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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敞在北宋的学术地位

发布日期:2020-08-26 原文刊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8期
葛焕礼

摘要:北宋元祐史官认为刘敞及其《七经小传》在当朝学风转变中具有标志性地位,近些年来有学者对此说提出质疑。《神宗实录》和《神宗正史》的修撰经历及此说在其间被递相沿用的事实,表明此说已多次获得新党的认可;与孙复、胡瑗、石介和周敦颐相比,刘敞最早有经学著作传世,且学术影响的确立远早于胡瑗和周敦颐;在宋人看来,刘敞之学是有别于胡瑗、石介、周敦颐之“道学”的“六经之学”,相交于孙复,他又得经学之正统。故元祐史官对刘敞学术地位的认定实为知见,不可怀疑。这一疑议,反映出后世学者在宋代学术思想史的内容解读以及选择、编排研究对象的依据等问题上存有岐见。

关键词:刘敞;北宋;学术思想史

后世学者论北宋中期经学风气的转折,常引晁公武、吴曾、王应麟等人著作中的相关论(录)说,而这些说法多涉及刘敞。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衢本卷四刘敞“《七经小传》五卷”条解题云:

     

元祐史官谓:“庆历前学者尚文辞,多守章句注疏之学,至敞始异诸儒之说,后王安石修《经义》,盖本于敞。”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事始”类录云:

《国史》云:庆历以前学者尚文辞,多守章句注疏之学。至刘原父为《七经小传》,始异诸儒之说。王荆公修《经义》,盖本于原父云。

两相比较,可见二人所录实同出一源。王应麟《困学纪闻》所谓“自汉儒至庆历间,谈经者守训故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亦当与之相关。此说强调了刘敞以《七经小传》为代表的经学在北宋中期学术风气转变中的关键地位,后世学者多援引之而不疑。但近些年来,学术界出现了对这一说法的质疑。如牟润孙先生认为王应麟《困学纪闻》“谓解经不守注疏始于刘敞,恐不尽合事实”。其依据有二:

1.“刘原父、王介甫固未尝无影响于宋人之经学,方之孙、胡则或小或后矣。”即认为论年龄,刘敞年少于孙复和胡瑗;论为学,刘敞又后于孙、胡。

2.“安定、泰山之学,不屑于章句间求之,如《七经小传》之书,安定、泰山所不为也。刘氏学问极博,欧公之所推服,然不能与孙、胡相比拟。”即认为论为学规模和革新程度,刘敞难望胡瑗、孙复之项背。

徐洪兴先生亦认为:“长期以来经学史界都把刘敞作为北宋经学变古始作俑者,这是人云亦云的误解,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依据是:

1.此说出自元祐史官,而“元祐史官多是反王安石的,其所言值得怀疑”。

2.“刘敞的《七经小传》确曾在北宋流行过一时,但流行的时间不对。《七经小传》成于何时已难确考,据清四库馆臣的说法是成于其《春秋》学五部著作之后,当为刘敞晚年作品。从欧阳修撰于熙宁二年(1069年)的《刘敞墓志》来看,云‘今盛行于学者’(《欧阳修全集》卷三十五),即使把此书的盛行期再前推二十年亦不及庆历之末年(1048年)。”

3.“庆历年间刘敞才二十岁出头,当胡瑗、孙复、石介、欧阳修等疑传惑经之时,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青年。翻检北宋前期的史籍,从未见载过刘敞此时的事迹。当时刘敞正在忙他的举子业,直到庆历六年(1046年)才进士及第。此后在欧阳修的大力奖掖下,他才名声渐显。”

宋廷对于神宗朝史事的编撰,因新、旧党间存在着诸多对立认识而屡有反复,在相关叙事的真实性上的确留给后人一些疑惑。又,朱熹既编撰《伊洛渊源录》,列周敦颐为有宋“道学”的源头,又持论“道学之渐”云:

自范文正以来,已有好议论,如山东有孙明复,徂徕有石守道,湖州有胡安定。到后来遂有周子、程子、张子出。故程子平生不敢忘此数公,依旧尊他。

这将宋代“道学”的渊源上溯至孙复、石介和胡瑗。清初黄宗羲、全祖望编撰《宋元学案》,据之首列《安定学案》和《泰山学案》,视胡瑗、孙复为“宋世学术”之先河。后世学者对有宋新学术之开端的认识,受这些意见影响极深,几视之为定论。上列牟润孙先生的第一条依据以及徐洪兴先生的第二、三条依据,显然也与这些说法相关。但考诸史实后,我们认为牟、徐等先生的质疑乃似是而非,理由如下。

