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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金元國家建構中的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以渤海人、契丹人為例

发布日期:2021-12-07 原文刊于:《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11辑
关树东

    古代民族是族群共同體,民族認同是族群意識和行為,指人們對自己族群的血緣、文化、歷史記憶和鄉土懷有的強烈感情和歸屬感、責任感,及相應的行為實踐。國家是政治共同體,中國古代的國家認同即王朝意識及與之相應的政治行為,指人們(人群、族群)對王朝政權正統性合法性及其制度和文化的認同,以及隨之而來的歸屬感、忠誠感和政治實踐。族群意識先於國家意識而產生,比國家意識更強烈更穩定更持久國家認同以民族認同為基礎,民族認同可以提升為國家認同,也可以解構國家認同。遼宋金元是中國歷史上又一個民族大遷徙大融合、從分裂到建構更加鞏固的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時期。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建立的遼金元朝各民族的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突出表現了民族衝突和民族交融相互激蕩的時代特點。

 

一.渤海人對遼金兩朝認同的差異

 

契丹建國後,主要的戰略目標是南下中原奪取人口、財富和土地。首先恩威施征服了鄰近奚部落。耶律阿保機一面出兵,一面派族弟耶律曷魯持信箭說服奚首領,“契丹與奚言語相通,實一國也。我夷離菫於奚豈有輘轢之心哉?漢人殺我祖奚首,夷離菫怨次骨,日夜思報漢人。顧力單弱,使我求援於奚,傳矢以示信耳。”奚人遂降,成為契丹征戰四方的得力武裝。為了剪除南下的後顧之憂,耶律阿保機決平定東西兩翼天贊三年(924年)六月,征吐渾、黨項、阻西方诸部,至十月“盡取西鄙諸部。”次年九月,凱旋歸來。同年十二月,耶律阿保機舉兵親征渤海,詔所謂兩事,一事已畢,惟渤海世未雪,其宜安駐!唐朝前期,契丹人武裝反抗唐朝的統治,渤海人有可能曾協助唐朝鎮壓契丹。唐中期以後,唐朝中央對北邊部族的影響力下降,作為“海東盛國”的渤海企圖控制相鄰的契丹。契丹建國後,四處征戰,對渤海國構成極大的威脅。渤海企圖阻遏契丹崛起,雙方的衝突升級。天贊三年五月,契丹“徙薊州民實遼州地。渤海殺其刺史張秀實而掠其民”。一場決戰在所難免。故耶律阿保機對國人說契丹與渤海有“世仇”,鼓舞他們同敵愾。《遼史》說,東京故渤海地,太祖力戰二十餘年乃得之。

遼朝滅亡渤海國的戰爭進行得異常激烈。耶律阿保機舉全國之力親征,率領各族將士,經過苦戰,兵臨渤海國都城下,國王大湮譔被迫投降,不久再次舉兵反抗,城陷被俘。耶律阿保機改渤海國為東丹國,作為契丹國的附庸國,冊封長子耶律倍為人皇王,任東丹國王;東丹國設置四個宰相,契丹人和渤海人各占兩席。渤海境內的反抗此起彼伏,待局勢緩和後,耶律阿保機帶大湮譔及渤海王族成員(後被安置在契丹腹地)班師,同時遣次子大元帥耶律德光等繼續鎮壓渤海人的反抗。天顯元年(926)七月,耶律阿保機在歸途中病逝。隨行的述律皇后稱制攝政,護梓宮繼續向上京進發,耶律德光、耶律倍相繼趕到。述律皇后誅殺了支持立東丹王耶律倍為皇帝的貴族大臣,扶持耶律德光繼承皇位。耶律倍怏怏失意回到東丹國。此時東丹國的實權掌握在忠於述律太后和太宗耶律德光的契丹皇族、東丹國左相耶律羽之手上。在耶律羽之的謀劃和實施下,遼朝將渤海人的主體部分從牡丹江流域和長白山地區南遷到遼東地區,以便於控制。升東平郡(今遼寧遼陽)為南京,作為東丹國的政治中心。失意的耶律倍浮海流亡後唐,其妻蕭氏成為名義上的東丹國主。耶律羽之死後,遼世宗封叔祖安端為明王,主政東丹國,遼穆宗任命渤海族軍將高模翰為中臺省右相,遷左相。遼聖宗即位之初,“省置中臺省官”,即精簡東丹國中臺省的官员;后来废罢中臺省和東丹國,例由契丹貴族擔任的東京(由南京改稱)留守成為渤海聚居區的最高行政、軍事長官。

