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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边际——评马步升的《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

发布日期:2018-12-25 原文刊于:原刊于《北斗》,2018年第1期

刘永霞

 

    2017年对马步升来说,真可谓是硕果累累的一年。他的又一部著作,即内容恢弘的散文集《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出版了。我以前总以为马步升是位著作等身的作家,但等我拜读了《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之后,才知道他是位名副其实的散文大家。我们都知道,搞文学艺术是需要天赋的,因而,我想要说得是,马步升确实是位天赋的散文学家。《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一著收集了马步升多年的散文创作,其内容可谓是包罗了世间万象。此作刚一出版,就获了雪花般纷飞的评论,这些都让我深受其益,在一边读原著,一边读评论中享受着冬季的旷美与心灵的闲适。但严肃地说,由于《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包含的内容过于广泛,我一直都觉得很难取舍,故而才拖至今日下笔。

那么,《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到底有些什么文章呢?又包含哪些议题呢?我要说的是,切忌“以名取义”。如果我们只从书名来判断内容,那就大错特错了。无疑,《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里面有不少文章是写乡情与乡愁的,如“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故乡天下灾荒”、“给遗忘缀满记忆的补丁”等等。此外,还有写家族与村庄历史的,如“黄土旮旯里的村庄史”、“家族秘史”等文章。当然,还有需要我们一提再提的获“老舍文学散文奖”的“鸠摩罗什的法种与舌头”,此文不仅思想精深,而且还拥有登峰造极的语言驾驭能力,这些都让我由衷地折服。散文集里还有如“论凡•高的爱情”等文章,则与乡情无关,它主要表达了作者对艺术与艺术家本质的真知灼见。当然,其中也不乏令人捧腹大笑的幽默小品,如“偷情套路二种”,看完后让人不得不深深钦佩作者对人性的彻悟。因此,我将《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比作一个宝石匣子,我深知自己不可能全面表述与评价它的文学风格与思想主旨,就像我不能将其中的每块宝石都据为己有一样。于是,我决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选择了别人还未注意到的几个细微之处,将马步升论述生命及其本质的若干篇文章作为我评论的重点,以期通过这个窗口,能让我们更加接近这位天赋散文大家的内在心境。

《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里有不少文章都涉及到了对生命本质的探寻与思考,我对此感触很深。但在我们跟着马步升的脚步探索生命本质之前,我们还需要弄清楚生命的价值。而在搞明白生命的价值之前,我们还有必要来谈谈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假如我们毫无感觉地、行尸走肉地活着,那我也相信这样的人并不认为他的生命有价值。若无任何价值,我也相信不会有人去深究这件事物的本质。若是这样,那我们的生活基调不就成了灰色吗?是的,现今社会的人们,的确有很多都生活在灰色中,生活的激情退却了,个性消失了,麻木地随波逐流,赚钱消费再赚钱,永无休止地重复机械式的节奏,毫无目的地煎熬身心。所有这些问题最终都汇集到一点,哪一点呢?这就是我们对“人生边际”问题的看法。那么,人生到底有没有边际呢?我们是期望有或是无呢?答案到底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在对《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的细细品味中来寻找吧。

 

                 一、对世界的美感

我一直认为一个作家应该始终拥有对世界的美感,不论什么题材,如果丧失了美感,那写出来的东西读起来都会如同嚼蜡一样无味。美感的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很多人较一致地认为,自然界最细微最柔情的变化,恰恰最能激发人的那根美感神经。下面我们来读读马步升的“婉约情怀”,就会明白什么是“最柔情的美感”,马步升这样写:

 

夜已深了,窗外的雨脚愈加细碎、绵密,好似一张湿淋淋的网盖在心头。踩在水泥上的雨脚像年轻人的脚步,轻盈又急促,使人怦然心动,极想在雨地里走一走,亲眼目睹生命怎样在温柔的呵护下萌芽、成长;落在树梢的雨脚则又饱经风霜后的淡泊、闲散、拖沓,在劫后余生的疏懒中回味成长的驱驰和艰辛。远方的一盏路灯,把一抹唇膏似的殷红透过雨脚的网,撒在姜黄的窗帘上,房间里虽有惨白的荧光灯的遮挡,终也处在暧昧的光晕中。这样的夜,这样的雨,这样的光,最能触动的是人内心那根柔软的弦,……