一、元祐史官与神宗《实录》和《国史》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有“《神宗实录》二百卷”,却未著录任何与神宗朝史事相关的《国史》。此二百卷本《神宗实录》源出自范祖禹等在哲宗元祐年间编撰的《神宗皇帝实录》,当时晁公武能够读到的只有这部二百卷本的《神宗实录》,因此可以断定,他于刘敞“《七经小传》”条解题所引的“元祐史官”说,当出自此《神宗实录》无疑。

关于《神宗实录》的参编人员及重修原委,《郡斋读书志》有着较为详悉的记述:

右皇朝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伯温、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后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实,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后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已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于禁中,遂传于民间,号“朱墨史”云。

可知,元祐间曾参与修撰《神宗实录》的,除司马光、吕公著、吕大防、范祖禹、黄庭坚等后来入籍元祐党者外,还有邓伯温、林希、蔡确等非元祐党人。陆佃是王安石的弟子,虽入党籍,但在修书时“数与史官范祖禹、黄庭坚争辩,大要多是安石,为之晦隐。庭坚曰:‘如公言,盖佞史也。’佃曰:‘尽用君意,岂非谤书乎?’”。修撰者身份之宽泛和这种针对王安石的不同意见的存在,显示出元祐《神宗实录》并非全是元祐党人的一家之言。又,参与修撰的黄庭坚在为蜀地医者杨子建所作的《通神论序》中云:“今夫六经之旨深矣,而有孟轲、荀况、两汉诸儒,及近世刘敞、王安石之书,读之亦思过半矣。”如此将刘敞、王安石并举而认可他们的经学成就,适可与晁公武所引《神宗实录》中的说法相印证,显示出此说至少被身属元祐党人的黄庭坚从积极的方面予以认可,甚至是当时超出修撰者之外人们的一种共识,因此不能视之为元祐党人的偏见。

更可注意的是,晁氏所著录的此二百卷本《神宗实录》(即《神宗朱墨史》)是由蔡卞等“以旧录为本”而修成的重修本,对于“旧录”(即元祐《神宗实录》),章惇、蔡卞等新党人物曾着意予以严查,以图中伤赵彦若、黄庭坚等元祐史官“诋诬神考之罪”。如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三《内翰范公》所引《家传》记载云:

(绍圣元年)章惇拜相,蔡卞修国史,公罢郡宫观,令与同进书官赵尚书彦若、黄校理庭坚同于京畿居住,报应史院取会文字。初,卞以前史官直书王安石罪,欲中伤以诋诬神考之罪,《实录》中出千余条,以谓皆无证据,欲逮诸史官系诏狱覆实。继而检寻悉有据,故所问止三十二事,公以实报,遂与赵公、黄公皆贬,公得永州。”

《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黄庭坚传》亦载此事云:

章惇并与群奸论《实录》诋诬,前史官分居畿甸以待,案摘千余条示之,谓为无验证。继而院吏考阅悉有据依,所余才三十二事。

由此可见新党对元祐《神宗实录》审查之严苛。但既经此审查,绍圣中由曾布等人重修的这部二百卷本《神宗实录》仍保留有晁公武所引的“元祐史官”说,这恰可证明新党对该说的认可,否则,断不会保留之。

前列吴曾所引的“《国史》”内容,当出自神宗朝《国史》,与《实录》一样,其修撰亦屡经周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七年七月“癸巳”条载云:

以翰林学士范祖禹、疏密直学士赵彦若修神宗皇帝正史。宰臣吕大防提举,著作佐郎张耒编修,限一年毕。

这是宋廷第一次组织编修神宗朝《国史》,虽“限一年毕”,但除范祖禹等在元祐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进呈“纪草”外,此《神宗皇帝正史》未见有撰成之记载。这与元祐、绍圣间的政局变动有关:元祐八年九月,宣仁太后崩逝,哲宗亲政;第二年四月,范祖禹、赵彦若等罢修国史,而代之以章惇、蔡卞。在新、旧党权力互易的政局动荡中,这部《神宗皇帝正史》不了了之,未能完成。如上引文,绍圣元年章惇、蔡卞等斤斤查找证据以致罪“前史官”时,审查的对象是由邓伯温、赵彦若、范祖禹等在元祐六年三月进呈的《神宗皇帝实录》,而非《神宗皇帝正史》,这亦可证明此《正史》未能修成,否则,蔡卞等人断不会放过之而专意于《实录》。

对于此后哲宗、徽宗两朝《神宗正史》的修撰情况,葛兆光先生曾作过详细梳理,兹移录如下:

