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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1909年日本调查“间岛”归属问题的内幕

发布日期:2015-06-30 原文刊于:
李花子

 

内容提要:日本为了挑起“间岛问题”,派遣测量手考察长白山,指出碑以东的沟壑(指黄花松沟子)与松花江相连,这支持了所谓的土门、豆满“二江说”。另外,还任命嘱托进行文献研究,指出土门、豆满是同一条江,光绪年间勘界时朝方承认以豆满江(今图们江)为界,实际上放弃了“间岛”所有权。据此,外务省虽然得出“间岛”属朝的论据薄弱,但是为了牵制中方和进行谈判,仍坚持“二江说”及光绪十三年勘界案无效,最后以承认“间岛”属中作为谈判筹码,获得了在“间岛”设置领事馆和“东三省五案”的利权。

 

关键词:间岛;土门江;豆满江;日本驻朝鲜军;中井喜太郎;内藤湖南

 

The Inside Story in the Investigation into the “Jiandao Issue” by Japan: 1905-1909

 

LI huazi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History Research Institute   Beijing 100732

 

Abstract: In order to instigate the “Jiandao issue”, Japan had dispatched surveyors to investigate Changbai Mountain, indicated that the ditch to the east of the monument (Huanghuasong Ditch)had been connected with Songhua River, which actually proved that Tumen River and Duman River were two different rivers. In addition, it pointed out that Tumen River and Duman River were the same one river, bounded by Duman River(be known as Tumen River nowadays), admitted by the Korea in the boundary settlement in Guangxu period, which both actually meaned the abandonment of the ownership of “Jiandao”, through the document research. Accordingly although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 found that the arguments for the “Jiandao” belonged to Korea was weakness, but it insisted that Tumen River and Duman River were two different rivers, and the boundary settlement in Guangxu thirteen years (1887) was null, in order to restrict China in the negotiation, finally admitted the “Jiandao” belonged to China as its negotiation coins, to obtain the rights of setting consulate in “Jiandao” and the five cases in the northeast.

 

Keywords: Jiandao; Tumen River; Duman River; Japan’s army in Korea; Nakai Kitaro; Naito Konan

 

 

前言

 

20世纪初日本挑起的“间岛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间岛”领土归属权问题[1],二是“间岛”地区朝鲜人裁判权问题。[2]“间岛”一词并非固有名称,是1880年以后朝鲜人大规模越境开垦图们江以北地区的创名[3],主要指今天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部分地区。

在日本插手“间岛问题”之前,清朝与朝鲜围绕图们江以北的领土归属问题曾发生过三次大的交涉。一次是在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清朝为了制作舆图即《皇舆全览图》,派遣乌喇总管穆克登调查中朝边界,在长白山分水岭上立碑,碑文记载:“西为鸭绿,东为土门,故于分水岭上勒石为记”,从而划分了长白山地区的中朝边界。[4]另一次是1885年(光绪十一年)、1887年(光绪十三年)中朝共同勘界,自1880年开始朝鲜人大规模越境开垦图们江以北地区,并否认以图们江为界的历史事实,指出土门、豆满(指今图们江)二江说,在朝鲜的要求之下,18851887年中朝两国派代表进行了共同勘界,其结果达成了以图们江为界的共识,只是在图们江上游红土水、石乙水合流处以上未达成协议。[5]还有一次是在1902-1904年,朝鲜宣布成立大韩帝国[6]以后,趁俄国占领中国东北之机,实行“间岛”扩张政策,派遣李范允为“北垦岛视察使”(1903年起称“管理使”),企图将图们江以北地区纳入其管辖。不久李范允被清朝“吉强军”赶出上述地区,双方地方官之间签订了《边界善后章程》。[7]由于中朝两国并没有签订正式的边界条约,从而给日本插手这一问题提供了借口。1905年日本控制朝鲜以后,抓住中朝边界问题和朝鲜人管辖权问题大作文章,挑起了中日之间“间岛案”的交涉。

国内学界以往对“间岛”归属问题的研究,强调日本早已认识到间岛属韩的证据薄弱,却仍以本属于中国的“间岛”领土权作为交换条件,获得了在“间岛”的特权和“东三省五案”的利权。[8]这一结论毋庸置疑是正确的,但是国内学界对于日本调查“间岛”归属问题的内幕,即通过实地踏查和文献研究,得出间岛属朝的证据薄弱的过程,讨论得还不够全面。

日本学者名和悦子著有《内藤湖南的国境领土论再考——以二十世纪初的清韩国境问题“间岛问题”为中心》一书。该作者利用丰富的资料论述了内藤湖南对“间岛问题”的调查及对日本“间岛”政策的影响,可谓是这方面的开拓性研究。[9]不过该作者的关注点集中在内藤湖南个人身上,而没有对长白山踏查活动等进行论述。另外,该作者虽然认识到中朝边界纠纷存在“松花江说”和“豆满江说(今图们江)”,但是并不了解所谓松花江说先由朝鲜人、后由日本人在实地踏查中杜撰。[10]另外对于中日谈判的结果——签订《间岛协约》和《满洲五案件协约》,作者认为这是中日双方达成的双赢局面,而没有认识到日本间岛政策的狡猾性和欺诈性的一面,特别对于日本通过《满洲五案件协约》攫取东北利权,认识也较模糊。[11]

本文利用《日本外交文书》、《统监府文书》、日本外务省史料馆收藏的地图资料,以及中朝两国边务交涉资料,再结合笔者近几年研究和实地考察的结果[12],探讨日俄战以后日本通过实地踏查、文献研究两方面来确定“间岛”假定区域的范围,形成对“间岛”归属问题的认识,制定对清谈判策略的过程。这将有助于我们加深理解日本蓄意挑起“间岛”交涉案,并借机向东三省扩张利权的侵略本质。

 

一、对“间岛”假定区域的调查及长白山踏查活动

 

在日俄战争结束以后,日本开始关注“间岛问题”,准备以“保护”朝鲜人的名义向这一地区渗透、扩张。首当其冲要解决的是“间岛”到底指哪里,其范围有多大。“间岛”一词属于朝鲜人的创名,最初用来指图们江流经朝鲜钟城、稳城之间形成的江中岛屿,被朝鲜边民开垦出来,又被称作“垦岛”。后来随着朝鲜人渐向图们江以北地区越境开垦,便成为滥觞,图们江以北的所有新垦地均被称作“间岛”,实则已非岛屿。[13]由于它是新创名,最初其范围也是不确定的,有人认为指海兰河以南,有人认为指布尔哈通河以南,总之与朝鲜人移住开垦图们江以北地区有关。[14]

日本驻朝鲜军最早参予了此项调查。190511月,驻朝鲜军司令官长谷川好道向陆军参谋本部提交了一份报告书,叫做《间岛境界调查材料》。[15]该调查材料篇幅不长,主要搜集了朝鲜人对中朝边界及“间岛”的看法,包括咸镜道观察使赵存禹(1897年)和庆源郡守朴逸宪(1899年)的调查记,其内容为:1、有关1712年中朝定界,指出中朝两国派官员在长白山(朝鲜称白头山)分水岭上立碑,以西边的鸭绿江、东边的“土门江”为界。[16]土门江因碑东的沟壑(指黄花松沟子)[17]到了大角峰呈“土壁如门”状而得名;建有石堆20里,土堆70里,共有180余处,其上树木老而拱;堆止处涧水流出即杉浦,杉浦之水流入松花江。[18]而“豆满江”(指今图们江)发源于长山岭池(指圆池),距离分水岭立碑处为90里。[19]以上内容是朝鲜人典型的土门、豆满二江说,意在说明康熙五十一年(1712)穆克登定的是“土门江”(指松花江上流)而不是豆满江(今图们江)[20],那么由朝鲜人开垦的土门江以南、豆满江以北的“间岛”属于朝鲜。

 

  1:“间岛”范围图(出自《間島境界調査材料》)[21]

 