契丹建國前後,多次出兵擄掠渤海邊民,安置在契丹腹地新建的州縣堡寨,與漢人交錯雜居,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渤海亡國後,契丹繼續將一部分渤海人遷徙到契丹、奚人分佈區,或隸屬州縣,或隸屬皇家宮分(斡魯朵),同時徙其名帳千餘戶於燕(南京地區)”。還有一些渤海人流亡到黑水靺鞨(女真)諸部和朝鮮半島。遼境內的渤海人,承擔賦稅徭役,以及簽軍義務。遼朝的渤海軍是單獨編組的,主要屯駐於東京地區,是遼與高麗邊防的主力。如聖宗太平年間,渤海族軍將夏行美統領渤海軍屯戍保州。遼朝中後期,一部分渤海人被遷置東北路州縣。渤海人彪悍善戰。遼朝既簽征渤海人從軍,驅使他們為遼朝征戰,守衛國土,又對他們處處設防。

渤海人對遼朝的政治認同,遠低於遷徙到塞外的漢人,也低於幽雲地區的漢人。主要原因是渤海人有亡國之恨,亡國於契丹的慘痛記憶,使渤海人很難融入新朝。雖然塞北漢人也有流離之苦,但相當一部分人是為躲避唐末五代戰亂主動北來的;即便那些被擄掠來的中原漢人,當契丹貴族讓他們營建城邑堡寨,定居生產,男女婚配,他們便逐漸聽天由命。援立石晉而得的幽雲地區,依舊保持原來的生產生活方式,遼朝也沒有剝奪當地人的財產權。遼朝“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對各民族的統治,“因俗而治”。與唐末五代的戰亂相比,相對和平的環境讓幽雲地區以及來自幽雲、河北地區的塞北漢人可以過上安定的生活,而經過長期的胡人統治和胡漢雜居,幽雲、河北地區漢人的華夷之辨和正統觀念亦比較淡漠。

漢人是遼朝人口最多的民族,幽雲地區也是遼朝稅賦的主要來源地。遼朝優待漢人土著地主和軍功地主,讓他們加入政權,輔助契丹貴族的統治。遼朝漢人的政治參與度明顯高於渤海人。渤海人在遼朝的政治地位不高,明顯低於漢人和奚人。渤海人和漢人一樣都屬於南面官管理系統,南面官的最高中樞機構南樞密院、輔政機構中書省的長貳官,以及五京留守、州節度使、財賦路計使這樣的高官,極少見渤海人,而漢人佔據明顯優勢。東京留守和東京統軍使均由契丹貴族擔任,絕大多數出身皇族或后族,渤海人只能擔任副留守以下官員和副將以下軍官。《遼史》入傳的渤海人,前期只有高模翰(官至中臺省左相),中期只有夏行美(東京統軍使副將、蔚州節度使)、大康乂(南府宰相),後期只有大公鼎(東京戶部使、中京留守),一共4個人,低於奚人的7人,遠低於漢人的58人,更低於契丹人的230多人,這大體上反映了各民族在遼朝政權中的地位

渤海人的反抗鬥爭,貫穿遼朝始終。遼景宗保寧七年(975),黃龍府(渤海國時期稱扶餘府)軍將、渤海人燕頗舉兵反遼,率部北投兀惹部。兀惹部和燕頗部眾聯合反抗遼朝的鬥爭持續了20年以上。遼聖宗統和十三年(995),遣奚王和朔奴討伐兀惹部和渤海燕頗聯軍;開泰年間(10121020),遼聖宗曾親征渤海,可能指的也是這支渤海遺民。遼聖宗太平九年(1029)八月,東京軍官大延琳舉兵反抗遼朝的統治,稱帝建國,得到女真各部落的支持,被鎮壓。部分渤海人因之被從東京地區遷出,分散到上京、來州等地。遼末,乘女真起兵之機,各地渤海人再次掀起反抗浪潮。契丹腹地饒州的渤海人古欲發動起義,自稱大王;契丹貴族耶律章奴反叛,與饒州等地渤海起義軍組成聯軍,進攻遼帝行宮,攻陷高州。規模最大的是東京渤海人起義,嚴酷,渤海苦之”的留守蕭保先被殺害,東京裨將高永昌率領渤海軍民攻佔東京,稱帝建元;長春州、廣州等地的渤海人舉兵起義,響應高永昌。在反抗遼朝的鬥爭中,渤海人的民族認同得到強化,對遼朝的認同一再被解構。