绍圣元年(1094)三月,吕大防罢相,四月,范祖禹、赵彦若罢修国史,出知外州,而以章惇、蔡卞修史,五月,诏以《王安石日录》参定《正史》、《实录》。于是,原所修《正史》便被大加删改。《续通鉴》卷八十三记翟思语曰:“先帝正史,将以传示万世,访闻秉笔之臣,多刊落事迹,变乱美实,以外应奸人诬诋之说,今既改命史官,须别起文……”绍圣三年十月,又以邓洵武为《神宗正史》编修官,《宋史·邓洵武传》曰“(洵武)撰《神宗史》,议论专右蔡卞,诋诬宣仁后尤切,史祸之作,其力居多。”则元祐旧修《正史》便废弃无遗了。……

……元符三年九月,再次诏修《神宗正史》(《宋史·徽宗纪》)。但徽宗旋亦主新党变法之说,复以蔡京主其事,仍以邓洵武为修史官,所以新修《正史》仍为新党立言,诋旧党之失。如徐度《却扫编》卷中曾记“余倾见史院《神宗国史稿》,《富韩公传》称少时范仲淹一见,以王佐期之。蔡太师(京)大书其旁曰:‘仲淹之言何足道哉。’”可见新史的党派偏见颇深。崇宁三年(1104)八月,“蔡京上《神宗史》”(《宋史·徽宗纪》,李埴《十朝纲要》云乃邓洵武所上进)。《宋史·艺文志》著录邓洵武《神宗正史》百二十卷,即蔡京所上此书。

自绍圣元年至崇宁三年,这部《神宗正史》历经十年才告修成。此后,因其存有党派偏见及几朝《国史》合修为一的体例要求等方面的原因,它又几经重修。然而除绍兴二十八年至乾道二年由陈康伯提举修成的《三朝国史》(神、哲、徽)和绍兴三十二年至淳熙十三年由李焘、洪迈等修成的《四朝国史》(神、哲、徽、钦)外,之前的几次重修都未能克成。吴曾《能改斋漫录》成书于绍兴二十七年(1157),可知他所读到的神宗《国史》,必定是成书于崇宁三年、署名为邓洵武的《神宗正史》。由上引文可见,这部《神宗正史》是以重修的《神宗实录》为基础,或又参用范祖禹等所修未竟的《神宗皇帝正史》而修成,专诋毁旧党而为新党人物张目。吴曾的引言与晁公武引言所表现出的一致性,不仅恰好显示出从元祐史官所修《神宗皇帝实录》到绍圣史官重修的《神宗实录》、再到崇年三年成书的《神宗正史》,部分内容未被改窜而递相沿用,而且表明晁公武所引的“元祐史官”说再次被新党认可而修入了《神宗正史》。

以上所述神宗《实录》和《国史》的修撰经历,以及所揭出的晁公武“元祐史官”说在其间被递相沿用这一事实,表明不能简单地视此说为元祐史官的一面之辞,它其实已获新党多次认可,所说内容实乃为新、旧党所公认。故徐洪兴先生提出的第一条论据,即认为此说既出自“多是反王安石”的“元祐史官”,故“其所言值得怀疑”,不能成立。

二、《七经小传》的撰成时间

关于刘敞《七经小传》的撰成时间,四库馆臣在解释此书所录有关《春秋》传者何以仅有三条时云:

盖敞本欲作《七经传》,惟《春秋》先成,凡所劄记,已编入《春秋传》、《意林》、《权衡》、《文权》、《说例》五书。

《春秋传》、《意林》、《权衡》、《文权》和《说例》是刘敞的五部《春秋》学著作,馆臣认为《七经小传》后于这五部著作而撰成。此见实源自陈振孙语:“惟《春秋》既有成书,《诗》、《书》、《三礼》、《论语》见之《小传》,又《公羊》、《左氏》、《国语》三则附焉,故曰‘七经’。”陈氏于此仅从刘敞所著书之内容关系的角度为说,这很可能出自他的想当然之见,并不合实情。如赵伯雄先生就认为:

《七经小传》很可能成书在先,而《春秋传》等五书可能成书在后。在《七经小传》的初稿中,可能有相当多的《春秋》条目,后来作者撰《权衡》等五书,把这些《春秋》条目都移来融入五书之中了。只要看一看《七经小传》的写法与《春秋权衡》等并无二致,就可以推知了。