2、指出朝鲜人移住的范围:“位于茂山以东至稳城之间的六百里间,长百里或数十里,广五六十里或二三十里,韩人移住者有数万户,受到清人的压制,而清人不足韩人的百分之一。”[22]这个范围实际上是早期朝鲜人移住图们江以北的地理分布,即朝鲜人所谓“间岛”的范围。另参见该报告书的附图(图1),“间岛”位于“分界江”和豆满江之间,这里的“分界江”指布尔哈通河[23],豆满江指今天的图们江,即认为间岛位于布尔哈通河和图们江之间。

第二年(1906年)3月,日本驻朝鲜军再次提交了一份报告书,叫做《关于间岛的调查概要》。这份“调查概要”除了参考已有文献外,还结合了驻朝鲜军搜集情报的结果,其内容包括:“间岛”名称的起因、地域、地势、生产,以及清人、朝鲜人居住状况,清朝的统治,朝鲜对间岛的政策,国境问题的起因,乙酉(1885年)、丁亥(1887年)清和朝鲜边界谈判要领,间岛在国防上的价值等,另附有长白山碑文(1712年)抄本和“间岛”范围图(图2)。[24]

2:“间岛”范围图(出自《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 》)[25]

 

从这份“调查概要”所述间岛的范围来看,指海兰河和图们江之间,如记载:间岛地域“从白头山沿土门江,到达海兰河的合流点,再沿海兰河到达布尔哈图河的合流点,从这里沿北方的布尔哈图河到达豆满江”。[26]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土门江”并不是指松花江上流,而是指海兰河上流(参见图2),这与驻朝鲜军对长白山碑文“东为土门”的看法有关,如指出:“根据韩国人的传说和记载,土们江发源于白头山向东流,再向北流入松花江。如果以这样的河流为土们江,那么韩领区域会甚广大,等于说现在的俄、清地域均为韩领,然而这毕竟不过是韩人特有的牵强附会。”[27]即从中俄两国的领土现状考虑,朝鲜人所谓中朝两国以“土门江”即松花江上流为界是不能成立的。该“调查概要”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强调了“间岛”在国防上的价值,如指出:(1)间岛位于由吉林通往朝鲜咸北的要冲,物质丰富,敌人若先占有该地,就可以解决从当地获得粮食的便利,而咸北处于无人之地,不得不仰赖远处后方的物质。(2)会宁对岸的间岛地势较高,敌人如果占有了这块高地,就会使会宁平地委之于敌人。日本若采取进攻之势,从咸北进军吉林,就必须占有间岛,否则难以达到目的。因此,间岛属于清和朝鲜哪一方,从朝鲜国土防御上讲,不可等闲视之。[28]以上内容无疑对日本在第二年(1907年)设立“统监府临时间岛派出所”起了促进作用,即为了巩固对朝鲜的殖民统治,作为向中国东北扩张的新据点,以及牵制近邻俄国,日本都需要占有这块战略要地。[29]不难看出这是日本实施“间岛”扩张政策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1907年日本为了设立统监府“间岛派出所”,紧锣密鼓地进行准备。3月日本参谋本部派遣东京第一地形测图班在图们江上游地区进行测量。这个测图班分为四个组,分别在茂山、会宁、钟城、稳城等地进行测量,准备制作五万分之一的“间岛局子街表面略测图”。这是作为陆军参谋本部正在实施的“外邦测量”计划的一环而进行的。[30]

同年47-20日,日本驻朝鲜的统监府派遣陆军中佐齐藤季治郎和嘱托筱田治策二人潜入图们江以北地区,其目的一是考察当地一般情况,二是物色将要设置的统监府派出所的位置。二人从朝鲜会宁渡江,经过东盛涌、局子街(延吉)、铜佛寺、天宝山、头道沟、六道沟(龙井村),返回朝鲜钟城。他们用两周时间集中考察了朝鲜垦民聚居的海兰河、布尔哈通河流域,最后决定在海兰河流经的六道沟(龙井村)建立统监府派出所。[31]

819日,日本在龙井村正式设立了“统监府临时间岛派出所”。同日,日本驻北京公使向清外务部发出照会指出:“间岛为中国领土,抑为韩国领土,久未解决。该处韩民十万余,受马贼及无赖凌虐。拟即由统监派员至间岛保护,希电该处华官,免生误会。”[32]可见日本以“间岛”所属未定和“保护”朝鲜人的名义在中国领土内设立了非法的侵略机构。对此,824日清外务部复照表示:“此地隶属延吉厅,确系中国领土”,“查中朝边界向以图们江为天然界限,本无间岛名目”,“来照所称统监府派员一节,中国断难允议”。[33]自此,日方向中方挑起了有关“间岛问题”的外交交涉。

与此同时,为了了解康熙五十一年(1712)设立于长白山的碑、堆的情况,特别是碑以东“土门江”的实际流向。95日,参谋本部派出两名测量手大曾根诚二、中原佐藏,与派出所的铃木信太郎一起,前往长白山进行考察。一行人溯图们江而上,在途中铃木因身体不适在茂山休养,其余二人继续前行。从他们行进的路线看,先到达图们江发源地和圆池附近,再转往天池东南立碑处。观天池以后,沿碑东的“土门江”(指黄花松沟子,又称黑石沟)前行,在东南岸发现了石堆。继续沿沟下行,一直走到了松花江上流小沙河口。再沿图们江上游红旗河顺流而下,到达红旗河与图们江汇合处,沿图们江而下,于102日返回派出所所在地龙井村(参见图4)。[34]

在考察结束以后,两名测量手绘制了两幅地图,一是五万分之一的“自白头山至小沙河线路图”(图3[35],实为黄花松沟子图;一是四十万分之一的“长白山附近线路测图”(图4[36]此外,二人还留下了定界碑的榻本和照片等。[37]这些材料于1018日由统监府寄至外务省,成为外务省制定“间岛”政策和对清谈判策略的重要参考依据。[38]

根据这两名测量手的踏查结果,派出所报告如下:“从定界碑的东边开始有一道地罅(指黄花松沟子-笔者注)向东北行,这就是土门江的本流”,其东南岸建有石堆,延长约7公里(一说5公里)。[39]到了石堆尽头,两岸断崖深百米,如门耸立,“土门”名称由此而来。从石堆尽头,沟子呈河川形状,在大森林中向东北延伸16公里(记载为4日本里16公里,1日本里3.927公里),再向北有1公里的砂川,向下有细流12公里(记载为3日本里12公里),与松花江上流二道江汇合,流至小沙河口。另据向导讲,森林里有土堆24公里(记载为6日本里24公里),但由于杂草丛生,并没有发现。[40]总之,一行人沿沟下行数十公里,到达松花江上流小沙河口,最终确认康熙五十一年定界时设置的碑、堆与松花江相连。[41]这一考察结果支持了所谓土门、豆满二江说,成为支撑“间岛”属朝观点的一个基石。以后日方在与中方交涉、谈判时,屡屡强调与长白山碑、堆相连的实际水流并不是豆满江(今图们江)而是“土门江”,这里“土门江”指的是松花江支流。

 

3:“自白头山至小沙河线路图”

 

以上测量手的考察结果仍发现有两处值得怀疑的地方,一是黄花松沟子下游果真与松花江相连吗?据笔者近几年实地踏查发现,黄花松沟子(今称黑石沟)到了下游沟形消失无踪,并不和松花江相连。其真实情况是,土堆先于沟形消失,沟子再向前延伸数百米后消失,沙道最后在距离黄花松草甸子500米处断掉,表明曾在沟里流淌的水流至此全部渗入地下,再向前跨过森林和大草甸子才有松花江支流发源。[42]另外,这条沟除了夏季短时间内部分地段有水流以外,大部分时间没有水流,属于一条干沟,正如1887年朝鲜勘界使李重夏所说:“所谓松花之源,只是干川,元无点水”。[43]换言之,此沟没有水流入松花江,并不是松花江支流。二是这两名测量手似乎隐瞒了沟子东南岸有土堆的事实,这一点令人费解。只要到现场考察,就不难发现石堆下面相沿十几公里的土堆,但他们为什么没有看到呢?是因为土堆尽头并不和松花江相连,所以故意隐瞒吗?这将是个无解之谜。

 

4:“长白山附近线路测图”

                         

 