 女真之外的族群,渤海人最早認同金政權。在舉兵抗遼之初,完顏阿骨打便提出“女真、渤海本同一家”的口號,意為他們都是勿吉七部的組成部分,以爭取渤海人的政治認同。金朝釋放俘獲的渤海兵士,連同已經歸附的渤海人,讓他們回家鄉宣傳女真對渤海人的懷柔招撫政策。完顏阿骨打與高永昌聯絡,互相呼應,予以支援。當高永昌稱帝建國時,完顏阿骨打迅速調兵圍剿,攻陷東京遼陽府,完成遼東地區的統一。渤海復國的夢想破滅後,渤海人轉而支持“本同一家”的女真,“永昌敗,渤海人爭縛永昌以為功”,共同參加到推翻遼朝統治的戰鬥中。辰州渤海人王政,拒從高永昌反金,高永昌敗亡後,授盧州渤海軍謀克,“從破白霫,下燕雲”,滅遼後復從征宋朝,被授以滑州安撫使。此前,宋朝多個州郡在投降金軍後又殺害守將反水,王政的處境十分危險。面對眾人的擔憂,他表示“苟利國家,雖死何避”。在渤海人看來,大金國是女真和渤海人共同的國家。

金朝佔領遼東後,“詔除遼法,省賦稅,置猛安謀克一如本朝之制。”金熙宗時期,因為猛安謀克組織不便於渤海人和漢人的生產生活,所以恢復了遼東地區渤海人和漢人的州縣建置,不再系於猛安謀克。女真貴族扶持渤海大氏、李氏、高氏、張氏等大族,與他們通婚,如“天輔間,選東京士族女子有姿德者赴上京”,與皇族及女真貴族子弟通婚,後來一直保持這種通婚關係,並讓他們加入金政權。正如南宋人所言,有兵權、錢穀,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契丹時不用渤海,渤海深恨契丹。女真兵興,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為要職。《金史》立傳的大㚖、大磐父子(卷八〇),大懷貞(卷九二),高六哥、高彪父子,李石、李獻可父子(卷八六),張浩、張汝霖父子(卷八三),張玄素、張玄徵、張汝弼兄弟父子(卷八三),高楨(卷八四),高德基、高錫父子(卷九〇、卷一二一),高衎(卷九〇),高守約(卷一二一),高竑(卷一〇〇),高松(卷八二),王政、王庭筠祖孫(卷一二六、卷一二八)等渤海人,或以戰功,或以科舉,或以蔭補,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擔任要職,直至宰執。《金史》無傳的渤海人楊朴、高慶裔,在女真建國、金與遼宋交涉、交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金朝統治者希望通過渤海大族和官員的政治認同帶引渤海民眾的認同。特別是金海陵王的母親和元妃,金世宗的母親和三個妃子,出自渤海大族大氏、李氏、張氏,她們的家族在金朝享有榮寵,對金政權的認同度高,對渤海人的政治認同具有重要影響。金代的漢人、契丹人、奚人都屢有反叛行徑,唯獨渤海人例外,說明金朝對渤海人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渤海人對金政權具有高度認同。渤海人自身的民族認同逐漸淡化,或者融入女真,或者被漢族同化。

 

二、契丹人在金元兩朝的政治認同

 