 

这一段是马步升描写“婉约情怀”的前奏。马步升将“婉约”理解为“最能触动的是人内心那根柔软的弦,真可谓是触摸到了“婉约”这汪清泉的“泉眼”。一说到“婉约”,我们就会想到风花雪月,会想到水等柔情万种的物象,所以说,再没有比在一个雨夜更适合写作、怀念此种“柔情似水”的婉约情怀了。“雨”是什么呢?可能一千个诗人会有一千种写法,但不会有人否认雨的柔情。尽管爆雨狂风也十分刚烈与凶猛,但人们总愿意将雨的柔情看作是“雨”的主色调。如果我们深究起来,这世间的哪个事物又是只有刚烈而没有柔情呢?抑或是只有柔情而没有刚性呢?我们找不到这样阴阳判然若分的事物。就像《易传•系辞上》所讲的那样:“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句话道出了事物的本真面貌。马步升接下来写了苏轼的婉约,柳永的婉约,李清照的婉约,并发出了无限的感慨。就连苏轼这样的“豪放派”也免不了有着如水如月般的“婉约柔情”,何况他人哉?我个人以为,就“豪放派”与“婉约派”的划分,可能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但就人生经验来说,却没有多大意义。比如张飞,《三国演义》里既有“张翼德怒鞭督由”的刚烈彰显,但也有“张翼德义释严颜”的怀柔安抚,如果我们仅用“暴烈似火”这一张标签来定义张飞,那可真是小瞧了乱世英雄。

而我们“内心那根最柔软的弦”,却是让我们和自然万物联系最紧密的要素。当我们看到雨打梧桐,雪压松枝时,常常会勾起我们对美景的无限赞叹以及对生命的深深眷恋。自然界以一种井然有序的程序运作,植物非常懂得应时而作,所以中国古代的先贤大多主张“人法自然”。人若能懂得“与时进退,尚中守正”,那将会少却多少的人间惨剧!可惜的是,很多人都不懂这个简单的生存法则。因而会有作奸犯科,会有结党营私,会有损公肥私,直至发展到极致,被压榨的那部分人实在是生不如死,便会有乱世英雄揭竿而起,对社会来一次大洗牌。这情景宛若酷夏树林的一场大雨,经此之后,植物们便干净了,清爽了。人类社会的“暴雨”,很少未付出惨痛代价的。英雄们必须用豪情与刚性来应对奸人与乱局,等到天下大定,又太平盛世了,他们与生俱来的那根柔软的弦便又开始跃动了。这当然也是最极端的一种情形。而作者所描写的宋代词人的“婉约情怀”,多半与情感、得志与否等等因素有关。但无论是哪种情形,却都能说明我们“内心那根最柔软的弦”就来源于我们本性的“善端”。不仅如此,我们的所有美感,都来源于这个“善端”。我们内心的“善”对应于自然界中最美的物象,反之亦然。所以,我从年轻时就很相信这句话“阴暗的心灵喜欢寻找阴暗的事物”,用《易传•系辞上》里的语言来表述就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如果我们向往美好的事物,我们也会得到美好事物的青睐。如果我们的这扇门关闭了,那我们的生命就黯淡了。真希望能永远持有这颗柔软的心,以此证明你也曾美好地活过,就如马步升所写:

 

何时无月,何时无水,何时无花,何时无风啊,月婉约,水婉约,花婉约,风婉约,在婉约的情景中,雕红刻翠,批风抹月的词调,以“芳心是事可可”的态度,在机器文明将世界和人的心变得日益单调的环境中,将自身置于人类曾有过的婉约情景中,去读,去听,去唱,去感受古人那“嫣红姹紫斗芬芳”的情调,抚慰的也正是人人内心皆有的那块柔软。

 

                二、卑微者的价值

 

我们不得不承认,马步升的《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具有多种色调,时而是烟雨江南的嫩绿色,时而是茫茫沙漠的惨黄色,这就需要我们迅速地调动各种色素细胞,以追赶他那变幻莫测的敏捷思维。马步升的散文世界不仅美丽动人,而且还充满了对生活的细微洞察、对弱小者的深深怜悯与喜爱等等来自人性深处的博爱情感,正如这篇“沙漠中的小精灵”  所写:

 