这两名测量手不仅对碑以东的黄花松沟子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和测量,还对位于天池东南的立碑处也进行了考察和测量,据记载:定界碑高二尺余,宽一尺余,位于“白头山绝顶湖水东南麓1里(约4公里)多,鸭绿、土门两江源所挟,向东南倾斜的平坦鞍部,碑面朝南,由西向北成30度方向。从立碑处至西边鸭绿江源断崖处约三町(1109米,3327米),至东方土门江约五六町(545-654米)”。[44]由此可见,立碑处位于天池东南约4公里,向西300多米有鸭绿江发源,向东500多米有“土门江”(指黄花松沟子)发源。

以上的考察结果,除去黄花松沟子和松花江相连的部分以外,其他的考察数据还是较客观的,尤其测量手所绘制的五万分之一“等高线图”(3),都是迄今为止有关黄花松沟子(黑石沟)的最详细的地图。其实,从前述内容中仍可以分辨出黄花松沟子的长度,如记载石堆延长7公里(一说5公里),再加上在大森林中延伸的16公里(这里应该有土堆),总长度为23公里(或者21公里),这应该是黄花松沟子的总长度。这个数据与笔者近几年考察、研究所得的数据相近。[45]从这里再向前有1公里的砂川(沙道),一般称之为“杉浦”,这是沟的下游,至此沟形基本消失无踪。再向前记载有12公里的细流,但这已经不是黄花松沟子的自然延伸,在细流和沟子的中间有森林、草甸子分布,将二者隔开,换言之,黄花松沟子和松花江上流其中间是断开的,并不相连。但就在砂川和细流的过渡部分,日本人似乎做了手脚,进行了模糊处理,从而造成二者相连的假象(参见图3)。这与1883年朝鲜西北经略使鱼允中的做法如出一辙[46],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杜撰土门、豆满二江说,因为这是间岛属朝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中井喜太郎和内藤湖南对“间岛”归属问题的文献研究

 

为了与中方进行“间岛问题”的谈判,日方需要了解中朝双方边界纷争的由来及症结所在,以便制定针对清朝的谈判策略。为此在日俄战结束后不久,日本着手进行有关“间岛”归属问题的文献研究。中井喜太郎被统监府任命为嘱托,内藤湖南(号湖南,本名虎次郎)被参谋本部、外务省任命为嘱托。

中井喜太郎曾担任过《读卖新闻》的总编和主笔,1902年作为“朝鲜协会”的干事来到朝鲜,之后参加“对俄同志会”鼓吹主战论。日俄战结束以后,俄国人还没有完全撤出延边地区时,他便和日本驻朝鲜军司令部的调查员一起,于19055月潜入延边地区进行情报搜集活动。[47]不仅如此,他还在首尔查阅了有关中朝界务交涉的资料,包括1712年定界时洪世泰的《白头山记》,《朝鲜肃宗实录》的相关记载,《同文汇考》的设栅咨文,以及《北舆要选》(金鲁奎编)中朝鲜军官李义复的记事、肃宗国王的“白头山诗”等。另外,他还查阅了18851887年勘界时朝方勘界使李重夏的状启,双方的往复文书、谈判记录(《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等。还查阅了1902-1904年朝鲜派李范允为“北垦岛视察使”,以及他在图们江以北地区活动的资料。在以上资料的基础上,中井于19079月完成了《间岛问题的沿革》,提交给了统监府,11月转至外务省。[48]

中井的这份报告书,分为三部分,即“定界使”(指穆克登)、“勘界使”(指李重夏)、“视察使”(指李范允)。第一,有关1712年定界,他指出穆克登在长白山立“定界碑”以后,沿豆满江而下到达茂山,经过会宁、庆源到下游观入海口,之后从庆源越向珲春,由吉林回到北京,这说明穆克登定的是豆满江。还指出,在穆克登回国以后,朝鲜沿碑的东边连设石堆、土堆,再从土堆尽头到豆满江上流红土水源头设置了木栅,后来木栅年久朽烂,这同样说明穆克登定的是豆满江。[49]另外,他指出朝鲜人所说的碑以东的“土门江”(指黄花松沟子),实际上是穆克登被朝鲜土人(金爱顺)所骗而定错的豆满江源。[50]但是笔者并不认同这个观点。参考《朝鲜肃宗实录》、《同文汇考》,齐召南的《水道提纲》及奎章阁收藏的《白山图》等可以确认,黄花松沟子从一开始就是指图们江水“入地暗流”,即表示水在地下伏流,到了发源地再涌出地面流为图们江。[51]所以说,黄花松沟子并非穆克登定错的图们江源,而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连接图们江发源地的陆地边界的重要组成部分。[52]总之,中井认为1712年穆克登定的是今图们江,而不是松花江上流。

第二,有关18851887年中朝勘界,他根据资料梳理出两次勘界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并指出:朝方对于“穆碑所谓‘土门江’承认即是图们江,提议以此定界(当然不清楚是否接受了中央政府的命令),由此豆满江上流境界,尤其茂山以下的会宁、钟城、稳城两岸,明明白白以豆满江为两国境界。从朝鲜政府来说,毫无疑问地确实承认现今的间岛地方属于清国领土。”[53]还指出:“韩方)勘界使李重夏通过再勘,明确勘定豆满江红土水为两国境界,只是红土水上流二水中以何为界未了。”[54]以上中井对18851887年勘界的看法也是较客观的。

第三,有关1902-1904年李范允在图们江以北地区的活动,记述了朝鲜派遣李范允为“北垦岛视察使”的背景、经过及中韩交涉等内容,并指出:“《清韩条约》(1899年)第十二条规定,‘边民已经越垦者听其安业,俾保性命、财产安全,以后如有潜越边界者,彼此均应禁止’,这表明(韩方)承认间岛为清国领地。”[55]尽管如此,他仍强调当1904年清政府要求朝方派员勘界时,日本内田公使表示日俄战以后再谈,这得到了清政府的认可,表明中朝勘界并没有结束,日本可以利用这一点徐徐与中方谈判、交涉,“以等待时局的发展,不久清国将面临被分割、被分裂的国难”。[56]这最后一句话充分暴露出中井作为日本殖民政策拥护者的本来面目,不久他被任命为殖民地朝鲜的咸镜北道书记官也就不足为奇了。[57]

内藤湖南作为日本东洋史学界“京都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而广为人知,他在出任京都大学教授之前,曾担任《大阪朝日新闻》的论说委员,在这一任上他被参谋本部和外务省两次任命为嘱托,调查了“间岛问题”,撰写了两份《间岛问题调查书》。[58]这两份调查书所参考的文献略有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差异。

19061月,内藤湖南被参谋本部任命为嘱托调查“间岛问题”,2月他完成了《间岛问题调查书》。[59]从这份调查书所列的书目来看,主要参考了中朝两国的历史文献资料,包括朝方的《东国舆地胜览》、《国朝宝鉴》、《大韩疆域考》、《通文馆志》、《北舆要选》等,中方的资料参考了奉天翔凤阁的满文长白山地图、满文盛京图、崇谟阁的汉文旧档,以及《吉林通志》、齐召南的《水道提纲》等。[60]在调查书的末尾,他坦言自己并没有看到中朝边务交涉的公文书资料,包括朝鲜政府内廷保管的公文书,以及清朝盛京将军、吉林将军的档案,也未能对长白山地区及图们江本、支流进行实地考察。[61]或许由于这个原因,第一份调查书的结论有明显的偏颇,未能准确把握中朝边界及边务交涉的客观实际。

在第一份调查书中,内藤从地理的、历史的角度分析了“间岛”归属问题。第一,有关1712年定界,他指出穆克登本想定的是鸭绿江、豆满江,但是他和朝鲜官员看错了江源,把松花江源(指黄花松沟子)看作豆满江源[62],后来朝鲜人沿着看错的松花江源筑设了土石堆、木栅,因此,从地理的观察来看,朝鲜正当的主张只是好好地以现存证据物为据[63],意思是说应该以碑堆所在的松花江为界,那么“间岛”理应属于朝鲜。[64]其实,在这里内藤搞错了一个重要事实:他以为土石堆和木栅全部设置于黄花松沟子上连接到了松花江,但实际上木栅并没有设于黄花松沟子上,而是设于从黄花松沟子的沟尾到红土水(图们江上流)之间的平坡上[65],这一点要等到他第二次调查“间岛问题”时,才得以搞清楚。

