书《十典》未成而终”,既云“奏之”,又云“未成”,二者似乎矛盾。看来,华峤所撰《汉后书》,最初只有纪传部分,后来其中子华彻、少子华畅为佐著作郎,才补成《十典》。与此相类似,《华峤传》所载华畅起草的魏晋史也是要先完成纪、传部分(而且只有纪传部分)。考虑到华峤《汉后书》的体例“多同班氏(《汉书》)”,《汉后书》的例子可为我们理解《汉书》的编撰提供参照。 

  表、志后成,史书编撰多有其例,如东观史臣所撰《东观汉记》,最初也只有纪传部分,到了东汉末年,蔡邕有意编撰《十志》(又称《十意》,避桓帝刘志讳改),但最终也没有成功。又如南朝刘宋范晔的《后汉书》最初也只完成了纪传部分,后来才与谢俨共同完成了《礼乐志》《舆服志》《五行志》《天文志》《州郡志》等五篇志稿。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明了的是,古人对史书纪、传、志、表诸体重要程度及先后次序的认识,与今人不同。今人重视典志与史表,主要是把握历史线索的需要,而古人重视纪传,强调以人物事迹探求其心志,或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或以论赞直书褒贬。班固的父亲班彪所撰《史记后传》甚至只有“纪传而已”,其《史记略论》评《史记》诸篇,也都是限于纪、传而未及书(志)、表,表明班彪心目中同样认为纪传重要,这种做法与班固是相通的,也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这一问题。

  班固建初七年上呈的《汉书》,当与华峤《书》及上述诸例一样,仅是《汉书》的纪传部分。《后汉书·班固传》所载“至建初中乃成”中的“乃成”,与“未及竟”并不冲突,建初中所上《汉书》初具规模,班固又不断补充完善,在去世时尚有《八表》(《后汉纪》作《七表》,稍异)及《天文志》还未完成,因此才有班昭与马续“踵而成之”。汉代的私人撰著,虽然有陆贾《新语》随写随上的情况,但大多是上呈完整的著作。在班固看来,纪传是《汉书》的主体,完成了“纪传”部分,也即意味着《汉书》初步完成,大局已定,可以上呈章帝,而表、志部分可以从容为之、渐竣其功。

  有一些线索表明,《汉书》“十志”的编撰要晚于纪传部分。如《汉书》卷七三《韦贤(附韦玄成)传》本为班彪所作,其中有关宗庙祭祀的大段内容可以归入《郊祀志》,后人为此有过议论,质疑班固的做法,如东汉蔡邕《表志》云:“宗庙迭毁议奏,国家大体,班固录《汉书》,乃置《韦贤传》末。臣以问胡广,广以为实宜在《郊祀志》,去中鬼神仙道之语,取《贤传》宗庙事实其中,既合孝明旨,又使祀事以类相从。”唐刘知几《史通·编次》亦云“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两种意见都认为《韦贤传》中多载宗庙祭祀毁立之事并不合适,应归入《郊祀志》。其实,如果考虑到《汉书》纪传先竣、表志后成的编撰次序,这一问题就可以得到圆满解释——班固编撰《汉书》纪传部分时,尚未开始《郊祀志》的写作,因而对父亲班彪所修的《韦贤传》承而不改,这些内容就暂时保留在了《韦贤传》中。

  另外,对于当代社会现象,班固常常在史志中予以评论,《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卷二二《礼乐志》的一些内容明显撰写于章帝时期,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汉书》卷二三《刑法志》针对刑政之事所发的感慨和议论:“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桀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然而未能称意比隆于古者,以其疾未尽除,而刑本不正。”肯定了光武帝和明帝已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有待改善之处,似当撰于章帝时期。又如《汉书》卷二二《礼乐志》:“世祖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改定京师于土中。即位三十年,四夷宾服,百姓家给,政教清明,乃营立明堂、辟雍。显宗即位,躬行其礼,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养三老五更于辟雍,威仪既美矣。然德化未流洽者,礼乐未具,群下无所诵说,而庠序尚未设之故也。”明确出现了明帝的庙号“显宗”,显然撰于章帝时期。在班固看来,礼乐具备、庠序设立、德化流洽、群下颂说等太平景象,属于明帝尚未实现的政治理想,这是班固对章帝有所寄心的表示。《礼乐志》又云:“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又通没之后,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今学者不能昭见,但推士礼以及天子,说义又颇谬异,故君臣长幼交接之道浸以不章。”这段话当是针对章帝章和元年曹褒制礼之事所发的议论,《后汉书》卷三五《曹褒传》:“章和元年正月……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其年十二月奏上。”这表明《礼乐志》当完成于章帝章和元年之后。

