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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方法与民国学术

发布日期:2018-12-28 原文刊于:《常德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7卷第5期
薛其林

内容提要:实证方法是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向人文社会领域渗透的结果,是近代以来学术研究的主体方法。可证实性原则是实证方法的核心。经由严复、梁启超、王国维的介绍,这一方法在民国学术界得到了广泛传播,影响及于每一学人。胡适、冯友兰、金岳霖在此一方法的基础上吞吐中西、融会创新,构建起各富特色的学术体系。经过实证方法的洗礼,传统思维方式获得了改造,科学思想与方法深入人心,民国学术也因此焕发出勃勃生机。

 

关键词:实证方法、民国学术、严复、梁启超、王国维、胡适、冯友兰、金岳霖、

 

 

 

一 实诈方法及其在中国的传播

 

实证论思维方式或实证性原则是近代自然科学观念渗透到人文社会科学的结果。最先由孔德(Augeste Comte,1798-1857,法国哲学家,主要著作为《实证哲学教程》)提出,经历了马赫为代表的经验批判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其思维方式的特点是:第一,以实证为目标。孔德的实证哲学的一切本质属性都浓缩在“实证”一词之中:现实而非虚幻、有用而非无用、可靠而非可疑、确定而非含糊、肯定而非否定。第二,以经验现象界作为哲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实证主义者都极为重视对自己研究对象的规定,即把哲学研究的对象限定在与感性经验相关并通过感觉而可以实证地加以经验的现象界,尽管他们对此现象界存在不同的理解。第三,以可证实性原则作为哲学思维的最高原则。可证实性原则的具体内涵是:知识来源的客观性,知识内容的准确性、精确性,语言表述的明确性,逻辑结构的严密性等。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始终高举“证实原则”来反对形而上学。其“证实原则”的基本点,即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这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一个语句的意义是由它的证实条件来决定的;其二,当且仅当一个语句原则上可以被证实时,这个语句才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一个语句是否有意义取决于它是否能够被证实。第四,对实证认识和实证方法的自觉。“实证论实际上又是一种方法论”。“实证论者,又可以看作方法论者”[1]。实证论思维方式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思维原则和比较明显的科学主义色彩而影响和渗透到其它学术领域,其中代表性的有实用主义、结构主义和各种流派的科学哲学。

中国最早系统介绍和倡导实证主义及其方法的当推严复、梁启超、王国维。严复着重介绍了赫胥黎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学说和社会达尔文学说、穆勒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并称培根的经验归纳法为“实测内籀之术”。梁启超说培根“创归纳论理学扫武断之弊,凡论一事,阐一理,必经积累实验然后下断案也”。其1903年前后发表的《西儒学案》,介绍了霍布士、笛卡尔、洛克、康德等西方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家的思想,加深了国人对西方实证论思想方法相关源流的了解。王国维在深入钻研西方哲学之后发出“可爱者(指叔本华、康德哲学)不可信,可信者(指实证主义哲学)不可爱”的感叹。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名学浅说》,王国维翻译的《辩学》都是当时高级学校的参考书,可以说,他们的工作开创了我国学术界、思想界学习、研究西方归纳逻辑的新时代[2]。郭湛波指出:“自严先生译此二书,论理学始风行国内,一方学校设为课程,一方学者用为治学方法。”[3]