第二,内藤认为从历史的观察来看,“间岛”属朝有以下有利的证据:1)朝鲜国王的祖先在豆满江以北,是其坟墓所在[66]2)明朝二百年间豆满江东北边的女真人接受朝鲜的官爵,呈现半属状态[67]3)清太祖努尔哈赤兴起后空出其地,只是统治人民,清和朝鲜两国均禁止流民侵入江北,这里实为中立地[68]4)鸭绿江以北也是中立地,旺清、叆阳边门外面的空地是清人犯禁开发的地方,所以朝鲜人犯禁开发的“间岛”(指图们江以北)也应属于朝鲜领土。[69]以上所谓对朝方有利的证据,特别是鸭绿江、图们江以北属于无主“中立地”的说法[70],纯属歪曲事实的狡辩,但这些恰恰是日本政府所需要的,可以用来反驳中方,起到牵制中方的作用,因而受到了日本政府的重视。

或许由于内藤提出了对日本政府“有用”的东西,在提交第一份调查书不久,他再次被外务省任命为嘱托调查“间岛问题”。同年(1906年)7月,他前往首尔查阅朝方资料,这次他看到了上次未能看到的公文书资料,包括李重夏的状启、秘书报告书(《追后别单》),以及双方代表的谈判记录等。其间他还与中井喜太郎见面,二人进行了交流。同年8月,他再次到奉天查阅资料。第二年(1907年),他到京都大学任教,继续研究间岛问题。他已经积累了不少文献资料,除了中朝双方资料以外,他还看到了法国人杜赫德编纂的《中华帝国全志》,其中的地图和雷孝思备忘录引起了他的注意。在这幅地图上,他发现在图们江以北划有一条虚线(自西向东),雷孝思(参予编纂康熙《皇舆全览图》)对此的解释认为虚线以南是中朝两国达成的无人居住地带,他认识到这是对朝方有利的证据。[71]

经过近一年的搜集资料和进行研究,19079月内藤湖南向外务省提交了第二份《间岛问题调查书》,其内容为:第一,有关1712年定界,引用中朝双方资料[72],分析指出:“清国为了将长白山纳入其版图,遂决行此事,将分界的石碑立于山南分水岭,于是无论清国人还是朝鲜人,皆认定以豆满、鸭绿二江本流为界限。”[73]还指出:“在间岛问题发生以后,朝鲜人认为穆使指定的境界是分界江(指布尔哈通河——笔者注)或者松花江支流,这不过是附会。从金指南在茂山对越界的韩人费力辩解来看,无疑以茂山的豆满江为界。”[74]总之,他认为1712年穆克登定的是豆满江(今图们江)。尽管如此,他仍指出“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在穆克登定界以后,朝鲜实际统治了鸭绿江、豆满江以南地区,但是清朝却空出其地,使江北地区不在统治范围内,成为“无人中立地”即“间荒状态”。[75]这个主张迎合了日本政府所谓“间岛”所属未定的观点,后来屡屡出现在日方致中方的照会中,用来反驳中方“间岛”属中的观点。

第二,有关1885年第一次勘界,他列举了李重夏的状启、秘密报告书(《追后别单》)及1886年朝鲜承认土门、豆满为一江的照会,指出:“这个问题缩小为单单勘定豆满江源,而间岛问题已经被放弃了。”[76]意思是说,1886年朝方承认以图们江为界,实际上等于放弃了间岛所有权。有关1887年第二次勘界,他根据李重夏的状启指出,中朝双方对于红土水、石乙水合流处以下均已勘定,只是合流处以上二源仍未协议,李重夏主张红土水,主张石乙水。[77]总之,内藤有关18851887年勘界的评价是较为客观的,与前面中井的观点,特别是清外务部的主张基本相同,有助于外务省了解两次勘界的客观结果,以便制定对清谈判策略。

第三,有关1902-1904年李范允在图们江以北地区的活动,他指出朝鲜政府派李范允为“北垦岛视察使”,企图管理图们江以北地区,这是朝鲜借俄、日之力欲发扬国威。[78]这一结论也是较客观的。不过内藤和中井一样所看重的是李范允被逐出该地以后,当中方要求朝方派员勘界时,日本内田公使表示说日俄战以后再谈,这得到了中方的认可,说明中朝勘界并没有结束,因此日方可以与中方进行交涉谈判。[79]

第四,有关“间岛”的名称和区域,内藤指出间岛(指东间岛)位于布尔哈通河(图们江支流)以西,即从长白山开始,向东沿哈尔巴岭、连山,到图们江为止的区域,又称“北垦岛”。而长白山西南、鸭绿江上游以北地区,应称作“西间岛”。与此同时,他反对统监府踏查员把图们江以北至嘎呀河称作“东间岛”,而把松花江上源地区称作“西间岛”的作法,指出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他更反对“一进会”及朝鲜人凭借定界碑及“土门”下流(指松花江)为据,将间岛的范围扩张至宁古塔、吉林地方,认为这是牵强的。[80]以上内藤所说的“间岛”范围与统监府、一进会的主张相比,稍显保守。特别是他所指“北垦岛”的范围,与后来《间岛协约》(1909年)所规定的朝鲜人杂居区的范围接近,可见外务省采纳了稍显保守的“间岛”范围主张。究其原因,是因为“北垦岛”地区[81]朝鲜移民相对集中,清朝统治相对薄弱,日本可以打着“保护”朝鲜人的名义向这一地区渗透、扩张。而一旦将“间岛”范围扩大到鸭绿江流域或者松花江流域,只会引起中方更大的抗议,招来列强的干涉,考虑到这些因素,后来“间岛”范围被限定在朝鲜人相对集中的图们江以北地区。

 

三、外务省出台对清谈判策略及《间岛协约》的签订

 

外务省作为对清谈判的担当机构,自身也通过各种途径搜集资料和进行研究。如19071 030日,驻朝鲜的统监府向外务省抄送了李重夏的启草、别单草、“辨晰考证八条”及两份咨文。[82]123日,朝鲜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抄送了1711年及1712年定界时《同文汇考》中的往复公文,包括清礼部咨文等。[83]然而在朝鲜宫内府并没有找到光绪十三年(1887)八月十九日朝鲜致清礼部咨文中的地图和《覆勘图们界址谈录公文节略》(谈判记录)等,于是外务省下令驻北京公使与清外务部交涉获得这些资料。[84]127日,驻京公使与清外务部的那桐、袁世凯见面时,要求描摹18851887年勘界地图,得到了允许。1227日包括两次勘界地图及1887年李重夏致秦的照会、朝鲜国王致北洋大臣的咨文等,均被抄送回国。结果外务省发现在18851887年勘界地图上,并没有在朝鲜认为的“土门江”(黄花松沟子)上记载其名称,据此外务省认识到中朝两国在土门江即豆满江上分歧并不大。[85]

经过前述19079月的实地踏查(参谋本部测量手)、文献研究(中井、内藤),以及外务省自身的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到了1907126日外务省终于得出如下结论:“据我方调查,有关间岛问题的韩国政府的主张,其论据薄弱”,于是下令驻京公使“为了制定境界的基础,先要了解对方的论据”。[86]这里所谓朝鲜政府的“论据薄弱”,指的是建立在土门、豆满二江说基础上的间岛属朝的观点难以成立。