《春秋权衡》的内容是辨正左氏、公羊和穀梁三家对《春秋》经传词句的训解,《七经小传》的主要内容是训解“七经”经文词句,但也有部分条目是辨正某些解说,因此两书的写法实稍有差别。但是从《七经小传》辨正《公羊传》衍字、讹字及辨正《左传》“都城过百雉”说这两条来看,其写法确与《春秋权衡》并无二致,因此将两书中至少部分内容视为刘敞同一时期所作当无不可。据刘攽所作刘敞《行状》,仁宗庆历前刘敞“为《三传权衡》,解驳三家微恶毫发无得以形遁者”。此《三传权衡》极可能就是后来的《春秋权衡》或其蓝本,由《七经小传》的部分条目与《春秋权衡》写法相同,可推知它很可能与《三传权衡》一样,也是刘敞庆历以前的著作。

另外一条重要的证据,是欧阳修在刘敞《墓志铭》中所云:

        《七经小传》今盛行于学者。

欧阳修是刘敞的挚友,此《墓志铭》作于刘敞去世的当年(1068)或第二年初。据刘攽所作刘敞《行状》载,刘敞侍英宗讲读是在嘉祐八年(1063)八月至治平元年(1064)四月间。刘敞《春秋》五书中的《春秋意林》正撰作于此侍读期间,因此按照陈振孙及四库馆臣的“后作”说,《七经小传》当作于治平元年四月之后。但是,治平元年四月刘敞“得惊眩疾,数月不朝”,此后便外补汝州、南京等地养疾,很可能已无力从事撰著。退一步讲,即使《七经小传》撰作于治平元年四月后,其成书至欧阳修撰写刘敞《墓志铭》,至多不过四年,按照当时的传播条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该书绝不可能已“盛行于学者”。南宋朱熹就认为《七经小传》乃是刘敞少时所作:“《七经》向见其初成之本,后来未得也。计此亦是刘公少时作,不然,则亦以其多而不能精故耶?其间《诗》说尤草草也。”

由上可知,陈振孙和四库馆臣所谓刘敞《七经小传》作于其《春秋》五书之后的说法,实为无据,更大的可能是,此书与《三传权衡》一样乃撰作于庆历之前。联系刘攽所作刘敞《行状》中语“某年少公四岁,及某能读书,则公学问成立矣”,以及刘敞“十七岁所著撰”之新意——“正德性,别仁智,举中庸,明天命”,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学问早成的刘敞十七岁时的撰著中,就包括这部《七经小传》。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七经小传》的内容正体现出刘敞“十七岁所著撰”的新意。如他解《诗经·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章云:

        

召伯在之时,尝憩此棠树之下,今其人虽不在,犹当勿伐此棠。盖覩其物思其人,思其人则爱其树,得人心之至也。诗人托事指意,足以达其情之深切著明而已。而说者遂谓召公真暴露此树下,使召公为墨子之道也,则或有之矣。若彼召公者,仁人也,则有朝廷宫室,是乃中庸之法、上下之节矣,安可非苦就行以干百姓之誉哉。

此处刘敞所驳正的,是郑玄“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一类的解说,因为这类说法所表达的召公超越常度的俭约和劳苦,与其身份地位不符,实未能领会召公行事与诗人“托事指意”所遵循的“中庸之法、上下之节”。这里,刘敞即以中庸之义为说。又如他辨正《礼记》一条文的注解云:

子曰:“惟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注者曰:“惟,当作。”非也。此言天子之命在天,士之命在君,非天命不为天子,非君命不为士也,皆有制之已。

所谓的“注者曰”,是指郑玄所注:“言皆有所受,不敢专也。唯当为雖字之误也。”郑氏此注的重点在于说明天子的职权受天约制,士的职权受天子约制。刘敞的辨正则将重点转到天子和士之身份、职位的合法性来源,即分别来自“天命”和“君命”,这就除职权约制外,更强调了上下秩序的先天决定性。可见刘敞在此对“天命”之于“天子”之意义的特意强调,与刘攽所指出的其著撰新意“正天命”正相合。另外,《七经小传》中还有不少条目是以“德性”、“仁义”等作解,此不一一列举。

综上所论,由于部分条目与《春秋权衡》写法相同,以及欧阳修在刘敞《墓志铭》中的“盛行”说,可以确定《七经小传》撰作于庆历之前;再由《七经小传》正体现出刘敞“十七岁所著撰”的新意,我们可以认定该书或其蓝本撰成于刘敞十七岁时。