遼亡以後,除追隨耶律大石西遷的部眾,以及少量投奔宋朝和西夏者,大多數契丹人被迫接受了金朝的統治。金境內的契丹人,仍以故地為主要分佈區,一部分被編置成猛安謀克組織,另一部分仍以部落形式存在。契丹人痛恨宋朝背信棄義,撕毀遼宋澶淵之盟,與女真結盟,夾攻遼朝,致使遼亡國。為報復宋朝,契丹人在金朝征服北宋、追擊南宋的戰爭中十分賣力。但女真統治者對契丹將士並不信任,多加戒備。遼朝亡國前歸降金朝的契丹皇族、金元帥左監軍耶律余睹,奉命征討耶律大石,因逗留不進,並丟失信符,受到懷疑和監視。他聯絡其他契丹將領,如南京統軍使蕭高六、蔚州節度使蕭特謀等,欲發動契丹、漢人舉行兵變。結果密謀提前洩露,耶律余睹率少數親兵出逃,被北方的韃靼人奉金朝之命殺害。金朝下令嚴厲搜捕耶律余睹餘黨,“凡預謀者悉誅。契丹之黠,漢兒之有聲者,皆不免。”金境內契丹人紛紛逃亡,“諸契丹相穩酋首率眾蜂起,亡入夏國,及北奔沙漠。”金海陵王統治時期,奚人蕭裕官至右丞相,君相生隙,害怕招致殺身之禍,便與契丹五院部節度使耶律朗、前真定尹蕭馮家奴、前御史中丞蕭招折等契丹、奚族官員謀反,密商擁戴遼天祚帝之孫為帝,結果被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告發,遭到誅殺。此後,契丹人大大小小的反抗從未間斷。規模較大者,有金海陵王正隆末至金世宗大定初契丹人撒八、移剌窩斡領導的大規模起義,金章宗明昌、承安年間的契丹人起義,以及金末耶律留哥起義。這說明契丹人對金朝的政治認同十分有限。

金朝對契丹人的民族歧視和壓迫是政治認同薄弱的重要現實原因。女真統治者頑固堅持女真本位主義,對包括契丹人在內的異族始終懷有戒心。經過契丹起義軍的打擊以及契丹人逃亡西遼事件,金世宗對契丹人的偏見加深。他對宰臣們說:“海陵時,契丹人尤被信任,終為叛亂,群牧使鶴壽、駙馬都尉賽一、昭武大將軍魯古、金吾衛上將軍蒲都皆被害。賽一等皆功臣之後,在官時未嘗與契丹有怨。彼之野心,亦足見也。”金世宗認為,“大石在夏國西北。昔窩斡為亂,契丹等響應,朕釋其罪,俾復舊業,遣使安輯之,反側之心猶未已。若大石使人間誘,必生邊患。”他進一步加強了對契丹人的管控。大定十七年,“以西南、西北招討司契丹餘黨心素狠戾,復恐生事,它時或有邊隙,不為我用,令遷之於烏古里石壘部及上京之地。”次年,“命部族、乣分番守邊。”分佈在西北路、西南路兩招討司轄區的契丹、奚人部落,統稱乣軍,承擔繁重的戍邊和群牧任務,以及諸如修築城堡界壕等勞役。金章宗承安年間的契丹人起義被鎮壓後,金廷“移諸乣居之近京地”,以便於控制。

金朝對契丹上層人物也採取籠絡政策,把他們納入官僚體系。對契丹官僚、上層、富民的經濟利益也予以適當保護,保留他們的財產和奴隸。但契丹官員、將領常被疑忌有貳心,與叛軍或西遼串通。金海陵王篡位後誅殺女真貴族,相對疏遠女真官員,提拔重用了一批契丹、奚、漢人官員。他派遣契丹族官員西京留守蕭懷忠、北京留守蕭賾、右衛將軍蕭禿剌等人鎮壓契丹起義軍,圍剿失利,於是懷疑“懷忠與蕭裕皆契丹人,本同謀,逾年乃執招折(蕭裕同黨)上變。而撒八亦契丹部族,恐其合”,便藉口追剿叛軍不力,下令將他們處死。當然,加入金政權的多數契丹官員,在儒家忠義思想的薰陶下,還是效忠金朝的。早期的代表人物如蕭仲恭、蕭仲宣兄弟,中後期的代表人物如耶律履、耶律辨才、耶律善才、耶律楚材父子兄弟。《金史》列傳契丹人傳主30餘人,絕大多數堪稱忠良之臣,還有4個契丹人載入《金史·忠義傳》。蒙古軍攻陷金南京開封府後,中書省員外郎耶律楚材被帶到蒙古汗廷,成吉思汗對他說:遼金世仇,朕為汝雪之。”耶律楚材回答說:“臣父祖嘗委質事之,既為之臣,敢仇君耶?這種思想觀念在仕金之契丹官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相較於在金朝仕宦的契丹上層人物,普通契丹人,包括部分基層官員,長期遭受壓迫和剝削,對金朝的政治認同度始終不高。直到金末,不少契丹人仍難忘家雠國恨,抱有復雠復國的信念。成吉思汗以滅亡金朝幫助契丹人復雠雪恥為號召,積極爭取契丹人的認同和效忠。耶律阿海、耶律禿花兄弟早在成吉思汗建國前就投奔其麾下,都是“同飲班河水”為盟的功臣。遼代后族遺裔石抹(蕭)也先,“其祖庫烈兒誓不食金祿,率部落遠徙……父脫羅華察兒亦不仕。”石抹也先十歲時“從其父問宗國之所以亡,即大憤曰:‘兒能復之!’”後“聞太祖起朔方,匹馬來歸”。蒙金戰爭爆發前就主動投奔蒙古,並在後來的滅金戰爭中建立功勳的契丹人當不在少數。蒙金戰爭爆發後,投奔蒙古的契丹人更多。1215年,迪列糺部的石抹阿辛“率北京(治今內蒙古寧城縣)等路民一萬二千餘戶”歸附蒙古。同年,蒙古大軍圍攻金中都(時金廷已南遷南京開封府),駐防中都以北的糺軍叛金降蒙。