既然间岛属朝的论据薄弱,那么日本理应撤回“间岛派出所”,放弃“间岛”交涉案才是正理,但是正相反,外务省准备利用二江说及所谓“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与中方周旋、谈判,以便争取日方利益。1228日外务省提出“关于间岛所属问题在沿革上有助于韩方证据的诸要领”,其内容包括[87]1、间岛又称垦岛、垦土,是移住的新垦地,即无住之地。爱新觉罗氏兴起后,带领豆满江左岸(北岸)住民南征北战,而间岛地方全然空虚。清和朝鲜各自禁止人民移住该地,宛然中立地带。另据法人雷孝思的“备忘录”记载,“在长栅和朝鲜国境之间设立了无人地带”,这说明豆满江左岸(北岸)具有中立地带的性质。2、间岛处于清朝政令之外,是无主的中立地带,相反在这一地方行使实力的是朝鲜官宪,这可以通过文献得到证明。李朝发祥于豆满江下游,旧基陵寝在豆满江外(图们江以北)。3、清朝主张以豆满江为界,这颇值得怀疑。雷孝思奉康熙帝之命实测国境后所绘制的地图,以该江左岸(图们江以北)山脉为清、朝鲜境界。其后康熙帝虽然派穆克登定界,但是仍未对豆满江左岸行使统治权。只是在下流地方建珲春厅,但上流地方全部抛弃,对岸(图们江以北)不得建房。4、对朝方最不利的是1887年勘界时李重夏的措施,清朝凭借力量主张石乙水说,还搬运碑石欲诉之威力来决定界址,但是双方终未达成任何协议。对于李重夏的独断越权行为,朝鲜政府并未加以承认,这一点从后来朝鲜政府派李范允到间岛主张茂山以下的豆满江左岸(以北)为朝鲜领土,以及试图加以管辖的事实可以得到证明。以上“诸要领”特别是有关“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参考了内藤湖南的第二份调查书[88],而有关李重夏的独断越权行为则出自“间岛派出所”的意见。[89]

同一天,外务省将上述要领和雷孝思备忘录、法文地图、参考书等[90],分发给了驻京公使、驻奉天总领事、驻吉林领事,总理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军令部长、曾弥副统监、在英大使、在安东事务代理、伊藤统监、山县公爵,以及其他驻外使领馆(美、法、德、意、俄、奥、上海、天津、汉口)等[91],其意图是通告各方将利用这些有利于朝方的证据与中方进行谈判。其实从所提供的参考书即内藤湖南的调查书来看,不利于朝方的内容更多,如指出1712年定的是豆满江(今图们江),18851887年勘界时在红土水、石乙水合流处以下达成了以豆满江为界的共识,特别是1886年朝方承认以豆满江为界,等于抛弃了“间岛”所有权等。[92]即便如此,外务省仍准备利用所谓有利于朝方的证据与中方进行谈判。

几天后(1908115日),驻京公使提出了“有关间岛境界碑文中‘土门’的意见”,指出长白山碑文中的“土门”就是指豆满江(今图们江),以此表明赞同外务省有关朝方“论据薄弱”的观点,其详细内容为[93]11712年定界碑中的“土门”与1711年上谕中的“土门”,都是指豆满江,朝方对此无异议。2)李重夏在1885年要求以误定的水流(指黄花松沟子)为界,但是清朝未接受。3)李重夏在秘密复命书(指“追后别单”)中指出,碑东的土石堆、木栅到达豆满江边。1886年朝方承认以豆满江(今图们江)为界,1887年主张红土水说(图们江上流)。这以后清、朝鲜境界交涉,只是1887年的未勘部分(指红土水、石乙水合流处以上未定)。4)从外务省寄送的参考书来看,认为碑文中的土门非豆满的朝方主张极其遗憾,缺乏理由。以此为论据,主张以流入松花江的支流为界,决难支持。即便以错定的松花江支流为界,但到什么地方为止也不好主张,到头来不过是红土水(图们江上流)附近的问题。最后,驻京公使提出了处理“间岛问题”的对策:牵制性地利用这一问题,使清朝承认间岛地方和朝鲜有密切的关系,签订“国境贸易条约”,以扩大朝鲜人的保护管辖设施。

47日(1908年),外务省向驻京公使下达了更加具体的对策,此即“间岛问题内训”,指出:朝方的主张其根据有些薄弱,结果不得不承认以图们江为界,准备向清提出如下要求:1)允许日、朝人杂居于此;2)在局子街设立领事馆,在其他重要地点设分馆或出张所,朝鲜人的裁判权由领事馆行使;3)“吉长铁路”沿长至会宁,即提出修筑“吉会铁路”的建议;4)天宝山矿及其他事业的权利使之承认;5)清、朝鲜两国承认以豆满江为界,红土、石乙二水由日、清查员立会调查。对于以上条件,考虑到清政府不可能立即接受,暂时仍坚持过去的方针,即主张间岛所属未定,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上述条件。另外,有关“吉长铁路”延长件,在适当之时与“间岛问题”分开。[94]这份“内训”具备了后来的《间岛协约》(1909年签订)的雏形,只差“满洲五案件”与此挂钩。该内训的出台标志着日本的“间岛”政策及对清谈判策略基本形成。日本准备以承认图们江为界,换取在间岛的特权,包括对日本人、朝鲜人的领事裁判权等。411日(1908年),日本政府通过敕令公布了“统监府临时间岛派出所官制”[95],其用意是一方面通过驻在当地的派出所继续向中方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与清外务部进行谈判,争取实现上述目标。

按照上述内训,414-28日,“间岛派出所”所长齐藤季治郎前往北京与驻京公使一起讨论撰写反驳中方照会的事宜。[96]510日,这份照会正式出笼。其核心内容是土门、豆满二江说、1887年勘界成果无效及“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如前述,外务省已经了解了土门、豆满为一江,以及1887年勘界时双方达成了以豆满江(今图们江)为界的共识,但是为了牵制中方和讨价还价,决定仍坚持二江说和1887年勘界案无效。日方照会的详细内容如下:1)清、朝鲜两国境界以白头山(长白山)上的碑为起点,西边以鸭绿江为界,东边以土门江为界。土门江是与碑堆相连的实际水流,而非豆满江。21885年朝方要求以土门江为界,1887年朝方迫于清方的压力,同意红土、石乙二水合流处以下以豆满江为界,但是合流处以上相争未决,因此1887年会勘结果全然无效。1888年以后两国进行复勘的交涉,但至今仍未实行。31903年朝鲜派李范允管理豆满江以北地方,并向清朝知照,但是从两国近年的交涉来看,以白头山碑为起点,东方一带的境界全线仍未确定。41904年清、朝鲜“善后章程”第一条规定,两国界址以白头山上碑记为证(暗指“东为土门”不是豆满江),表明豆满江并不是两国确定的境界。除此以外,该照会还列举了在历史上“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1) 豆满江(今图们江)以北为朝鲜发祥地,该地方内附于朝鲜并成为朝鲜的藩屏,古城址、古坟遗迹丰富。2) 康熙年间老爷岭以南没有一处清朝卡伦,表明此地在清朝统治之外。3) 白头山建碑后清人在豆满江以北结舍垦田,朝鲜人一旦抗议,清朝则加以毁撤。[97]1883年以前豆满江以北没有清朝地名。总之,以为两国境界自古以豆满江为界,这和历史事实不符。[98]以上照会内容显然杂糅了参谋本部测量手调查碑东之沟的结果(认为和松花江相连)和内藤湖南所谓“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以此来反驳中方以图们江为界和“间岛”属中的观点。

日方并不满足于在“间岛”获得特权,不久又追加了“满洲五案”,形成了“满洲六案”。[99]1908925日日本阁议决定:“韩政府的主张其根据甚薄弱,从康熙定界以来清韩交涉的历史,以及清朝先于韩国在该地方实施行政的事实,可以证明豆满江是两国的国境,这是毋庸置疑的。现在留下来的问题只是豆满江上源(红土水、石乙水)哪一个是该江上流境界的问题”。考虑到双方官宪之间的冲突不断,为了防止激起异变和影响大局,推进日本在满洲的经营,决定向清提出以下条件:1)承认豆满江为清和朝鲜两国的国境,上游地方的境界,由日、清两国派共同委员调查决定。2)清朝承认日本人、朝鲜人杂居于间岛。3)在局子街及其他枢要地方设立日本领事馆或分馆,根据条约行使领事官的权利。4)清朝承认该地方日本人、朝鲜人已经获得的财产及所进行的事业。5)有关“吉会铁路”在适当之时再与清方交涉。6)提出“满洲五案”的要求,包括修筑法库门铁路,撤毁大石桥、营口铁路,开采抚顺、烟台煤矿,延长京奉铁路至奉天城根,安奉线及其他铁路沿线矿山开采等要求。[100]