三、诸人学术声誉形成和著作撰成时间考辨

确定《七经小传》或其蓝本为刘敞十七岁时所撰著,我们便可从著作撰成时间上将他与孙复、胡瑗、石介乃至周敦颐等人作比较。另外,各人学术声誉形成的先后,也是判断他们学术影响之先后的一项重要指标。现将孙复、胡瑗、石介周敦颐、刘敞等人的学术声誉形成时间及其著作撰成时间分别考辨如下:

孙复(992-1057年)。魏泰《东轩笔录》载:“公在睢阳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笃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招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此记载有小说臆说的成分,据楼钥《范文正公年谱》载,范仲淹在天圣四年(1026)至六年(1028)十二月丁母忧期间掌应天府学,而孙复直至庆历二年(1042)十一月才被擢为试校书郎、国子监直讲,期间间隔远超十年;且“朝廷招至”非由其学术道德声誉,乃由范仲淹、富弼应朝廷所下“搜罗贤俊”的“赦书”而举荐。当时欧阳修制词云:“尔孙复深经术、荏道德,躬耕田亩,以给岁时,东州士人皆师尊之。”可知当时孙复的声望尚限于“东州士人”间。孙复任职后,据程颐记载,其“说《春秋》,初讲旬日间,来者莫知其数,堂上不容,然后谢之,立听户外者甚众,当时《春秋》之学为之一盛,至今数十年传为美事”。庆历七年,孙复因孔直温案坐贬,辗转州县任职,“翰林学士赵槩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可知此时孙复的经学德行已广被认可。凡此可知,于庆历二年(1042)至七年(1047)任国子监直讲期间,孙复才在以京师为中心的士林间确立起学术道德声望。

孙复的代表作是《春秋尊王发微》,其最早的记载见于石介在康定元年(1040)七月所作的《泰山书院记》:孙复“以其道授弟子,既授之弟子,亦将传之于书,将使其书大行,其道大耀。乃于泰山之阳起学舍,构堂,聚先圣之书满屋,与群弟子而居之”,所著书中有“《春秋尊王发微》十七卷”。可知此十七卷本《春秋尊王发微》,当是孙复于景祐二年(1035)冬定居泰山后至康定元年七月间撰成。它很可能是后世《春秋尊王发微》的初稿本或讲本,未曾抄刻流传,如此后孙复任职国子监和州县,未见有“其书大行”的任何记载。嘉祐二年(1057)孙复“病时”,朝廷“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此所谓“其书十有五篇”,今人一般认为即是郑樵《通志》所载的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春秋总论》三卷。就此录书一事,冯晓庭先生认为这“说明当时孙复虽以治《春秋》名家,但是著作可能并未公开流传,甚或根本尚未成书,仅是初稿,经过祖无择等人过录,方才构成完帙”。此说可从。如嘉祐三年二月欧阳修致书吴充,“欲告借一两册”正在吴充处传录的“孙明复《春秋》文字”,由己处笔吏抄录。作为孙复的友人,欧阳修此时才联系抄录其《春秋》学著作,可证其确当在祖无择过录后始流传。

胡瑗(993-1059年)。庆历二年(1042),胡瑗受滕宗谅延聘主湖州州学。期间,胡瑗“弟子去来常数百人,各以其经转相传授,其教学之法最备。行之数年,东南之士莫不以仁义礼乐为学。庆历四年……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可知当时胡瑗因其教学已在学界有一定的影响。皇祐四年(1052)十月,以胡瑗为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据其弟子吕希哲云,胡瑗管勾太学后,“其初人未甚信服,乃使其徒之已仕及早有世誉者——盛之侨、顾子敦临、吴元长孜辈,分治职事,又令孙莘老觉说《孟子》,中都士人稍稍从之。一日升堂讲《易》,音韵高朗,意指明白,众方大服。然并列者皆不喜,谤议蜂起,先生偃然不顾也。”可知胡瑗初管太学时,其讲学还未得中都士人信服。自皇祐四年十月至嘉祐四年(1059)正月,胡瑗一直管勾太学,据欧阳修云,期间“学者自远而至,太学不能容,取旁官署以为学舍。礼部贡举,岁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可知正是在此期间,胡瑗在京师建立起了教学、学术声誉。

虽然胡瑗参与修撰的《皇祐新乐图记》在皇祐五年(1053)十二月被朝廷颁之天下,但其主要的经学著作《胡氏口义》,乃是在皇祐四年十月至嘉祐四年正月他任国子监直讲期间,由学生记录其五经讲说而成。即蔡襄所谓胡瑗“五经异论,弟子记之,目为《胡氏口义》”