  如前所述,班固去世后,《汉书》经班昭、马续之手始成完璧。班昭不仅续补《汉书》,且授《汉书》于马融,成为《汉书》学的第一人。《汉书》发轫于诸贤,草创于班彪,成书于班固,续补于班昭、马续,至此定型矣。正如清代学者赵翼所云:“(《汉书》)凡经四人手,阅三四十年始成完书,然后知其审订之密也。”

  综观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演进,知识与权力的紧密结合是一个突出现象,甚至常常占据主流地位。知识与权力的结合是中国古代的“常”态,而不同历史时期知识与权力结合的不同形态则是常中之“变”。

  就汉代而言,经学、史学、文学等不同文化部门又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节奏和历史面貌。自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武宣之间行政多“缘饰”以儒术文辞,公孙弘、董仲舒、魏相、丙吉之上疏、奏议每每援经立义,司马相如、王褒等创作辞赋颂美汉德、揄扬鼓吹,知识与权力形成了牢固而有效的结盟。可知西汉武宣之世,经学与文学已成为帝国行政及意识形态建构的有效工具。而史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迟至东汉明章之世才得以成立,其标志就是《汉书》的完成。

  《汉书》成为意识形态工具的过程,也是汉代史学被权力驯化的过程。

  先秦史家如晋之董狐、齐之南史以独立之立场不畏强权、秉笔直书,西汉司马迁的《太史公书》批判意识亦十分鲜明,显示出史学与政治的巨大冲突——司马迁及其《史记》甚至被视为对政权的一种威胁。西汉后期冯商等续《太史公书》,虽或奉命而为,但基本上是学者个人的自觉选择。到了东汉时期,史学开始成为一种权力话语。光武帝时期,对史学尚重视不够。明章之世,随着机构化和组织化的官方史学的建立,以及历史著作审查制度的形成,这一时期的历史编撰特别是《汉书》受到皇权的格外眷顾,深深打上了官方意识形态的烙印。权力不仅关心史家写作的内容,更关心史家写作的目的,其中既有皇权的监管、审查,又有宗室外戚的监督、指导,这些方面正体现了“虽任英贤,犹援姻戚。亲疏相错,杜塞间隙”的“汉家之制”。权力的介入和审查制度,对历史写作进行了一种区分:什么是可以记录的,什么是不可以记录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是呈现也是遮蔽,是暴露也是压制,两方面都显示了历史写作背后绝对权力的存在。

  经学、文学、史学这三种意识形态工具,前两种工具在西汉时期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东汉时期则有史学的加入。东汉史学的意识形态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过往时代的记录,如《汉书》;一种是对当代历史的撰述,如《东观汉记》。班固既是前一种意识形态建构的主持者,也是后一种的开创者和肇始者。明帝永平五年,由于政治因素的加入,皇权以一种光明正大的方式实现了对历史写作的有效管控。明帝一方面通过权威对班固施加影响,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制度实现对知识生产的控制——历史编纂从此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生产,而是一种政治知识的生产,文本则成为权力话语的固化形态。

  史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虽然没有经学崇高却更加隐蔽,没有文学敏感却更为稳固。最终,这三种意识形态都汇入了“润色鸿业”的历史洪流,成为汉代留给两千年帝制中国的政治文化遗产。

  就班固而言,他在东汉王朝的意识形态建构中,可谓一人而三任。章帝建初四年白虎观会议后撰写的《白虎通义》,可以视为一种经学意识形态;他的文学创作,自《幽通赋》《答宾戏》而《两都赋》《典引》,经历了由个体抒情到政治代言的发展过程,带有典型的意识形态特征;班固的《汉书》以及预其撰事、肇其端绪的《东观汉记》,则可以视为一种史学意识形态。细而言之,《白虎通义》作为经学意识形态,班固是撰集、叙述者的角色,难以体现个人思想;《两都赋》与《典引》虽然是“一代之典章”,但作为文学意识形态毕竟具体而微;《汉书》则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系统性工程,这一史学意识形态的宏伟建构,最终成为汉朝功德的纪念碑。

  

  作者 | 陈君 

  

  来源丨《文学评论》(京)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