第二年(1909年)111日,日本伊集院公使向清外务部提出“间岛问题”和“满洲五案”一起解决。[101]217日,在双方进行第六次谈判时,伊集院公使表示只要清政府接受“间岛问题”的五个条件和满洲其他悬案,那么日本可以在“间岛”所属问题上做出让步[102],表明日本拿“间岛”所属问题与中方讨价还价。94日中日两国正式签订了《间岛协约》和《满洲五案件协约》。《间岛协约》[103]规定:中日两国政府彼此声明,以图们江为中朝两国国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至石乙水为界。还规定开放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四处为商埠,日本可以建立领事馆或分馆。还规定了图们江以北允许朝鲜人居住的杂居区的范围,绘制了地图,其范围东边是嘎呀河,西边和北边是哈尔巴岭(老爷岭),南边是图们江。还规定在上述杂居区内统治权归中国,但是对于针对朝鲜人的民刑事案件的审判,日本领事有到堂听审及要求复审的权力,这一条为后来日本干涉“间岛”的司法权埋下隐患。还规定了日本修筑“吉会铁路”的权力。另外,通过《满洲五案件协约》,日本获取了修筑新法铁路、京奉铁路延长至奉天城根,以及开采抚顺、烟台煤矿等利权。至此,近两年之久的中日“间岛”交涉案告一段落。113日,统监府派出所从龙井村撤退,代之而立的是日本的领事馆和分馆。

总之,日本一方面通过设立非法的统监府派出所向中方施加压力,另一方面提出所谓“间岛”所属未定的假命题与中方周旋、谈判,最终以承认“间岛”属中作为交换条件,获得了在间岛设立领事馆、修筑“吉会铁路”及“东三省五案”等利权。这不能不说是日本借日俄战争胜利的余威靠推行强权外交而获得的。尽管如此,由于中方的反对,日方并不能在“六案”问题上全部得逞,比如朝鲜人裁判权问题,日本只在四处商埠内获得领事裁判权,而在商埠以外者由中国处分。[104]而对于中方来说,在自身实力弱小的情况之下,不得不靠出让部分利权来保住领土权。值得一提的是,以吴禄贞为首的“吉林边务公署”与派出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使日方感受到了压力,更担心引起列强的干涉,影响满洲全局的利益,这是迫使日方最终在领土权问题上让步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结

 

日俄战以后,日本接续大韩帝国政府的“间岛”扩张政策,以“保护”朝鲜人的名义,于19078月在延边的龙井村设立了统监府“间岛派出所”,从而向中方挑起了“间岛案”的交涉。为了与中方进行谈判,需要了解中朝边界纠纷的由来及症结所在,以便制定谈判策略,为此日本一方面派人前往长白山进行实地踏查,另一方面任命嘱托进行文献研究。

日本驻朝鲜军最早参与有关“间岛问题”的调查,分别于19051906年提交了两份报告书。第一份报告书搜集了韩人对“间岛”问题的看法,指出“间岛”位于布尔哈通河和图们江之间,另有所谓“土门江”指松花江上流,位于“土门江”以南、豆满江(今图们江)以北的“间岛”属于朝鲜。第二份报告书结合日军情报搜集的结果,指出“间岛”位于海兰河和图们江之间,否认朝鲜人所谓“土门江”指松花江上流的看法,认为从中俄领土现状考虑,松花江不可能是两国边界,指出“土门江”是海兰河上流。由于这两份调查书所指“间岛”的范围不一致,长白山碑文中的“东为土门”也不一样,一个指松花江上流,一个指海兰河上流,为了搞清楚真相,1907年由参谋本部派遣两名测量手与派出所的官员一起对长白山的碑、堆进行了考察。

测量手经过考察指出,碑东之沟(指黄花松沟子)与松花江相连,沟的东南岸建有约7公里(一说5公里)的石堆。这一考察结果支持了所谓土门、豆满二江说,为日方反驳中方提供了依据。但是其结果仍发现有两处值得怀疑的地方,一是黄花松沟子的下游并不和松花江相连的事实,换言之,黄花松沟子是一条干沟,并不是松花江支流。二是测量手似乎隐瞒了石堆下面相沿十几公里的土堆,这似乎同样是为了造成沟子与松花江相连的假象,因为只有二者相连了,土门、豆满二江说才能成立,“间岛”才会属于朝鲜。

与此同时,日方还任命嘱托进行文献研究,以便了解中朝边界纠纷的症结所在,制定对清谈判策略。中井喜太郎被统监府任命为嘱托,内藤湖南被参谋本部和外务省任命为嘱托。二人除了在首尔查阅资料以外,如中井还潜入“间岛”搜集情报,内藤则到奉天查阅地图、档案资料等,二人于19079月分别提交了报告书。此二人参考的文献差不多,得出的结论也相似。有关1712年定界,指出穆克登定的是豆满江,土门、豆满实为一江;朝鲜人所指以分界江或者松花江为界,那不过是附会;朝鲜人所说的碑东的“土门江”(指黄花松沟子,以为与松花江相连),那是穆克登定错的豆满江(今图们江)源。另外,有关18851887年勘界,认为中朝两国在图们江上游红土、石乙二水合流处以下既已勘定,只是合流处以上未达成协议。而1886年朝方承认以图们江为界,实际上等于放弃了“间岛”所有权。以上基于文献的研究结果是较为客观的,有助于外务省客观了解中朝边界纠纷的由来及交涉的历史。据此1907126日外务省得出间岛属朝的论据薄弱,准备以承认图们江为界来换取在间岛的特权和东三省的利权。

为了牵制中方使其接受日方提出的各项条件,日方一面通过间岛派出所向中方施加压力,一面利用土门、豆满二江说,光绪十三年勘界案无效,以及所谓“间岛”对朝方有利的证据,来与清外务部周旋、谈判。19084月外务省向驻京公使下达“间岛问题内训”,决定以承认图们江为界,获取在“间岛”设立领事馆和修筑“吉会铁路”等特权,同年9月又经阁议讨论,决定除了要求在“间岛”享有特权以外,再追加“满洲五案”,形成了所谓的“满洲六案”。

19099月,中日两国签订了《间岛协约》和《满洲五案件协约》。日本以承认“间岛”领土权归属中国作为谈判筹码,迫使中方接受了有关“间岛”及“满洲五案件”的要求。这不能不说是日本借日俄战争胜利的余威靠推行强权外交而获得的。对于中方来说,在当时国力不及的情况下,针对日本在中国领土内设置非法的统监府派出所的侵略行径,一方面以吴禄贞为首的“吉林边务公署”与派出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使日方感受压力和有所收敛,另一方面通过谈判出让部分利权,从而守住了领土权。这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中方为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而进行的斗争是值得肯定的。由于中方的坚决斗争,日方并不能全部实现“满洲六案”的要求,做出了部分让步。

 

〔作者李花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责任编辑:葛夫平)

 



[1] 有关“间岛”领土归属权的研究,中国学界主要有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446-526页;倪屹:《“间岛问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延边大学历史系,2013年等。韩国学界自1955年申基硕发表《间岛归属问题》(《中央大学校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一文以来,出现不少研究成果,如李汉基:《韩国的领土》,首尔大学出版部1969年版;梁泰镇:《韩国的国境研究》,首尔,同和出版公社1981年版;梁泰镇:《韩国国境史研究》,首尔,法经出版社1992年版;崔长根:《韩中国境问题研究——日本的领土政策史的考察》,首尔,白山资料院1998年版;陆洛现编:《白头山定界碑和间岛领有权》,首尔,白山资料院2000年版;黄铭浚:《间岛领有权问题的国际法分析》,硕士学位论文,首尔大学法学科,2005年等。

[2] 有关“间岛”朝鲜人裁判权的研究,有〔韩〕李盛煥:《近代東アジアの政治力学ー間島をめぐる日中朝関係の史的展開ー》,東京,錦正社1991年版,第95-170页;姜龙范:《近代中朝日三国对间岛朝鲜人的政策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韩〕白榮勛:《東アジア政治·外交史研究ー「間島協約」と裁判管轄権ー》,大阪経済法科大学出版部2005年版等 。