石介(1005-1045年)。欧阳修在作于景祐二年(1035)的《与石推官第一书》中云:“修来京师已一岁也。宋州临汴水,公操之誉日与南方之舟至京师。……近于京师,频得足下所为文。”作为同年友人,欧阳修信中此说可能有推誉的成分,但石介及其文章在当时京师似已有一定的声誉。石介自宝元元年(1038)末至庆历二年(1042)六月居丧徂徕期间,开门聚徒,以经术教授。自服除至庆历四年十月,任国子监直讲。期间,他“益以师道自居,门人弟子从之者甚众”,欧阳修评之云“太学之兴,自先生始”。可知此时石介当在京师士人间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影响。但在他去世后的第五年,即皇祐元年(1049),欧阳修在与孔嗣宗的信中云:“东方学生皆自石守道诱倡。此人专以教学为己任,于东诸生有大功,与师鲁同时人也,亦负谤而死。若言师鲁倡道,则当举天下言之,石遂见掩,于义可乎?若分限方域而言之则不苟,故此事难言之也。”此所谓“师鲁”即是尹洙。从欧阳修为石介的申说中可知,石介似未能建立起士人公认的学术声誉,其影响可能主要在“东方学生”间。

据陈植锷先生考证,石介于庆历三年“自编《徂徕集》二十卷成”。欧阳修在《徂徕石先生墓志铭并序》中亦云“其所为文章曰某集者若干卷”,但并未提及任何经学著作。石介在当时实以文章政论知名,非以经术。

周敦颐(1017-1073年)。南宋度正《周濂溪先生年表》云:“正少时得明道、伊川之书读之,始知推尊先生。而先生仕吾乡时,已以文学闻于当世。”度正为合州人,据此《年表》,周敦颐于嘉祐元年(1056)十一月至五年(1060)六月,以太子中舍签署合州判官事。 因此可知在这期间,周敦颐已获世誉。

周敦颐最为重要的学术著作《太极图》,据度正《年表》载记,乃是他于庆历六年(1046)授学二程时创作,“独手授之(引者注:指二程),他莫得而闻焉”,在当时及至北宋终末,并未广泛流传

刘敞(1019-1068年)。欧阳修在《奉送原甫侍读出守永兴(原注:一作奉送永兴安抚刘侍读)》中云“文章惊世知(原注:一作闻)名早,意气论交相得晚”,这表明在他们结交前刘敞已“知名”士林。刘、欧的结交时间,是在仁宗皇祐元年(1049)正月至二年七月欧阳修知颍州期间。此前的庆历六年(1046),刘敞举进士,御试第一,这当是助他获致世誉的一件要事。又据刘攽所作刘敞《行状》载,刘敞十五岁前“初学进士词赋,已为人传诵称道之”,再联系刘敞学问的早成,他在庆历初年拒绝舅父王洙招他入太学以取“官学”资历而获得贡举资格时所说的话——“焉有伯夷、孟轲、段干木之俦而自致博士弟子乎?”便不当仅仅理解为他对自己学识的轻狂自信,这份自信的背后,似当有着他在文章、经术等方面业已确立起的声誉作支撑。

依据以上论析,可将此诸人的相关参数列表如下:

姓名

生卒年

学术影响确立的时间

著作、撰成时间及当时流传状况

孙复

992-1057年

庆历二年(1042)至七年(1047)间

《春秋尊王发微》,嘉祐二年(1057),流传

胡瑗

993-1059年

皇祐四年(1052)至嘉祐四年(1059)间

《胡氏口义》,皇祐四年(1052)至嘉祐四年(1059)间,流传

石介

1005-1045年

庆历二年(1042)至四(1044)年间

《徂徕集》,庆历三年(1043),流传

周敦颐

1017-1073年

嘉祐元年(1056)至五年(1060)间

《太极图》,庆历六年(1046),未流传

刘敞

1019-1068年

庆历(1041-1046)初年

《七经小传》,景祐二年(1035),流传

可见,与孙复、胡瑗、石介、周敦颐等人相比,刘敞在学术影响确立及著作撰成之时间先后方面的位次,的确让人稍感意外:虽然在此诸人中年龄最小,但刘敞在以京师为中心的士人中所确立起的学术影响,远早于胡瑗和周敦颐,甚至不后于孙复和石介;他的经学著作《七经小传》等的撰成、流传,也远早于上述诸人的著作。由此再考虑上文所列晁公武、吴曾所引元祐史官说,抛开刘敞与王安石经学的关系,单就其确定刘敞及其《七经小传》为北宋儒家经学风尚转折的标志来说,实为知见,不可怀疑。

