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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体系维护了古代东亚和平

发布日期:2021-12-10 原文刊于:《历史评论》2021年第2期
黄纯艳

古代东亚长期存在以朝贡体系为特点的国际秩序,这一国际秩序以天下观、朝贡体系二位一体为历史逻辑。天下观是自先秦逐步形成的涵括中国和“四夷”的空间和秩序观念,朝贡体系是天下观理想模式的现实映照,二者互为表里,不能相互脱离。


在朝贡体系中,古代东亚地区各政权共认和奉行以中国为中心的关系形态和交往原则。在与中国交往时,朝鲜半岛的高丽与朝鲜王朝、越南历代王朝、琉球等理解并遵循朝贡制度,其文书格式、交往礼仪都主动遵照朝贡规定。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在建立各自国际秩序时也采用朝贡制度,即以本国(“小中华”)为中心的“小天下”秩序。古代东亚诸政权正是在朝贡秩序的逻辑下展开交往。

朝贡体系兼具理念的绝对性和实践的灵活性。朝贡体系构建的“名分世界”中,朝贡体系建立者与其直辖区域外一切政权和民族的关系都被营造为华夷关系,在形式上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在现实交往中,常常根据关系实态进行弹性处理,朝贡体系多层次、多制度的圈层结构就是很好的体现。中国历代王朝对前来朝贡的诸国和各族“因俗而治”,甚至放任其拥有皇帝称号,承认并允许不同朝贡体系并存,体现了朝贡体系的灵活务实。这也是朝贡体系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图为《明人画麒麟图沈度颂》,描绘了永乐十二年(1414)郑和下西洋时,榜葛剌国进贡的长颈鹿,明儒林郎翰林院修撰沈度作序 台北“故宫博物院”/ 供图 


 

在天下观下,朝贡体系的根本目标是建构稳定的华夷整体秩序。中国古代王朝建构、维系朝贡体系并非为追求经济利益,与朝贡国交往时奉行“厚往薄来”,经济上得少失多;同时也非为追求疆域扩张,而是主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以“中国既安,四夷自服”“九州殷盛,四夷自服”为上策,希望通过自身的富强昌盛感召“四夷”,反对“疲中国而事外夷,所谓获虚名而受实祸”,也反对“穷兵黩武,敝中国以事四夷”。因而,朝贡体系的根本目标是构建“守在四夷”的稳定的安全秩序,建立一个包括中国和“四夷”在内的安全共同体。

朝贡体系构建者,不论是古代中国中原王朝构建的大朝贡体系,还是周边国家或政权构建的“小天下”,首要目标都是保障自身政治安全。对以正统自居的中原王朝而言,建构朝贡体系事关其统治合法性。天下观下的正统是华夷一统,即所谓“君天下曰天子,言天下者外薄四海,兼夷狄之称也”。这不仅要求中原王朝统治者承继德运和道统,也要求其建立包括四夷在内的朝贡体系,以此证明自己乃“奄有万邦”“四夷怀服”的天子。

对于中国周边国家和政权而言,加入中国中原王朝朝贡体系可使其稳固国内和区域地位。例如,明清时期,朝鲜王朝加入中国朝贡体系,既可以增强其在国内统治的合法性,还可以提高其在东亚文明共同体内的地位,从而确保国家安全,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古代越南采取“内帝外臣”的方式,加入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统治者对内称帝,向中国称臣,同时以此“正定名分”,“得以号令其国人,别国不敢欺侮”。

朝贡体系稳定与否,也关系着中原王朝的现实安全。朝贡体系稳定时,王朝安全能得到保障,反之则受到威胁。即便强盛一时的唐朝也是如此。唐朝击败突厥,完成了以自身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建构,是国家得以稳定繁荣的重要外部环境。而国力式微后,唐朝不惜以付出巨大经济代价的绢马贸易和朝贡回赐,与强悍的回鹘政权维持名义上的朝贡关系。唐朝衰落后,南诏背离朝贡体系,成为其边患,加速其覆亡。

也正因此,历代中原王朝多牺牲经济利益,以“厚往薄来”的方式维持朝贡体系的稳定。唐对回鹘如此,宋将开停榷场互市作为与西夏保持朝贡关系的前提,明朝规定“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都是如此。

有学者提出,“朝贡体系虽然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但其维持并非依靠中国单方面的强制或施惠,而是根据各自的利害关系来参与其中并依赖各周边国家的共同努力”。而且,越南等多个国家还建立了以自身为中心的亚朝贡体系,与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共同构成了复合、整体的东亚秩序,形成了与体系内诸政权密切相关的安全共同体。这一安全共同体的维持也非中国单方面可以实现,而是朝贡体系内的各方在遵循同一观念下,出于各自的利益,在现实军事、政治、经济的实力和需求博弈中,得以维系。如同任何一个国际体系一样,朝贡体系并不能杜绝现实的冲突,尤其是结构相对松散、责任义务相对模糊的古代朝贡体系。由于受到体系内诸国利益诉求不同、双向认识差异,以及统治者个人等因素影响,朝贡体系也确实寓含着不稳定性,只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安全共同体。

需要认识到朝贡体系是一个历史现象,其制度及背后的观念并非一成不变。朝贡体系中的册封制度从封赐爵位到不断添加内臣化官爵、再到仅封爵位,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到清朝划分朝贡诸夷和通商诸夷等,都显示了内外观念的逐渐变化。而民国时期从华夷观念走向“五族共和”和“中华民族是一个”,体现了中国已经从内部完成了对天下观、朝贡体系的历史逻辑的超越。

朝贡体系内各国家和政权自立意识也是消解朝贡体系的另一内部力量。尤其是16世纪以后,西方知识、观念和殖民势力进入东亚,逐步冲击和改变东亚朝贡体系的观念和格局,朝贡体系内各国家和政权因应新的变局,逐步主动或被动地摒弃朝贡体系,接受并加入条约体系。日本自唐后期就对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若即若离,甚至表现出强烈的叛离;近代以来,日本是最早主动接受西方条约体系的原朝贡体系成员,并将条约体系和“万国公法”作为瓦解以清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实现扩张的工具。

朝鲜王朝等在因应近代变革中,一方面保持与中国王朝的朝贡关系,借此得到保护;另一方面开始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在朝贡和条约两种体制中努力寻求自存之道,最终逐步脱离朝贡体系。19世纪中叶以后,法国入侵越南,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建立殖民统治,直接冲击了当地原有的亚朝贡体系。越南的“小天下”随之瓦解,清朝与越南的朝贡关系也随着1885年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而宣告终结,中越之间的朝贡体系被条约体系取代。

在“内外拆解”之下,东亚朝贡体系最终在观念上从“天下”走向“万国”,关系形态也从朝贡走向条约。以天下观和朝贡二位一体为基本理念和现实格局的朝贡体系,随着旧秩序的终结,一同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