20世纪初,实证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思潮传播到世界各地,并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流派。它在我国也得到广泛的传播。胡适早年留学美国,跟随实用主义大师杜威学习,返国后,极力传播和倡导实用主义,并且明确标举“实用主义只是个方法”。胡适把杜威的方法概括为三步:一是认清疑难,二是制裁假说,三是证实。他还进一步把它提炼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一带有鲜明实验主义色彩的归纳方法。与此同时,丁文江、王星拱撰文大力宣扬实证主义的嫡系——马赫主义的主张。“五四”前后,杜威、罗素相继来华讲演,实证主义的各种流派——实用主义、马赫主义和新实在论在中国遂得以广泛流传。1923年,以实证主义者丁文江和柏格森主义者张君劢为代表的“科玄论战”大大地扩大了实证主义的影响。西方实证主义的相关著作如《科学和假设》、《科学的价值》、《科学和方法》、《科学入门》等陆续翻译出版[4]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实证主义在中国学术界的传播和发展表现出三种不同的倾向:第一,对西方实证主义思想的介绍由零碎走向系统。主要成就是对实证主义的第三代——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的系统介绍。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奥地利哲学家)创立维也纳学派后不久,国内张申府对此学派作了零星的介绍。石里克的学生洪谦回国后,系统的介绍维也纳学派,其《维也纳学派哲学》一书阐述了维也纳学派的主要哲学观点,指出该学派主要采用逻辑分析方法,通过语义分析确定有意义的命题和无意义的命题:玄学命题是无意义的命题,不属于知识的范畴。第二,由传统逻辑的研究转向数理逻辑的研究。严复介绍穆勒名学,提倡归纳逻辑,形式逻辑得以重视,章太炎、王国维、胡适进一步推进了对传统逻辑的研究。此后,随着实证主义的传播,数理逻辑受到人们的重视,张申府、金岳霖、万卓恒、沈有鼎、汪奠基、张阴麟、王宪钧、胡世华等对数理逻辑都作了相关的研究。金岳霖1938年出版的《逻辑》一书对罗素的数理逻辑的介绍最为有名。第三,从实证主义哲学和方法出发构建学术体系。冯友兰、金岳霖是典型。冯融会宋明理学与新实在论构建其“新理学”体系;金则注重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并构建了以本体论(《论道》)——认识论(《知识论》)——逻辑(《逻辑》)为三大主干的学术体系。

 

二 实证方法与民国学术的演进

 

实证主义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主张人类知识发源于经验。对此一特征,严复一以贯之,他以洛克的“白板说”批判王阳明的“良知说”。他说:“心体为白甘,而阅历为采和,无所谓良知者矣。”认为人的认识发源于感觉经验,也止于感觉经验[5]。胡适接受实用主义的观点,把经验当作第一原理。他认为经验有如下特征:第一,经验是人征服环境的活动、应付环境的事业;第二,用经验吞没理性,否认理性认识的相对独立性。“经验的活用就是理性,就是智慧。”[6]第三,经验不仅是知识的来源,且具有本体论上的地位,世界宇宙便由经验构造出来的。冯友兰也主张一切知识以经验为出发点,但经验只是达到真知的桥梁。真知来源于对经验事实、经验命题的“思”(分析与总括);但真知获得之后,无需经验的证明。他说:“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推论,之系形式底,逻辑底者,其本身虽系形式底,逻辑底,但我们之所以得之,则靠经验。我们之所以得之虽靠经验,但我们既已得之之后,即见其并不另需经验以为证明。”[7]可见,冯友兰由经验论走向了惟理论。金岳霖强调“对象的实在感”,指出“所与是客观的呈现”。“对象的实在感”包含三个条件:其一,对象不依赖人的认识而存在;其二,对象的性质虽在关系网中,却独立于人的意识外;其三,对象具有自身绵延的同一性,亦即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相对稳定状态。他认为这种对象的实在感是认识论首先必须肯定的前提,而不能从知觉经验去推论对象的实在。他说:“所与有两方面的位置,它是内容,同时也是对象;就内容来说,它是呈现;就对象来说,它是具有对象性的外物或外物的一部分。内容和对象在‘正觉’所与上合一。”[8]此所谓“正觉”,即指正常的感觉,在“正觉”活动中,人们看到的形色、听到的声音,既是见闻的内容,又是见闻的对象,既是呈现,又是外物。所以,在“正觉”中,“所与是客观的呈现”。这一理论,既克服了严复把认识止于现象界的错误,又克服了胡适及一般实证主义者断言的人的认识不能超越经验的范围的局限。