四、不同的儒学畛域:道学、六经之学和异端经学

需再作说明的是,以上比较虽已表明刘敞及其《七经小传》学术影响的确立较其他诸人为早,但在宋人眼中,刘敞与他们其实属于不同的儒学畛域。明晰这一点,对于认识刘敞在北宋学术史上的转折性地位来说,仍属必要。大概说来,刘敞所属的学统为“六经之学”,当时与之相判别的还有另外两个学统,即“道学”和“异端经学”。

北宋初期著名学者孙何(961-1004年)论唐代“名儒巨贤”云:

自武德、贞观之后,至贞元、元和已还,名儒巨贤,比比而出。有宗经立言如丘明、马迁者,有传道行教如孟轲、扬雄者,有驰骋管晏、上下班范者,有凌烁颜谢、诋诃徐庾者。 

此可注意的是,除后面的“经济”、“文学”两类外,孙何首先对通常意义上的儒者做了“宗经立言”与“传道行教”的区分,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时人对儒学畛域划分的认识。再如石介论至道、咸平以来山东文人云:“山东文人之杰贾公疏、高公仪、刘子望、孙明复。……公疏著书本孟子,有《山东野录》数万言。公仪、子望、明复,皆宗周公、孔子。公仪有《帝刑》三篇,子望有《辅弼名对》四十卷,明复有《春秋尊王发微》十七卷,皆荀卿之述作也。”是以所宗本孟子或荀子的不同,即分别对应着对伦理德性或刑政礼义的不同偏重,来区分他们的为学。

孙何所区分的“宗经立言”和“传道行教”之学,大略可相当于其后学者所谓的“六经之学”和“道学”。以此畛域划分来审视孙复、胡瑗、石介和周敦颐,周敦颐自然属于“道学”类;孙复可归入“六经之学”类;石介因其对“道统”的强调及思想中的心性学萌芽,也当归入“道学”类。胡瑗虽然分立“经义”、“治事”二斋以教授生徒,倡明体达用之学,但他为时人所推重的,乃是其“道德”之学。如王安石《寄赠胡先生》云:“独鸣道德惊此民,民之闻者渊源来。”欧阳修《胡先生墓表》云:“先生为人师,言行而身化之,使诚明者达,昏愚者励,而顽傲者革。故其为法严而信,为道久而尊”,并特意指出“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见于后世”。是皆以“道德”称誉胡瑗,因此他亦当归为“道德之士”

由上论析可知,在“六经之学”的畛域内,上述诸人中唯有孙复可与刘敞相比较。但在宋人眼中,儒家经学内部也有着正统与异端的分野。如刘攽所作刘敞《行状》记载一事云:

        蜀人龙昌期者,著书传经,以诡僻炫众,至诋毁周公,杂用佛说。拥弟子十数人至都,文丞相荐诸朝,以所著书示两制。公与同列并奏昌期非圣不经,请下益州毁弃板本。

刘敞和同列上奏之事未行,而龙昌期却受赐五品服、帛百尺,使得“中外疑骇”,刘敞再次上疏切谏,“昌期亦惶惧不敢受赐装”。龙昌期的著作后世无传,从经学革新的角度来看,其学与刘敞的经学相比,差别很可能是在百步与五十步之间。但龙昌期经学的致命差误之处,在于求新竟至于“诋毁周公”,遂被视为“非圣不经”的异端之学而湮沉于后人对此段学术史的追溯。

当时人对孙复的《春秋》学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如欧阳修在《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序》中称孙复“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此说常被后人称引,用以评说孙复的《春秋》学,但考虑到欧阳修立说《春秋》之悍及其与孙复的关系,此说在一定程度上实带有同好间的认同、推誉之意。如上文所引,石介将孙复列入学宗荀卿者之列,其《春秋》学其实有着鲜明的政论旨向,如牟润孙先生就指出“孙氏尊王之论,足为宋人中央集权制张目”。在这种强烈的现实关怀下,孙复并未着力于传统经学知识的涵养,而走了一条大胆开新立说以成就论政之旨的解说之路。因此,其《春秋》解说多有严刻、偏激之处,如他所主张的“废传从经”、“《春秋》有贬无褒”等即为显证。元祐《神宗实录》的与修者陆佃,就曾以此诋斥孙复的《春秋》学:

若陆淳《纂例》、近时孙复《发微》,学者颇宗焉。淳于经固疎,而复为疎尤甚。昔常秩谓《发微》动辄有罪,商君之法耳,非圣人忠恕之道。王回以秩为知言。……盖《春秋》拨乱,以今责今,彼善于此,则可知矣,而《发微》以王责霸,是不知论其世之蔽也。故余每患学者宗复,无所折衷,尝尽心焉,颇见圣人之旨一二。惜夫荆公殁矣,不得而证也。