蒙古軍南征,金朝北邊千戶耶律留哥等契丹將領乘機起義,數月間就結集了以契丹人為主力的各族軍民十餘萬人。起義軍雖然在是否臣屬蒙古人的問題上有意見分歧,但反金主張是一致的。耶律留哥反對稱帝,主動朝覲成吉思汗。起義軍內訌,幾經爭鬥,獨立建國派失勢。耶律留哥在蒙古軍的幫助下返回遼東,受封遼王,子孫世襲王爵。對其他征戰有功的契丹人,蒙古統治者亦授予其官職,並允許世襲,這對籠絡契丹上層人物發揮了重要作用。元朝將境內人口按族群、地域以及入元前的隸屬關係,分成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大類,政治待遇和社會地位有所不同,類似民族等級制度。漢人實際是金朝治下各民族的泛稱,包括漢、契丹、女真、渤海等族。成吉思汗接受眾將覲見,下令“漢人先納款者,先引見”,太傅阿海奏報劉伯林最先納款,成吉思汗卻說:“伯林雖先,然迫於重圍而來,未若留哥仗義效順也,其先留哥。”因為契丹人能征善戰,又較早歸附,故多數被納入軍戶,他們的處境要比一般的民戶好一些,多有因軍功被授予官職者。有元一代,契丹人對蒙古統治者的政治認同和效忠是比較高的。他們逐漸融入漢族、蒙古族中。

 

三.遼金元國家建構中的認同問題

 

中國古代多民族國家內的民族關係,與王朝國家的建構過程及其實行的統治政策,存在緊密聯繫。遼金元朝都是少數民族建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多民族國家,對各民族大致採取因俗而治政策,並籠絡各民族上層人物協助其統治,都逐步確立了儒家思想文化的主導地位,這是王朝建構中各民族政治認同的基礎。如遼朝對契丹、奚族等遊牧民族實行部落制,採用契丹傳統的習慣法;對渤海人和漢人實行州縣制,適用唐代律令制法律體系。這樣的統治制度和政策,比較有利於各民族對遼朝的認同。但是,作為少數民族通過武力征服建立的王朝,推行民族本位政策,統治民族的貴族、官僚享有超強的政治、經濟特權,致使國內民族矛盾錯綜複雜,民族認同和王朝國家認同之間的矛盾對立比較突出。上文對居於被統治民族地位的渤海人、契丹人在遼金元王朝國家建構中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問題的展開,說明由於歷史際遇和社會環境不同,不同的民族,對同一王朝國家的認同存在很大的差異;同一個民族,對不同王朝國家的認同也有很大的差異。這兩種差異進一步凸顯了遼金元王朝國家建構中民族問題的複雜性。