与上一特征相关,西方实证主义具有拒斥形而上学的特征。严复受英国实证主义的影响,认为人只能认识现象,本体是不可知的,因此他提出放弃对本体的认识。胡适秉承杜威的思想,对哲学根本问题采取的是“以不了了之”的态度,反对用专门的形而上学方法解决人生问题,强调科学及科学方法在人生观上的作用。他引用杜威的话说:“真正的哲学必须抛弃从前种种玩意儿的‘哲学家的问题’,必须变成解决‘人的问题’的方法。”[9]与严复、胡适不同,也与西方实证主义者不同,冯友兰和金岳霖对形而上学怀有浓厚的兴趣。冯友兰试图既克服维也纳学派所揭示的传统形而上学的弊端(无证实性,无意义),又以逻辑分析法来构造形而上学——所谓真正的好的形而上学。冯友兰认为,经过维也纳学派对形而上学的批评,他找到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所谓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路子,即对实际作形式的释义。新理学中的理、气、道体、大全四个主要观念都是形式的、逻辑的,没有或甚少涉及实际。新理学“对于实际所作底第一肯定,也是唯一底肯定,就是:事物存在”。“事物存在。我们对于事物及存在,作形式的分析,即得到理及气的观念。我们对于事物及存在作形式的总括,即得到大全及道体的观念。此种分析及总括,都是对于实际作形式底释义,也就是对于经验作形式底释义。”“我们的推论,除了肯定有实际之外,对于实际,并无肯定。”[10]与传统形而上学的观念、命题截然不同,新理学的观念、命题都是必然真的,而传统形而上学对实际作积极的释义,但又无证实性,因而是虚妄的命题。冯友兰的本意是想兼收逻辑实证主义的分析命题和维也纳学派的综合命题的长处,即作形式的演绎,具有普遍必然的性质(分析命题的性质),又能得到事实、经验的证实(综合命题的性质),但他两方面都说不通: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标准,分析命题仅关乎名词、符号,与事实无关。而冯友兰新理学中的分析命题却肯定事物存在。因此,其形而上学的新路子不会得到逻辑实证主义的认同。按照维也纳学派的说法,综合命题仅关乎事实,与理无涉,而冯新理学的综合命题却旨在由事到理,即由此岸的实际到彼岸的真际。自然与维也纳学派不符。金岳霖采取对知识论和形而上学两分的方式来论述。他说:“关于道的思想我觉得它是元学的题材。我现在要表示我对于元学的态度与对于知识论的态度不同。研究知识论我可以站在知识论底对象范围之外,我可以暂时忘记我是人。凡问题之直接牵扯到人者我可以用冷静的态度去研究它,片面地忘记我是人适所以冷静我地态度。研究元学则不然,我虽然可以忘记我是人,而我不能忘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我不仅在研究对象上求理智的了解,而且在研究结果上求情感的满足。”[11]

方法论是实证主义的中心问题,按照实证主义的观点,哲学只是一种方法论。无疑实证主义引入中国后,其方法论方面更为中国学者重视,严复、胡适、冯友兰、金岳霖等都是其中的代表。严复特别推崇归纳法,认为它是真正的科学方法。他说:“格致真术,在乎内籀。”“惟能此术,而后新理日出,而人伦乃有进步之期。”认为传统学术恰恰缺乏归纳法,中国人往往以“子曰”、“诗云”为前提作出推演,此一方式是不合实用的。因为:其一,此种演绎法(“外籀”)虽合三段论的法则,然其前提“大抵心成之说”,因而是一种先验主义的方法,不能推出合符实际的结论。其二,演绎法不能获得新知,他说:“夫外籀之术,自是思辨范围,但若纯向思辨中讨生活,便是将古人所已得之理,如一桶水倾向这桶,倾来倾去,总是这水,何处有新智识来。”[12]严复认为,创获新知的方法,应是“即物实测”:一是从观察实验中获得科学假设;一是对假设作经验的证实。他说:“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认为西方二百年“学运昌明”全赖培根提倡的归纳法。应该指出,严复也主张归纳与演绎的统一。他说:“国外籀术互为表里,绝非二途。”“人为内籀时,非借于外籀固不可。”他认为演绎统一于归纳,是归纳的一环节。归纳共有四个步骤:“第一层,麇集有关系之事实,用观察法;第二层,造立‘希卜梯希’(即命题假设),用臆造法;第三层,以连株之术,推校所臆造者用外籀法;第四层,多用事实以校勘所立之例,用应证法。”[12]亦即在广泛收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假设,然后对假设进行演绎法推论,最后对推论作经验的验证。严复的“即物实测”开启了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实验室”态度及方法。