其中所引的常秩语,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有记载:“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于刻也,胡安国亦以秩言为然。”南宋家铉翁也认为孙复“求经之过”、“用意刻深”而近法家者流。可见在宋代不认可孙复之学者不在少数。陆佃此《书》写于元祐七年(1092)至绍圣(1094-1097年)初年他知江宁府期间,此时元祐《神宗实录》已修成。如前所述,在修撰《神宗实录》时陆佃和黄庭坚对涉及王安石的文字屡有争辩,但由上引黄庭坚《杨子建通神论序》并举刘敞、王安石之学,和陆佃此《书》对孙复《春秋》学的不满及对王安石的推重,显示出意见屡相左的二人在对当时学术代表人物的认识上却有着一致之处。

刘敞的经学虽也遭受过“用意太过,出于穿凿”的讥评,但与孙复相比,根本的差异在于他的学说是建立在深厚的经学素养和字词训释等传统为学方法之上的,其开新实有着丰厚的经学知识、技能作基础。如叶梦得评论二人为学的差异云:“孙明复《春秋》专废传从经,然不尽达经例,又不深于礼学,故其言多自抵牾,有甚害于经者。虽概以礼论当时之过,而不能尽礼之制,尤为肤浅”;“刘原父知经而不废传,亦不尽从传,据义考例,以折衷之,经传更相发明。虽间有未然,而渊源已正”。因此,若以传统的眼光来看待二人,刘敞实得当时经学之正统,如清四库馆臣就认为:“北宋以来,出新意解《春秋》者,自孙复与敞始。复沿啖、赵之余波,几于尽废三传。敞则不尽从传,亦不尽废传,故所训释为远胜于复焉。”以此,元祐史官之所以定刘敞及其《七经小传》为之前经学风尚转变的标志,便更易于理解了。而牟润孙先生所谓的“刘氏学问极博,欧公之所推服,然不能与孙、胡相比拟”之说,自是他一家之见。

结 语

综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由神宗《实录》和《国史》的修撰经历,以及晁公武“元祐史官”说在其间被递相沿用这一事实,可知不能简单地视此说为元祐史官的一面之辞,它其实已获新党多次认可,所说内容实乃为新、旧党所公认。

2.刘敞《七经小传》或其蓝本当撰作于他十七岁时,其撰成及流传时间,远早于孙复、胡瑗、石介、周敦颐等人的著作。

3.虽然刘敞在诸人中年龄最小,但他在以京师为中心的士人中所确立起的学术影响,远早于胡瑗和周敦颐,甚至不后于孙复和石介。

4.在北宋人的语境中,刘敞与胡瑗、石介、周敦颐等人属于不同的儒学畛域——前者属于“六经之学”,后者属于“道学”。刘敞与孙复虽然同属于“六经之学”,但相较于孙复,刘敞更得时人所认可的经学正统。

由此可知,“元祐史官”确定刘敞及其《七经小传》为北宋经学风尚转折的标志,实为知见,不可怀疑。这一对刘敞在北宋学术史上的地位的疑议,反映出后世学者对宋代学术思想史之认识方式的差异:

其一,元祐史官确定刘敞及其《七经小传》为北宋经学风尚转折的标志,南宋初晁公武的引说,以及吴曾和王应麟的征引,都是在“六经之学”的范畴内为说的。朱熹表彰孙复、胡瑗和石介为有宋“道学之渐”,清初黄宗羲、全祖望视胡瑗、孙复为“宋世学术”之先河,皆是在“道学”的范畴内立论。这是对北宋学术思想史所作的两种不同的解读方式,后者较前者为晚出,但在后世影响远较前者为大,故现今学者易蹈以后者绳规前者之误。前一种解读方式在后世渐至消寂,反映出后人对宋代学术思想史的认识,“道学”压倒“六经之学”而成为主要的解读内容。

其二,被研究者在特定视角关照下的学说贡献及其生卒先后,往往是学术思想史研究者在确定研究对象时的首要选取标准及编排学说之先后的重要依据,但学术思想史研究如果是以真实呈现学术形态的历史存在状况为目的,那么某学者或学派在具体历史情境中的学术影响状况,才是研究对象选择及编排学说先后的基本依据。牟润孙、徐洪兴等先生对元祐史官说的质疑及本文所作的驳证,也反映出这一学术理念的差异。

[本文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一般项目“南宋《春秋》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并得到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2M511484)资助]

(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