那是一只沙漠蜥蜴,当地人称之为沙娃娃。真的,形似神似。一只蜥蜴趴伏在路边的沙砾中,二三寸长短的身材,三四寸长短的尾巴,拇指蛋大小的头颅,两颗眼球闪烁着,头脑伸伸缩缩的,身子纵纵伏伏的,好似一支队伍的侦查兵,或有什么难处要向人求救。

……

朋友还是小心翼翼接近。那只沙娃娃似乎看出他是初来乍到者,身子一纵,索性跳上一颗半尺高的砾石。沙漠的温度已可以在短时间内烫熟鸡蛋了,穿着登山鞋,脚心也能觉出烫来。沙娃娃占据的那颗砾石,炭火般熊熊燃烧。沙娃娃似乎找到了当明星的感觉,跃居砾石的顶端,或跳跃如街舞,或静伏似定格,或昂首做仰天长叹状,或闭眼以示不耐烦态,……

 

这是一段对微小动物神态的趣味盎然的描写。蜥蜴,很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小动物,却被作者描写成如同一个顽童一般的调皮与可爱,这说明了什么呢?这恰恰说明了马步升对生命认识的深度与广度。我们很多人都对“人”的事情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与关注,这本身也没有什么错。但是,在我们热衷于“人”的世界时,希望能同时将我们的热情分给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一部分,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孤身处于天地之间的,其他的生物都与我们有着息息相关的生命关联。就算微小如蜥蜴、蚂蚁、麻雀等等者,却都有它们存活的生命价值。马步升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的视域远远超出了“人”的世界,他有着更广阔的生命空间,这便使他在思想高度上可以和任何国际大家相媲美,我们下面可以看看美国博物学家戴维对“蝾螈”的描写:

 

一条腿在落叶堆的缝隙中一闪而过,紧接着出现的是尾巴根,随后便消失在潮湿的树叶层中。我抑制住扒开树叶一探究竟的冲动;我静静等着,期待那只蝾螈重新现身。几分钟后,一个亮闪闪的脑袋探出来,蝾螈猛然冲到了空地上。它又扒出一个洞,钻下去,重新露出头来,猛跑几步,歪歪扭扭爬过一根叶柄,姿态不雅地一头栽进一处洼地里。这只蝾螈颤颤巍巍地翻转了身子,从陷阱里往外爬,最后把头埋在一片枯叶下,悄悄地移动。

 

这段马步升对蜥蜴的描写多么地异曲同工。这是美国著名的博物学家戴维的《看不见的森林——林中自然笔记》一书里的一篇短文。这本著作因简短优美的散文写作,而赢得了经久不衰的世界范围内的畅销。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篇文章的思想主旨竟是如此惊人的契合。戴维在这篇文章里为我们揭示出了蝾螈的精彩生活以及人们对蝾螈的生理习性等等的误解,他的目的在于通过微观,为我们展现这个大千世界的生命奇迹与精彩。无疑,他的认知视域非常开阔。而马步升则是从人文的关怀出发描写蜥蜴的,虽然二者的职业、学科不同,但他们二人却达到了同样的思想高度与生命境界。

也许有的读者要说,戴维毕竟是搞自然科学的人,而马步升是作家,能同日而语吗?我认为是可以的,而且我还坚信人的思想高度与职业、学科等等无关,而与人的见识与格局、品性等有关。如果非要同类相比,那么,很巧的是,《瓦尔登湖》的这一段描写,正好可以解答有些读者的疑惑,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

 

每天早晨,通常是红松鼠把我叫醒:他们从我屋顶爬过,又沿着四壁爬上爬下,仿佛从森林里走出来,就是为了做这件事。整个冬天算下来,我大概扔掉了半蒲式耳甜玉米穗,都是没长熟的,我把它们丢在家门前的雪地上,然后饶有兴味地观察着各种受诱惑而来的动物的行为。野兔通常会在薄暮时分和入夜以后来饱餐一顿。红松鼠的来去则不分早晚,其花样百出的动作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起初他会慎重地从矮栎丛走过来,在雪地上跑跑停停,宛如在风中飘零的落叶;他丝毫不怕浪费力气,以非常快的速度,忽而朝这边走几步,两条后腿跑起来快得简直看不清,……因为松鼠就像跳舞的女孩,哪怕在森林最为偏僻的角落里,一举一动也总是忸怩作态,仿佛要表演给许多观众欣赏;……