[3] 1880年,朝鲜会宁府使洪南周允许朝鲜边民开垦图们江以北的土地,此即“庚辰开拓”,从此揭开了朝鲜人向图们江以北中国境内移民的浪潮。参见金春善:《1880-1890年代清朝的“移民实边”政策与韩人移住民实态研究——以北间岛地区为中心》,《韩国近现代史研究》第8集,1998年,第17页。

[4] 有关1712年长白山定界,详见于张存武:《清代中朝边务问题探源》,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二期,1971年;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164-206页;李花子:《康熙年间中朝查界交涉与长白山定界》,《欧亚学刊》第5辑,中华书局2005年版;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第38-87页。

[5] 有关18851887年中朝勘界,详见于张存武:《清代中朝边务问题探源》,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12);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253-390页;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87-104页,185-217页。

[6]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1895年签订的“马关条约”规定朝鲜为“独立自主国家”,1897年朝鲜宣布成立“大韩帝国”,1910年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7] 有关1902-1904年李范允在图们江以北地区的活动,详见于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369-445页;刘秉虎:《在满韩人的国籍问题研究(1881-1911)》,博士学位论文,韩国中央大学史学科,2001年;李花子:《大韩帝国时期(公元1897-1910年)的疆域观与间岛政策的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7集,商务印书馆2011年;〔韩〕殷丁泰:《大韩帝国时期‘间岛问题’的演变过程及‘殖民化’》,首尔《历史问题研究》17号,200712月等。

[8] 杨昭全、孙玉梅:《中朝边界史》,第520-521页。姜龙范:《近代中朝日三国对间岛朝鲜人的政策研究》,第131144页。

[9] 〔日〕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ー二〇世紀初頭の清韓国境問題「間島問題」を通じてー》,東京,汲古書院2012年版。

[10] 最初提出土门、豆满为二江的是朝鲜人。1883年朝鲜北道经略使鱼允中派钟城人金禹轼等到长白山踏查后,指出立碑处东边的黄花松沟子与松花江相连,认为这是碑文中的“东为土门”,并把它和豆满江(今图们江)区别开来,进而主张由朝鲜人开垦的土门以南、豆满以北的“间岛”属于朝鲜。参见金鲁奎编:《北舆要选》,〔韩〕梁泰镇:《韩国国境史研究》,第348-354页。

[11] 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193202页。

[12] 笔者有关中朝边界史的研究,包括专著:《清朝与朝鲜关系史研究——以越境交涉为中心》(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以及论文:《康熙年间中朝查界交涉与长白山定界》,《朝鲜王朝的长白山认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2期),《康熙年间穆克登立碑位置再探》(《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6期),《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3辑,延边大学出版社2013年),《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等。笔者对长白山碑、堆的考察,详见于李花子:《康熙年间中朝边界的标识物——长白山土堆群的新发现》(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编:《朝鲜族研究2013》,民族出版社20144月)。

[13] 李重夏:《乙酉别单》,《土门勘界》(1885年,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21036),胶片第8页。

[14] 朝鲜咸镜道观察使赵存禹等认为“间岛”指布尔哈通河以南(参见图1,从水流方向看“分界江”实指布尔哈通河),而日本驻朝鲜军则认为“间岛”指海兰河以南(参见图2)。

[15] 《間島境界調査材料》(190511月),日本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24-1431(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C06040131500,下同)。

[16] 間島境界調査材料》,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26

[17] 黄花松沟子是1885年中朝勘界时起的名称,是因为沟子里有很多落叶松即黄花松树,朝文叫“伊戛力盖”。1907年刘建封受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之命考察这里时,起名叫“黑石沟”,是因为沟子里有很多黑石,此名沿用至今。参见李重夏:《乙酉别单》,《土门勘界》(1885年,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21036),胶片第6页;刘建封:《长白山江岗志略》,李澍田主编:《长白丛书》初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344-345370380页;《中朝边界议定书》(1964年),〔韩〕徐吉洙:《白头山国境研究》,“附录”,首尔,与犹堂2009年版,第422页。

[18] 間島境界調査材料》,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29

[19] 間島境界調査材料》,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27-1428

[20] 本论文中的“豆满江”均指今天的图们江。“豆满江”是历史上形成的朝鲜对图们江的称呼。

[21] 此图收入《間島境界調査材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31;以及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MT14133/090

[22] 間島境界調査材料》,陸軍省-日露戦役-M37-6-127/1428

[23] 在朝鲜古地图上,图们江支流海兰河、布尔哈通河往往被标为“分界江”,这是一种错误的地理认识,这与朝鲜人对1712年穆克登定界的认识有关。朝鲜人认为穆克登定界的南流之水并不是正源,正源应该是从天池发源后向东流的水,而海兰河、布尔哈通河都是自西向东流的,所以常被误认为是图们江正源,在地图上标为“分界江”。1880年朝鲜人越过图们江以后,将“分界江”(指海兰河、布尔哈通河)与“间岛”联系起来,提出分界江以南是“间岛”。有关朝鲜的“土门江”、“分界江”认识,详见于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120-147页。

[24] 《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19063月),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41192800(下同),REEL No.1-0350/0444-0454

[25] 此图制作时参考了100万分之一《东亚舆地图》、俄版42万分之一图,以及清朝军队的实测图。参见《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 》,《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REEL No.1-0350/0445。此图收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MT14133/123

[26] 《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REEL No.1-0350/0445

[27] 《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REEL No.1-0350/0445

[28] 《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REEL No.1-0350/0451

[29] 有关牵制俄国及借“保护”朝鲜人的名义在间岛地区设立统监府派出所,从而使“间岛问题”朝有利于朝鲜的方向解决,参见〔日〕篠田治策:《間島問題の回顧》,首尔,谷岡商店印刷部1930年版,第1-15页。

[30] 《外邦測量沿革史》(19073月),“草稿第2编前,明治40年度”,“13、明治40年3月28日於東京第1地形測図班命令”,日本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支那-兵要地志-129,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C131100889000537

[31] 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1910年),水原,史芸研究所2000年影印,第47页。

[32]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東京,巖南堂書店2001年版(下同),第92页。

[33]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92-93页。

[34] 《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第89-91页;《统监府文书》2,“有关间岛问题的书类一~三”,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98年版(下同),第349356369页。

[35] “自白頭山至小沙河線路図配置図”,收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7卷,MT14133/3443

[36] “長白山付近線路測図”,收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7卷,MT14133/1903

[37] 《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第90页。

[38] 《统监府文书》2,“有关间岛问题的书类一~三”,第415页。

[39] 《统监府文书》2(第369页)记载,石堆从定界碑开始沿长5公里,与《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所载7公里有出入(第90页)。另据朝鲜学者黄铁山于1948年考察后指出,此沟东南岸有石堆106个,从第一个石堆到最后一个石堆相距5391米(Yun howoo: 《‘间岛Odyssey’白头山的历史之谜》,首尔《周刊京乡》848号,2009113)

[40] 《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第9091页;《统监府文书》2,“有关间岛问题的书类一~三”,第369页。

[41]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東京,巖南堂書店2002年版(下同),第455-457页。

[42] 李花子:《康熙年间中朝边界的标识物——长白山土堆群的新发现》;李花子:《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

[43] 李重夏:《勘界使交涉报告书》(1887年),“415日答华员”,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115142

[44] 《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第10-11页。

[45] 笔者对中国境内黄花松沟子(黑石沟)东南岸的土堆进行了全程实地考察,认为石堆延长约5.3公里(采纳朝鲜学者黄铁山的5391米说),土堆延长约18公里,土石堆总长度约23公里,黑石沟全长约24公里。详见于李花子:《康熙年间中朝边界的标识物——长白山土堆群的新发现》;以及《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

[46] 1883年朝鲜北道经略使鱼允中派钟城人金禹轼等考察后,指出黄花松沟子(称之为“土门江”)与松花江相连,这是土门(松花江上流)、豆满(今图们江)二江说的最初发端。其后18851887年中朝勘界时,由于双方代表对此沟的看法不同,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所以未能纠正这一错误。相关研究详见于李花子:《黑石沟土石堆考》,《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