 胡适从经验主义观点出发,根据赫胥黎的“存疑主义”,提出“拿证据来”的口号[6]。他指出:“凡没有充分证据的,只可存疑,不足信仰。”“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6]如果说存疑主义旨在破除旧说、解放固有思维的话,那么,其实验主义功在创立新论,一破一立,相辅相成。实验主义的方法有三个环节:“细心搜求事实,大胆提出假设,再细心求实证。”从“细心搜求事实”到“大胆提出假设”,偏向归纳法,因为“是先考察眼前的特别事实和情形,然后发生一些假定的通则”;从“大胆提出假设”到“细心求实证”,偏向演绎法,因为“是先有了通则,再把这些通则所涵的意义一一演出来”,并加以事实的验证。他由此得出结论:“科学方法不单是归纳法,是演绎和归纳相互为用的,忽而归纳,忽而演绎,忽而又归纳。”[6]胡适特别重视假设的作用,认为假设是归纳与演绎的桥梁,思想的真正训练是培养提出假设的能力。因此他把实验主义方法概括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胡适到处鼓吹其科学方法论,发表了大量论述科学方法论的文章,并且身体力行,把假说的方法、考据的方法运用于古史研究、古典小说的考据及《水经注》的考据等。胡适通过对比中西学术,认为:先秦墨家的方法,与西方的实证主义或实验主义的逻辑方法相接近;乾嘉学派的考据方法是科学方法。因此,胡适要求发掘墨家的文化传统,并试图用其实验主义的方法来修补完善中国传统的考据方法,藉此来沟通中西文化。他一方面指出乾嘉考据方法运用归纳论证,注重证据,与西方实证科学方法是一致的,另方面看到考据方法囿于文字材料,不能面对自然,无法演变为近代自然科学方法的缺陷,故而以实验主义方法加以弥补。另外,虽然胡适与严复都有重归纳轻演绎的倾向,也有演绎与归纳互用的观点,但他们还略有不同:胡适讲归纳演绎的统一,是在归纳基础上的统一;严复讲归纳与演绎的统一,是指归纳中有演绎工夫,演绎法只是归纳法的一个环节、一个方面。

冯友兰将数学、逻辑方法运用于哲学,主张哲学中的命题都是形式的、逻辑的,是对“真际”(理或共相)作形式推演的分析命题,对“实际”无所肯定或甚少肯定,无需经验证实,因而其命题是必然真的。不仅如此,冯友兰认为:哲学对理也仅作形式的肯定,而不对理的内容作积极的肯定。在他看来,哲学命题就是诸如“有某者,必有某之所以为某者”此类的同义反复。他竭力反对程朱理学的格物致知,原因在于,科学中的命题也都是与“理”相关的命题,科学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并且说明“理”的内容。而科学要达到认识、阐明理之内容的目的,就必须诉诸经验,需要经验的归纳证明。而人的经验是不断延续没有终期的,经验所能证实的,经验也能推翻。因而“科学中底命题,其真是或然底”。总之,哲学的命题(含数学、逻辑的命题)都是形式的、演绎的,其真是必然的,而科学的命题都是实质的、归纳的,其真是或然的。冯友兰把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视作两种不同的方法。其方法呈现出重演绎轻归纳,重数学、逻辑命题轻经验命题的特征。

严复、胡适都强调经验归纳的至上性,贬低形式逻辑的作用。但他们的方法论遇到了实证主义者共同遇到的困难,即用归纳法如何求得普遍必然的知识?冯友兰看到了这一困难,他重视演绎逻辑,用共相与逻辑分析方法来阐明逻辑、数学、哲学命题的必然性。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而且为冯友兰所忽视,即忽视了演绎法在自然科学中的作用,主张自然科学研究求助于归纳逻辑,其结果自然否认了自然科学命题的普遍必然性。这一问题,引起了金岳霖的注意,开始重视数学和演绎在科学方法中的作用及地位。

区别冯友兰贬低经验、将科学与哲学对立起来的方法论原则,金岳霖提倡经验与理性并重,事与理并重;既重视经验,又不拘泥于狭隘的实证论立场。他认为经验归纳与形式演绎同为科学知识之可能的必要条件。他提出了“以所得还治所与”这一思想,即从所与抽象出概念,转过来又以概念还治所与。前一过程即以概念摹写现实,后一过程即以概念规范现实。这就体现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个别与一般相结合的一般方法论原则。如果说冯友兰有见于经验论者在方法论上的困难而转向唯理论,那么,真正从方法论上突破实证论的局限,对经验与理性在科学方法论中的作用加以统一考察的则为金岳霖。

 