 

这就是梭罗在“冬天的动物”一文里的一段描写。不用多说,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一段和马步升“沙漠里的小精灵”一文,拥有的心境多么相似啊!梭罗是在独居“瓦尔登湖”时体会到生命真谛的,而马步升则是在浩渺无人的沙漠领悟到了生命的价值,他们都喜欢独处。人在独处时往往易于发现自己的本真状态,而人的本真也就是自然的本真,这也是对“一粒沙中有大千世界”的直白表达方式。马步升喜欢去沙漠,在沙漠里,他经常能得到心灵的充实与丰富,能够认识到最卑微者的生命价值,用他自己的语言表达,那就是:

 

生命之间看似品质悬殊,比如有的可以飞跃千山万水,有的则终生蜗居一隅,哪怕是一条小河沟,都是鸿沟天涯。但,回到本质上,却谁也无须自卑,谁也骄傲不起来。谁都离不开吃喝二字,饿了无食可食,渴了无水可饮,此际,谁又顾得了考究高迈,或者卑琐。

麻雀大约是无处不在的生灵,大约因为多,便常常不受人待见。……可是,在沙漠地区,麻雀的叫声确是如此的清丽,悦耳。不是此一时彼一时的权宜。确实不是,清丽悦耳之声,声声传来。宛如一股清风,一股带着鲜润的清风,游荡在沙海中,滋润着你的荒芜的耳朵,抚慰着你的枯寂的心田。

那是一阵阵清风,那是一阵阵细雨。你的耳朵里那些原来储存的被烤干烧焦的音符,渐渐复活。春风吹又生般复活。

 

马步升通过肯定卑微者的生命价值,再一次找回了自己的生命灵动。这也是他喜欢去沙漠的原因。他认为沙漠可以洗涤心泉里的污垢,让生命重新变得清澈透亮,所以他在“沙漠中的勇士”一文中发自肺腑地赞美了沙漠里的所有生灵:“沙漠中的任何生命,植物,飞禽走兽,活着的,死去的,高大辉煌的,低矮猥琐的,都应该受到赞美,它们也配得上任何语言的赞美,因为它们生长于沙漠,因为它们生存的无比艰难,因为它们的无与伦比的生命力,因为它们的勇士一般的抗争和坚守。”无疑,在这里,马步升为我们谱写了一曲火热的生命赞歌。

 

                     三、生命的法则

 

当我们在感受世界之美,或是寻找人性深处的“善端”,抑或是追问卑微者的价值时,追根究底,我们都是在探寻生命的法则。那么,什么是生命的法则?或者说,什么是生命的最高法则?经过千回百转的漫漫探寻,我得到了“联系就是生命最高法则”的答案。自然界的万物之间是有联系的,生命与生命之间的联系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基因。我觉得在年轻的时候往往喜欢追寻人和人之间的区别,总是想突出自我的独特性,优越性。后来做学术研究,也总是在寻觅区别中度日,逐渐形成了不愿意再去寻找“联系”的心理。当然,人和人之间,人和他物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而“联系”却是内在的、深入的、本质的。“联系”会让人变得温情,会让“内心的柔软”展现出来,会让我们的人生扫除阴霾,会让我们有快乐的生活,正如马步升所写:

 

人是有生命的,植物动物是有生命的。日月是有生命的,风是有生命的,砂石也是有生命的。各个生命体之间因为有着一种天然的秩序的存在,才互相约束,才互济余缺,才各安其位,只要有一方不守规则,打破了边界安宁,那么,连带起的便是骨牌效应,便是群体的灾难,便是群体的反抗。……

自然界的秩序与人类社会的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

与任何压迫者一样,当被压迫者吹响反抗的号角时,压迫者也不得不倾听反抗者的诉求。

……

生命间的失衡永远是暂时的,也只能是暂时的,而生命间的平衡则是永恒的,必须是永恒的。

 