[47] 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52页。

[48] 〔日〕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19079月),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400-B03041195600

[49]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41195500REEL No.1-0352/0336-0337

[50]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400REEL No.1-0352/0272

[51] 参见金鲁奎编:《北舆要选》,梁泰镇:《韩国国境史研究》,第337-340页;《朝鲜肃宗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五月丁酉、六月乙卯、十二月丙辰,肃宗三十九年四月丁巳,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69年影印;洪世泰:《白头山记》,东北亚历史财团编:《白头山定界碑资料集》(6),2006年版,第138页;金指南:《北征录》(1712年),“五月十五日”、“五月二十三日”、“六月二十三日”,“朝鲜总督府朝鲜史编修会”1945年抄本;朴权:《北征日记》,《白头山定界碑资料集》062006年版,第122页;承文院编:《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78年影印,第907页;齐召南:《水道提纲》卷26,“东北海诸水·土门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本等。另外,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的《舆地图》(古4709-1)中的《白山图》,似为康熙五十一年穆克登定界时清朝画员绘制的山图或者模本,其上的一条断流之水标为“入地暗流”,指水在地下伏流,从其方位来看(从天池东南开始向东延伸,过大角峰),指的是黄花松沟子,它和松花江并不相连,沟尾是断开的。

[52] 从黄花松沟子下游的土堆尽头到图们江上流红土水之间,原来设有四十余里的木栅,后来木栅年久朽烂,才使得沟子和图们江断开。有关连接图们江的堆栅的走向,详见于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38-87页;李花子:《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

[53]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500REEL No.1-0352/0330

[54]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600REEL No.1-0352/0368

[55]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600REEL No.1-0352/0368

[56] 中井喜太郎:《間島問題ノ沿革》,《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3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95600REEL No.1-0352/0369

[57]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544页。

[58] 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23-36页。

[59] 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43-44页。

[60] 〔日〕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42

[61]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42-0143

[62] 内藤和中井均以为黄花松沟子是松花江支流,因而认为此沟是穆克登定错的图们江源。

[63]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39-0140

[64]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39-0140

[65] 朝鲜勘界使李重夏在1885年第一次勘界时,发现了从黄花松沟子的堆尾到图们江上源红土水之间的界标遗迹,其内容在秘密报告书《追后别单》(《土门勘界》,1885年,首尔大学奎章阁收藏,21036)中有记载。笔者对李重夏《追后别单》的分析,详见于李花子:《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史研究》,第56-87页,以及李花子:《康熙年间长白山定界与图们江上流堆栅的走向》。

[66]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39-0140

[67]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39-0140

[68]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40

[69]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6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2500REEL No.1-0364/0140

[70] 内藤湖南有关鸭绿江、图们江以北地区为中朝两国归属未定的“中立地”的观点,后来被篠田治策写进《白頭山定界碑》(東京,楽浪書院1938年版)一书中。

[71] 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49-68页。

[72] 内藤湖南第二份《间岛问题调查书》(1907年)所参考的有关1712年定界的资料,包括定界碑的碑文、洪世泰的《白头山记》、《同文汇考》中的设栅咨文,《北舆要选》中的朝鲜军官李义复的记事、穆克登奏文、“谢定界表”,《通文馆志》中的金指南传、金庆门传,齐召南的《水道提纲》,盛京翔凤阁的满文长白山图、满文盛京图,清朝舆图的民间刻本(胡林翼、严树森编),以及金正浩的《大东舆地图》等。参见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引用書目》(1907年),《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300REEL No.1-0364/0244-246;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400-B03041213900。名和悦子在《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一书中,对内藤的两份调查书及《韓国東北彊界考略》(19078月)所引用的资料,列表进行了对比分析,这对笔者了解内藤调查书中所引资料有帮助。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99-104页。

[73]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3,《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600(下同),REEL NO.1-0364/0340

[74]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3,《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調査報告),REEL NO.1-0364/0340-0341

[75]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3,《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調査報告),REEL NO.1-0364/0342

[76]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4,《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700REEL NO.1-0364/0359-0364

[77]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4,《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700REEL NO.1-0364/0364-0365

[78] 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126页。

[79]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5,《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700REEL NO.1-0364/0371-0372

[80]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6,《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嘱託及調査報告),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213800REEL NO.1-0364/0374

[81] 北垦岛即北间岛,位于图们江以北,相对于鸭绿江以北的“西间岛”,它又被称作“东间岛”,指今天延边地区。

[82] 《统监府文书》2,“有关间岛问题的书类一~三”,第422-423页。两份咨文分别为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九日朝鲜国王致礼部咨文,以及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朝鲜国王致北洋大臣的咨文。

[83] 《统监府文书》2,“有关间岛问题的书类一~三”,第455页。

[84]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141-142145-147171页。

[85]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173-175187-188190-191页。

[86]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172页。

[87]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192-194页。

[88] 参见外务省“诸要领”的内容,不少地方标有引用内藤湖南第二份调查书的卷、页标记(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02册,“間島問題一件”,第192-194页)。

[89] 篠田治策编:《統監府臨時間島派出所紀要》,第22-27页。

[90] 从外务省档案资料来看,外务省向各部门长官和驻外使领馆寄送的材料,除了“要领”以外,还有法文地图、雷孝思备忘录和参考书(两部)、派出所的电文等。在这些资料中,只有驻京公使得到了全部资料,其余各部门长官得到了要领书、法文地图、雷孝思备忘录和一部参考书(内藤湖南的第二份调查书),而驻外使领馆(美、法、德、意、俄、奥、上海、天津、汉口)只得到了要领、法文地图和备忘录(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5卷,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网,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41197400-B03041197500REEL NO.1-0353/0563-0581),而没有得到其他资料。这两部参考书,一个是内藤湖南提交给外务省的调查书(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170-171页),另一个参考书是什么,尚不清楚。笔者推测似为日本驻朝鲜军于1906年提交的《間島ニ関スル調査概要》(收入《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和“参考书”第2卷。参见《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1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41192800REEL No.1-0350/0444-0454;以及《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参考書”第2卷,,REEL No.1-0366/0328-0338)。

[91] 《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第5卷,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B03041197500REEL NO.1-0353/0572-0581

[92] 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1907年)第3,《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調査報告),REEL NO.1-0364/0340-0341内藤湖南:間島問題調査書》第4,《間島ノ版図ニ関シ清韓両国紛議一件》附属書内藤虎次郎調査報告),REEL NO.1-0364/0359-0364

[93]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418-420页。

[94]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437-439页。

[95]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437-439页。

[96]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437-439441-442页。

[97] 康熙五十三年清朝撤毁图们江以北兵民的房舍、垦田,是出于怀柔朝鲜边疆的措施。参见《备边司誊录》第67册,肃宗四十年六月七日、八月八日、九月二十八日,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59年、1960年影印;《朝鲜肃宗实录》肃宗四十年八月丁丑、十二月辛未,《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第909-911页等。相关研究,详见于张存武:《清韩陆防政策及其实施——清季中韩界务纠纷的再解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期,1972年;李花子:《清朝与朝鲜关系史研究——以越境交涉为中心》,第127-133页。

[98]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間島問題一件”,第444455-457页。

[99] 有关“间岛问题”与“满洲五案”一起解决的建议,是由寺内正毅任陆相兼外相时提出的(19087-9月),其目的是为了巩固日俄战以后日本获得的南满铁路的利益。参见名和悦子:《内藤湖南の国境領土論再考》,第183-186页。

[100]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11册,“満州スル日清協約締結一件”,東京,巖南堂書店2002年版,第685-691页。

[101]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21册,“満州スル日清協約締結一件”,東京,巖南堂書店2002年版,第222-203页。

[102] 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421册,“満州スル日清協約締結一件”,第235-239页。

[103] 《间岛协约》又称“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但后者并不是签订条约时的正式名称。

[104] 参见姜龙范:《近代中朝日三国对间岛朝鲜人的政策研究》,第140页。

  (此文刊于《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