三 实证方法对民国学术的影响

 

尽管民国时期政见迭出,学说繁多,但实证主义作为一种方法(按照实证主义的观点,哲学只是一种方法),其影响可以说是普遍性的。就学术而言,几乎每一个有成就的学者都直接或间接受到它的影响。金岳霖最初在美国攻读的是政治思想史,拿的是政治学博士学位,但他后来转向哲学逻辑学,在回答自己为何转向的问题时,金岳霖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辛亥之后的几年中,因为大多数的人注重科学,所以有一部分的人特别喜欢谈归纳,我免不了受了这注重归纳底影响”。一是“民国十一年在伦敦念书,有两本书对于我的影响特别的大;一部是罗素底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一部是休谟的Treatise”[11]。我们进而可以认为,实证主义的方法的传入是此一时期众说繁兴、百家竞胜局面形成的重要原因。

首先,在中国掀起了科学思潮的狂飙,使科学思想和方法深入人心。中国是在自然科学极端落后、“器不如人”、“技不如人”的时代背景下引进实证主义及其方法的,因为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是以其实证方法为前提的。实证,即可检验、可验证、可证实。这正是近代经典自然科学的最本质的规定和要求。一种观察陈述或假说,只有得到足够充分的实证材料和实验结果的支持,才被认为是科学的。因此,准确性、确定性、精确性、可重复性等,是实证的基本内涵。“近代中国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曾极大地受害于没有适当的逻辑方法。”[13]而实证主义就是从科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科学方法。因此,实证主义传入以后,即与自然科学联系在一起,向传统的学术提出了挑战,并酿成一股声势浩大的科学主义思潮。以丁文江为代表包括胡适、王星拱在内的科学派积极主张科学能够解决人生问题,认为“因果大法是支配人的一切生活的”,“在知识界内,科学方法是万能的”。由此爆发的“科玄论战”波及当时的整个思想界,科学派的强大阵营及其新颖的观点为当时社会各方所关注,极大地推进了科学思想与方法的传播和发展。

其次,推动了传统思维方式的改造和新学科的建设。“中国哲学的一个特征,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观念的不发达。”[14]这是近代实在论者一致的见解。同时,中国近代自然科学的落后,追根溯源,也在于不重视形式逻辑。因此,实证主义传入后,经过严复、王国维、胡适、金岳霖等人的倡导,形式逻辑作为一门新学科开始建立起来。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主要是引进介绍国外数理逻辑的研究成果,汪典基《逻辑与数学逻辑论》是代表作。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则有沈有鼎、王宪钧、胡世华、莫绍揆等年轻学人前往美国、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攻读逻辑学硕士、博士学位或进修研究,把国外逻辑学的最新成果作了系统的引进。同时,中国社会学的建立也是实证主义传入后的产物。严复认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都是实证科学作基础、以实证方法作指导的。严复翻译《群学肆言》、撰写《政治学讲义》(1905年)开启了以实证主义的方法研究社会学的先河。此后,章太炎等人相继翻译、介绍西方和日本的社会学,大学开始设立社会学系、开设社会学课程,以社会调查等实证方法撰写的社会学著作陆续出版。

再次,激活了传统学术的生机。实证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传入后,对中国学术界的影响可谓是普遍的,几乎稍有成就的学者都受到它的影响。传统学术借此机缘也勃发了生机;墨学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乾嘉考据再度风行;冯友兰、金岳霖融会中西、推陈出新,构建起完整的学术体系;王国维、陈寅恪等则兼用实证方法和传统考据方法,在各自学术领域作出了足以骄人的成就。

 

 

 

参考文献:

  [1] 欧阳康.哲学研究方法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2] 赵总宽.逻辑学百年[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3] 郭湛波.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

  [4] 王鉴平,胡伟希.传播与超越——中国近现代实证主义进程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9.

  [5] 严复.穆勒名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 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

  [7] 冯友兰.新理学[A].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冯友兰卷(上册)[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8] 金岳霖.知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9] 胡适.胡适文存(卷二)[M].

  [10] 冯友兰.新知言[A].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冯友兰卷[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11] 金岳霖.论道·绪论[A].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金岳霖卷(上册)[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12] 严复.名学浅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3] 胡适.先秦名学史·导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

  [14] 金岳霖.中国哲学[J].哲学研究,1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