在遼朝直接統治的幾大民族中,渤海人的政治認同最低。主要原因是渤海人有亡國之恨。亡國於契丹的慘痛歷史記憶,使渤海人始終懷有一種亡國奴心態,民族認同與遼朝認同很難對接。對於金治下的契丹人而言,金朝滅亡遼朝的家仇國恨,以及耶律大石建立的西遼的存在,是他們難以認同金朝的重要原因。西遼政權是遼朝的延續,對契丹人有很強的吸引力。金初鎮壓耶律余睹餘黨,出奔沙漠的契丹人,有不少人遠投西遼。金中期撒八領導契丹人反抗金朝,一度欲投奔西遼。金世宗大定間,有監察御史巡視邊境,從行的四個契丹押剌(拽剌,漢譯勇士)“自邊亡歸大石”。金末契丹人移剌捏兒,幼有大志,“聞(元)太祖舉兵,私語所親曰:‘為國復讎,此其時也。’率其黨百餘人詣軍門,獻十策。”這說明如果王朝國家曾給某個民族造成創傷性歷史記憶,如暴力滅亡他國,他國主體民族對母國的懷念和復仇心理強烈,就會凝聚民族認同,難以建立對王朝國家的認同,而視滅亡“仇國”的新政權為解放者,容易產生親近感和認同感。國家認同度高,民族意識就不那麼強,有利於該民族與其他民族的融合發展。

遼朝對渤海人、金朝對契丹人的社會控制比較嚴。如遼朝為防范渤海人滋事,幾次強制渤海人集體遷徙,並長期“禁渤海人擊毬”。遼興宗重熙七年(1038),蕭孝忠出任東京留守,上書稱:“東京最為重鎮,無從禽之地,若非毬馬,何以習武?且天子以四海為家,何分彼此?宜弛其禁。”朝廷才解禁。金朝為防范契丹逃亡和反抗,把與亂的契丹人強制遷徙到東北地區。女真統治者頑固堅持女真本位主義,對異族始終懷有戒心。尤其經過契丹起義軍的打擊,金朝統治者加深了對契丹人的偏見。如有的大臣主張女真和各民族“今皆一家”,不應該區別對待,金世宗則堅持認為“所謂一家者,皆一類也。女直、漢人,其實則二。朕即位東京,契丹、漢人皆不往,惟女直人偕來,此可謂一類乎?”又狡辯道:“朕非有分別,但善善惡惡,所以為治。異時或有邊釁,契丹豈肯與我一心也哉!”這種思想無非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他下令把捲入過叛亂的契丹人強制遷徙到東北地區,解散契丹人的猛安謀克組織,將契丹人編入女真猛安謀克,強制契丹與女真雜居通婚,“漸化成俗”,即削弱契丹民族屬性,實行強制同化措施。金末蒙古人崛起後,金朝把大量契丹人南遷到中都以北,又“疑遼遺民有他志,下令遼民一戶以二女真戶夾居防之。”歷史一再證明,如果統治者對某個民族缺乏信任,過分限制某個民族的個體和群體行為,強迫某個民族的成員從鄉土遷出,強制同化某個民族,會使被統治民族對“他者”與“我者”做出強烈區隔,嚴重削弱對王朝國家的認同。

遼初強制渤海人從舊地向遼東遷徙,“其民或亡入新羅、女直,因詔困乏不能遷者,許上國富民給贍而隸屬之。”“上國”即契丹國,意即允許契丹貴族、牧主役使貧困的渤海人為私奴部曲。遼前期遼東地區未有榷酤鹽麯之法,關市之征亦甚寬弛,至遼聖宗統治的後期,馮延休、韓紹勳相繼任東京戶部使,一如南京漢地征榷征商,“民不堪命”;又值南京饑荒,東京主計官獻計造船,招募熟悉航海的渤海人往南京運糧,“水路艱險,多至覆沒。雖言不信,鞭楚搒掠,民怨思亂”。這成為渤海大延琳反叛的導火索。強制遷徙,也遭成渤海人財產的損失。渤海人在遼朝的政治地位不高,明顯低於漢人和奚人。金朝的契丹人承擔繁重的賦役,特別是戍邊和出征,往往導致貧窮破產。金朝常疑忌契丹官員和將領有貳心,與叛軍或西遼串通。統治民族過分剝奪或剝削某個民族的政治、經濟資源,使之感受到強烈的“被剝奪感”,會在客觀上強化該民族的自我認同,解構其國家認同,造成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對立。

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源遠流長。各民族友好交往、互通有無、融合發展、共同開發和建設祖國是中國古代民族關係史的主流,各民族的民族(族群)認同和國家認同呈現同向同構共生的趨勢。但由於歷代王朝執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各民族統治階級的貪婪,以及王朝國家開疆辟土、實現統一的行動等等因素,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這對矛盾統一體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對立,中國歷史上的民族衝突現象史不絕書。唯有新中國的建立,為中華民族各成員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互輔共生提供了思想、制度、道路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