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原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成立于1994年,一级学科为中国史,二级学科为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和专门史(思想史、文化史、社会史、中外关系史)。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现将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 甲骨文金文与殷周史(刘源)
2. 史前史或先秦史(王震中)
3. 秦汉史(卜宪群)
4. 简帛学与秦汉史(邬文玲)
5. 魏晋南北朝史(陈爽)
6. 宋史(葛焕礼)
7. 元史及中外关系史(乌云高娃)
8. 清代学术思想史、政治文化史(林存阳)
9. 隋唐五代史(李锦绣)
10. 古代文化史(孙晓)
二、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3月20日前提交《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及能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2.古代史研究所流动站成立专家评审组,于3月27日前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科研潜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3.3月28-31日组织推荐人选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申请。
五、支持保障
1.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国家按相应档次资助标准拨付。
2.博士后出站前申报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国家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
3.我院配套不低于国家资助标准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科研经费资助,并安排独立博士后公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420880
附件:《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
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4年3月4日