马步升正是了悟了生命的最高法则,因而能对各种生命现象之间的联系了如指掌。生命的和谐或平衡,都来自于我们对世界的正确认识。无论人类怎样自高自大,自以为是,一旦扰乱了自然秩序,或是侵犯、毁灭了其他物种,毫无疑问,最终人类肯定会受到加倍的报复,并付出极其惨痛的代价。因而,中国古代的先贤总会告诫后人以“天地”为师,跟随并遵循自然的节奏,在不同的时节做不同的事。对这一点有着诗情画意般论述的有儒家的《礼记•月令》等经典。而且,我个人一向认为,《礼记•月令》是众多儒家经典之文中最优美的篇章,其主旨阐明了人遵守时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论是修身,或是治国,逆势而行,唯我独尊,必然会导致身体的机能紊乱和家国的沦丧,就如《礼记•月令》所写: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是月也,以立春。……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还反,赏公卿、大夫于朝,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下及兆民。庆赐遂行,毋有不当。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毋失经纪,以初为常。

 

这就是《月令》为我们勾勒出的一幅阳气融融的开春温馨画面。东风吹,冰面碎,鱼翻跃,鸿雁归,这是多么和谐美丽的自然景象呀!这个时候冬眠的动物都醒了,开始蠢蠢欲动了,我们人类还有什么理由每天睡得日上三竿呢?阳气日盛了,人该干活了,上至天子,下到庶民,都要应时遵纪而恪尽职守,不要懈怠了。古人特别明白的道理,放在现代人这里,反倒糊涂了。但马步升是清醒的,而且,我通过阅读他的很多文章,断定他是个传统文化情结很深的作家。马步升只是以现代散文的叙事手法,表现了中国文化古老深邃的智慧。

其实,一个作家不论写什么,或多或少地都会展现出他的心路历程,在这一点上,马步升也不例外。《故乡的反方向是故乡》里有不少文章都为我们展现了马步升的心路历程,除了我上面所举的“沙漠写生”之外,“无主题呻吟”等文章也属于此类。但一个人的心路该怎么走,只有他自己能够决定和经历,别人一点都代替不了。所幸,马步升在他的心路历程中走到了世界的顶峰,他的文风,他的思想,他的境界,都达到了这个世界所能有的最高度。这可不是溢美之词,我认识马步升二十年了。二十年来,这个世界发生了多大变化,我想也不用我再叨絮了吧。二十年前,我受人之托,提着两个半大的西瓜,去找马步升给一位文坛后学写序。我当时是很忐忑的,心想咱从来不认识人家,人家会给咱好脸子看吗?但见到马步升后,我才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马步升在他家的老房子里,不仅微笑着接待了我,而且还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要求。他的笑容是真实的,是宽容的,是发自肺腑的,二十年前是这样,如今仍然是这样。一个无私地提携后辈的人,他的人生境界不会太低。二十年过去了,马步升变了,我变了,但他的品性未变,我的品性也未变。马步升仍然笑对人生,仍然温厚地对待后学,这让我不得不相信我的论断的正确性,即“品性决定人生的高度”。我在前面提到,很多人都认为人生的高度是由见识与格局决定的,而我现在却坚持认为是由品性决定。原因很简单,只要看看我们身边有见识有格局的人,他们走遍了世界,拿遍了头衔,不仍然是生活在悲悲戚戚,怨天尤人中吗?而我从没见过马步升抱怨,他总是有着阳光般的笑容,他总是在“笑傲江湖”,他的人生广阔无垠。至此,我想我们可以回到“人生有无边际”的话题上来了。人生到底有无边际?我认为有也没有。如果你固步自封、自高自大,那你的人生肯定有边际;如果你虚怀若谷,慈心万物,那你的人生就没有边际。“边际”存在于你的人生态度中。最后,让我们再来品味品味马步升的一段沙漠美文,我想以此来结束这篇评论:

 

那一年盛夏的那一天,我在沙丘上坐了一天,针扎一般的阳光和滚烫的沙砾抽走的只是我心底积久的阴郁和忧伤,从此,我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天上有太阳,光芒便会无阻无碍地铺满我的五脏六腑。后来,每当我嗅到自己心底散发出来的霉味时,都要去一趟有沙漠戈壁的地方,随便拣一座沙丘坐下来,仰望比空旷还空旷的天空,注目比天空还空旷的大地。随便拣一株沙生植物,与它一同经受阳光暴晒和沙砾的烘烤。这是一次浴火重生,今后很长时间里,即便遭遇阴霾弥漫,内心深处总有一颗不落的太阳在光芒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